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有限公司: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
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天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如实、及时上报给贵司项目部,否则我司(或个人)愿意接受贵司的处理;
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项目部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或个人)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或个人)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
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或个人)承担。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X年X月X日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1、对承接的工程,不非法转包、违法分包;
2、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管理规范的劳务分包企业,并对劳务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严格监督管理;
3、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
4、工程款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5、在工程款结算或农民工工资支付出现争议纠纷时,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投标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致::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以(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本企业如果中标承建X项目合同段工程,需要使用农民工时,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
2、我公司分包单位雇佣农民工的,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农民工工资。如因我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欠款。本公司对分包单位清偿欠农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本公司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决定。
4、本公司同意: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主代表每月扣留工程计量款的1%作为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业主代表视我公司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据实结算返还剩余的保障金。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签名)
日期:X年X月X日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公司:
我企业 公司承建的 项目 工程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创卫、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建设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无条件接受建设方处以不低于100万元的处罚罚款,同时取消我单位在高新地产后续项目中的投标资格。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
建设单位:________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本公司郑重承诺:
1、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并禁止分包单位再分包或层层转包。
2、自己雇佣农民工,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如果有分包的督促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并到总包单位备案。民工工资由本公司或劳务公司直接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里,严禁发放给“包工头”。如“包工头”携款逃逸,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由本公司负责支付。
3、按照“总包负总责”的原则,若发生集体上访事件,第一时间到场解决,若确认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论何种原因将由我公司先行垫付。不能垫付的同意可动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及时按规定补齐。
4、切实做好农民工记工考勤工作,按约定及时与农民工结算工资。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或因劳资纠纷造成农民工上访,并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本单位愿意无条件接受江阴市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任何处罚决定。
5、此承诺在办理合同备案时由总承包企业向江阴市建设局做出承诺。
特此承诺!
承包单位(章):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________ 手机:________ 固话:________
工程项目经理:________ 手机:________ 固话:________
中铁四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方使用的所有劳务工都已录入劳务工工资发放花名册,并均已及时领取了20__年__月—20__年__月的工资,总金额为2791807元,贰佰柒拾玖万壹仟捌佰零柒元整(大写),所有劳务工费均以足额发放。我方保证不收回劳务工的工资,并承诺不因任何原因以拖欠劳务工当月工资为理由唆使或促成农民工罢工或闹事等恶劣事件,否则每发生一次我方向贵方支付上述所领工资总金额20%的违约金,我方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承诺方(签字或盖章):
20__年__月__日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现已由我公司中标,为确保在该项目务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二、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三、本公司按月以货币形式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农民工手中,并张榜公布工资表,接受你单位监督。
四、告知农民工享有合法权益内容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部门和联系电话。
五、当发生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直接动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一)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依法及时结算农民工工资,受到农民工举报或造成农民工集体上访,经查拖欠行为属实的;
(二)将劳务作业分包给非法个体承包人,非法个体承包未能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三)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劳务承包人规避、逃匿,致使农民工诉求的拖欠事项无法认定的;
(四)将农民工工资支付给个体承包人(“包工头”),未兑现农民工工资的;
(五)每月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六)本项目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施工企业未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造成农民工工资纠纷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红河州行业人均人工成本中劳动报酬责成企业给付,企业拒付的,从保障金中支付。
六、本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开远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推行的“一组三表”制度,即建立企业内部农民工工资清欠领导小组,认真履行清欠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并督促项目部建立《农民工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七、凡本公司在工程项目一旦出现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愿意接受劳动保障或其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定给予处罚或处理,并同意公开有关事实和进行不良行为评价。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规定,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事宜承诺如下:
1、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2、我单位对民工工资的支付负直接责任,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并形成农民工工资表,严禁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3、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
4、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5、确保不发生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各类上访事件。若发生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愿意接受业主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和决定。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秦皇岛分公司、秦皇岛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本人郑重承诺:
1、认真开展对所属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自查自纠,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对已经通过包工头发放的工资,保证监督包工头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
3、对尚未发放的工资,保证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4、资金全部足额发放到位。
5、认真做好农民工的工作,保证不发生因拖欠工资造成农民工投诉或群体性上访事件。
我单位自愿接受公司劳资部门的监督,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处理和处罚。
项目部经理签字:
日期:X年X月X日
致:
为保护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民工工资,本人 陈坚 以 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
我单位承建的 工程项目,将保证做到:
1.按照《劳动法》规定雇佣和使用民工,工资将直接发放给民工本人,保证不发放给“包工头” 。
2.分包单位雇佣民工的,我单位将要求分包单位按照第1条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督促其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付民工工资。如因我单位未按合同约定与分包单位结清工程款,致使后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将由我单位先行垫付欠款。我单位对分包人清偿欠民工工资负总责。
3.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及其它突发事件或公共事件,我单位愿意接受甲方的处罚,同时愿意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邢衡高速公路管理处:
为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作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河北省交通厅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邢台市有关农民工工资文件精神以及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并按相关规定雇佣和使用农民工,依法和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
2、保证如期、足额支付工资,并工资将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按劳务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农民工工资,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4、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造成农民工上访等行为,除按有关合同条款接受罚款外,并由我单位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建筑法》、《劳动合同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建筑企业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二、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
(一)对总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其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单位先行垫付;
(二)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三、建立健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积极贯彻落实清欠工作。凡我单位承接的工程项目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启动清欠应急预案,无条件同意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用我单位预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并接受相应处罚。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