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个人廉洁从政公开承诺如下:
一、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坚持“一岗双责”,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加强对分管科室人员的廉政教育,做到经常联系、及时提醒、有效预防。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二、提高认识,加强思想建设。对不良现象、不正之风敢抓敢管,真正履行一个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履行的职责;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独断专行、放任自流;严格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依法行使权力。
三、严格规范公务活动、社交活动和个人活动。廉洁办事,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不索取、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各种名义馈赠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收受与职务、公务有关的所谓好处,一旦发生,自觉拒收并主动退还或及时上交并登记在册;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违反规定占用、借用交通工具;自觉接受监督,不搞特殊化。
五、不利用职权为自己、配偶、子女及其亲属谋取私利。严格要求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借自己之名谋取私利;对打着领导或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办私事、谋私利的,要坚决予以抵制;对假冒领导及其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名义招摇撞骗、谋取私利行为的要相关部门依法严惩。
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规范自己的从业行为,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利,紧紧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经营、扩能技改等工作,履行岗位职责,本人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工作部署,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教育管理本单位、本部门的干部员工,执行好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杜绝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扬民主作风,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四、按时参加党风廉政宣传学习教育,定期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汇报个人及本单位、本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五、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利益观和权力观,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
六、严格遵守“三重一大”制度,《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上级相关规定和各项法律法规。
七、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谦虚、谨慎、不骄、不燥,正确处理好职务与责任、个人与组织、干部与群众的关系。
八、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不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不贪图享受、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九、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操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以上承诺本人将严格履行,自愿接受广大员工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接受责任追究。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我以个人名义郑重作出以下承诺,并愿意接受上级组织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监督。
一、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自觉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始终做到清正廉洁。
二、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旗号办私事,谋私利。
三、带头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人唯贤,不搞任人唯亲;坚决抵制“跑官、要官”等各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用公款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类费用。
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对政法系统的廉洁勤政工作真正负起责任,确保不出问题。
六、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社会群众的监督。
七、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起到表率作用。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积极抓好社会稳定工作,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打造平安和谐林芝。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增进团结,抓好队伍,提高政法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行业腐败现象,清除司法腐败。
承诺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