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博诚信承诺书实用五篇

考博诚信承诺书(精选5篇)

考博诚信承诺书 篇1

本人是参加20xx年长安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本人已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招考信息。我已清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的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盗窃、损毁、传播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教育考试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人了解并理解长安大学20xx年关于博士研究生在线笔试的相关规定,并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在报名及考试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如实、准确提交报考信息和各项身份认证、资格审核材料。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信息,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2.自觉服从长安大学关于考试的统一安排,接受校方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考试规则,诚信考试,不违纪、不作弊。

4.保证考试过程不录屏录音录像、不保存和传播考试有关内容。

5.保证本次考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若本人违背上述各项承诺,本人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接受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考博诚信承诺书 篇2

我自愿参加20xx年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络远程考试(考核),清楚了解此次考试(考核)为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我郑重承诺:

1.本人已知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的纪律和违规处分的内容,知悉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核)考生须知及相关纪律要求,并保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认真完成考试(考核)。

2.本人承诺本次考试(考核)完全由本人独立完成,遵守网络远程考试(考核)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参加考试(考核)。保证不制作、不持有、不存储、不传播任何与考试(考核)相关的音视频。

3.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和身体健康状态均真实有效。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接受国家相关部门及华中师范大学的处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考博诚信承诺书 篇3

本人自愿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郑重承诺:

一、本人已阅读了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按规定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接受处理。

二、本人坚决遵守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有关规定,不弄虚作假,不伪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理。

三、本人坚决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和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诚实守信,不违规,不作弊。

四、本人保证报名时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保证不提供任何虚假信息,如因个人信息错误、失真、缺失造成任何后果与责任由本人承担。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考博诚信承诺书 篇4

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要求,在考核报名系统中填写的个人信息均准确、真实。

2.本人提交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和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

3.考核时遵守考场规则,不作弊,不请人来考试。

4.如本人有违背上述任何一款的情况,愿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考博诚信承诺书 篇5

本人郑重承诺:

1.本人独立参加考试,复试过程无作弊等行为。

2.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提交报名信息和各项材料。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自觉遵守中国相关法律、学校及招生单位复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作弊。

4.自觉服从学校及招生单位安排,接受复试小组和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5.复试现场只带必要的白纸、笔等文具,不携带任何书籍书刊、报纸、图片、相关文字或电子资料;不会客、不打电话、不离场,不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不对考试现场及过程进行录音录像;考试过程中不转换考试界面,视频监控设备不中断;考后不向他人透露考试题目及考试现场情况。

6.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承诺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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