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安全的保证书通用三篇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精选3篇)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1

安全是家庭幸福,学习快乐的保证,更是一种珍爱生命的积极人生态度。为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家校联络,明确教育管理责任,树立安全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签定如下学生安全承诺书

1.严格遵守《初中守则》、《初中日常行为规范》,自觉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学习、生活的安全。

2.珍惜生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无论上放学,还是节假日出行,都不乘坐“三无车”、超载车辆和摩托车,12周岁以下不骑自行车。

3.遵守作息时间,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有事有病先请假。不旷课,不逃学。上学后有事外出,向老师请假获得批准后才离开,并保证按时返校。放学后及时回家,不逗留,不闲逛。不向班主任隐瞒心脏病等病史,以防止疾病突发救助不及时。

4.上下楼道遵守秩序,尊重老师和同学,做到“轻步右行”,不推挤,不打闹、不喧哗。

5.同学之间团结友爱,有矛盾主动请班主任或其他老师帮助解决。不带棍棒、管制刀具,不打架斗殴,不侮辱谩骂。

6.不到校外小摊及卫生状况不佳的店铺购买食品和物品,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不带零花钱上学,在校不吃零食。

7.不到水池、河塘、水库边玩,没有父母陪同不下水游泳,严防溺水。

8.远离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和危险地段,不玩火,不做危险游戏,不到建筑工地玩,严防火灾以及其它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9.不在校内追逐打闹,不坐在走廊栏杆上、窗户上,不从楼上往下抛掷任何物品,打扫卫生擦窗户时一定要确保安全。

10.爱护校园内的电线、电器、电器开关、插座;有损坏现象的不触摸,不自行修理,及时报告学校或老师,由学校派人修理。

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严格守约,请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年级 班 学生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2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为使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对学生的假期学习和生活提出明确要求,并与学生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如下:

1、 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

2、 不在马路上扒车、追车或抛物击车.

3、 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4、 未满十二周岁不在道路上骑自行车.

5、 不用湿手、湿布擦电器,不随意玩耍电器.

6、 远离高压电器,不在高压线下玩耍.

7、 打雷下雨时,不在大树等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

8、 不在建筑施工现场站立、通行、玩耍.

9、 上下楼梯有序缓慢右行,不拥挤,不打闹.

10、 不在教室里追逐打闹,不翻越门窗.

11、 不带棍棒,刀具等危险品上学,不做危险游戏.

12、 正确使用剪刀、圆规、铅笔、钢笔等学习用具,避免伤害别人.

13、 正确使用体育器材,注意保护自己和他人.

14、 参加体育活动时要严格按老师要求去做.

15、 不看不健康的书,不进入网吧即娱乐场所.

16、 不私自外出,不与人口角斗殴.

17、 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不吃腐烂变质食品.

18、 不带零食进校园,不到学校周边小摊买食品.

19、 不带烟花、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物品.

20、 不吸烟,不玩火,防火防盗.

21、 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礼物,在校期间没有老师允许不得离开校园.

22、 不爬树、电线杆,不到危险的地方去.

23、 加强体育锻炼,不与传染病接近,积极参加预防.

24、 维护校园文明,确保校内外安全,做文明的小学生.

25、 不到河边等危险地溜冰。

请家长督促孩子认真完成学校与教师布置的各项寒假作业。

希望家长同志全面配合学校工作,共同以有效的方式教育学生,确保学生安全,力争让每一个孩子能度过一个欢快、和-谐的寒假。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保证安全的保证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课堂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与教师签订安全工作保证书如下: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保证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进入教室后应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若发现有学生末到课堂,应及时报告学校、班主任及监护人。

9、学生进校后,教师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其离校。特殊情况需有教师或家长陪同。

10、按时放学。放学后,若滞留学生,任课教师必须在场,不能出现教师已离校,学生还留在学校的现象。

11、为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任何教师未经教导处同意,不得擅自调课;无特殊情况,课堂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若确要离开,要请其他教师暂代为管理学生,被请教师为课堂安全保证人。

12、学校实行“首遇负责”制度,首先遇到事故的教师是第一知情人,要切实负起保证,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教师一旦遇到事故就要高度负责,妥善处理好事故。对“首遇”而不负保证、采取回避态度的教师,定为师德不称职,年终考核定为不定等次;导致事态扩大、出现重大事故的,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学校对教育管理不力、玩忽职守、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教师,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保证。

学 校(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任 课 教 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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