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儿童是教师应履行的义务。而且平时教师挂在嘴上较多的字眼就是“尊重儿童”。但在实际的教育中往往缺少对儿童的尊重,以至于辱骂、体罚儿童现象十分普遍。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教师到底应该怎样尊重儿童?尊重儿童什么?
一、尊重儿童的人格
人格,指人的品格、性格或名誉。儿童作为未来的公民,他们有自己独立的人格,教师不应把儿童看成是容器,看成是简单加工、塑造的原料,忽视儿童的主体性和独立性。必须尊重儿童的人格尊严、儿童的合理要求、儿童的情绪和情感需要、儿童的选择判断。这里需指出的是,教师要理解学生的情感,对学生的真实感情的表露要给予尊重。这样学生就会因为受到尊重而乐意进行感情上的交流,从而提高教育效果。尤其是在德育中,当学生的行为与教师的期望不同或是相反时,我们应尊重他们,耐心说服、启发、引导。而不能一棒打死。而且,教师不能代替学生做出选择,要引导学生、鼓励学生自己做出选择和判断,并把自己的判断跟社会期望的判断做出比较;凡是争议的问题和事情,教师暂缓发表意见,鼓励学生讲出自己的道理;同时还要允许、鼓励不同意见的存在。只有这样,儿童才会愉快健康的成长。
二、尊重儿童的个性
个性,是指人在行为模式中所表现出来的内心活动。主要表现在气质、性格、兴趣和能力等方面。每个儿童个性都是不相同的:有的文静,有的好动;有的反应敏捷,有的迟缓;有的语言表达能力强,有的不善言词……就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世界上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儿童。儿童天然存在着差异,教师要在充分尊重儿童个体差异的基础上,对他们因材施教,这样才能促进儿童良好个性的发展。
三、尊重儿童心理自由
尊重儿童的心理自由就是给他们创设一个宽松的氛围,鼓励他们讲出自己内心深处的真实想法;给他们一个想像的空间,允许他们自由地联想和自由地言论,这些都是创造力的源泉。主动,自由是儿童的天性,尊重儿童的心理自由就是要保护好他们的好奇心和想像力,让他们敢于辩论,勇于挑战;善于创造和探索。教师要倾听儿童的心声,了解孩子的感受,走进他们的心灵,并且和他们一起插上翅膀,无拘无束地畅游在自由的想像王国。
四、尊重儿童的自尊心
自尊心人皆有之,儿童也是如此。著名教育家韩风珍说过,“难教育的孩子,都是失去自尊心的孩子;所有好教育的孩子,都是具有强烈自尊心的孩子。教育者就是要千方百计地保护孩子最宝贵的东西——自尊心。”苏霍姆斯基认为:自尊心是人性的顶峰,激发学生的自尊心是“教育工作的头一条金科玉律”,而且十分形象地指出:对它“要小心得像对待一朵玫瑰上颤动欲坠的露珠”。这些论述给我们教育工作者极大的启示:那就是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再没有比自尊心更重要的了。因此,作为教师要尊重学生,相信学生,热爱学生,激发学生的
自尊心,学生就会增强自信心,向着好学生的方向努力,最终就一定能成为 一个好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