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汉卿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要求全体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2、组织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教学用品的安全存放。
3、禁止教师在教学重地焚烧纸张等易燃品。
4、抓好理、化、生、小学科学等学科教学实验安全。
5、检查督促各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资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6、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资料室等教学场所发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7、及时进行消防器材的安全性能检查。
8、积极主动地做好其它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9、认真履行自己的值班职责,不因自己疏忽、在位不在岗或离岗等原因殃及学生安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 月 日
安国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承诺书
(班主任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人)
关汉卿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知识,具体抓好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
2、积极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校园内的安全工作负分管责任。
3、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分析和研究安全隐患整改措施。
4、组织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各处室贯彻落实。
5、做好学校安全防范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工作,使之处于最佳状态。
6、积极配合校长对本校发生的意外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协助校长处理善后事宜。
7、积极抓好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
承诺人签字:
XX年 月 日
安国市中小学安全生产承诺书
(教学安全工作岗位责任人)
关汉卿学校:
为贯彻执行省政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冀政〔)69号〕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国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 班的班主任,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本岗位的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并郑重承诺:
1、对本班学生在校安全、班级教育教学等设施设备安全使用负责。
2、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安全文件精神,提出班级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经常督促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了解班级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4、对本班学生进行校园安全教育,做到经常、及时、有针对性。
5、对学生进行校外各类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在校外各种场合下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6、尤其重视交通安全意识教育,遵守交通规则,珍爱自己的生命。利用板报和班会经常提醒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7、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及时维修,并提醒学生注意。
8、健全班级请假制度,每日按时做好学生点名工作,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发现学生未按时到校,在第一时间通知其监护人。
9、认真负责地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校内外班级活动,如班队主题会、社会实践、春秋游、卫生劳动等,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发生安全事故。
10、组织好本班的课间操和课间活动,教育学生下课期间不嬉戏、不打闹、不追赶等,防止意外伤害学生。
11、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及时送医院就诊,并上报学校。
12、如果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
13、了解本班学生在各学科中的表现,协调好学科间的作业量,避免学生因作业量或课业负担过重而造成的心理伤害、厌学等现象。
14、关心学生身体的健康成长,督促住宿学生每天必须吃早饭,喝碗粥吃一个鸡蛋,保证每天的必要营养。
15、经常教育住宿学生不得在校外留宿,如有特殊情况要经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同意,每天检查住宿生的在校住宿点名记录。
16、经常教育学生远离网吧,不痴迷上网。
17、带好本班任课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育方法、严格禁止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此引起的学生出走、精神失常等恶性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学生心理安全。
18、掌握全班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学生矛盾,如有异常情况及时疏通和化解,杜绝校园自残和打架斗殴事件的发生。
19、认真履行自己的值班职责,不因自己疏忽、在位不在岗或离岗等原因殃及学生安全。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自愿接受以下处罚:
1、本人职责范围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2、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3、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4、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防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接受相应的党、政纪处分。
本承诺书,自签字之日起长期有效;若岗位发生变更,按新岗承诺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