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承诺书(实用三篇)

修理厂承诺书(精选3篇)

修理厂承诺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21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确保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本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计量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检测标准和规范,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对检验结果负责,并承担因检验工作引发的法律责任。

二、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体系,完善检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提高检验服务水平。

三、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设备的管理,配备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全部检验设备,依法在用计量器具(检验设备)进行计量周期检定,确保检验设备正常完好。

四、严格在资格许可的检验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不超范围开展检验业务。

五、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检验人员业务能力,保证所有检验人员持证上岗。

六、认真履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义务,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管理和社会的监督。

七、坚持诚信为本,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客户至上”的观念,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承诺人:___

日期:___

修理厂承诺书 篇2

尊敬的客户:

为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本公司郑重承诺:严格执行粮油食品准入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认真处理消费投诉,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与道德形象,确保群众粮油食品消费安全。

一、进货验收备查制度

(一)本公司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的规定,严把商品进货关,坚决杜绝“三无”商品进公司;

(二)本公司及时收集经销食品的相关重要资料,并按商品类别分别建立进货台账;

(三)进货台账记录商品品种、进货日期、供货单位、购销凭证编号、数量、保质期等信息,资料真实可靠、有据可查,并理解工商、粮食、及药品食品监督等部门检查。

二、不合格产品下柜(下架)制度

(一)本公司严把质量关,对过期变质食品,主动及时下柜(下架);

(二)本公司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下架),然后提交有关部门组织鉴定,经鉴定合格的食品重新上柜(上架)销售,鉴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

(三)本公司对已销售的不合格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及时予以追回,并将有关状况通报供应商与工商、粮食等部门。

三、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本公司用心配合工商与粮食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本公司对消费者的投诉,严格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保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修理厂承诺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事故的发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本企业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

第一条 企业法人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二条 建立健全了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网络,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并在营业场所明示。

第三条 对所有员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做好台帐记录。对新进员工,先培训教育,后上岗。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条 配备与维修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均符合有关规定。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腐蚀剂、压力容器等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和维修派专人负责。

第五条 建立和健全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明示在相应的工位或设备附近。定期对

举升设备、校正设备、烤漆房等易发生生产事故的设施设备、电气线路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做好检修记录。

第六条 落实专人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与隐患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每月到作业现场检查不少于1次。

第七条 生产厂房和停车场等已符合安全、环保和消防等各项要求,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明。

第八条 建立健全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维修前、维修中、修竣后的质量检验规定。对汽车进行一级维护、总成修理或者整车修理的,检验合格后,当由维修质量检验人员签发机动车维修合格证。

第九条 按许可证核定的许可项目承修机动车辆,不超范围经营。不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擅自改装机动车。对维修配件实行入库检验制度,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凡涉及汽车安全部件的维修,均加强检验或检测。

第十条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上报。

如违反上述承诺,导致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承诺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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