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服务质量承诺书(通用4篇)
承 诺 人:
承诺班线:
承诺内容:承诺人在该班线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下列承诺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依法处理。
1、在经营中严格做到“六不”,即:不倒卖旅客、不强拉强运、不绕圈揽客、不涂改标识、不欺骗旅客、不无礼待客;
2、按规定悬挂线路标识牌,不私制路牌;
3、按规定线路运营、按规定站点停靠、不站外揽客、沿街揽客。
4、严格做好途中上下旅客的“三品”查堵工作;
5、途中因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行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旅客换乘;
6、驾驶员和乘务员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
7、自觉服从交通、运政管理,自觉接受运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8、在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年 月 日 承诺人(盖章):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慎重承诺:
一、 遵守《安全生产法》、《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 遵守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1、 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2、 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使驾乘人员具有良好的业务知识、技能、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
3、 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所驾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三、 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1、 保证所经营的班线客运车辆实行集约化管理、公司化经营,不挂靠经营。
2、 客运班线在经营过程中,公司承担一切经营风险,遇到经营困难、纠纷等问题,由公司自行解决,并妥善安置车辆及从业人员。如需主管部门协调解决的应逐级反映,保证不出现擅自停运、罢运、聚众闹-事、承包人集访、裙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3、 保证按照规定的经营期限经营,经营期届满,主动退出客运市场。
4、 保证不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转让或变相转让客运经营权。
5、 保证严格按照运管机构核定的经营线路运行,为社会提供连续服务,不擅自暂停、终止经营。
6、 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7、 保证在办理相关业务和申报过程中,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四、 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1、 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驾,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2、 保证车辆统一标识,车容车貌整洁,并在规定位置喷涂企业名称和投诉电话。
3、 保证司乘人员在工作时着装整洁,佩证上岗,文明礼貌,服务热情,规范作业,接受监督。
4、 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在车内播放暴-力、色情等不健康的影像节目。
5、 保证不强迫旅客乘车,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不粗暴待客、不私抬票价、不恶意杀价,正班正点,安全行驶。
6、 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利,保障乘客安全,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
五、 遵守所制定的道路运输应急预案,发生突发性公共事件时,服从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统一调度、管理和指挥。
我公司经营的所有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车辆,包括本次申报的客运车辆,在此慎重承诺:
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规定接受管理部门处罚。
承诺单位:奉节祥和客运有限公司(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签章)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日
在该班线的经营活动中,严格按照下列承诺内容开展经营活动,如有违反,自觉接受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依法处理。
1、在经营中严格做到“六不”,即:不倒卖旅客、不强拉强运、不绕圈揽客、不涂改标识、不欺骗旅客、不无礼待客;
2、按规定悬挂线路标识牌,不私制线路牌;
3、按规定线路运营、按规定站点停靠、不站外揽客、沿街揽客。
4、严格做好途中上下旅客的“三品”查堵工作;
5、途中因故障或事故,无法继续行驶,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旅客换乘;
6、驾驶员和乘务员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
7、自觉服从交通、运政管理,自觉接受运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
8、在紧急情况下,听从调度,按时完成外事、抢险救灾等紧急运输任务。
承诺人(盖章):
年 月 日
湖北省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第10 号令湖北省道路旅游客运管理办法,我公司对道路旅游客运及服务质量作出以下承诺:
第一条 严格依照道路旅游客运许可的具体内容组织实施。正常许可的旅游景点
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做到400公里以上、山区景点旅游包车业务必须派2名驾驶员;山区景点旅游包车业务,车辆状况须达一级车况;凌晨2点至5点,严禁驾驶员上路行驶。驾驶员须牢记安全第一,警钟长鸣,以人为本,确保行车安全。
第二条 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不擅自缩短和延长线路,不超载,不站外经营,
不倒买、倒卖、宰、甩游客,不塌班晚点,不在途中上下游客。按与旅行社确认的合同,办理道路运输管理处许可的旅游客运包车牌,做到一趟一牌制,保障公司有序经营。
第三条 按旅行社合同,每趟接团地点须提前半小时到达,确保游客乘车快捷,
安全,舒适平安到达旅游景点,做好车辆技术维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保证车内空调、卫生、影视等设备和设施齐全完好,确保游客乘车环境舒适。
第四条 由公司自购车辆或参股投入运营,保证不招揽经营者挂靠经营,并负责
该旅游车的统一经营管理,保证不转让,出租该旅游车的经营权,与驾驶员签定劳动用工合同,签定服务公约,确保道路旅游客运的服务质量升级。
第五条 严格纪律,服从监管。如违反第一条承偌,没有按许可的具体内容组织
实施的,自愿整改。如违反第二条承偌,第一次将对驾驶员予以下岗整改,第二次将解聘合同,并将处理结果上保道路运输管理处及省局;,如发生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事故被省级以上新闻沫体暴光,将无条件收回道路运输证,上交道路运输管理处。进行整改,举一反三。原投入的旅游客运经营车辆的处滋。和由此引发的经济损失由本公司自行承担并且一年内不再申请新增加车辆。
以上承偌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7- 82773522,82775811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