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因交付“”项目开发保证金资金短缺,特向南华县金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抵押借款xx元(大写:),借款期限为一个月,该笔借款还由楚雄永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
X年XX月XX日
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兹有(下称债务人),于xx年xx月xx日签署了《反担保合同》,承贵公司接受委托为其提供万元贷款担保,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为维护贵公司的合法权益,本人愿以个人所有财产及权益,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为债务人向贵公司提供反担保,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同意对《反担保合同》及今后可能发生的修补、补充条款中债务人的所有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未按《反担保合同》中的承诺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债务,导致贵公司损失的,本人保证在收到贵公司索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将上述款项支付给贵公司。
二、本人用于清偿债务人债务的资产和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1、本人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股权、红利、财产租赁及财产转让所取得的现金、有价证券等取得的收益以及因商标、专利等专有权所取得的许可使用费及转让费等。
2、本人名下的所有存款、房产、汽车、设备、土地使用权、承包承租经营权等财产和权益。
三、本保证书是不可撤销的,出现下列情况,无论是否征得本人同意或是否事先通知本人,皆不影响本保证书的法律效力及继续履行:
1、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中当事人的身份、地位发生任何变化。
2、本保证书所涉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停产、撤销、破产或变更名称、住所、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企业性质或其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
四、在任何情况下,在贵公司尚未全部收回担保代偿款项之前,无论本人是否已经向贵公司部分履行了清偿责任,必须待贵公司代偿款项全部收回之后,方可向债务人行使债权人的权利。
五、贵公司给予债务人和本人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行使《反担保合同》及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不视为贵公司对本保证书项下的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影响本人履行本保证书的各项义务。
六、本保证书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贵公司根据《反担保合同》所提供的担保债权被全部清偿为止。
七、本保证书一式两份,贵公司与本人各执一份。
本人正式承诺:自愿同意以本人及家庭所有财产对借款人在贵行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无限赔偿责任,同时,自愿放弃对处置抵押物时的申诉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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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你(你单位)于年月日与(下称债务人)签定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公司自愿作为该借款合同中的债务人的保证人对你(你单位)的债权提供保证担保。
本公司同意履行以下保证内容:
一、本公司同意承担的保证范围为:
1、债务人所借债权人的款项,也包括债务人就该笔借款单方所做出的借款合同之外的承诺和义务。
2、保证金额为债务人借款的本息、罚息、违约金、实现债权所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合法合理的一切费用。
二、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本公司承担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内。
四、本公司放弃对其他担保措施的优先偿债抗辩权。
五、本保证为独立保证,不受主债权及其他相关合同效力的影响,主债权及相关合同无效,该保证仍然有效,且为不可撤销之保证。
六、主债权经债务人及债权人同意展期,无论是否通知本公司,本公司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且保证期间相应顺延。
七、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可向《借款合同》签订地郑州市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担保书从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借款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
1、在签订本担保书之前,本公司已充分知晓并理解本担保书和所涉及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协议的全部条款,并对所有条款不持任何异议。
2、签订本担保书是本公司自由意识之表达,对于本担保书所有条款,本公司已充分阅读理解并不持任何异议。
保证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