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诚信应考承诺书(通用3篇)
为争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真正做到诚信为人,诚信做事,诚信于社会,本人特承诺如下:
1、平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
2、有急事请事假,生病请病假,诚实自律。
3、上课遵守课堂课堂纪律,认真听讲,有疑必问,独立完成作业,决不抄袭。
4、遵守考场纪律,积极思考,认真答卷,不交头接耳,杜绝考试违纪。
5、培养良好学习习惯,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用诚实守信的劳动取得优良的成绩。
6、借阅图书主动归还,认真保护,不故意损坏,用完按时归还。
7、不怕吃苦,不惧困难,及时、负责、高效地完成老师分配各项工作。
8、团结同学,严格要求自己,勇于承认自己错误、及时改正,对同学的错误及时指出和纠正,共同进步。
9、养成良好个人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爱护公共设施。
10、进校时必须穿好校服,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并加以规范。
11、不抽烟、不打架,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以上是本人诚信承诺书,并保证自愿遵守各项承诺,请各位同学和老师监督。
承诺人:
X年XX月XX日
本人自愿参加学校组织的诚信考试,愿意在考试中自学遵守各项考试规定,现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考试的规定和守则,保证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考试,如有违反,自愿按学校有关违规违纪处理办法接受惩戒处理。(扣班级量化分,写20xx字说明、感悟书,学校给予相应处分。学校将学生诚信考试情况记入成长记录档案。)
二、坚决服从监考教师管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1、努力学习,刻苦钻研;考试不违纪、不作弊,不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改动成绩;按时独立完成考试任务。
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通讯工具、电子辞典及规定以外的文具、资料等参加考试。
3、书包、书籍、纸张、文具盒等物品,自觉集中存放在监考老师指定的地方,不随身放在座位上。
4、在考场内不交头接耳、互打暗号、喧哗或有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不夹带与考试内容有关的材料;不抄袭他人答案;不在试卷填写与答题无关的内容。
5、不交换答案,不将自己的答案让他人抄袭,不将试卷带出考场或有其它舞弊行为。
6、不扰乱考场秩序,不无理取闹。服从监考老师安排。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考场规则,并保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共同维护考试秩序,做一名诚实守信的中学生。如有违反,我愿意接受学校有关规定的处理。
班级:
承诺人(签字):
20xx-1-10
xx中学德育处
我是祖国的未来,报效祖国是我的责任。我是家庭的希望,感恩父母是我的义务。
我是五班的学生,尊师好学是我的天职。 我是五班的一员,爱我五班。 来到南校区,走进五班,我庄严承诺:
1.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五班纪律。
2.尊敬老师,不顶撞和辱骂老师。团结同学,关爱五班。
3.按时到校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有事有病就请假。
4.在学校绝对服从老师管理。诚实做人,做事守信。不抄袭作业,诚信考试不作弊。
5.努力学习,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爬在桌子上、不睡觉,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
6.讲究个人卫生,仪容仪表端庄,不穿奇装异服,不留怪异发型,不化妆,不穿耳,不佩戴首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乱扔,不抽烟、不赌博、不喝酒,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
7.爱护公共财物,爱护教室卫生。不在教室和课桌上乱写乱画。不在楼道内追逐喧哗嘻闹。
8.科学上网,不沉迷于网络游戏,不进营业性网吧。不看淫秽书籍。上课期间不带手机。
在学习生活中我一定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刻苦学习、锐意进取、努力拼搏、不断完善自我,努力使自己成为德才兼备,体魄健全的好学生。
在南校区的两年里,我一旦违犯校规校纪(如私自外出、夜不归宿、上网、吸烟、赌博、喝酒、顶撞和辱骂老师、打架等)就及时主动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并自愿接受学校的教育和纪律处分。如两次以上经老师批评教育仍不悔改,我自愿退学回家绝不影响班级。
承诺人: (签字)
家长(或监护人): (签字)
家长联系电话:
xx年x月x日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效果将影响着学生的成长,评价结果对学生一生至关重要。教师是对学生评价的最直接的参与者,是最重要的责任人。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恪守成信的原则,认真履行评价的职责,特作如下诚信承诺:
一、认真学习《宁阳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提高认识,提高水平,以诚信的态度,以关爱学生之心,认真、中肯、高质量做好每一个学生的评价工作。
二、对学生评价,做到公正、公平、透明、正义,决不搞暗箱操作,决不以个人好恶失之偏颇。
三、以诚信之心,虚心接受校领导的督促、指导;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四、评语的撰写一定反映学生客观表现和个性特点,评价等级要客观、公正,令人信服。
五、本着尊重学生、保护学生、避免伤害学生的原则,对于学生隐私及不利于学生成长、同学团结和师生关系和谐等信息,一定不予公开。
承诺人_______________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