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永别了武器》
一个告别了武器的人,不是敌人的俘虏,就是爱的俘虏.我不是不善于自我保护,实在是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就如同生命的数据库,已经不需要进入的密码,随时都可以打开全部程序,可以读出全部的文件.我说的俘虏,就是这个意义上的俘虏.当我把自我放到阳光下的时侯,我明白从此不能有所伪装,隐蔽的日子一想起就令人不安.当我意识到抗拒的无奈,有多少时间无可挽回,有多少记忆渐渐从内心淡出.说到底,俘虏就是一个不能抵挡伤害的人,就是要有足够的勇气放弃希望,必须承受生存的全部压力.本来,在属于个人的空间,可以沉浸于独自的幻想,可以从尘埃里开出虚拟的花朵.而一个放弃自我保护的人是连欺骗自己都不能,只有不断地净化内心世界.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我懂得了做任何事都要有自信,自信,能让我们懂的一切。
鲁迅先生为什么说,童年时请人讲了《二十四孝图》中的二十四个故事后,“才知道‘孝’有如此之难,对于先前痴心妄想,想作孝子的计划,完全绝望了。”因为二十四孝中有些故事实在荒谬。比如《尝粪心忧》说:“南齐庾黔娄,为孱陵令。到县未旬日,忽心惊汗流,即弃官归,其父疾始二日。医曰:‘欲知瘥剧,但尝粪苦则佳。’黔娄尝之甜,心甚忧之。至夕,稽颡北辰求以身代父死。”医学上只听说有观粪便看病情的,而没听说过尝粪便的。父亲病重,儿子尝粪便,难道是为医生提供配方根据吗?父亲病重,儿子拜北斗星辰又有何用呢?鲁迅认为,二十四孝中有些好学,有些实在难学或者说不能去学。
有家的人真幸福!没家的人很可怜!有了家,我们就有了依靠,因为家有我们的父母,再大的困难,他们也用自己的身躯为我们挡着o在这充满爱的家,我家是心灵的依存,唤着浪子回头,载着游子思念家的赤红的心。
友谊就像是一朵永不凋零的花,开放着我们青春奔放的热情,它宣告着少年一切美好的感情,就像我与她一样,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开出了一朵无言的花。曾经播下的中子,是否已经结出了友谊的瓜果?在喧闹中,我聆听岁月静好,与朋友一起度过的日子,就算是哭也是开心的。
如果问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是什么?那莫过于纯洁的母爱!对此,我国著名女作家冰心也唱出了对慈母的爱的赞歌——《繁星·春水》。
记得在冰心写的《繁星·春水》中曾经有这样的一首小诗:
母亲呵!
天上的风雨来了,
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
我只能躲到你的怀里。
虽然这小诗只有三十来个字,但却深深地体会出母爱是多么的博大无边!不是吗?当我们烦恼、痛苦、伤心、悲哀的时候,除了能投入妈妈的怀抱中哭,我们还能做什么呢?
第一次这么认真读这么长的一本书,初次接触,就已经激发我对这本书的兴趣,带着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终于看完这本浩浩汤汤的著作,也让我感受了文明古国的心灵历史,体会了美的历程。
徜徉于书本,不仅是一次文化艺术的旅行,更多的是让我们心里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感触,是一次心灵的洗礼,“震撼”这厚重的文字也不足以表现这其中的分量了。在这个和平,快速发展的时代,有几个人的思想还可以回到过去,认认真真地品味“美”,在《美的历程》一书中,从美所产生的源头,沿着时代的顺序,分析了各个时代美学的基本特征。从盘古开天辟地开始,美就已经贯穿整个历程,从原始远古艺术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艺术的“拧厉的美”,走到今天科技“高技术的美”,人们的生活似乎也变的愈加的沉重神秘了;六朝。唐。宋佛雕像,宋元山水绘画以及诗。词。曲各具审美三品类,明清时期小说。西区由浪漫而感伤而现实之迁等等重要观念,也证明了美学的不同时代的特征,从宏观鸟瞰角度对中国数千年的艺术。文学作了概括描述和美学把握。
作为艺术生,或许在一般人眼里,我们是与生俱来的稀有动物,我们具有非一般人的审美能力,可说到底,我们似乎也不曾懂得“美”是一个怎样的名词,该怎样去理解它?正如李泽厚先生的《美的历程》所提到,艺术趣味和审美理想的转变,并非艺术本身所能决定,决定它们的归根到底仍然是现实生活,人类只是美学欣赏的被动者罢了。这一句话似乎也让我懂得:美--并非艺术本身决定,也不能只靠一种单纯的艺术眼光去看待的,远不是任何狰狞神秘的东西都能成为美的。学艺术的人也并非是稀有动物,他们也是具有常人的眼光。像李泽厚一书中提到:美是需要历史。美术。文学等全面的知识积累,震撼中国艺术的同时,在文明古国面前,每一个人都无奈自己才疏学浅,深感不足,因此,思索,把握和追求也可以造就出一代文艺,一种美。
作为中国当代大学生,中国源远流长的五千年深厚的文化底蕴我们又可以了解多少,是不是红灯绿酒的生活早已埋没我们想要向后追溯的热情?就更谈不上如何去发现美,如何延续美。。。文末,李先生在美学层面上,给人性的定义也说明了我们应该以怎样一种姿态去对待过去博大精深的美,对待艺术,对待生活中和意识中的美,对待发展中的美,正像李泽厚先生在最后说的,“美的历程是指向未来的"。
《道士塔》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历史悲剧,一个沉重的文化史实。它所揭示的问题让人心痛,让人揪心,让人不禁为那个时代,也为我们的民族,发出一声声无能为力的叹息。
全篇围绕敦煌莫高窟展开,说的是在20世纪初,莫高窟由一位无知的道士掌管,因为无知,他自作聪明地将窟中的珍贵壁画粉刷,甚至挖凿,代之以灵官塑像;因为无知,他将窟中无价的国宝向慕名而来的西方学者换回历历可数的银元;因为无知,祖国的瑰宝受到糟践,不幸流失,给我们后人留下了无限的遗憾。
国宝外流,我们发自内心地遗憾、痛恨、愤慨。强烈的民族自尊心让我们在今天,在这个觉醒了的民族当中,开始做一些事对遗失的文化进行补救。于是,在遗憾、痛恨、愤慨之余,我们直截了当地想抓住罪魁祸首。那么,元凶是谁?是犯下了强盗行径的西方学者?是目光短浅、愚昧无知的王道士?还是旧中国,那个没落在闭关锁国中的“天朝”?或许真如古人所说的“慌不择路,饥不择食”,自身的落后让我们已无心理睬一下被搁在西北荒凉之中的文物们,只好让强大的势力来替我们保管?想想旧中国所背负的“东亚病夫”的耻辱,想想“落后就要挨打”这铁一般的真理,我的心在滴血,我的民族自尊心在哭泣,我感到往事不堪回首,它令我感到那样恐慌与不安。仿佛有一枝利箭从历史深处射来,刺痛了我的心。
这就是历史悲剧,发生在祖先们的身上,但它带来的痛苦却可以绵延几个世纪。然而时光即逝,往事不再,亦无法缉拿真凶,将其正法。我们所能做的,惟有无奈,无奈地历数罪恶,无奈地遗憾惋惜,无奈地遥望历史,无奈地幽幽痛惜,无奈地叹出一口气,让它定格在那一个个耻辱之日、罪恶之日的上空,化作晴空中的阴霾,眼睁睁看着愚钝的王道士在毕恭毕敬地带路,看着洋人们在莫高窟洞开的一刹那惊诧瞪大的双眼,看着一箱箱文献、一尊尊泥塑、一车车诗卷、一幅幅壁画被运走。这样的奇耻大辱,哪个国人还能坐视不理?一个当代中国青年这样写道:“我好恨/恨我没早生一个世纪……要么你我各乘一匹战马/决胜负于城下。”激荡人心的语言,道出了每位中国人的心声。但,现实与理想总是在作无谓的对峙与较劲,从而无法统一。看看,现在中国人在干些什么?有一些人继续沦为洋人的奴隶;有一些人忘掉了耻辱,忘掉了历史;有一些人在伦敦、东京等地的博物馆买下中国文物的胶卷,回国后对着相片作空头研究;还有一些人在呐喊中吼出愤怒,却永远只是呐喊,无法付诸实践。
一切皆因他而起,那愚氓———王道士。时至今日,不少人认识了这个名字:王圆箓。我在想,如果让他知道了国宝的价值,让他知道了他所作所为的严重性,他会怎么做?依然赚取蝇头小利?又或者,转做了更大的买卖?还是改邪归正,捍卫国宝?无从得知———我的想象力有限。但这次的阅读却让我真实地接触了历史的阴暗面,那是一段可怕的、灾难的岁月,但愿它不再发生。
《骆驼祥子》讲述的是旧中国北平城里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悲剧故事。祥子来到城市,渴望以自己诚实的劳动,创造生活。他怀着买车的信念,拼命的赚钱,就像是一个旋转的小陀螺。终于,祥子得到了梦寐以求的车,那辆车对于祥子来说,不知道是他磨破了多少双鞋换来的。
那时穷人的命也许就像是枣核儿两尖头——幼小的时候能不饿死,万幸;到老了能不饿死,很难。这时,才真正体会到:人的命运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故事主人公祥子以坚韧的性格和执著的态度与生活展开搏斗,可最终,命运仍不费吹灰之力的摧残了祥子。黑暗社会中,人性变得扭曲,人与人之间充满着仇恨……
在寒假期间里,我又重温了英国女作家j.k.罗琳享誉世界的代表作——《哈利·波特》。这系列书里,哈利在德思礼家的那段经历更是令我记忆犹新。
由于霍格沃茨正在放暑假,哈利回到女贞路4号的德思礼家。哈利虽然非常想结束假期,但始终要面对现实——所有脏活累活全包,还要每天面对不给他一次好脸色的佩妮姨妈一家。在如此炎热的环境、顶着烈日来擦窗户,哈利始终没有吭过一声。哈利被随意戏弄与使唤,为什么哈利能忍气吞声?
因为哈利从没忘记他是个孤儿,在达力表哥一家不可以为所欲为。哈利从小失去双亲,失去了父母对孩子的那种关怀,失去父母给予的支持与鼓励。哈利在这个所谓的“家”中生活了十一年,并没有感受到一次温暖。在这冷漠无情的世界中,哈利只有选择接受……
掩上书本,当我想到那些孤儿被抛弃、流浪汉无家可归、工人被拖欠工资的时候,才发现幸福原来是那么飘渺、 那么遥不可及;但转念一想,每个人在工作岗位上认真工作的模样、为社会献出一份力、草坪上充满欢声笑语的情景却在脑海里一一浮现……原来,幸福也是触手可及的呀!哈利是个幸福又幸运的大男孩。最平凡、平淡的生活,或许才是哈利·波特所希望的幸福吧!只因幸福靠自己去体会!
《培根随笔》就像一本字典,当你有什么烦事和闹心事时,就可以向它请教,它不仅会帮你解忧,还会教你走正确的方向,以摆脱困难的纠缠,这本书主要谈论了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各种生活琐事和一些政治问题,点出了这些事的特点和问题所在,并告诉了人们什么是正确的,什么事错误的;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如果人人都按照这书上面说的去做(除个别小错误以外),那么人间也就变成世外桃源了。
你的天性如果是好的,那么再好不过了。如果是坏的,则要用文中说的方法去做。我们应该都有这样的生活体验:如果想要把一个富有弹力的弯曲物快速弄直,则需往弯曲的另一个方向弯,并且要过直的标准。这个方法在改变天性方面也有大作用。假如一个人脾气暴躁,则应极力控制,并且还要露出微笑,即弯向直的另一边。
培根是一个伟大的人物,更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光有那么多流传千世的佳句,还有如此精练实用的文章,把我们生活中能遇到的事谈的淋漓尽致,指引我们走正确的方向,虽然也有的错误,——也可能是社会不同而造成的——但是又有谁能保证,我一辈子都不会犯错呢?
今天读了《掩耳盗铃》这个成语故事,这个故事说从前有个人想偷别人家门上的铃铛,他知道铃铛一碰就会发出声音,别人就会发现。于是他绞尽脑汁想办法,终于想到一个"好办法"。他用东西把自己的耳朵堵起来,就去偷铃铛了,结果还是被人抓住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欺骗自己,就是害了自己。就像我们学习中该过关的,就一定要熟练掌握。没能熟练的话,骗自己学的差不多了,到最后考不到好成绩。我们平时就要学会严格要求自己。让自己养成好的学习习惯,积累更多知识吧!
这个故事讲一个叫乔智明的中学生在学校里常常被人欺负,有一天捡了一只狗。晚上蚊子把狗的血不小心输到他的身体里了,第二天正在被人欺负的时候发现自己有了狗的功能把别人揍了。后来他用狗的跑步能力的了金牌,体育局的人和公安局的人叫他选要当什么职业。强盗觉得他会给自己造成威胁所以把他的家炸了,因此他当了警察。他从13岁做警察做到了93岁,共当警察80年死于一次枪战。别人说他是英雄。
我觉得要向他学习他那不放弃的精神。
宋江到了江洲后,结识了神行太保等人。一天在浔阳楼喝酒,乘着一时酒兴便在墙上题了一首反诗,还留下姓名。最后被黄文炳看到打入死牢。
这件事把宋江写得让读者哭笑不得,不知该怎么说他,本集也没有什么精彩的环节。只是作者能把宋江写到让读者看了说不出宋江什么的境界,真是了不起。只能够说宋江太糊涂,提什么诗罢了。而正是有了这一集,才能更好的衬托出下一集截法场的情景来。用宋江题诗被抓着一段来衬托出后面截法场的情景。的确,用宋江题诗被抓要比用其它的好。一是让你说不出什么,二还可以把他们截法场的理由弄得更充分。所以我觉得这集好。
孔子生性幽默。一天,孔子来到武城,听到奏乐唱歌的声音,就说:“割鸡焉用牛刀(这种小地方,值得用礼乐去教育他们吗)?”子游说:“过去我曾听人说过:君子学了道就爱护别人,小人学了道就容易使役。(可见教育总是有用的)”孔子说:“同学们!子游说得对!我刚才的话只是开玩笑的(前言戏之耳)!”《林语堂散文》中也写道,孔子骂别人:“你真真是个饭桶!”一个“真”还不足以表达他的心情,还要再加一个,以加强语气。这个孔老夫子,也真真有趣!
杨志盘缠用尽,只得将宝刀卖去,赚些钱投奔他乡谋生。谁知卖刀时,当地泼皮牛二百般凌辱,杨志忍无可忍便杀死牛二,再去报馆。最后被判充军大名府。
最有趣的莫过于杨志卖刀时的情景。先是问谁买刀,牛二来后,让他试刀,牛二百般阻挠和凌辱,最后被杀。这告诉了我们当时的一些地痞流氓是什么样的。而牛二被杀不仅为书中的老百姓们出气,而且另读者看完也出了口气,这也许就是作者抓住了读者的心理来写的吧。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海底两万里》。我捧着书,看着蓝色封面,想到了色彩斑斓的海底世界。我好敬佩凡尔纳的勇敢,还有那位船长。奇妙的海底里有大森林,有椰子大的珍珠,还有长八米的大章鱼。他们不怕困难战胜各种危险。神奇的海底世界,如果我也能去诺第留斯号上体验一下该多好呀!
进入大学后,就想多读几部名著,但往往都是一本书开个头,或看看内容介绍,知道点大概就算是读完了。学校读书节一开始,我就决心读一本名著。之所以选择《红与黑》,是因为看萌芽上的《玛格丽特》的作者对这部书非常之欣赏。
文章主要写的是下层平民一个木匠的儿子于连,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的野心膨胀和破灭的悲剧。书名《红与黑》,有人说红是代表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代表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的黑夜。在我看来红是于连那颗不甘寂寞的心,黑则是那个时代黑暗的社会现实,最终黑夜熄灭了人们的热血。书的副标题“1830年记事”,透露出它是以1815-1830法国七月革命前夕的社会生活为背景。
全文的骨架是以于连从一个立志当大主教的外省平民,阴错阳差的成了当地市长的家庭教师,却在这期间和女主人德·雷纳儿夫人发生了恋情,当他沉浸在“占有的欢乐”的时候,却被无耻和粗鲁的瓦勒诺给告发,不得不远走他乡,来到了修道院,在贝桑松他把身边每一个人都当做敌人而最大的敌人就是比拉尔神父,当比拉尔神父离职的时候把他介绍给德·拉莫尔候爵做秘书。候爵府中和玛蒂尔德小姐产生了感情,随后恋情被候爵知晓,在马蒂尔德小姐的苦苦哀求之下,候爵终于松口承认他们爱情。可是这是于连的初恋情人德·雷纳尔夫人在有心人的唆使下诽谤了于连。眼看着爱情即将破灭,野心也随之破灭,于连回到韦里埃,一怒之下朝德·雷纳尔开了两枪,被判死刑。在监狱中大彻大悟光荣的死去。
看后对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于连的两场爱情:一个是与德·雷纳尔夫人的“心灵的爱情”;另一个是与马蒂尔德小姐的“头脑的爱情”。
第一段爱情开始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诱惑,而于连仅仅是想完成一个对贵族老爷们的报复,和满足他的虚荣心,所以他决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取得成功”。可是后来被德·雷纳尔夫人那颗善良,温柔,单纯心所打动,他疯狂的爱上了德·雷纳尔夫人,可是这颗心不久后被野心所占据,他几乎忘记了他,直到最后才爆发。他才猛然醒悟他说到;“从前我们在韦尔吉树林里散步的时候,我本来可以获得无穷的快乐,但我却让强烈的野心把我的灵魂带到幻想之国里去了。你那迷人的胳膊就在我的唇边,我没有把它紧紧抱在我的怀里,我对未来的幻想,把我从你那里夺走了。是的,要是你不到这监狱里来看我,我到死也不知道什么叫幸福。”
另一个和马蒂尔德小姐的恋情,则是开始于彼此的不屈服,骄傲。可以说一场征服与被征服的爱情。马蒂尔德小姐是一个出身高贵的,聪明的,高傲的,美丽的,如王后一般的女子。她是一个活在自己想象中的爱情的女人。于连就被她所有的一切给吸引住了。同时,由于于连在马蒂尔德小姐面前的骄傲,自尊心和对她的不屑一顾,也有于连的才情。得不到就是最好的。当双方某一个屈服了,那这个人就会受到折磨。最为好玩的是科拉索夫亲王给于连设计的一连串计划,使我们看这个建立在嫉妒上的爱情。
在最后虽然妈蒂尔德小姐放弃了地位,为于连四处奔波,可我还是觉得那不是爱情的原因,那是她由于“被一种并不缺乏英雄注意的热情所燃烧着”,她甚至还想到“巴黎客厅里的人士,看见我这样身份的姑娘,崇拜一个行将被判死刑的情人到了这一地步,他们将怎样议论呢?象这样的感情,必须回到英雄的时代才找得到”,这说明我们可爱的小姐还没走出她那幻想,直到最后她抱着于连的头颅把它安葬,我觉得那只是对玛格丽特王后的模仿,那是印在她脑海里的东西无法忘记,她把她哥哥叫做阿尼巴尔,自己则叫马蒂尔德·玛格丽特。
在狱中的于连还是选择了德·雷纳尔夫人,我才觉得于连并不是一个没有人性的野心家,他也有一颗善良的心,当他在瓦勒诺家中吃饭的时候可以看出。可是光凭善良是无法在那个社会生存的,所以他学会了伪装,他在贝桑松的时候学会了这一切。他有野心,那是因为他有学识,他有一颗强烈的自尊心,他不甘屈尊人下,有人说过不愿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那一个有能力的人就非得很平庸的过一辈子吗?他要追求幸福,当他在木材场的时候他的愿望就是看喜欢的书,当他踏入市长家中的时候,他就开始被那个肮脏的社会给染色了,他那时才快满十九岁。他不知道什么叫幸福,只有他在征服德·雷纳尔夫人的时候,当他完成一个又一个计划的时候,当他看到马蒂尔德小姐在他面前屈服的时候,当他当上轻骑兵中尉的时候,他才感到幸福。可是随后又会自责。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去责怪于连,我们要痛恨的是那个社会。
当于连被德。雷纳尔的一封信给毁掉幸福,他要报复,他入狱了,入狱让他远离了社会,使他卸下了伪装,这时我们才看到真正的于连,他才会找到真正的幸福。
在我们现在的社会寻找象于连和德·雷纳尔夫人那样心灵的爱情已经很难了。我从书中只学会了要珍惜爱情。我也没有那么伟大的报复去控诉这个社会,只是希望大家还能报有一些幻想。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这星期我读了一本好书叫《格林童话》。
里面有许许多多的故事,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小红帽》啦…每个故事都很长,也很动人。比如《灰姑娘》里有一个狠心的灰姑娘的继母,她让灰姑娘扫地,洗衣,烧饭……灰姑娘还是很快乐。最后灰姑娘嫁给了王子,继母和两个姐姐都很嫉妒灰姑娘。这让我们明白了一个人心狠手辣就会有报应。再比如说《小红帽》:小红帽去看望生病的奶奶,被大灰狼骗了,差点没了命,吸取了一次教训后,就不会在被骗了。这让我们明白做错事就要及时改正。
由贵族到骑士,大家可能会想为什么好好的贵族会变成骑士呢?其实“唐吉诃德”原名叫吉哈纳,是一个年近五旬的人。生活很奇怪,最爱看那些疯狂的骑士小说, 还爱听街房邻里说那些关于骑士的故事,最后每天都是疯癫癫的,整天想着当一名伟大的的骑士,便准备出国旅行。他带着盔甲和武器。还买了一匹战马,光是马的名字都想了6、7天,最后给自己起了一个伟大的名字“唐吉诃德”。从此和仆人桑乔踏上了旅程上了旅程。
一路上和仆人桑乔发生许多有趣、惊险的事情。
在唐吉诃德回故乡的时候偶染重病。最后唐吉诃德的死使全家人都很悲伤。唉!“人世间一切事物,无不经历了由兴至衰并且最后导致消亡的历程,特别是人的生命。”是啊!人总是消磨时间而人生做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此生足矣。我觉得唐吉诃德是我的英雄。死后家人给他立了一个墓,纪念他勇于进取的精神。
我从这里知道了一个道理,要实现一个梦想,应该不要放弃梦想,抓住机会,更主要的是“信心”。这次奥运会许多夺取金牌的英雄就是用坚韧、顽强拼搏的精神去实现的,我要向这些英雄学习,为荣誉而战!
这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一篇长篇小说。小说以美国密西西比河上的圣比得堡镇为背景,描写少年汤姆`索亚和他的顽皮少年哈克贝利`费恩及汤姆的女友贝基` 撒切尔的冒险故事,本书被认为是当时美国社会生活的一个缩影.主人公汤姆聪明又淘气,不屑与平庸的生活,富有冒险精神,用不断的逃学和恶作剧来对枯燥的学校教育循规蹈矩的大人们表示反抗,汤姆虽然调皮,但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危机降临的时候,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却都能挺身而出,显示出他们思想善良的一面。
童年的世界是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是一个调皮耍赖并可以尽情犯错误的年代,汤姆`索亚就尽情的享受着这个童年时代。汤姆逃学,不喜欢学校呆板枯燥的教育,并极度厌恶牧师骗人的鬼话,在汤姆看来,牧师除了唠叨以外对人是没有起到一点实际效果的。汤姆故意不回应老师的叫喊,并躲了起来,吃了满嘴的果酱,最后不幸被同学揭发,汤姆却能侥幸逃避了挨打,并揍了那个可恶的告密人。汤姆是一个天真活泼又调皮的典型少年,他聪明,勇敢,正直,乐观并有一点叛逆,满脑子疯狂的想法。我以为马克`吐温很好的刻画了一个人的美好童年样板。汤姆是具有勇敢的冒险精神的,这让他和几个疯狂的顽皮小伙伴去当上了“海盗”,但他们所与生俱来的正义感却没有因此而改变,他们当上海盗是因为他们认为海盗是劫富济贫的英雄好汉。“西班牙海上黑衣大盗”,“血手魔王”,“海上霸王”,这些都是孩子们向往的头衔,这些头衔所能赋予他们的虚幻的权力,将使他们能够实现他们与生俱来的强烈的正义感。
每一个天真的童年,在其思想精神支柱了都有一个与生俱来的正义感。这使我们的童年对世界的判断标准就只有剩下好和坏了。童年里的故事,你可以是一个调皮任性,经常做恶作剧的人,但在童年正统的价值观中你却不可以去做一个坏人。不知你是否还记得,在我们的童年游戏中,总是要有好人的角色(比如警察)和坏人的角色(比如小偷),几乎每一个天真的拥有强烈正义感的小家伙们都愿意去扮演那个好人的角色,并为自己所能担当的角色沾沾自喜,有极大的满足感。而那不幸的被选中为担当坏人角色的小家伙可能会耍无赖,拒绝担当坏人这个角色,并要求重新选择角色。也有一些呆木头在被选中做“坏人”后只能自怨自艾了。这些都足以表明在童年世界里正义感是一种多么坚定的人生信仰,正义从来都是童年世界里必须捍卫的东西。这点马克`吐温是坚信不移的。小说中汤姆和哈克目睹了一场血案,但因为害怕,两个都发了誓不说出来。在这里两颗幼小的心灵所遭受的恐惧是难以想象的。为此,汤姆受到了一连串的打击,但始终深埋在其心底的正义感,还是让他受到了良心的折磨。但孩子们的心灵是有其弱小的一面的,直至那件血案开审的时候,汤姆和哈克又重新发了誓不泄露秘密。但随着事态的发展,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了凶手。马克`吐温还是维护了童年孩子的正义感,让汤姆再次成了大英雄。
小说的主人公汤姆虽然还只是一个顽皮的捣蛋鬼少年,但是其身上却有着我们可以借鉴学习的优秀品德。他正直,诚实,遇到困难镇定自若,冷静分析,并用于尝试解决问题。他对外界的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和想象力的,而且大胆尝试,机智勇敢,向往自由,向往未来。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有欢乐,有梦想。汤姆也有着同龄孩子身上的特点:天真活泼,还爱打架。在呆板的生活中,除了要应付枯燥无味的功课,牧师虚伪的教条,还要躲避姨妈过于严厉的管教。虽然严格的外部教育环境表面上是为了汤姆好,但过多的教条只是作用于抹杀孩子们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所以汤姆和他的顽皮小伙伴们组成了海盗团,踏上了历险的征程。
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马克`吐温是其笔名,本名是塞缪尔`朗赫思`克莱门斯。出生于密西西比河畔小城汉尼拔的一个乡村贫穷律师家庭,从小出外拜师学艺。当过排字工人,密西西比河水手,南军士兵,还经营过木材业,矿业和出版业,但有效工作是当和写作幽默文学。马克`吐温是美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世界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他经历了美国从自由资本主义到帝国主义的发展过程,其思想和创作也表现为从轻快到辛辣讽刺再到悲观厌世的发展过程。马克` 吐温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林肯“。《汤姆`索亚历险记》被认为是马克`吐温将自己出生地的小镇——汉尼拔连同他自己的“影子”全部带进了作品。
汤姆!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先生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我相信,一个人的童年即使是艰苦的甚至是多灾多难的,你也可以从苦涩的岁月中回忆起小时候做过的一件半件的傻事。谁没在童年里做过傻事呢?回想起来你也会很开心的。
有人说:童年就像一壶甜酒,时隔越长,尝起来就越香,越纯,越让人回味。已经长大的我们,被现实生活压抑得太久,但令我们欢呼雀跃的是,有人实现了我们梦想中的自由。汤姆`索亚的经历告诉我们,只要有理想,有快乐,美梦便会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地发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梦。
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今天我读了《昆虫记》真是太有趣了。
这本书里记载了很多昆虫的知识,那里面还有我没听过的昆虫名字。但最让我痴迷的只有蝴蝶了。
蝴蝶有很多的品种,但在生活中我只喜欢最平常的蝴蝶,它全身都是白的没有什么吸引力,但在生活中它是最多的,那些好看的蝴蝶却既将灭绝,不是被做成标本就是死光了,由此看来没有吸引力的才是最好的。
这本《昆虫记》交给我了很多知识。
第一次见到余秋雨的《道士塔》是在他的散文集《晨雨初听》读到的,这本书的封面印着蓝蓝的天空和海洋,沙滩上放着两张洁白的椅子。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那么的让人舒心。可是当翻到《道士塔》这篇文章时,先前舒坦的心情早已没了影儿,只有一股怒火在心中燃烧。
这篇文章讲述的是20世纪敦煌莫高窟不幸由以为无知的道士当家,他自作聪明将一幅幅珍贵的壁画变为一道惨白,他将一座座精美的塑像化为天师、灵官、菩萨,他将一箱箱无价的国宝换为历历可数的银元。给后人们留下了无限的遗憾
这位道士的名字叫王圆箓,他只是一个逃荒到甘肃,做了道士的湖北麻城农民。他的无知让他对洞窟里的壁画有些不满,他找来帮手用石灰淹没了唐代的衣冠,宋代的笑容。因算了算石灰的价钱,他认为没有必要全部刷完,于是他放下了刷把。如果当时有免费的石灰恐怕这个愚昧的道士会将他的“宅院”刷得一尘不染吧!看来我们是否应该感谢他呢?感谢他的手下留情,为我们留下了一些珍品!粉刷了之后,他又想弄几个雕塑。他看到中座雕像的体态过于婀娜,与几面的白壁似乎有些不相符。这时他终于想起了自己的身份:道士。那自己何不在这里立上几个天师、灵官菩萨?他和他的帮手用铁锤将那婀娜的身姿,柔美的浅笑砸成了碎片,化为了泥巴。他又请来了邻村的泥匠如小孩子般堆起了雪人,忙活了半天总算能立住了,最后做出来还像模像样
由于这位道士——王圆箓,他的无知、愚蠢、自私。使用少数的银元换得大量的敦煌文物流失海外,而敦煌研究院的专家只得一次次地从外国博物馆买取敦煌文献的微缩胶卷。我们愤怒吗?不我们该愤怒吗?也许正如文章中写到的“他太卑微,太渺小,太愚蠢,最大的倾泄也只是对牛弹琴,换得一个漠然的表情”他不是承受不起,而是不配。他那样的无知,根本不知自己犯下了怎样的“罪行”,就算再怎么倾泄,他的眼里定还是不解。如果“王道士只是这出悲剧中错步上前的小丑”那么谁才是这个巨大民族悲剧的主要谋划者呢?是外国冒险家?还是当时的官员。他们滔滔的奏折中没有一句提起敦煌的事由,当外国冒险家甘愿倾家荡产,偷运一两件文物回去的时候。生活奢侈的中国官员却因运费太多,不愿保护这些文物。当外国冒险家甘愿葬身沙漠,不顾一切地朝敦煌奔去的时候,中国官员的会客厅里弥漫着茶香!被掠夺后的敦煌文献少,在押送回京的途中只用茅草卷着,每到一个地方便又被抽出几卷行途中又丢失几卷,到达京城后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卷同破旧的茅草。敦煌文化如此灿烂,藏经洞中的文献有如此之多,但中国960万平方千米的土地上却没有几卷。这些祖宗留下的遗产在本国没有受到珍视,而在其它国家的眼里却是如此珍贵。与其把他们存放在这样一个社会环境中被破坏,还不如把它放在外国的博物馆永远的收藏。在这种如此令人气愤的情形下这何尝不是一剂救济敦煌文化灵丹妙药?
虽敦煌文化在中国,但中国被历史划出的伤口仍未愈合。
《命运》有感
前阵子在书城买了本书,叫《滴水藏海》,里边有300个经典的哲理故事。现在我来品味一篇小故事,叫《命运》。 《命运》讲的是连个孩子的命运,一个被高僧占卜为“状元”,另一个为“乞丐”。二十年后,当初的“状元”成了乞丐,而“乞丐”却成了“状元”。 上帝说:“我赋予每个人的天分之占他命运的三分之一,其余的在于他如何去把握。” 看了这段话,我很受触动。把握,把握命运,多简单的字眼,可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呢?不必埋怨自己的天分,更不必埋怨自己的命运,因为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你随时都可以改变它的!只要你愿意。
读《海底两万里》有感这虽然是一部科幻片,但充份体现了以前的作家是多么的聪明。就说它的作者“凡尔纳”吧,在潜水艇发明之前就知道有“潜水艇”这个东西。在他的眼里,“潜水艇”就是一支大型雪茄,上有两层共八寸的钢板,前端有一个大冲角,时速达50海里的“海怪”。可是别人会去想吗?你想得到吗?
我真希望这个故事是真的。
《伤仲永》这篇文章主要讲:有一个叫方仲永的小孩,天资聪明,五岁就能作诗。可他出了名后,他的爸爸就不再让他学习了,带他去全县各处题诗挣钱。由于方仲永没有再学习,最后一事无成。这件事告诉我们: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一分精神,一分事业;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只有我们努力学习,才能不断进步。这件事使我联想到著名数学家华罗庚。他小时候数学成绩并不好,老师和同学都看不起他,可他并没有灰心,发奋努力,刻苦学习,终于成了一位伟大的数学家。可以看出,像方仲永这样有天资的人,如果不努力学习,会成为一般的人;像华罗庚这样没有天资的人,如果努力学习,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可见学习是多么重要!
席慕容一直都是我最喜欢的作家,而她的《一棵开花的树》更是我非常喜欢的。
在《一棵开花的树》里一棵树,其实不只开一次花,一个人,也不只有一次美丽。 踏着一层叠一层的落花,品味人生的至美的感伤。即使美丽无人欣赏,也应该傲然的怒放,即使只剩下满地的芬芳,也要相信:当来年繁华满枝的时候,一个读得懂落花的人会踏着芳香而来。
勘破三春更三春,无边光景四时新,冬雪夏雨挡不住,秋水流波为伊人。
我想应该用舒婷的一句诗来诠释《一棵开花的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不再迷失,将生命,将爱情从落寞凄清、空洞无声的漫长岁月中解救出来。
爱是无形的,它需要用心灵去感受;爱是永恒的,它使人终身难忘;爱是伟大的,它给人无穷的力量。这个单元的课文把我们带入爱的世界。
我喜欢《永远的歌声》这篇课文。同学问为了治好老师的病,私自到大人告诫的东山去为老师采药、捉鱼,我感到很感动。我想,作者在描写这个情景时,心中一定充满了对老师的感激。课文中有一句话“老师一下楼主我们脏乎乎的身子,哭了,泪水一滴一滴掉在我们脸上”这句话中的“搂”字,把老师对同学们的感谢表现了出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好像都跳出了书本。以前,我是不怎么喜欢大自然中的昆虫,觉得所有的昆虫都是坏东西,自从我读了这本《昆虫记》之后,我发现喜欢上了昆虫,不像以前一样厌恶昆虫了,有时候还会仔细的端详昆虫,由于掌握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现在大部分昆虫名字我差不多都叫得上了,我真感谢这位感情细腻、思想深刻的天才,用哲学家一般的思考,美术家一般的观察,文学家一般的叙述为我开启了一扇通向昆虫世界,更是通向科学大门的钥匙,让我又一次接触了大自然,了解了大自然中昆虫的奥秘。
《小偷和母亲》是一篇很教育意义的文章:一个孩子在小时候偷了东西母亲没有责怪他反倒表扬他,等他长大后投更贵重的东西,最后他被押上刑场。他咬掉了他母亲的耳朵,他母亲骂他大逆不道。可是小偷却说:“当我第一次把课本偷回来的时候,如果你当时责备了我,我就不会落到这种下场,也不会蒙羞而死。”从这个故事中不难看出,从小养成好习惯是很有必要的,而养成好的习惯是需要父母的帮助的。如果父母不从小教育孩子,那这个人长大后就不会有出息的。
我看了一本好书,其实我已经看了三遍了,这本书是《孔融让梨》对我影响深刻。
我喜欢孔融,他把最大的梨让给了自己的父母亲,却把最小的梨吃了。我觉得孔融尊敬长辈又很懂事,值得我们赞扬和夸奖,这本书是我看过的最好的书中的几分之一,我看过的最好的书还有很多很多呢!
我知道了这本书中给了我一个很重要的到理,就是:要尊敬长辈、懂礼貌。我喜欢这本书,它是让我懂得道理的大宝库。
读完了贝克特的作品《等待戈多》,突然觉得人生好像就像一场漫无目的的等待,我们到底在等待着什么?感觉很茫然······
剧中的情景在脑海中不断重复,两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坐在树下苦苦等待,虽然等待是令人烦躁和苦恼的,但他们依然执着的等待着,守着那份希望,今天等不到就等到明天,直到等到戈多为止。同时,小男孩带来的消息,也坚定了他们等待的信心,因为他们坚信明天还有希望会等来戈多。我不明白两个流浪汉为什么要一直等待戈多,而且只要一直等待就真的会等到吗?我有很多的不解和疑问,觉得那只不过是他们自我安慰的方式,现实往往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戈多只不过是一个象征,也许根本就不存在,然而他们还是在等待着,等待着那若有若无、似曾相识而又不见其面的希望。
有人说,等待也是一种幸福,我认为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能去等待,至少说明还存在着希望,如果连等待的机会都没有了,那是连仅仅一点点的希望都没有了。所以,等待也会给我们带来美好的希望,无论结果怎样,至少我们曾经幸福过,幸福真的很美好。
还记得小时候,我在学校等待父母来接我的情景,看着同学们一张张天真的脸庞,一双双期盼的眼睛,也许那时的我不懂得这就是等待,只是在见到他们的那一刻,幸福的奔跑到他们的怀抱,这就是等待的甜蜜。渐渐的我长大了,明白了原来父母也一样是在等待,他们等待我回家的心情也是幸福的,这是一种很自然的生活现象,自然中渗透着等待的幸福。这不禁让我想到两个流浪汉等待戈多的情景,虽然他们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但是他们依然坚定的去等待着不愿放弃。我不知道他们等待的意义是什么,也许他们也不明白自己等待的意义,他们把生命寄托在等待中,他们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等待戈多,也许只有等待才是他们的希望所在吧!
人生也如同一场等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丰富多彩的,我们不能预见明天会怎样,但我们依然都抱有幸福的希望。等待就像幸福的花开,我们一天天期盼它成长,等到花开烂漫时,那一定是最美丽缤纷的时刻。我们每个人都在等待,就像流浪汉等待戈多一样没有答案。也许每个人都经历过等待,有的等待是甜蜜的; 有的等待是痛苦的;有的等待是漫长的;有的等待是短暂的;有的等待是幸福的,而有的等待只是一种等待。
《等待戈多》读完了,然而我还是没有弄清楚戈多到底时谁,这个人真的存在吗?虽然他没有出现,但他却像一根线一样牵引着整个故事情节的发展,也许这就是荒诞意义的所在吧!而流浪汉的苦苦等待,只是更加升华了文章的悲剧意义,现实世界的丑恶、混乱和可怕,使他们的希望难以实现,他们的处境是悲哀的,只能等待,因为生活本身就是荒诞的。
如果从另一个角度去思考,我觉得他们与其这样毫无结果的去等待戈多,为什么不去主动寻找"戈多"呢?也许人们对自己的命运和自己所生存的世界是不可知的,认为只有选择等待才是必然的,但是,如果一直这样盲目的被动等待下去,真的可以等到幸福或者一直幸福下去吗?至少我觉得不会,我认为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而不是去等待命运的宣判,或许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样幸福,但至少我们是快乐的,在快乐中去等待,无论结果怎样,但至少过程是值得让人回味的。
"等待戈多"是幸福的,同时又是荒诞的,两个流浪汉的坚持精神值得我们学习,但他们的思考方式和做事方式是不可行的。生活虽比较喜欢捉弄人,但你不被它的磕碰打击,又如何增强生命的坚韧和生活的意义呢?所以,我们要勇往直前的向目标奋斗,不能坐以待毙,麻木不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