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诚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倡导价格诚信,共建和谐威海,我们学校郑重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诚实为本,依法办校,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不损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利益。
二、大力弘扬价格诚信,自觉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坚决反对价格欺诈,坚决杜绝虚假标价等违法行为。
三、严格履行收费公示制度,公示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
四、牢固树立价格诚信理念,不断改进价格收费管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办人民满意的学校。
六、竭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坚决服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监督,始终当好价格诚信的先进代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诚信威海多做贡献。
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也是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治本之策。让我们携手共进,努力打造价格诚信体系,建设“诚信威海”,推进文明城市建设,为全市人民营造一个诚信的价格环境和生活环境。
为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要求,现向社会公承诺如下:
1、自觉履行商品经营者的义务,保证所经销的商品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证所经销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并自觉承担“三包”责任。
2、不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
3、不垄断货源、哄抬物价、强买强卖、欺行霸市、迫使他人接受不平等或不合法的交易条件。
4、不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斤少两,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5、不销售有毒有害、失效、腐烂变质的商品和不合格的商品。
6、不使用不规范、不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商品。
7、不销售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的商品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商品。
8、不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或淘汰的商品。
9、不销售危害消费者身心健康商品,不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10、本单位(个人)若违背以上承诺,除接受相关执法部门处罚外,还要依法承担对消费者所造成的损失。
11、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12、自觉接受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承诺人:
日期:X年X月X日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工程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以牟取中标;
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七、不出卖资质,让他人挂靠投标;
八、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九、不扰乱开化县招投标市场秩序;
十、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一、通过资格预审入围,无故不按时领取招标文件、不按时参加标前答疑、不按时递交投标文件,愿意接受取消本投标人在开化县范围内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投标报名资格。
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愿意接受开化县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开化县招投标中心作出的限制交易、停止交易等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20xx年 6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