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森林防火倡议书500字(精选15篇)
广大父老乡亲:
又是一年春草绿,在春耕备耕正忙、清明节来临之际,天气转暖,风大物燥,火险易发,为倡导社会新风、推动移风易俗,保护好绿水青山美丽家园,向全镇的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发生森林火灾,会造成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不仅会给国家和集体带来损失,而且会对家庭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我镇退耕还林面积大,一旦发生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相对困难,广大父老乡亲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积极向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让其认识到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并坚持从我做起,提高杜绝野外用火意;严禁春耕备耕户外用火,请广大群众珍惜绿色生态资源,坚决杜绝野外焚烧秸秆,尤其是在林区、林地、林草附近焚烧荒草、秸秆。
推动移风易俗,做好文明祭祖
清明临近,广大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领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自觉传承文明美德,开展文明祭祀活动,摒弃烧纸钱、冥物等祭祀陋俗,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公祭悼念、家庭追思、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让祖先在绿色优美的环境中安息。
倡导文明出行,严禁野外用火
请广大朋友们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进行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既维护森林生态环境,又要保护好自身安全。同时,要按照“十户六联”模式,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防火体系,确保全镇无火灾发生。
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防火规定
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同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1号)、《草原防火条例》(国务院令第542号)及《甘肃省人民政府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规定,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森林不仅能为我们木材和林副产品,还能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固沙,而且对保障农业生产和农村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森林火灾会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危害,也会给我们的生产生活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一旦引发森林火灾,必将害人害已,殃及乡里。
当前已是我区森林防灭火期(当年9月份至翌年4月份),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大家共同遵守:
一、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杂等;
二、祭祖扫墓时提倡不焚烧香烛、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
三、进入林区生产、旅游等不带火种、不吸烟;
四、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村(居)委、镇(街)或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便及时组织扑救;
五、在森林火灾扑救中,要高度重视安全,老、弱、孕、幼、病、残者不要参加扑火。
我们相信,有广大朋友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我们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最大可能地实现森林资源保护,广大群众安居乐业。
20xx年xx月xx日
市民朋友们:
一年春草绿,风起清明时;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每年清明节,因上坟烧纸、敬香点烛、燃放鞭炮等野外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时有发生,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极大危害。保护森林,人人有责,推进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新风,用实际行动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为保护绿色家园,呵护秀美山川,重庆市林业局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明辨是非的守法者。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期的有关规定,听从护林员、守卡人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的劝导、管理,严格扫码入林,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杜绝一切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
二、做文明祭扫的践行者。讲文明,树新风。扫墓祭祖时不烧纸钱、不燃放烟花鞭炮,倡导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祀、家庭追思等无烟祭祀文明行为。
三、做绿色新风的传递者。踏青春游时杜绝用明火,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在林区和林沿周边不烧荒、焚烧秸秆和烧灰积肥,劝导家人与朋友文明旅游、平安出行。
四、做爱绿护绿的志愿者。自觉担当森林防火的宣传员、监督员,共同筑起爱护森林、严防火灾的防护墙。如遇山火发生,第一时间拨打森林火警电话,切勿盲目扑救,避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让我们共同携手,从我做起,从家人做起,从身边人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与义务,人人都来做森林的守护员,用节俭、生态、环保、安全的祭祀活动,赋予传统节日更加健康文明的时代内涵,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一份力量!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人民群众:
林草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林草防火是我们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县人民自觉行动、全民参与、积极防范森林草原火灾。
清明节作为我国传统节日,扫墓、祭祀已成为习俗。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民间扫墓祭祀活动增多,加之季节风干物燥,成为火灾事故高发期,也是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有效遏制森林草原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希望全县人民携起手来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积极踊跃加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为建设生态x、秀美x、和谐x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此,x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以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请全县人民切实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做到“十不准”。“十不准”是指严禁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即不准烧荒烧垦、烧荒积肥、烧田埂草;不准上坟时烧纸、烧香、放鞭炮、放孔明灯;不准在野外烧蜂、烧火驱兽;不准夜间在林区点火把照明行路;不准炼山造林或烧木炭;不准在林区吸烟;不准在林区烤火取暖、生火野炊;不准痴、呆、病患者、小孩进入林区;不准见火不报、不救;不准破坏森林防火宣传牌、瞭望台(哨)。防止明火引发烧山毁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春分清明节是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全县人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习,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广大员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树立科学的祭祀观念,做告别陋习、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带头者,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火意识。全县人民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积极参与到宣传队伍中,广泛宣传,树立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放火,谁犯法。在全社会营造一种重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氛围。
(四)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森林草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为建设x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市民: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即使再猛烈的火,也烧不尽我们顽强的花草树木。
森林防火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职责,即使我们不是伟大的护林员,我们仍有权利保护我们的森林,为护林员,为森林为我们以后能够有美好的生活尽点微薄之力保护我们美丽的森林,共建绿色家园。
若是我们没有把“森林防火”这件事放在我们心中,不值一提,那我们将会面临什么问题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笔写字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鸟儿呢?没有了森林,哪来的家园等等,所以说,我们不能把“森林防火”这件事当做儿戏。
若我们想想,我们把森林保护好了将会给我们带了什么好处呢?——有了森林,我们的生活更美好,有了森林,能使乌烟瘴气的地方变成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的地方,有了森林,那么鸟儿既能在这里安剿,我们又能听到鸟儿的歌声了等等,这样的生活,何乐而不为呢?
当我们在“森林防火”做好时,也别忘给你身边的亲戚朋友甚至是陌生人也要给予提醒,若是没有给予提醒,仅仅自己做好时,而他人没有做好,也会酿成大祸,所以,在自己做好时,别忘给你身边的人提个醒。
当我们在扫墓等节日中,记得文明祭祀,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害人害己,害己害国!
在此我已以青少年人的身份向广大人民呼吁:“文明祭祀,共建绿色家园,不得玩火,玩火只会导致自己害人害己,害己害国。森林防火,从我做起,森林防火!从广大人民心中做起!”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秋冬季森林防火期间,为进一步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给全镇人民营造一个和谐、稳定、平安的社会大环境,现特向辖区广大村民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承担社会责任。森林防火需要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共同预防,牢固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和责任担当。广大员干部要切实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广大人民群众应牢记公民责任、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向周围的亲朋好友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坚持森林防火“从我做起、从小做起”。
二、树立文明新风。人人都要树立健康向上的状态,敬畏生命、移风易俗、爱护环境、低碳祭扫。提倡通过献一束花、敬一杯酒、忆一段往事,清扫墓碑等方式来怀念先人、寄托哀思,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三、杜绝野外用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一切违规野外生产、生活用火,严禁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烧纸、野炊烧烤。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发生和不必要的'损失,积极鼓励大家举报野外非法用火线索。
四、树立法制观念。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或个人未履行森林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造成火灾发生的,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负有监护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被监护人的教育和管理,防止其进入森林防火区用火、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全镇广大父老乡亲!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同心协力,携手护林防火,共同呵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子孙后代留下一片绿水青山!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朋友:
今年以来,我市持续干旱少雨,森林火灾隐患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瑞金市万田中心小学向全体学生及家长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森林防火宣传者。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依法要承担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以及做好森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二、争当森林防火践行者。坚决杜绝焚烧秸秆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停止一切野外用火。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争当森林防火监督者。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
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位家长要积极行动起来,教育好子女不要玩火,劝告好家人,做到进山不带火,林边不用火。让我们携起手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者、践行者和监督者,共同守护好绿水青山,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森林防火小知识
1、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记住:护林防火,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2、森林火灾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不得玩火:一是不得带火柴或打火机等火种;二是不得随意点火;三是不得在树林周围燃放鞭炮。
3、依法用火,违者必究。禁止野外用火,家长要监督小孩野外不要玩火。
4、防火就是防人。只有管住人,才能管住火源,杜绝人为火灾的发生。
20xx年xx月xx日
市民朋友们: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祭奠先人、缅怀先烈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时期。为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娄底市森防办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倡议:
一、做森林防火的`宣传者。值此清明来临之际,森林防火正处于特别防护期。我们要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规范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等野外用火行为,严防森林火灾,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自觉摒弃不文明的祭祀方式,我们要破除烧香纸、燃香烛、放鞭炮等陈规陋俗,提倡通过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文明简约的祭祀方式,积极营造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当地森林防火工作人员的检查和管理,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内吸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不违规野外用火。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齐心协力,文明祭祀,严防山火,保护森林,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娄底的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x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要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森林防火的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征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董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消防宣传员,望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全社会要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的工作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的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的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年XX月XX日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目前我省久旱,森林火险等级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兴国县教科体局向全县学生及家长朋友发出以下倡议。
一是自觉当好防火知识的`“宣传员”。通过“小手拉大手”“大手手拉手”,主动向亲朋好友、邻里乡亲宣讲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防灭火知识,一定牢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安全常识,做到森林防灭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是自觉当好森林安全的“防护员”。预防森林火灾,控制火源是核心。家长朋友要以身作则,严管火源,消除火灾隐患。要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时刻掌握孩子假期去向,杜绝因孩子玩火而引发森林火灾。
三是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的“监督员”。要与身边的人互相监督、相互提醒,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十不要”规定,积极监督周边的民俗、农事、生产、施工等用火情况。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拨打12119报警,严禁个人盲目扑火。
老师同学们,家长朋友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细节做起,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保护好我们的金山银山!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又是一年春草绿,又是一年清明时。我们又迎来缅怀先辈、祭奠逝者、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为倡导社会新风、弘扬传统美德,保护美丽家园。在此,我们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文明祭祖。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香烛等不良习俗,从源头上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提倡“植树祭祀、鲜花祭祀、清扫祭祀、网上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把祭祖活动与保护森林资源安全融合起来。
二、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细节做起,做一名文明祭祀的行动者,做一名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即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广大党员、团员、国家公职人员要带头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带头移风易俗,文明祭祀。监护人要以实际行动积极教育引导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看护好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市广大群众:
您好!绿色的森林孕育了人类,人类的祖先从森林中站立起来走向世界。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城西中心幼儿园发出倡议,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务必高度重视,提高森林防火的意识,并切实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子女要认真学习森林防火的相关知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家长和孩子严禁携带一切火具、香烛、鞭炮、火药、雷(lei)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如发生或发现山林火灾,要及时报警,火警电话是119。
3、严禁幼儿携带火种进入学校,在园期间禁止放鞭炮、礼花、落地响等。
4、清明节、冬至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要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严禁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5、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野炊生火取暖、火把照明、儿童玩火等非生产性用火活动。
6、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父母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严禁中小学生参加森林火灾扑救。
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林区和绿缘从事烧火土、烧田埂、炼山造林、烧灰积肥、烧山放牧、烧秸秆、烤桉油等一切野外生产性用火活动。
8、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即小孩)的监管和教育,严防引发森林火灾,如发生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冬季天气干燥,森林火灾进入高发期,全县广大群众应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为有效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保障广大林农的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向全县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1、树立保护森林资源理念。
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自觉清除林间杂物,如地表杂草和玉米秸秆、枯枝落叶、凋落树皮等,这样既可以可以预防火灾发生,还能够把在枯枝落叶上越冬的美国白蛾蛹清理掉,降低明年虫害的发生机率。
2、自觉禁止在林间堆放玉米秸秆等杂物,防止出现火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拒绝接受森林防火检查或接到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消除火灾隐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因未消除隐患林地、造成毁林的林户,将延期或不予办理采伐证。
3、自觉禁止野外用火。
严禁任何个人在有林地及其周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废弃物、烧荒等野外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在有林地周围进行野外用火,引起火灾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厉查处,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在冬季森林防火期间,我县将开展冬季打击森林火灾案件的`专项行动,对故意纵火烧毁林木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将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依法严肃处理。《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与警告,情节严重的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损失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森林防火重防范,严控火源是关键,希望林农抓紧时间,及时清理火灾隐患;希望广大群众增强防火观念,群策群防,以积极的态度,自觉的`行动,共同营造全县上下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年XX月XX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天气干燥,林内游玩、清明扫墓、烧地边、烧荒情况时有发生,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姐妹们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妇联向全县姐妹们、广大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从我做起,注意防火。
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在野外点火、烧地边,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姐妹们要管好您的家人和孩子,加大在家庭中对森林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他们烧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二、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清明节是我县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市民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三、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平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美丽玉屏作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天气转暖,“清明”将至,森林火灾进入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遏制和避免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确保全市森林火灾防控到位,济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如下倡议:
1.树立意识 遵守规定
广大人民群众应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得在林区及周边烧田埂、烧地边草、野炊、吸烟和点孔明灯,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烧麦等农事活动,做护林防火的.践行者,维护济宁每一片绿色。
2.创新理念 绿色祭祀
积极树立生态环保理念,遵守社会公德,服从劝阻管理,杜绝在林区、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爆竹、撒冥币等不文明行为,倡导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文明祭祀方式,以植树、鲜花、写诗赋词等形式寄托哀思,倡导绿色文明祭祀新风尚,防止因祭奠活动引发森林火灾。
3.加大宣传 确保安全
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4.加强监护 积极引导
加强对老年人、儿童、智障残障病人等特殊人员的监护,做好防范引导,谨防上述人员在林区发生不安全用火行为,养成良好习惯。
5.高度警惕 快速反应
受气候影响,今年全市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并报告当地委政府和村委,为尽快灭火创造条件。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森林防火,人人尽责!在这个特殊的时期,让我们做护林防火的先行者,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严防山火、保护森林,用实际行动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共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伟大理念。让我们人人都积极行动起来吧,争做护林防火的好公民。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