亲爱的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
有人说,我们每个人从摇篮到坟墓,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法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宪法又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其他法律都是宪法的在各个领域的具体发展,宪法是重中之重。所以我们今天要在这里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制定和实施宪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这明确地告诉我们,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宪法的重要作用,要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轨道,也更加迫切需要我们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捍卫宪法。
或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有这样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其实,政府就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宪法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奉法者强则法强,奉法者弱则法弱”。作为新时代法制接班人,我们中学生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正式实施日,同时也被确定为宪法宣传日,我们要以这次宪法宣传日为契机,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让宪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每周一要升国旗、奏唱国歌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的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就说交通安全问题吧,如果没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人们出行都按自己的意愿开车、行走甚至横冲直撞,我们能不能按时安全的到校?大人能否按时上班?可以想象路上一定拥堵不堪,乱作一团。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让我们安全出行、遵守秩序、畅通无阻。这样的例子很多,只要留意,不难嗅到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法律的气息。
还有学生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校外吃饭?我想说,这是不懂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啊。于是,你们会觉得这些法律法规总是要求着我们,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似乎给我们这些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大家想想,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法律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更多的是益处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还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了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法律保证了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宪法》、懂得《宪法》、运用《宪法》。它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最后,让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演讲结尾: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维护宪法尊严,增强法律意识》。
我们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传递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要想拥有并享受和谐的社会氛围,国家需要制定符合时代潮流的宪法,让社会在运转的过程中,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宪法日,我们并非只是在这一天才想起宪法,其实,每天都是宪法日,法的精神应深入到我们每个人的心中,这样我们的校园才会平安,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
作为一名中学生我们要学法,只有学习了法的基本知识,才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我们要守法,今天的中国是一个法制完善的国家,而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只有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能更好的保护自己;我们要用法,用法律的途径解决生活中的矛盾,保护自己应享有的权利,切实旅行自己的义务。我们还要宣传法,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尤其是宣传与我们相关的法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样,我们才会进一步明辨是非,崇礼守法,才能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最终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奉献自己的力量。
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牢固树立法制意识,知法懂法,并将践行宪法精神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遵守交通规则,遵守校纪校规等,真正让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刚刚过去的周六(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考考你,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都有哪些内容呢?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6周岁时,我们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修“课程”;18周岁,我们成年了,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意味着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大学毕业后,遇到心仪的他(她),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生活的一点一滴,莫不和宪法密切相关。宪法总是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守护着我们,为我们的前方带来光亮,为我们的明天带来希望,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我们的权益战至终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让宪法精神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六(1)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心中记》。
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是什么样子,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从小就听爸妈说要学文化,要遵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知道了一个国家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那么就会乱做一团。我想法律应该是约束我们行为的一种规矩,就是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得以和平吧,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学习法律,了解法律,尊重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遵守我们国家制定的法律,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国家的法律是越来越健全了,我们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现代的国家。
作为一名学生,我们要与法律做朋友,让它时刻伴随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初一四班的XXX,很荣幸今天代表我们筑梦四班在庄严的国旗下讲话。
众所周知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的第八个国家宪法日,我们也迎来了第四个“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作为青少年,我们要让法律常驻心间。那我们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我们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了解学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比如课堂上我们有发言的自由,但是没有讲与课堂内容无关的语言的自由,否则,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是我们正确行使权利的指导原则。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我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我们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我们有言论自由,但是不能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法制宣传周”是我们一起学习宪法、了解宪法、普法的好时机,让我们燃起普法的热情,把宪法精神送到每一个班级,送进每一位同学的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