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课前演讲稿件(精选12篇)
一年有四个季节,每个季节都有不同的景色,而我最喜欢冬天下雪时的壮丽景色。冬天,大雪纷飞。人们好象来到了一个幽雅恬静的境界,来到了一个晶莹透剔的童话般的世界。松的那清香,白雪的那冰香,给人一种凉莹莹的抚慰。一切都在过滤,一切都在升华,连我的心灵也在净化,变得纯洁而又美好。
在我的眼里冬天是这样的。
我眼里的冬天是欢乐的。早晨起来,雪花,悄悄地飘落下来,像柳絮,像棉花,银花满天,飘飘零零,放眼望去,白得刺眼,白得神圣。雪花中的景物,街道上,小巷里,楼房上,都粉妆玉砌般玲珑剔透。我穿好衣服,到阳台上,蹲下来,双手捧起一点雪两手不停地捏呀捏,揉啊揉,不一会儿,那一点雪花马上凝固成了冰块,,又慢慢的融化成了冰水,顿时,我的手心像结冰了一样,冷得我直哆嗦。接着召集我的小伙伴们,一起在雪地里打雪仗,堆雪人……不亦乐乎。
我眼里的冬天是美丽的,雪白的。白茫茫的天,白茫茫的地,白茫茫的雪花潇潇洒洒。面对这样银装素裹的世界,任谁都会对它倾心。
房屋被披上了洁白的套装,树枝打扮得像美丽的白珊瑚,地上也盖上了一条长长的白地毯,那么纯洁,那么晶莹,大雪把万里江山变成了美丽的世界。冬天,雪花像晶莹透明的小精灵,调皮的翻着跟头楼落在山腰上,落在大地上。草原上白雪皑皑。棵棵苍松绿油油的一片,只是上面挂了蓬松松,沉甸甸的雪球儿。风儿拂过,可爱的小雪球就映着阳光,像五光十色的玉屑。雪花形态万千、晶莹透亮,他们有的像六角形一般的瑰丽,有的好象出征的战士,披着银色的盔甲,有的像是一片片白色的战帆在远航,还有的像顽皮的小精灵,只往你的头发里、衣领里钻。而雪粒在地上欢跳,好像在炫耀自己:“我有多漂亮呀!”……黄昏的雪,深切切的,好象有千丝万缕的情绪似的,又像海水一般汹涌,能够淹没一切,还有一丝揭开藏头露尾般的裸露感。雪后,那绵绵的白雪装饰着世界,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真是一派瑞雪丰年的喜人景象。你雪是天空中一个小小的斑点,滋润着庄稼和田野,雪是一块块白布,给大地穿上白色的大衣,雪是一股股快乐的气氛,让孩子们感到快乐,感到欣慰。雪越下越大,从一望无际的天空轻轻飘落下来,纷纷扬扬,飘飘洒洒……一朵朵,一片片晶莹如玉,洁白无瑕,向天上的仙女洒下的玉叶、银花,又像天宫派来的白色天使,是那样的美丽,无私的把大地装扮成童话中的白色王国。
冬天在我的眼里是优雅的。在雪中漫步是别有一番情趣的。天宇中只有一丝风似牵着风筝的线般牵着霏霏瑞雪,仰头望,这丝风主宰着粉蝶似的雪花,一忽儿斜跌下来,一忽儿打着旋飘飞,一忽儿悠悠荡荡扑向在地,落在行人的身上。雪花象一个顽皮的孩子永不厌倦地和人们嬉闹,拂着人们发热的脸庞,化成滴滴水珠流到眉毛胡子上,结成粒粒小冰碴儿。洁白的雪花悄然无声地落着,飘飘洒洒纷纷扬扬,不一刻,地上便有薄薄的一层了,当你的脚踏上去时,它会为你唱出欢快的足音“吱咯,吱咯、”。伴着这足音你尽可展开想象的羽翼,去追寻你最美好的回忆,去拥抱你心中的幸福!你不妨作一次深呼吸那凉浸浸甜丝丝的花香就会浸入你的心脾,你不由得想到一颗纯洁的心,你会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那样纯洁
冬天在我眼里是热闹的,温暖的。你们一定很奇怪,冬天应该是冷清,寒冷的。为什么我会觉得热闹温暖。那是应为:江滨公园里,锻炼的人群随处可见。在茫茫的雾气中,人影在不停地晃动。年轻人打扮如同运动员,个个精神抖擞。他们奔跑着、蹦跳着,朝气蓬勃、热血沸腾。老年人也走出了家门,容光焕发地在草地上伸伸手、踢踢腿,还时不时地跳一跳。别看他们是老年人,运动起来不比年轻人差,他们顽强地与刺骨的寒气作斗争。再向那一边瞧瞧,连七、八岁的小孩也跟着大人们有模有样地锻炼着,他们跑得气喘吁吁,头上直冒热气。看啊,多么富有活力的冬天!在晚上,和家人坐在一起,喝着暖暖的汤,吃着温温的饭,心里暖和和的,吃饭也变得开心起来。正是冬天的寒冷,才让我们更珍惜这份温暖,也因为冬天的寒冷才衬托出这浓浓的关爱。
我爱白雪,我爱雪景,我更爱冬天。冬天是心灵的年轮。冬天,虽然十分寒冷,但是它有着无可比拟的温馨和希望。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昨天的立秋,渐渐的带来了一丝凉意。晚上习惯的开的窗户的我照例开着窗户准备睡觉。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却也有不同。他进来了,告诉我,今天外面刮风,别开着窗户睡了,说着,准备去给我关窗户,我任性的不让他关上,说:好不容易凉快些,还关上。他于是没有关,只是告诉我,晚上睡觉盖上点。这并没有什么,也许这件事是那么小,小到我们早已经习以为常,小到我们早就不拿这当回事,小到忽略了这一点点的关爱。不撒谎的说,这种小事,我从前根本就不会当回事。而现在,却有点珍惜那一点点的关爱。
我要去一个很远的地方上大学了,那个我要学的专业,曾是我最爱的梦想,我爱那个专业,我爱新闻学。所以,当我看到自己被录取后,曾是高兴了好几天,因为我终于学到了我想要学的专业。随着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我距离要走的时间也不过半个月,而他,似乎让我体会到了以前很少的关心。他给我找那条最厚的棉裤,因为我要去的是黑龙江,那个最冷的地方。他催着我准备我东西,免得落下东西。他让我自己在外面吃好了,别饿着。他让我在外面别出校园,他让我自己在外面注意安全,他让我照顾好自己,因为我总爱感冒,他说,别在外面生病了。他告诉我,以后就没有你妈妈给你洗衣服了,就要什么都靠自己了。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总感觉,他似乎有点舍不得我了。他不会说些好听的,也不会说些软话,但那天他说。你走了,我和你妈妈在家,她一回来就睡觉,多没劲。就是这句开玩笑的话。却让我觉得很舍不得。我知道,这一走,就要好几个月才能回来一趟,我曾以为,我出去了,他们就不用天天说我烦我了。可是,真的快走了,确实是说不出来的舍不得。
他的头发似乎也白的更多了。我总以为,他不管我,他没给我多少爱,可是现在想想,他给我的爱,要深沉的多。记得去年我没有考上大学,我哭得快要虚脱了,他很冷静的安慰我,告诉我,哭也没用了,该怎样还得怎样。我现在想想,那时候,他应该比我还要难过,他的厂子里也有和我一样大的孩子要高考,而我没考上,人家考得很好,当别人问你家孩子考得怎么样时,他又能说什么,一定会觉得很无奈,更多的也许是没面子。到家,他还要去平复他的心情在我面前保持冷静。我想这,是一个父亲最大的爱了。而我却并不理解,。后来,我复读了,他去取钱,让我自己去交,他说让你自己去交,你才明白。我拿着那很厚的红色的毛爷爷,心里说不出的难过,。我发誓一定要学好。然而,我的决心却在一天天中减少,我的成绩从最开始的很好到后来的变差。那时候,我似乎又看到了他的失落,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别懈怠。于是,最后的我几乎是拼了命,依稀记得晚上3点我的灯还亮着。他如果睡觉中途醒了还会告诉我睡觉把,明天该没精神了。
我不得不说,我真的挺笨的。就是这样,还是不太理想,勉强去那个很远的地方。然而就是这样,我还是觉得他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下了。因为他怕我考不上,而这次如果我再考不上,他就真的绝望了,就真的抬不起头了。我知道,他允许我复读是下了很大的决心,因为,这真的很考验人不仅是我还有他。
那天他说你如果多考些,在咱这多好,我知道,他心疼我,他害怕在外,我照顾不好自己。于是,他说什么我都是点头,说我知道。也许以前真的很不懂事,一心想着去外面自己闯荡,自己去经历。却忽略了在当地可以去陪在他们身边。
我想所有人的父亲都是很伟大的,只是他们的爱太深沉,深沉的让我们快要忽略,而随着一天天的长大,我们会了解,会明白。所以,我们应该在我们现在,就去多陪陪他们。
我不能开口说出,我现在明白了,我真的想您能一直健康,幸福,我想一直陪着您,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我的感受。
我希望和我一样大小的所有同学朋友们,去珍惜,去体会父亲给我们的爱。那个为了我们自己背负太多的父亲,那个表面冷酷的父亲,那个爱吸着烟坐在沙发上的父亲。
愿天下所有的父亲健康。
这个冬天的第一场雪终于落下来了,洋洋洒洒,白依趴在窗台上看,窗户凝上了一圈雾气,不一会儿,外面便成了白茫茫的世界,屋顶上、树枝上、路上,到处都是雪白的精灵。
“白依!白依!”后面有人叫她,老妈的声音。
“诶?”她转过头去。
老妈朝她伸出手“白依,我们玩雪去吧!”
“恩!”然后她便从床上爬起来,穿好雪地靴,戴上手套、围巾。“走,我们玩雪去咯!”
小时候的白依是很喜欢玩雪的,每当下雪天,她总是全副武装,然后拉着老爸老妈出去玩雪——打雪仗或者堆雪人。白依总是喜欢用小小的手掌把雪球捏的硬硬的,然后趁老妈不注意,朝她身上扔过去,每当这时,老妈就会用手里的雪球要挟白依“依依!你当心了,我要攻击你了!”然后一扔,雪球却从白依左手臂擦过,击中了老爸!
全家人一起堆雪球,雪人被堆的老高老高,再插上纽扣做眼睛、胡萝卜做鼻子。白依站过去一比,雪人都比她高了,即使第二天大太阳,雪人也化不了,只是小了一圈,又小了一圈。水湿嗒嗒的滴在泥地上。
傍晚,白依坐在老妈膝盖上,两个人一起欣赏外面飘飘洒洒的雪,老妈就问她“我们白依为什么喜欢雪呢?”
“恩……因为雪很干净啊,你看它那么白,摸上去凉凉的,而且很好玩。可惜太阳一出来,它就全化了!”
“我们依依以后也要做一个像雪一样的人,纯洁而善良!这也是老妈给你取这个名字的缘故!”老妈亲昵地抚了抚白依的头。
“老妈,以后我一定要堆一个,不会化的雪人!”白依抬头望着老妈。
“老妈!老妈!起床了!”最近老妈起床总是特别晚,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不过好在最近她工作量很少,几乎不用怎么去公司。白依也为老妈细心地准备好早餐,把她得衣服浸好在脸盆里,把地上拖干净。
老妈头发掉的也特别多,卫生间里满是她的发丝,白依用餐巾纸把它裹起来。唉,老妈的确是累了,她应该好好休息的。
抬起头望向外面,又在下雪了,白依兴冲冲地跑到外面,玩起了雪。雪中的世界朦胧而洁白,仿佛置身梦境,四周都被雪照得亮通通的。白依捧起了一捧雪,堆起了雪人……
晚上睡觉的时候恍惚间有人给她盖好了被子,早上起来,一杯热牛奶放在了床头上,白依喊老妈,喊了一遍又一遍,喊到嗓子都快哑了,可就是没人应她。
直到她喊的累了,才有脚步急匆匆地蹿上来,是老爸。
“依依,爸爸在这儿,爸爸在这儿……”“你看,爸爸给你买早点去了”。说着晃了晃手里的早点。
“我要老妈,我要老妈!”白依重复着。
老爸脸色蓦的一沉,“你妈妈,她早就过世了。”
“不,没有,她没有……”白依反驳,“前几天我还叫她起床呢,我还把她掉的头发拾起来,昨天她给我盖被子了,今天又给我准备了热牛奶,你看!”白依晃了晃手里的空杯子。
“依依,你怎么就是不肯接受现实呢,你妈妈,早就在两年前的车祸中去世了,她死地时候也是个雪天,那时候我赶到,你妈妈在医院抢救了,你在一旁吓的说不出话来……”
白依低下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半天才吐出一句“老爸,又下雪了。”然后把手指向外面。
“没有下雪啊。依依,现在时春天。”
雪人其实就是沙人,依依每天从隔壁装修房子的琪琪家里灌来沙子,用水糊了把沙人垒起来,所以永远,都化不了。
依依知道老妈来过了,老妈一直在看着她,不,她一直都在。她的心里,忽然就下了一场雪,亮堂如昨。
冬至,晚八点,清冷的夜。
小雨走上街头,夜不深,寒意却浓郁,温暖小屋里带出来的暖意一瞬间被迎面的风吹散。
她向着广场走去,路上的人们行色匆匆,他们一定是要赶着回家吃饺子去的,因为小雨知道,今天是冬至节,他曾经给她讲过,北方的冬至节一定要吃饺子,如果不吃,冬天的寒冷就会冻掉人的耳朵,看着他那么正经地说着,她笑了,很开心,虽然知道这个说法,不过是老人们用来哄哄小孩子的,他并不老,但是他会像对孩子一样地哄她,小雨感觉幸福。
远处路边传来“甜棒子、热棒子”的叫卖声,小雨下意识地伸手向身旁抓了一下,却突然发现,原来身边没有他,也没有可以让她抓住摇晃着说“我要吃棒子”的那只胳膊。这个预示着冬天来临的节日里,没有他,没有过马路时可以牵的手,没有感觉冷时温暖的怀抱,没有可以让她将手插入取暖的大口袋,夜晚的霓虹灯照着小雨孤独的身影,陪伴她的只有似乎更加孤单的影子。
小雨有些伤感,她陪着影子继续向前走着。今天应该不是周末,湖边没有开灯,结了冰的湖水闪着丝绸般黑油油的光泽,前方的路隐隐约约暗沉沉地延伸着,小雨深吸了一口气,放慢了脚步,轻轻闭上眼睛。
那一年的夏天,他带着她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来到这个湖边。他们租了一条小船,他踩着,在湖中缓缓地荡进,伴着船儿激起的水声,他给她讲述着关于这个湖的所有传说,还有他年少时在这个湖边发生过的趣事,小雨听得很入迷,而实际上,她一直都愿意享受,他讲述时所带给她的快乐。岸边有一个小冰屋,他说,来,我带你吃炒冰。那冰,真的是炒出来的,盛在一个小小透明的碗里,亮晶晶的冰沙里点缀着一些五颜六色的果粒,如艺术品一样质感强烈,她舀起一小勺,送到他的嘴边,看着他咯吱咯吱地嚼着,再舀起一小勺,放进自己的嘴里也咯吱咯吱地嚼,炒冰浸润着他们的爱情,甜得有些腻。他说,湖边有个文化宫,四楼是个电子游戏厅,于是,小雨拉着他快步跑上楼,在游戏厅老板讶异的目光中,他们玩得淋漓尽致,小雨对他说,不要理他们,谁说游戏只是小孩子们玩的……
这时,有风吹来,小雨睁开了眼,湖边那小船,正冷冷清清地拴在岸边,小冰屋已经找不到了,文化宫的四楼也不知是否还有游戏可玩,今夜人非,物也非,倒是路旁的大树和路灯,依然如从前一样矗立着,它们曾经见证过他与她的爱情,而这个夜里,它们只看到一个伤心的女人在路边站成了一幅风景。
泪水开始在眼眶内跃跃欲试,小雨停下脚步,不愿再往前走,前方一定还有太多的记忆勾起心绪,她不能让眼泪流下来,这个深冬的夜太寒,泪水流下来会伴着伤痛结成冰,再化作水渗入肌肤,所有的痛苦就会深深地侵入她身体的每一个角落。
转回头,小雨决定回家。那曾经的草原、大海、森林、古迹、千万般样的美丽景致,他都不再可能伴她游历,而忘却曾经的往事还需要漫长的里程,然后既然已成过往,必不可能再回头,她能做的只有让自己转过身去,仰起头,向另一个前方继续前行,把过去抛到身后,渐行渐远!
路边的豆浆店还在营业,玻璃上的浓重雾气告诉她,那是一个温暖的地方,推门进去,要一份饺子,过一次一个人的冬至节!
每次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太阳在东方露出会心的笑,有时照得云彩羞红了脸。万里晴空丰富的表情,倒映在故乡的溪水里。云儿飘飘,有的团团簇簇;有的就是一块让孩童流口水的棉花糖;有的宛如鱼鳞片片,有的似天狗吼叫,有的似熊猫坐立……
小鸟在叽叽喳喳地叫着,欢庆又一天幸福日子的到来。它们拍着扑腾腾的翅膀,在竹子上,在树枝上,在小路上,开心地跳跃着,盘旋地飞翔着,时而在低处徘徊,时而冲向高空,各有各的姿态,各有各的活跃,把新鲜的早晨渲染得热闹非凡,一片动中有静,一片静中有动,伴随着暖洋洋的微风,吹动得树叶沙沙沙地响着。
树林里,叶子在摇曳。浅绿色的模样惹人怜爱,小巧的外观可爱之极。它们在太阳底下为大地喝彩,闪烁着活泼的影子。它们在阳光之中为白天增色,唱出了婀娜的情歌。小草在摇头晃脑。它们意气风发地与清晨打招呼,与勤劳的妇女们挥手示意。新的一天的到来,它们表示祝福;它们为早晨的风情万种,涂抹衷心的欢庆之意;它们仿佛也为妇女们的早起耕耘、浪漫的丰乳肥臀和玲珑剔透的曲线雀跃欢呼,拍手鼓掌。
远处望去,乡村迷人的景致,披着朦朦胧胧的面纱。烟雾轻轻弥漫,轻盈纤美。在家乡,溪水里,水波渺茫,在太阳底下,波光闪闪,颤悠悠地向西而去,一路哼着自然生动的歌谣,自由自在而去。岸上的水草丰盈,多了一些大自然的景致,多了一些翠绿色的希望,多了一些弯弯曲曲的展望。
故乡雾锁烟迷,如丝如缕,快刀斩不断,微风吹不散,把整个故乡笼罩在亲切的怀抱里,雾吻乡村的容颜,烟绕乡村的秀发。房子屋檐延伸,装点着故乡的古香古色;豆腐块的楼房一座又一座,颜色各异,形态相仿,点缀着美丽的乡村。乡村宛如神仙胜景,妙不可言,诉说着古老的故事,吐露着岁月的沧桑。
嘻嘻的风声,儿童上学的走路声,一边走路,一边讲话的声音,在清晨演绎着一幅幅动人心魄的画面。校园里,朗朗的读书声,以童趣般的味道,传进耳里,飘出文字的清香,飘出文章的韵味。乡村清晨早景,如诗似烟,飘渺袅绕,缠绵缭绕,薄雾轻笼。远山,景色朦胧,山色淡淡;近冈,山草丛生,葱葱茏茏;屋旁,竹林多姿多态,节节上升;视野里,几棵盘龙遒劲、历尽风霜的树木巍然屹立,展示着岩石般的阳刚之气。它们历经千锤百炼,百折不饶……
听,那一声声吐字准确,唱腔圆润的棒槌声远远传来。它富有丰裕的的节奏感,一声,一声,敲在衣服上,也仿佛敲在心坎里。一些妇女们腰里携着一盆盆衣服,走着款款的步伐,一扭一扭地走向溪水岸边的石头上。在石头上,几个妇女们话家长里短,说三道四;一阵阵欢声笑语,一片片言语似娇莺恰恰啼,渲染着早晨静静的氛围。
妇女们,为了清洁的生活,为了淳朴的日子,在不抱怨中,在正视生活里,一股“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纯,她令时光婉约从容,一抹希望挂在眼前;她令日子灿烂如日,一股生命的深度叩击心门;她令视野五彩缤纷,一种时间的长度向前飞进。岁月的刀多情多义,慢慢地雕琢着人生的各个精彩时期,童年的趣味横生,妙笔可言;少年的懵懂情愫,印下痕迹;青年的风华正茂,留下刻痕;壮年的成熟稳妥,深入岁月;老年的温馨周到,植入时光的隧道,绵绵不绝,触摸手心里的温暖。
一切的一切,许多的许多,在随岁月而改变,只是一颗心,一颗魂系乡村的心灵,却刻满了记忆的丰碑,永不敢忘,永不会忘!那故乡的一草一木,曾经与孩童的春光相伴,留下了锈迹斑斑的回忆,有了你的足印,有了你的青葱岁月,有了你的欢颜笑语,有了你的纯净亮洁。我犹记得,溪尾坝庙宇里的信誓旦旦;我犹记得,佛前的山盟海誓;我犹记得,风中的豪言壮语;我犹记得,恋爱中的柔情蜜意……
岁月的大门,一直打开,迎接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的心意,充实而收获甚丰的日子里,古老的乡村是一个证明,朴素的木门是一个注解,灰色的瓦片是一个解说。只因为你,乡村的一切,在晨景里,都显得千姿百态,山清水秀,草长莺飞,风光旖旎,分外妖娆。
乡村里,眼睛里,人们随处可见绿树成荫,峰峦叠嶂;在花丛里,在岸边,在田野里,人们不时可见蜜蜂嗡嗡嗡地叫,忙绿地采蜜;人们不时可见蝴蝶飞舞,在空气中煽动灵活的翅膀,舞态轻盈。这一切,呈现浓厚的风采,鲜活的景象,在乡村人们的心里,一缕缕恋乡、爱乡的情节一直在延伸,唱着故乡人的咏叹调。
刘先生出生于1970年的初春。
刘先生出生在农村,排行老二,家中的长子。
刘先生从小不是那种安静的孩子,他的不安分,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刘先生最伟大的壮举是在小学开学的第一天,老师问起谁当班长时,他第一个把手举到老师鼻子下面而且喊得最响亮,从此,刘先生经历了小学六年的班长生涯。
他看着全班上自习,坐在讲台老师的位子上拿着教鞭,专门敲抬头或说话的人,别人都交作业的时候他却一个字都没写;学校组织一起去挖地瓜,他偷跑出去耍,别人都把自己的篮子装的满满的往回走,他担心被挨骂就就跑别人地里偷一篮子;小时候村里放电影,他因为太小家人不让他去,他就点着煤油灯跑到地瓜窖里把所有的地瓜刻成自己喜欢的形状;在上课的时候看到别人认真听讲就偷偷捏别人;在别人家的草垛里点鞭炮;夏天的中午趁别人睡觉偷跑到河里洗澡;每个星期不是砸破个碗就是砸破个盆子…这些都是常事。
那时候刘先生的母亲整天到别人家里道歉,刘先生也免不了一顿打,但都是过了就忘。
后来,刘先生慢慢长大了,不再是那个调皮捣蛋三天两头上房揭瓦的孩子了。
再后来,刘先生的父亲要退休了,刘先生就去接了他父亲的班。
那一年,刘先生十六岁。
对于一个十六岁的孩子来说,每天骑自行车走20里的路两个来回,走出的村庄,外面是另一个世界。每天任命的从最基础的学起,干又脏又累的活,刘先生无数次拽着母亲的胳膊喊着不想去了,他的母亲心疼的摸着他的头说:“傻孩子,接班是件多么好的事情。”
那时候,刘先生一米七五的个头,还不到一百斤。
1989年,刘先生一家搬到了城里。
池女士从小在城里长大,家里的小女儿,因为长得漂亮所以经常有媒婆上来说媒,她因为不想那么早嫁人就一直拒绝着,最后还是在她母亲说了一句“要不去看一次吧”独自一个人去了。
就是那一次,她认识了刘先生,池女士怀着没成的心,结果就成了。
1994年,刘先生与池女士举行了结婚典礼。
1995年,他们有了第一个女儿。
女儿出生的那一天,刘先生哭着对自己的小姨说:“小姨,我终于要当爸爸了。”
后来,我见过刘先生年轻时的照片,又高又瘦,帅得很,他那高高的鼻梁是一代一代遗传下来的。
刘先生喜欢唱歌,他依旧改变不了那爱出风头的本性,在早些年街头唱歌时,他都是第一个报名。刘先生还写得一手好作文,文邹邹的语言,形象的很,我想也许当年他就是用那些文邹邹的语言把池女士哄来的。
刘先生一直喜欢打篮球,在前些年,经常下了班跑去打篮球,最后都是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池女士把他从篮球场拽回家。
小时候每次我缠着他带我出去玩的时候,他都在最后带我去趟篮球场,可我从小就不喜欢这些球类,为了哄我去,他每次都给我买一面小红旗和一个红色的哨子,在他打得大汗淋漓的时候,我就站在一旁傻乎乎的挥着小红旗,吹着哨子,时不时的喊两声“爸爸加油”,刘先生说那个时候他超级得意。
在很多年前某个夏日的晚上,刘先生牵着我的手回家,那天晚上的天空很恐怖,密密麻麻的星星,厚重的云,像一张大网,把我们覆盖。我抬头说:“爸爸你看,天上那么吓人。”刘先生捏了捏我的手说:“有爸爸在,不用害怕。”那句话,我今生难忘。
小学时学校开家长会,要求每位家长给孩子写一封信,所以的家长都以“孩子”为开头,只有刘先生的开头是“我亲爱的女儿”。
在我五年级的那一年,刘先生有了她第二个女儿。
妹妹几个月大的时候,刘先生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她,几天以后,在隔壁写作业的我哭得惊天动地,拼命地喊他偏心眼,只疼妹妹不疼我了,从此以后,刘先生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我的房间。
后来,我们就一天天在长大,刘先生和池女士一天天在变老。
刘先生一直责怪我没有叠被子的习惯,形容我的床就像被炮轰了一样,每次说起的时候我总是以“晚上睡觉还要睡觉干嘛还要叠被子”为理由然后被他的“那你早上吃饭中午和晚上为什么还要吃饭”反驳的无话可说。
然后刘先生就每天帮我叠被子,早上一次,晚上下班一次。
我赖床,每次我和刘先生恰巧一起放假的时候他就跑到我房间去唱歌,挠我脚心,知道我气得在床上打滚他才肯笑着出去。
就这样,我的生命中到处布满了刘先生的脚步,凡是我走过的地方都跟随者他的气息,我爱他,同时也怨过他。但他依旧是我的刘先生,那个在每个下雨的晚上站在离校门口最近最显眼的地方的刘先生;那个给不会做饭的我做炸酱面的刘先生;那个每次在我和池女士吵架的时候忙着来回劝和的刘先生。
他曾在我最叛逆的时光写下这么一句话“迷途的羔羊快回家,狼有反哺之意”,他说青色的果子还没熟是酸的,它应该呆在枝丫上接受岁月的洗礼。
从调皮捣蛋的童年,到早早步入社会的少年,到青年,到壮年。刘先生还是成为了一个有责任心的好爸爸,好丈夫。
刘先生曾经说过:“我为我有两个女儿而感到骄傲。”
刘先生,我也为我有你这样一个爸爸而感到骄傲。
秋雨淅沥地下着,阴沉的天空,同样有着阴沉的心境。
四楼的阳台被乌黑的防盗网封得严严实实,站在里面的我像一只被囚禁的小鸟,看着楼下熙熙攘攘。飘落的雨滴透过冰冷的窗洒到我的脸上,一阵寒噤后便退回了房间。
我的邻居是一个老头,秃顶。喜欢一个人在阳台歇息,抽根旱烟,吐出一个个烟圈圈。尽管是单身,到也乐得自在。
楼下是个仓库,整天啤酒运来运去。中国落后,所以确实还不是所谓的“机械操作”,瓶内的液体多少不均,酒瓶碰撞传出一个个不同的音符,便有一道优美的旋律,象雨天的灯光一样向四周传散开来。
楼上也是个和我一般大的学生只是与我不同的是,他自允为“时尚一族”而我则像个大龄青年。我喜欢安静,喜欢古典音乐,他则爱进出喧闹的KTV。
我知道,我们两个是不同世界的人,我讨厌过分追求物质,我也知道,他的精神世界一无所有。
我渐渐开始疏远他,而他似乎也不喜欢我的刻板。
清晨,我拿上牛奶和几本书,他便背上挎包,从我身后冲过。
我从雨中走来,带来一丝伤感。自多年前的一幕,我已习惯了一个人生活,请轻轻的来,静静地走,一切都有条不紊地进行,身心的宁静已经替代了往日的嘈杂。唯一不变的,是我依然喜欢身处闹市。只是与往日不同,与其融如其中,我更乐意寻找一种自我的宁静,远离世事的感觉。
安乐,是众所追求的事物,古今中外多少人赞颂,几年来,我渐渐发现心中对安谧的渴望已经渐渐侵蚀了我的心里。
坐在阳台边,默默看着隔壁的老头,没有过多的情绪,心如止水便无所谓悲或喜。世界就像一太黑白电视机,没有颜色,也没有声音,只有一个个小丑般的人物在手舞足蹈。
我知道他也看见了我,没有动作,没有语言,他似乎对一切都漠不关心,一盏烟后,便转身径直向屋内走去。
安详,那年是在三年前,他老伴去世那天。她躺在床上,沉沉睡去,就一直没有醒来,安厝前,我去过他家,那是一张熟睡的脸,然而却苍白,死寂,屋内除了几朵白花,还是很久以前就摆在那儿的几件摆设。人们在她床前静静的站着,像一尊尊雕像。这种超脱一切的深沉,成为了D栋4楼的格调,散发着深邃的气息……
我在雨中漫步,感受着雨的宁静。于是,将伞丢在一旁,我喜欢自然的感觉,就象身在森林里,身靠大树,深呼吸,然后发现,城市雨季的空气也清新……
但雨季依然是雨季,给人那样的空洞,使一切都传散得那样悠远。
教堂的钟声响了九下,我知道,又有一个灵魂飘进了天国。我猛地一楞,竟站在原地,再也无法走动。细雨飘落到我的脸颊,我清楚的意识到,我的路还长。我轻轻地抬起右手,雨丝落在我的手上。似乎很久没有这样茫然了,我来到湖边,很久不见,湖里的倒影削瘦了许多,我对着他笑,冲他招手,突然觉得十分滑稽。心里一酸,眼泪不觉中落了下来……
天晴了,多日不见的太阳露了出来,彩虹也出来了。我再一次走出阳台,强烈的光束刺痛了我的眼睛,我突然发觉周围竟然那么的生意昂然。先前的不快也似乎烟消云散,我豁然地冲下楼,冲到了院子的草坪上,沉沉地躺下……
每天都会是这样晴朗吗?那么,明天又会是怎样?
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睡着了,太阳照在我的脸上,我睡得很香,也睡得很沉。
我喜欢雨,无论什么季节的雨,我都喜欢。她给我的形象和记忆,永远是美的。
春天,树叶开始闪出黄青,花苞轻轻地在风中摆动,似乎还带着一种冬天的昏黄。可是只要经过一场春雨的洗淋,那种颜色和神态是难以想像的。每一棵树仿佛都睁开特别明亮的眼睛,树枝的手臂也顿时柔软了,而那萌发的叶子,简直就起伏着一层绿茵茵的波浪。水珠子从花苞里滴下来,比少女的眼泪还娇媚。半空中似乎总挂着透明的水雾的丝帘,牵动着阳光的彩棱镜。这时,整个大地是美丽的,小草似乎像复苏的蚯蚓一样翻动,发出一种春天才能听到的沙沙声。呼吸变得畅快,空气里像有无数芳甜的果子,在诱惑着鼻子和嘴唇。真的,只有这一场雨,才完全驱走了冬天,才使世界改变了姿容。
而夏天,就更是别有一番风情了。夏天的雨也有夏天的性格,热烈而又粗犷。天上聚集几朵乌云,有时连一点雷的预告也没有,当你还来不及思索,豆粒般的雨点就打来。可这时雨也并不可怕,因为你浑身的毛孔都热得张开了嘴,巴望着那清凉的甘露。打伞,戴斗笠固然能保持住身上的干净。可光头浇,洗个雨澡却更有滋味,只是淋湿的头发、额头、睫毛滴着水,挡着眼睛的视线,耳朵也有些痒嗦嗦的。这时,你会更喜欢一切。如果说,春雨给大地披上美丽的衣裳,而经过几场夏天的透雨的浇灌,大地就以自己的丰满而展示它全部的诱惑了。一切都毫不掩饰地敞开了。花朵怒放着,树叶鼓着浆汁,数不清的杂草争先恐后地成长,暑气被一片绿的海绵吸收着。而荷叶铺满了河面,迫不及待地等待着雨点和远方的蝉声,近处的蛙鼓一起奏起了夏天的雨的交响曲。
当田野上染上一层金黄,各种各样的果实摇着铃铛的时候,雨,似乎也像出嫁生了孩子的母亲,显得端庄而又沉思了。这时候,雨不大出门。田野上几乎总是金黄的太阳。也许,人们都忘记了雨。成熟的庄稼地等待收割,金灿灿的种子需要晒干,甚至红透了的山果也希望最后的晒甜。忽然,在一个夜晚,窗玻璃上发出了响声,那是雨,是使人静谧,使人怀想,使人动情的秋雨啊!天空是暗的,但雨却闪着光;田野是静的,但雨在倾诉着。顿时,你会产生一脉悠远的情思。也许,在人们劳累了一个春夏,在收获已经在大门口的时候,多么需要安静和沉思啊!雨变得更轻,也更深情了,水声在屋檐下,水花在窗玻璃上,会陪伴着你的夜梦。如果你怀着那种快乐感的话,那白天的秋雨也不会使人厌烦。你只会感到更高邈、深远,并让凄冷的雨滴,去纯净你的灵魂,而且一定会遥望到在一场秋雨后将出现一个更净美、开阔的大地。也许,到冬天来临,人们会讨厌雨吧!但这时候,雨已经化妆了,它经常变成美丽的雪花,飘然莅临人间。但在南国,雨仍然偶而造访大地,但它变得更吝啬了。它既不倾盆瓢泼,又不绵绵如丝,或淅淅沥沥,它显出一种自然、平静。在冬日灰蒙蒙的天空中,雨变得透明,甚至有些干巴,几乎没有春、夏、秋那样富有色彩。但是,在人们受够了冷冽的风的刺激,讨厌那干涩而苦的气息,当雨在头顶上飘落的时候,似乎又降临了一种特殊的温暖,仿佛从那湿润中又漾出花和树叶的气息。那种清冷是柔和的,没有北风那样咄咄逼人。远远地望过去,收割过的田野变得很亮,没有叶的枝干,淋着雨的草垛,对着瓷色的天空,像一幅干净利落的木刻。而近处池畦里的油菜,经这冬雨一洗,甚至忘记了严冬。忽然到了晚间,水银柱降下来,黎明提前敲着窗户,你睁眼一看,屋顶,树枝,街道,都已经盖上柔软的雪被,地上的光亮比天上还亮。这雨的精灵,雨的公主,给南国城市和田野带来异常的蜜情,是它送给人们一年中最后的一份礼物。
啊,雨,我的爱恋的雨啊,你一年四季常在我的眼前流动,你给我的生命带来活跃,你给我的感情带来滋润,你给我的思想带来流动。只有在雨中,我才真正感到这世界是活的,是有欢乐和泪水的。但在北方干燥的城市,我们的相逢是多么稀少!只希望日益增多的绿色,能把你请回我们的生活之中。
啊,总是美丽而使人爱恋的雨啊!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我今天讲的主题是“珍惜大学生活”
放下高考的重担,离开家庭生活,第一次走进了大学。走进大学的大门是不容易的,这是我们拼搏了十几年和一直在我们背后支持我们的父母共同努力的结果。一个学期即将过去,有没有人在脑海里想过这个学期我都做了些什么,都收获了些什么呢?有没有人去仔细的计算这个学期我又花了父母多少钱呢?其中那些钱又是不该花的或是该花的?
大学生活相对于我们的高中、初中都自由得多,我们的小日子不得不说过的很舒适。这几年我们看上去每个人都很有钱,看看我们吃的用的玩的,就不言而喻了。我们在KTV里唱着几十块一场场的情与爱……用所谓的“流行”来演绎一场场不属于我们的行为艺术……我们在宿舍打着一天一天的暴力与满足……用游戏里的繁华虚无来诠释我们所追求的虚荣时,我们想过在干枯的土地上烤着如火的太阳……心里着急的是一个自私的所谓上着大学的儿子或女儿的每年几千快的学费……在工地上提着沙灰,偶尔被沙子迷了眼睛或者被砖头砸到了脚,都只会揉揉背会覆盖了的眼眸与沾满灰色的睫毛,隔着鞋子揉揉被砸到的脚背然后躬身继续前行的人儿吗?我们的父母,那对可怜的高贵的父母!!
我们都是农村来的孩子,没有资本玩,没有资本闹,我们只能好好的学习,好好的为我们的将来打好扎实的基础。很多人认为大学就是一个天堂,可是那都是些低级的想法。大学,首先要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对自己以后的人生要有个清醒的规划,应为这可能就是你最后一次系统的接受教育,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可以将大段时间用于学习的机会,这也许是你最后一次能在相对宽容的、可以置身其中学习为人处世之道的理想环境。
从如今的社会形势来看人脉、朋友网在我们的今后生活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就连买一张小小的火车票,如果你有熟人就可以不排队,至于其他的事情就更不用说了,然而在大学这个大家庭里,正是你扩充人脉的最佳时期,有些人可能认为现在交的朋友都不算什么,那只是因为目前还没发现他们的另一面。同时我们交友是也要慎重,不要一味的为了交友而交友,用我们常说的一句话来说那就是“交友要交益友”
在大学生活中我们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这样对你的未来大有裨益。应为好的工作岗位是建立在好的习惯之上的。学习成绩一定要好,不然毕业就等于失业。在学习成绩好的基础上,多参加社会活动,什么都去试一试,多体验就能学到很多在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尽量让自己的大学生活过得丰富多彩,这样毕业以后才不会有遗憾!
谢谢大家!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给大家讲一个关于“希望的种子”的故事。
在列宁格勒市中心,有一个科学研究所。研究所里建有一个巨大的仓库,这里保存各种粮食种子。
1942年,当德国人围住列宁格勒时,这个城市开始上演人间悲剧:成千上万的人开始被饿死,人们想方设法寻找食物。
有些市民不惜穿越德军的封锁线跑到郊外,寻找树皮和已被冰封的湖底的鱼虾。但他们常常有去无回,成为德国纳粹枪弹的牺牲品。
饥饿让人变得疯狂。不少人看上了研究所中的那些粮食种子。这可能是当时列宁格勒城中唯一储备大量粮食的地方。
驻守的军队来了,可是科学家说,这是种子,是苏维埃将来的希望。驻守部队撤退了。
前线浴血奋战的将军也来过,他要求把粮食全部交给军队,但科学家说,这是种子,不能吃掉。将军暴跳如雷,但科学家告诉他:“当我们打退了德国人,农民们可以用这些种子过上幸福的生活。”将军听完,向科学家敬礼,然后带领士兵离开了。
几个月后,人们发现看守仓库的科学家饿死在粮堆旁。列宁格勒的那座粮仓,成为世界粮食史上的一个奇迹。
战争已经摧毁了一切,但列宁格勒却保住了珍贵的粮食品种。
现在我们不知道那位科学家叫什么名字,但他的那句“希望的种子”的名言,成为列宁格勒这家研究所的代名词。
故事讲到这里,相信很多同学已经被深深地感动了,为饿死在粮堆旁的科学家,为保护着希望、阐释着希望、留下希望的科学家。
是啊!面对至死仍报希望的这样的人,我们除了感动,还能有什么战争能摧毁一切,却绝对摧毁不了希望。
是的,拥有希望,一定会拥有未来。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你终于来了,你迈着轻盈的步伐慢慢而来。你那神奇的魔力将大地披上绿色的新装,小草被你唤醒长出嫩嫩的枝芽。听,那吹动枝条咝咝的声音是你美妙的歌唱。那徐徐的春风吹拂着我的脸庞就好像少女的双手抚摸着我的脸,温暖了我的心房。我冷寂的新扉被你打开,怀着一颗激动的心去寻找春天。
春天,是一场吹出来的美丽,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满山遍野的绿。我摖了摖眼睛望着通往家门口的一条乡间小路,那幽幽的小路已经被绿色小草覆盖,嫩嫩的枝条沾了些小小的水珠,在微风吹动下闪烁着光芒,就像一颗颗小砖石点缀在上面。我顺着这条小路慢慢地向前走,小路两边垂杨柳已经长满细细的枝叶,我摘下一片嫩叶放在手掌心感受着春天,嫩叶绿色中透露出一点淡黄,它是那么的娇嫩就好像刚出生的婴儿。不知细叶谁剪出,二月春风似剪刀,一片片干净的杨柳叶排列的很整齐。这一条条挂满了绿叶的绿枝随风舞动就像少女的秀发飘扬。空气中飘来一阵阵泥土的味道,其中混夹着青草野花的芳香,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感受着大自然的气息,肺人心脾。哦!这就是春天的味道,也是我梦想的家园。我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一不小心踩到这些绿色的小生命。我明白这一花,一草,一木都是大自然对我们的恩赐。春风还在我身边轻轻地吹着,我放眼望去,啊!在我家田边的老桃树也开花了。我赶忙走过去深情地望着这棵孤独的老桃树,自打我出生它就存在着,也不知道有多少年了。我还担心它过不了去年的冬天呢,内心对这棵老桃树怀有很深的敬意,它带给我很多快乐的回忆。老桃树就像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静静的立在田埂上。那饱经风霜的残枝上也开满了桃花,一些小蜜蜂被它那淡淡的花香吸引过来,在花丛中飞来飞去忙碌起来。桃树枝上长出了一些绿叶衬托出桃花烂漫,让人感觉老桃树充满了生机,一阵轻风吹来,几片花瓣飘落,飘落的花瓣就像在树下铺了一块粉红色的轻纱。哎!要是红楼梦里的林妹妹见了又免不了一阵哀伤,忧怒了。零落尘泥碾作尘,只有香如故,这就是桃花的命运,在短短的日子它把芬芳留给人间。
在看那一块块水田被平的整整齐齐,几天的春雨已经把水田灌的满满的,水田清澈见底,一些不知名的小虫子游来游去,水面上被春风吹起一层层微波。春雨贵如油,在春雨的滋润下四周田埂上长满了青草和野花。我站在田埂上尽情地享受着春天的气息,身上被温和的阳光晒得暖暖的,血液里好像有虫子在蠕动,我伸了个懒腰,感觉一切都是那么的舒服。我忽然明白了古代诗人那么喜欢春天,原来春天是一首诗,是一曲动听的歌,是一幅美丽的山水画;更重要的是春天能让我们感悟生命的力量,更加尊重和热爱生命。
我静静地站在田埂上,用心去倾听春天的歌声。耳边不时传来草丛中小虫的鸣唱,还有那滋滋的流水声。因为连续几天的春雨已使小溪的水位很高,水流喘急。我走到溪边一看,小溪还是我小时候来抓鱼时的样子,没有什么大变化,只是溪底已经长了很多的鱼腥草和鸭舌草等。小溪里的水很清,一些鱼儿快乐的嘻闹着,急急地流水不时溅起一些小浪花,水面上亦飘流着一些小黄花随水流奔向远方。我望着小溪若有所思,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一句词;花自飘零水自流。记忆里一位才华绝顶的女词人李清照慢慢向我走来,她是那么的忧伤,悲凉。可叹可惜啊!女词人生活在那动乱的年代多么的不辛,现也只能留下那些名传千古的词句给我们赏析了。
远望村里已经升起袅袅轻烟了,我该回去吃饭了。我再次深情地望了一眼老桃树,也不知何时能再见了。别了,我童年的好朋友,别了,美丽的桃花,别了,这将要逝去的春天,我明白这将要逝去的春天也正如这小溪里的流水一样渐渐离我远去。生命就是这样轮回,伟大的春天就是这样神奇,让万物都呈现出勃勃生机。如果有神灵该有多好啊!我愿神灵让我永远生活在这神奇的季节里。我想起一个歌手所唱“如果有一天我将要老去,请把我埋在这个春天里”。
对于西藏,最不好描述的,就是她的阳光。说她灿烂,但怎样的程度才算是灿烂?说她明媚?但怎样的亮度才算是明媚?是的,灿烂和明媚这样的词,过分通俗,实在一般,用这样的词汇去描述西藏的阳光,显然是愧对了那轮充满了雄性风采的太阳。在被西藏的阳光晒得发红时,晒得发黑时,照射得完全睁不开眼睛时,我才觉得这阳光是那么刚烈,那么威猛。她是一种光的倾泻,光的奔腾,光的瀑布,从九天之上,狂野地飞泻而下,将一个辽阔的青藏高原,照射得山是山,水是水,树是树,草是草,一点不黏糊,丝毫不朦胧,没有暗角,惟有亮堂、清晰、分明,使人宁静,也叫人疯狂。
在西藏的阳光下,我就想喊,想吼,或者是胡乱狂叫,而且声音是越大越好,最好是在峡谷间撞出金属般回声,最好是经久不息,让这歇斯底里的狂叫声,梭子一样在密密麻麻的光线中穿来穿去,织一条光与声的哈达,献给这个世界屋脊和她的民族。就想大声唱歌,让飞出胸膛的歌声被这阳光晒亮,晒红,晒得像一匹野性十足的枣红马,在山野间奔驰,在旷野里扬鬃,给西藏高原留下一串心灵之马激越的蹄音。
在如此明丽的阳光下,谈恋爱,与心爱的人儿在一起,总有一种彼此拥抱着滚过整整一面山坡的冲动。是的,在西藏,没有搂抱着恋人滚过几次山坡,这哪里够得上热烈,称得上爱情?因此,藏民族的爱,阳光一样强烈,阳光一样亮堂,阳光一样炽热。在这样的爱中,什么山盟海誓,什么卿卿我我,就显得文弱,变得萎靡,惟有阳光一样热烈与灿烂的爱,才配这高原,才会有高原人的风采。
在刚烈而威猛的阳光里,就是再萎靡、再猥琐的灵魂,也会被晒得强健与粗犷。所以,那些藏族汉子,全都那么健壮,像松,像塔,像大山,与他站在一起,立即感到矮小、单薄、寒碜,就暗暗怨恨自己为什么不是藏族人。而那些藏族姑娘,全都那么健美,她们脸蛋上的高原红,像霞,像火,像太阳,冲着你一笑,立即感到无限的温暖,不尽的热情。面对着粗犷而又厚实的藏族人,就觉得西藏的阳光是一把刻刀,一定要刻出这样一个人种,才足以匹配西藏,才足以立足高原;就觉得西藏的阳光是补品,惟有祖祖辈辈都被她补着,才有这样的血统,才有如此的强健;就觉得西藏的太阳是一个巨大的喷头,喷出那么多阳光雨,把偌大一个西藏高原,洗得明净,洗得透亮,让人一看,就透着心窝地舒畅。
在西藏的阳光里,那些山,钢蓝;那些树,翠绿;她的空气,没有浮尘,吸上一口,淤积在肺腑深处的浊气,立即被荡尽。她的河流,那么清澈,那么明净,每一朵浪花都晶莹得脱俗,每一层波浪都透明得纯真,那些旋涡,回旋着的似乎不是水,而全是明净、清澈、鲜亮等等这样一些词汇。在这样的环境里,藏民族的房子,就显得尤其艳丽和华贵。那些房屋,几乎所有的窗户都是大红色的,被阳光一照,那一个个红色的窗户就像是一个个相框,站在房子外看,它里面镶嵌着藏族姑娘甜美的笑脸;站在房子里看,它里面镶嵌着雪域高原的风光。在这个相框里,牛羊在远处的山坡上吃草,河流在它们的身边静静地流淌,那些翠绿得淌汁的树叶,在微风中悠然地轻摇着,像在舞蹈,像在歌谣,又像在述说。而那远处的人家,就成了这个相框里的风景之一,依然是红红的窗户,红红的房檐,红红的廊柱。因此感到,这边山坡的藏家与那边山坡的藏家,就彼此成为风景,你看这边的房子是那么艳美,我看那边的房子还是那么艳美。在如此艳美的相框里,藏族人,就世世代代繁衍与生息,直到永远。
最使人感到神圣的,是阳光下的寺庙。那些寺庙,或是在山凹里,或是在山坡间,或是在山顶上,无论在哪里,全都是那么庄严、肃穆、宁静而圣洁,而且十分透亮与醒目。在晨曦中,当整个高原还是一片黛青色,而寺庙就已经非常明亮了,它洁白的墙、朱红的窗、五彩缤纷的檐,似有圣光,又像有神韵,以一种“万绿丛中一点红”般的灿然,吸引着心灵,呼唤着灵魂。而在黄昏中,从云霞里射出的夕光,奇就奇在正好照射在寺庙上。这时候,寺庙的四周,沉静下来了,幽暗下去了,呈现出一片宁静的墨蓝。在无边的墨蓝中,惟有寺庙,光辉得像在燃烧,明亮得像在雄浑地唱着一曲不朽的圣歌。望着此刻的寺庙,就觉得它与阳光融为一体了,或者,是太阳派来的使者,是神灵献给西藏的灵魂,否则,它就没有这么耀眼,没有这么光亮,就不会如此地灵光四射,辉耀苍茫。在这一刻,我终于明白,那一代又一代的朝圣者,为什么要跋涉千山万水来朝拜心中的圣地,因为这明净、这透亮、这辉煌,是天堂里才能有的,走向天堂,其实就是走向明净与辉煌。
在太阳完全沉下去后,天空中依然还有余光,这时候,站在远处了望,那山崖上寺庙的剪影、经幡的剪影,是暗红色的,像远梦,像圣歌,像凝固的钟声,又像圣者的背影,或者像天堂的幻影。望着寺庙和经幡的剪影,心头的浮躁就被抹去,血管中的欲望就彻底沉寂,剩下来的,只有神圣与庄严,满当当地装满心灵。这样的时刻,不愿离去,只想坐在剪影的对面,遥遥相望,静静地想,深深地去感受、去领悟、去发现……西藏的阳光勾勒出的寺庙与经幡的剪影,雄浑、苍茫、悠远、厚重而又深邃,潜心读上一个黄昏,就足以影响漫长的一生。
如果说阳光是因为有物体的折射才变得有意义,那么,西藏的阳光如此地光亮,是不是因为她的山、水、人本来就明净得如镜子,所以才使得这里的阳光无比地灿烂与辉煌?如果就是这样,那么,朝拜山,朝拜水,朝拜神,其本义就是在朝拜太阳。
是的,世间的一切朝拜,归结拢来,就是在朝拜光明,而太阳就是光明的象征。在西藏这块土地上,无论是土著民族,还是来自于远方的游人,她的阳光,总会使人感到神圣,总能把人变得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