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对待落选的干部

今年上半年,全国部分省区市党委换届工作正在进行,一些地方市县领导班子也面临换届。在换届选举结束后,有一个情况需要引起重视,就是少数干部群众对在差额选举中落选的干部存在种种猜测和议论,甚至把落选的干部与不称职干部等同起来;有的落选干部感到脸上无光,压力很大,担心影响今后的使用。这种情况如不及时加以引导,势必会影响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调动和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实行差额选举,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既然是实行差额选举,有人落选就是很正常很自然的事情。随着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和干部制度改革的深化,“差额”的方式,还会更加广泛地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中去,越来越多的干部可能会面对类似的情况。应当说,一个干部被确定为一定层次领导班子成员的候选人,这本身就表明组织和群众的肯定和信任。因为,被提名为候选人参加选举的,都是党组织根据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经过民主推荐、组织考核,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出来的,都是比较优秀的干部。如在这次省级党委换届中,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选普遍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测评,推荐和测评票达不到一定标准,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继续提名。因此,那些被提名做候选人的同志都是符合提名职务的任职条件的。在他们中,谁当选谁落选,原因可能会是多种多样的。多数情况下,候选人之间难分高下,选举人在经过权衡比较后,从中选择了他们认为相对合适的人选。有的时候,一些优秀、合适的人选,由于各种原因落选了,这也是可能的。这些都属于民主选举正常实施的正常结果,都应正确对待。在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及时帮助干部群众正确认识和对待换届选举,正确对待落选的干部,热情帮助落选的同志解除思想顾虑,减轻思想压力。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尤其要重视这项工作,亲自同落选干部谈话,给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理解。正确对待落选的干部,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合理地使用落选干部,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能因为落选就把他们“晾”起来。要分析落选的具体原因,对在正常情况下落选的干部,要选择合适的时机,把他们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去发挥作用。过去,一些地方对有的落选干部,在认真分析其特长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该重用的仍然大胆使用,该安排的也及时安排。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这些同志在新的岗位上作出了突出的成绩,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同,有的还在后来的选举中高票当选。实践证明,这既是对落选干部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他们极大的关心和爱护。落选的干部也要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既看到自己的长处和优点,更要主动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落选不落志,要顾全大局,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要认真学习、身体力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做到一切以党和人民的事业为重,淡泊名利,以坚强的党性和良好的精神状态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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