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弃承诺书锦集通用三篇

关于放弃承诺书锦集(精选3篇)

关于放弃承诺书锦集 篇1

郴州改造项目指挥部:

我自愿放弃位于路XX小区第 栋 单元楼 号住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契证编号 )的产权所有权,将在以后不主张对此房屋的产权所有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全部负责。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印章)

二〇一七年 月 日

关于放弃承诺书锦集 篇2

小李是个刚毕业来北京工作的大学生,典型的“北漂”一族,由于家是农村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加上父母多病,因此很想多赚点钱好寄回家里应急之用。新找到一份工作税前月薪4500元,可是单位扣完社保、个人所得税后只剩下3000多一点,于是向单位申请,并与单位达成了书面的放诺放弃社会保险承诺书,主要内容如下:

我于-xx年xx月xx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亦向我告知应按法律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考虑到自身情况,我自愿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要求公司在每月工资中以现金方式支付。如果我反悔或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我应当首先返还公司已在每月工资中支付的社保费用,然后再补缴个人应缴纳的部分,除补缴社保费用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承担2‰的滞纳金,同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承诺人:小李

-xx年x月x日

关于放弃承诺书锦集 篇3

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20xx年幼升小,学生入学就近原则,择校生则必须签订《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

记者昨日获悉,武汉市新出台规定要求,7月3日前,全市中小学完成《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对不按规定到“对口学校”就读而要求择校的学生,入学前须与所择学校签《择校入学自愿放弃“分配生”资格承诺书》(下称《承诺书》)。

今年,武汉市有约7.8万名小学新生入学,约6.48万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符合“对口划片”就近入学的学生,对口学校将发放《入学通知书》。新规要求,对不按《入学通知书》规定到对口指定学校入学,要求择校入学的学生,在入学前必须与所择学校签订《承诺书》,经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字确认,由学校保存,直到学生中考升学结束后。

择校生起始时间的认定,从20xx级起始年级新生开始,包括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整个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行为一经发生即记入学生档案,只要有过择校行为,无论时间长短,都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20xx年以前已入学的小学生、初中生,暂不实施择校生不得享受“分配生”资格的政策。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或者转学到民办学校的学生不认定为择校生,也不用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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