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倡议书(精选3篇)
亲爱的同学们:
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新一轮的大学生活也在有序推进,美丽的校园中也因为更多忙碌的身影而显得更加生机盎然。对于同学们来说,新的学期,新的起点,孕育新的希望,希望在学业、生活、能力素质等各个方面获得新的收获;而对于学校和各位老师来讲,新的学期,新的机遇和挑战,期许各位同学更快成长,再创佳绩,也无比真诚地期盼大家平安愉快地度过每一天,共同创建我们和谐平安的大家园。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地规划和度过今后的大学生活,健康平安地走过大学每一个阶段,在综合分析宏观形势和新学期新任务基础上,向各位同学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
1、注意用电安全。
认真学习安全用电知识,掌握基本的防护技能;服从学校安全管理,配合安全检查;爱护消防设施、电路设施等公共财物;安全用电,不使用违规电器,不随意拆装电源插座,不违章私拉电线;离开房间时切断电源;如发现各种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不拖延,不隐瞒。
2、注意交通安全。
学习交通法规,返校、离校途中遵守交通规则,不坐摩的,不坐农用车辆及无证车辆。不私自组织外出活动,凡集体或多人外出需填写外出活动申请表,取得同意后,方可由带队老师组织外出。
3、注意校园安全。
不在教学区、楼道、走廊等地追逐嬉戏;上下楼靠右行,做到“右行礼让”;遵守宿舍规定,不留宿外来人员及异性,不迟归,不夜不归宿,不深夜外出,服从院系管理,配合楼管会工作;夜间上下高层床铺应注意安全,避免意外。
4、注意饮食安全。
尽量在食堂用餐,并自觉维护就餐秩序,主动回收餐盘,不拥挤不打闹,文明就餐;如有在校外就餐,应注意饮食卫生,不购买,不食用过期、变质的食物,切忌酗酒及暴饮暴食,以免发生意外。
5、加强防范意识。
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贵重物品及现金妥善保管,尽量不带在身上。外出时最好结伴而行,不同校外人员滋事,不轻信陌生人以防上当受骗。
6、遵守活动要求。
上体育课、晨练、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以及外出实践、实习时,应听从组织者的安排,有序参加活动,不拥挤,不打闹,确保安全,防止机械伤人以及不小心导致的运动伤害。
同学们,激情在燃烧,梦想在前方。为了更加良好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为了让我们的父母更加放心,也为了自己更好的成长成才,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共同构建校园坚固的平安长城!
倡议人: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党员干部职工:
为深入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就动员全县党员干部职工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工作,发出如下倡议:
一、主动上牌我带头。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要积极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申领电动自行车牌照,认真摸排掌握干部职工及家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情况,确保做到应上尽上,教育干部职工拒绝购买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乱停乱放、不占用机动车道,不闯红灯、不逆行,骑乘不接打手持电话,杜绝酒后驾驶。
二、文明交通我先行。
全体党员干部要争当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宣传员”,积极宣传电动自行车文明安全出行有关规定,引导群众登记上牌和佩戴安全头盔,共同营造文明、和谐、平安、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
三、文明驾驶我尊崇。
全体党员干部要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逆向行驶、闯红灯、乱穿行,不得违规载人载货、私自加装雨篷和遮阳伞,不得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行驶;夜间行驶时,务必打开车灯。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县创建文明城市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广大家长、学生:
为全面贯彻落实《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日常出行中,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时应系好安全带。为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居民群众生命安全,郑州市第五十四中学发出“佩戴头盔,安全出行”的活动倡议:
1、佩戴安全头盔
家长朋友们骑乘电动车、摩托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为孩子树起第一道“安全防线”。以“小手拉大手”提高“一盔一带”的知晓率、参与率,学生要积极督促家长佩戴安全头盔,家长未戴头盔不坐家长车,争做人人是“首席安全官”。
2、杜绝违法驾驶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不逆行、不闯红灯,不随意穿插;教育孩子驾驶电动自行车要年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只需限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得载多人,骑行共享单车不得载人,骑行自行车必须年满12岁,不违法驾驶,做文明交通的践行者、示范者。
3、规范有序停车
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骑行后要有序停放在规定的区域内,未设置停放区域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得在黑色路面、消防通道、盲道等其他规定的禁停区域内停放。
“一盔一带”,小事不小,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从日常做起,细节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出行陋习,努力做到“骑乘戴头盔,自觉遵法规,为城市增辉”,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规范、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