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潍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处党总支领导下,分工负责房产基建管理、幼儿园、招商引资、清平花园宿舍区管理工作。现根据“一岗双责”要求,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向组织和群众作出勤政廉政承诺如下:
一、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廉洁从政。
二、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廉政规定,不断加强党的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做到严于律己,永葆时代先进性。
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争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模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虚心听取领导、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四、正确处理好工作关系,工作中讲原则、讲正气、顾大局、搞好团结,共谋发展。
五、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本人将牢记宗旨,开拓创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扎实工作,始终做到廉政勤政。
1、 政治坚定,维护大局。坚定理想信念,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讲政治、讲团结、讲大局,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作为,干事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 勇于担当,甘于奉献。坚持解放思想,提升境界,恪尽职守,勇挑重担,高效落实,争创一流,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奉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3、 求真务实,改进作风。坚持真抓实干,不做表面文章,坚持求真务实,不搞形式主义,干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工作业绩。
4、 情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群众观念,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面对面、心连心,满腔热情对待群众,真心诚意服务群众,坚决维护群众利益,为群众排忧解难。
5、 廉洁自守,严于律已。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依法、不接受别人的贿赂,不以权谋利,不奢侈浪费,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始终保持高尚的人生追求,自觉维护党支部、居委会的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请党组织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背,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处分。
承诺人:
年 月 日
对照党章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本人现郑重向上级党组织和卫生系统党员群众承诺如下:
一、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党性修养,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二、认真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搞一言堂,重大问题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三、在工作中认真履职,牢记宗旨,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践行者。
四、不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搞脱离实际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五、不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接受可能影响办事公正的吃请活动。不接受下级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公务接待不大操大办。
六、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
七、不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八、不为亲友熟人承包工程说情。
九、不公车私用,不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和借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钱。
十、自觉抵制吃、拿、卡、要等不正之风,热忱服务群众。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