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32篇】

关于读书笔记作文(精选32篇)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

黑沉沉的天压下来,让你喘不过气来。语文老师的絮叨,数学老师的责骂,还有英语老师对我们严厉的处罚。

“路长而漫漫,别在意那点儿小事,放开心情,好好玩玩。”呵,这小子还说风凉话。现在这个社会,学生以分为强弱,大人以金钱分富贫,都是这样。

我无奈地摇摇头,铺开那张早以被唾沫沾满的试卷,什么也不想说,总感觉头顶上似乎有什么压在我的头顶上。

鲁迅先生的文笔,高斯独特的算法,还有英国人那奇妙的语言。统统学不会。

好不容易挨到了这个星期五,沉重的书包终于被我扔回了家,统统见鬼去吧。今天好轻松。

那黑沉沉的天似乎没有了,有的,只有鸟儿欢快的歌声。

花儿更红了,翠竹更绿了,蓝天越美丽了。轻捷的麻雀忽地就从竹林蹿了出来,长江上的渔船的声音叫得更欢了。连那只久不唱歌的小鸟也唱起了悦耳的歌声。

甩着两只小手的我漫步在街头,哼着小曲,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你还不回去做作业!难道你想考得比他差吗?”正玩得高兴的我当众被老班羞辱了一顿,老班说的他,就是叫我玩的“小子”。“哼,有什么了不起的。”我低下头,嘀咕着。“什么?”老班发怒了,看来想把我“K”一顿。“神气啥,他不过比我多0。5分罢,你也不想想,人家是人,我是机器,会被你烧坏的!”我闭上眼默默地想。不过,老班挺器重我的,作业全往我身上揽,难怪我会考差。我努力地想着他的过失,不过他也在数落我。依稀听见说什么“不努力学习,只知道玩……”“你看是多么好,你看你……”“知道了,我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为祖国做贡献……”这句话不知说过了多少遍,自己都听烦了。

我别了老班,有往前冲,突然撞到了一人,便说:“先生(小姐)对不起了。”“没什么对不起的。”这声音怎么这么熟悉,莫非……完了,果然语文老师屹立在这里,如巨人一般。碰见老师总免不了数落。又是一阵狂风暴雨来临。“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半小时后,脸上已全是唾沫。

连玩也不能好好地玩,真是的!

当然,这本来完美的旅行却并不快乐,因为总有一双眼睛盯着你。

所以,好烦。

所以,学习也不全是好事,不是吗?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

我第一次读《三国演义》(白话版)时,才五岁。从那时到现在的八年中,《三国演义》被我翻了不下二十遍。

记得第一次读《三国演义》,我只是走马观花般地浏览一遍。随着浏览,我渐渐明白了故事情节,各种感情油然而生:我赞叹关羽的义、张飞的勇;我喜爱孔明的智、赵云的忠;我痛恨曹操的奸、董卓的暴……一切感情抒发完毕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我认为那一次我读懂了《三国演义》——那只是本故事书。

随着我渐渐长大,我逐渐形成了个认识,战争是智力的较量。怀着充实我的大脑的目标,我又开始读《三国演义》。那一次,我读得格外认真,它的字字句句都震撼着我,我的感情有了巨大的更新:关羽的水淹七军让我赞叹不已,吕蒙的白衣过江使我赞不绝口,孔明的火烧上方谷的小漏洞令我扼腕叹息。

初中,我买了线订版《三国演义》。我一读这本“正版货”便陷入深思:关羽兵败蜀汉为什么没一兵一卒搭救?魏延为什么被杀了?……猛然我发现,其中问题这么多,其高度也跨越到政治上。慢慢地,答案清晰了。我反感诸葛亮对人的偏见,借东吴之刀杀关羽。我痛恨他用人的失败,排挤魏延……我又认为,那一次,我读懂了《三国演义》——这是一个惊雷,深深震撼了。这是一声警钟,告诫我们为人处事要低调……

突然,我又发现:一本书,永远无法彻底读懂。你读多少遍,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见解。读一本书,一个人读不到最懂的境界,但能读得更懂。

这次寒假,我又读了《三国演义》。我又想自豪地说:那一次,我读懂了《三国演义》。可我究竟想起了什么,便默默地埋头进入书海中……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3

鲁滨孙漂流记有很多人都读过。主人公鲁滨孙从小就喜欢在海上冒险,航行。有一次,他从巴西出发,在海上遭遇了风暴。除了鲁滨孙船上的人都死了。,他在一个无人的荒岛上住了下来。他以捕猎为生,后来种了麦子等食物。他发现在这荒岛上有野人,一次鲁滨孙救下了一个被追杀的野人并教他说话还给他取了“星期五”这个名字。鲁滨孙在这座荒岛上度过了整整28年才回到英国。

看完这本书我感触很深。鲁滨孙毕竟是普通人,他没有超能力,只靠几把枪,一些小麦,甚至在28年中没有衣服和生活用品。在缺少这缺少那的情况下我们要独自在一个荒岛上,这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但是鲁滨孙用他的毅力与坚持不懈的精神战胜了困难克服了艰苦。28年可不是一天两天,有一万多天呢!能在这么长时间里一个人生存实在不简单。

人的一生也要经历许多磨难,或许你的不会像鲁滨孙遇到那样可怕危险的荒岛生活,但是你会怎样面对呢?或许你会痛苦,烦恼,彷徨,可是你不能绝望。只要坚强努力加上顽强的毅力你一定能走出困难的包围圈。在困难中我们也要学会自力更生不能靠别人,你要独自一人毫不畏惧的向前走,用自己的信心战胜绝望。比如说,我有一次英语只考了83分,这是我考过的低的分数,我非常沮丧失望,但是我没有放弃,我努力克服难点,练习听力与习题后一次考试终于考了99分。

让我们奋发向上,克服困难,一路过关斩将,走向辉煌的人生。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4

在这个漫长的假期里,我阅读了许多书目,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骆驼祥子》。这本书中的主人公祥子让我感触颇深。

《骆驼祥子》一书出自于“人民艺术家”老舍的笔下。全书讲述了来自农村的祥子想通过自己的一把力气买到车,过上自给自足的生活,却被自己经历的“三起三落”不断打压,最后沦为社会败类的故事。通过最初自尊要强的祥子与最后堕落颓废的祥子形成鲜明对比,来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

初读这本书,看到孙侦探要挟祥子那一段时,我便觉祥子命运之悲惨。

“‘我招谁惹谁了!’祥子带着哭音,说完又坐在床沿上。”这是祥子“第二落”时的片段。祥子有他的梦想,老天爷却待他不公,始终要将他的梦想破灭。“祥子看到那些钱洒在地上,心要裂开。”此时的祥子已逐渐陷入金钱的魔咒,而这魔咒也将腐蚀他的心灵。

但祥子对金钱的喜爱却是始终的。

从祥子初次买车时的“死心眼”,到被要挟后的心灰意冷,再到虎妞死后的彻底颓废,最后到出卖他人后的满心欢愉,祥子的经历始终与钱密切相关。但金钱真的是生命中最重要的吗?绝对不是。

每一枚硬币都冰冷、面无表情,每一张钞票都脆弱,不堪一击。如果一个人的一生仅充斥着它们,将是乏味、苍白、可悲的。祥子正是这类人的典型代表,他已被金钱冲垮了思想、腐蚀了灵魂。

金钱是成功房屋上的一块砖,却不是奠基石;只能为其添砖加瓦,却不能扎稳根基。只有当他的生活是快乐的、是真实的、是有灵魂的,到那时,他才能真正砌好成功的屋顶。

我想,如果当初祥子不奢望于“我有车”,而是能满足于“我在拉车”,那么他的这一生会真正快乐、充实地度过。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5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叫做:《鲁滨逊漂流记》。这篇文章给了我很大的启发。

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被誉为“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主要讲的是,主人公鲁滨逊为了完成自己的航海梦想而偷偷离开家门,怀着远游四海的高远志向,坐船穿越了大西洋和太平洋。最后,这条船经历了惊心动魄的险情,船中只有鲁滨逊一人奇迹般的存活了下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荒岛,在那里顽强地生活了二十八年。他从一开始的只会烤一些动物到可以自己烤面包,从只能住在荒野外到可以自己盖房子,这是多大的一个改变啊!

为什么鲁滨逊会在这二十八年中顽强地存活下来呢?我想,是他对生活的坚持不懈。他在这样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竟从来没有放弃过生活,而是更加坚定地生活了下去。

我读完这篇小说,又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在学习上,我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不敢去克服,总想着不付出努力就得到回报。读完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心,以后不管做任何事,遇到任何困难,都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坚持不懈的完成好每一件事情。

第二天,我立刻做出了行动。我写作业时,要求自己,不要三心二意,写一会就玩一会。“像鲁滨逊一样”这句话一直回荡在我的脑海中。这天,我很快就完成了当天的作业。这真是一个好办法!

我们以后要像鲁滨逊一样,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考验,永远也不能退缩,而是更加坚定地向前走

书,是我们走向成功彼岸的法宝,是滋润土地的雨露,更是激发人生智慧的老师。浓浓的书香,总能让人沉浸其中。而一本本好书更是我们必读的。最励志的书肯定是《鲁滨逊漂流记》莫属了。

一次偶然的原因我得到了《鲁滨逊漂流记》一书,我越看越入迷。接下来我就简单的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一位英国的青少年从小喜欢航海,而这位青少年就是鲁滨逊。他曾经三次离家出走去远航。而这一次他又怀着远大的志向去四海冒险,鲁滨逊告别了难舍难分的家人踏上了漫长惊险的航海旅程。他穿过了大西洋和太平洋,在这其中,经历了无数的坎坎坷坷、曲曲折折,但都被他战胜了。接着他又开始踏上了航海之路。

有一次他在大海中航行,遇上了狂风暴雨,雨连续下了几天几夜,像泼,像倒。在海上鲁滨逊和狂风暴雨进行了不屈不饶的斗争,他们整整坚持了很多天,后来他所在的船终于遇难了,船上除了他之外所有的人都死亡了,而他却奇迹般的活了下来,随着海水飘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一开始他绝望了,是无比的泄气。后来他从绝望中得到了生活在孤岛28年。鲁滨逊开始了劳作生活。开拓荒地,驯养一些家禽,打猎野兽,用皮当衣服种殖稻谷和小麦。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与孤独为伴。到了28年他终于回到了家乡。

鲁滨逊他是一位勇敢的人,挑战各种困难。鲁滨逊虽然是作者幻想的但是多少人为他的举动而变得勤劳勇敢。而我们更应该这十几个学年改变自己,使自己也要像鲁滨逊一样不退缩,哪怕绝望过。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6

主要内容

一个叫奇拉努克的蛇形法老可以控制百万人的生死,小虎队多次出击终于制服了盖瑞和NO。

好词

不可一世、大惊失色、自以为是、头头是道、毛骨悚然、插翅难飞、骂骂咧咧、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无精打采、一瘸一拐、异口同声、吞吞吐吐、神秘兮兮、冠冕堂皇、无可奈何、追根究底、结结实实、绞尽脑汁、惊慌失措、恶人先告状、滔滔不绝、精力充沛、若有所思、迷迷糊糊、摇摇欲坠。

好句

1.它就像个佝偻的老太太,总是迈着沉重的步子。

2.NO猖狂地大笑起来,就像一个即将得到天下的不可一世的君王。

3.盖瑞可没有好好招待碧吉,他用厚厚的胶带贴在碧吉的嘴上,再用胶带将碧吉捆了起来。

4.她的牙齿在打架,恐惧和不安几乎令她说不出话来。

读后感

这对于小虎队来说是十分危险的,先是密室被毁,然后是碧吉被困,面对种种困难,小虎队没有低头,而是勇往直前,创造了又一次的辉煌。

收获

作为侦探要具备勇气和智慧,不能打草惊蛇,莽撞行事,做事要经过大脑思考。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7

我读过很多本书,我最喜欢读的就是《一千零一夜》,其中让我感受最深的是《理发师和洗染匠》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要资料是:吉尔经过自我有一家染坊来骗取别人的钱财,之后有的人忍无可忍了就把吉尔告上了法庭,于是吉尔想和别人溜之大吉,因为他自我是不会干活的,之后他经过用一些花言巧语骗了理发师舒尔和他一齐去外地工作,理发师在船上靠帮忙客人理发来换取食物,而吉尔却在自我的房间里等着舒尔带回来食物,之后舒尔生病了,于是吉尔就拿走了舒尔的钱走了,然后吉尔在这所城市里开了一家染坊,他将染出的布料给了国王后得到了国王的重赏,舒尔到了吉尔以后没想到吉尔会让他的仆人打他,之后舒尔想去澡堂里洗澡,可是那里没有澡堂,于是舒尔在国王的帮忙下开了一个澡堂,吉尔的之后很不服气所以就蒙骗了舒尔,然后又恶人先告状让国王杀了舒尔,可是幸运的舒尔不仅仅没有死还帮了国王,于是国王给了他一次解释的机会,最终国王上了吉尔,然后舒尔又过上了幸福欢乐的日子。

我感受到了吉尔的卑鄙和舒尔的宽容很多,仅有诚实的人才能过上好日子,而那些卑鄙和不讲诚信的人就会受到应用的报应,就像着篇故事里的吉尔一样会得到死亡的命运,而舒尔却因为自我的宽容很多和诚实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仅有诚实守信才会有好下场。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8

读书是一件有意义的事。一钻进书海里,就融入了进去。这些书籍似乎把我带进了一个广阔多彩的世界。我在书的果园里,采下知识的果实,使智慧的背篓沉甸甸的;我也像一条河,汇集水,逐渐丰满起来。

近日,我读了一本《快乐王子》,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使人感动也明白了道理。

说说几个小故事吧。《快乐王子》中勇于奉献的王子与燕子有着无私奉献的精神,它令我明白奉献得价值,时刻启发我勇于奉献。为什么已暗淡无光的王子会那么快乐呢?因为奉献是一件即荣耀又快乐的事。他活得有意义有价值,牺牲了自己却让别人有了温饱。他奉献了,所以他快乐了。还有那只可爱的燕子,帮助王子送给贫寒的人,让他们有了希望。它放弃了去温暖的埃及,为人们送去一份一份希望,最后选择留下,在寒冷中死去了。我从心底敬佩他们,我被他们所折服。回头再想想自己,有太多的自私。自私越多就多就越没有快乐。像《快乐王子》中《自私的巨人》这个故事中的巨人一样,有太多的自私,所以看不见美丽的春天,听不见孩子的笑声。他为孩子们奉献了美丽的花园,见到了勃勃生机,也听见了孩子们的声音。巴金说过:“人活着不是为了白吃干饭,我们活着是要给我门生活添上一点光彩。一心为自己一生为自己的人,什么也得不到。

书中的《夜莺与蔷薇》这则故事令我感动万分。为了把学生的愿望实现,夜莺忍着痛唱着动听的歌。刺刺痛了它的心,歌声渐渐微弱,我也有一丝痛惜与感动。它用生命染红了蔷薇,那蔷薇好像埋入了我的心里,告诉我要勇于奉献。奉献是一种美德,是每一个人都应该有美德。

奉献在我们的生活中其实并不遥远,因为每个人都有善良的一面。我的父母也是一个勇于奉献,不求回报的人。在5.12汶川大地震中,每一个人都被感动了。四面八方的同胞伸出了援助之手。我们也一样,捐钱捐物捐爱心帮他们共度难关。父母老师告诉我们;“奉献不仅是别人快乐更使自己快乐。”

在《快乐王子》这本书中动人的故事,意味深长的道理吸引着我。它告诉我:世界因爱而美丽,世界因奉献而绚丽。一个个真理,一个个动人心弦的文字,撰写了这本好书。我真诚的希望:每一个人都有奉献的精神,美好的品质,让生活更快乐更美好更充实。

读书是每一个人成长的台阶;是每一个人的良师益友;是指引你成功的明灯。多读书,读好书,让书籍成为你忠实的伙伴吧!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9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十分励志的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海伦·凯勒的自传,由她的《我的生活》、《走出黑暗》、《老师》三本书以及她的著名散文《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编译而成,完整地介绍了海伦·凯勒丰富、生动、真实而伟大的一生。

这本书讲述了海伦在19个月的时候被连日的高烧夺去了她所有的视力和听力,这个生理缺陷给她精神上造成了沉重的打击,她变得暴躁易怒。然而,她在老师安妮·莎莉文的努力教导下,用顽强的毅力克服了精神上的痛苦,刻苦学习说话、写字等普通人很容易就能做到的事情,渐渐地,随着年龄的增长,海伦学会了读书、说话、写字,变得热爱生活,开始与他人沟通交流,还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著名学府哈佛大学,成为全世界首个受到最完整教育的盲聋人。海伦走遍世界各地进行演说,为盲人学校募集资金,将自己的一生献给了盲人与聋哑人的福利与教育事业。

书中最打动我的是海伦那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的精神。当她还是懵懂的婴儿时,她就看不到也听不到这个世界了,可在老师的帮助下,海伦以自己坚强的意志克服了黑暗和寂静带来的恐惧,每天坚持学习10个小时以上,这一切努力使她掌握了大量的知识,能熟练地背诵大量的诗词和名著的精彩片段。到后来,一本20万字的书,她用9个小时就能读完,并能记忆下来,说出每章每节的大意,还能把书中精彩的句、段、章节和自己对文章的独到见解在2个小时之内写出来。海伦长大后,为帮助盲人学校募集资金,四处奔波,进行演说,面对他人的冷嘲热讽,她没有放弃,坚强面对,毫不退缩,最终募集到了足够的资金。在繁忙的工作中,她也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笔,先后完成了14部著作。《我生活的故事》、《石墙之歌》、《走出黑暗》、《乐观》等,都产生了世界范围的影响。

这样一个平凡而又独特的生命在20世纪以其坚强勇敢的方式,震撼了整个世界。她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她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黑暗、寂静的岁月,她就是海伦·凯勒!

四肢健全的人,可能难以体会残疾的痛苦,这三天对于海伦真的是奢望。而每天都处在光明中的我们是否都充分利用这天赋的五官和四肢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和生活的美好了吗?我们很幸运,我们拥有海伦梦寐以求的健全的体魄,还有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那我们有没有珍惜这一切呢?生活在和平年代、四肢健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们,每天娇生惯养,要什么有什么,却从来想不到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得到这所有的美好,也想不到离开了父母老师,要怎么独立去面对外面的世界。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人生的哲理,我们一定要学习海伦的这种坚韧不拔、顽强不屈的优良品质,好好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奋发学习,以微笑面对困难,以顽强的毅力克服困难,学会用坚强去面对生活!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0

虽然现在教育形势发生了很大改变,但苏霍姆林斯基的教育思想对现在的教育工作者来说,丝毫不过时。作为一名新教师,读完此书,可以说是受益匪浅。苏霍姆林斯基不愧为伟大的教育理论大师,针对教师的困惑和不解,好象与你面对面地交流一样。书中每一条谈一个问题,有生动的实际事例,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很多都是苏霍姆林斯基教育教学中的实例,娓娓道来,有益于教师开阔眼界,提高水平。

书中一开始就提出了一个令几乎所有老师都头疼的问题:“为什么早在一年级就会出现一些落伍的、考不及格的学生,而到二、三年级有时候还会遇到落伍得无可救药的?”造成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苏氏在提出问题后,直接了当地做了解释:这是因为在学校生活的最主要的领域——脑力劳动的领域里,对儿童缺乏个别对待的态度的缘故。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 “因材施教”。应该说,这条教育原则,对每一个从事教育的人来说都是耳熟能详。我们在制定计划时也经常说,不仅要备教材, 还要备学生。 要想“个别对待”“因材施教”,就必须对这“个别”“材”进行 细致的了解,诸如其性格脾气、家庭背景、学习方式、思维特点等等加以熟知,从而在课堂上为不同的学生创造能发挥他们自身能力的学习情景,“使每一个儿童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使他享受到脑力劳动中的成功的乐趣”,这样他们都会感觉到他们也是在不停地进步,才会点燃起成为一个好人的火花。要做到这一点,确实不是很容易的。它不仅需要教师付出辛勤的劳动,更需要一定的教育技巧,掌握一定的教育艺术。

苏霍姆林斯基在许多条建议中都提到,教师要提高自己的教育素养,就是要读书,读书,再读书。要把读书当作第一精神需要,当作饥饿者的食物。要有读书的兴趣,要喜欢博览群书,要能在书本面前坐下来,深入地思考。确实,我们教师教给学生的那点基础知识,只是沧海一粟,教师要想提高自己的教育水平,在教学时游刃有余,这就需要持之以恒地读书,不断地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备,使自己的知识海洋变得越来越宽广。

只有读书,才能从知识的海洋里汲取营养,才能充实我们的头脑,提升我们的思想,才能让我们摆脱“坐吃山空”、“无物可教”的尴尬境地!好书犹如一泓清泉,不仅清澈明净,可当镜子映照自己,而且清爽甘洌,沁人心脾。苏霍姆林斯基说过:“一个真正的人应当在灵魂深处有一份精神宝藏,这就是他通宵达旦地读过一二百本书。”

读着此书,就好像有一位智者站在你面前,循循善诱,给你排解烦恼,给你指点迷津;又犹如一位和蔼可亲而又博学的老人,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及时给你帮助,让你充满信心„„书中给教师的建议使我在以后的教学中,有理可依,有据可寻,同时也知道碰到相应的问题该如何去解决。“学无止境,教海无涯”。教育工作任重而道远,我将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中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勤勤恳恳、踏踏实实的工作。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1

前几天,读完《合欢树》这篇文章,我颇有感悟。《合欢树》的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史铁生。这篇文章虽然短小精悍,但却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篇文章中,作者回忆了自己与母亲一同生活的一些往事,写到了母亲曾经在小院中种的那棵合欢树。史铁生在20岁时,两条腿不行残废。作为母亲,她精心照料自己的儿子,想方设法为儿子治病,不辞辛苦帮助儿子的写作提供支持。终于,儿子在写作上取得了一点成绩,可她却不幸离世,再也无法与儿子分享这份喜悦了。

在这里,合欢树无疑是母亲的象征,而小院中那个整日盯着合欢树的孩子,也变成了作者的化身。母亲刚栽种合欢树幼苗时,虽然幼苗没有发芽,可母亲还是没有放弃。最终,在母亲的呵护与照料下,合欢树终于成活,并在十几年后开花结果。这就像是母亲照顾儿子,是母亲的爱,让儿子获得了新生。整篇文章,更是包含了作者对母亲无限的思念和缅怀之情。

我的母亲亦是如此,整日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虽还健在,可岁月的痕迹,却早已爬满了她的脸庞。

初中时,天还不亮,母亲就早早起来,为我准备早饭,准备我中午在学校吃的饭、喝的水。或许每个母亲都是这样。母亲每天都是送我出家门,看我离开后她才回家,四年如一日,不辞辛苦。我却只顾和小伙伴说笑,未曾想起身后的母亲。现在想来,不禁感到羞愧。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唐代诗人孟郊的一首《游子吟》,饱含了母亲对孩子的爱,至今传诵千年。是啊,母爱其实就是这样,平平淡淡却无时不在……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2

如果我们独自一人流落荒岛,我们会放弃求生吗?我们会绝望吗?我们会妥协吗?鲁滨孙的回答是:“不”他同样流落荒岛,却用自己的双手与困难做斗争,创造了不朽的传奇……

从前,有个英国人叫鲁滨孙,他不听父母的劝告,成为了一名水手,有一天,他乘船出海,在途中遇到了风暴,除了鲁滨孙以外的所有船员都被淹死了,只有他被水冲到了一个荒岛上。

他在岛上搭建住所,寻找食物,圈养山羊,种植粮食,并救下了一个野人,取名为星期五,后来,鲁滨孙坐上一条英国船,离开了这个他生活了28年的荒岛,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他如果没有离家出走,就不会有在荒岛上的精彩生活了,他只会迷恋金钱,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他也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他不顾生命危险,就出了野人星期五——一个和他素不相识的人,他救了星期五的父亲和一个西班牙人,还帮一位船长平息了船上的叛乱。

鲁滨孙真的好伟大,一个无人的荒岛,能被他变成欣欣向荣的“王国”,面对和自己不认识的人,也同样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在独自一人流落荒岛时,不向命运低头,勇于挑战大自然,鲁滨孙这样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如果流落荒岛的不是鲁滨孙而是我们,会怎么样,我一定会在荒岛上手足无措,就是能够活下去,也会因为寂寞而得抑郁症的。

鲁滨孙面对恶劣环境的挑战,他毫不退缩,用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同困难作斗争。阳光总在风雨后,鲁滨孙的经历告诉我们:面对挫折和挑战,不要轻言放弃,摔到了,爬起来。只有扬起自信的风帆,心态乐观,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铸就辉煌的人生。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3

利用寒假时间,我阅读了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著作《汤姆索亚历险记》,并且深有感触。

《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大文豪马克·吐温以美国少年生活为主体写成的。故事的时代背景,是十九世纪美国密西西比河的圣彼得堡。

故事的主人公汤姆是个天真、活泼而又顽皮的典型美国少年。他和野孩子夏克,各干出了许多令人捧腹的妙事。汤姆和夏克逃到荒岛去,人们以为他们淹死了,正在教堂为他们举行丧礼,而他们却躲在教堂的钟楼上偷听;在顽皮之余,汤姆和夏克破获了一桩谋杀案,成为众人钦佩的小英雄;汤姆为了正义,毅然地挺身出来作证人,拯救那无辜的“罪犯”沫夫彼得;有一次,他把撒切尔法官的女儿贝琪撒切尔从难以走出的“迷宫”里救了出来;还有一次他和他的好朋友哈克一起寻宝,把蕴藏在地下的宝藏成功地挖了出来,汤姆运用自己的智慧把宝藏藏在了两个小口袋里运了出来……

汤姆这些顽皮的举动,虽然不能给我们做模范,但他也有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那就是勇敢、乐观和正义。

勇敢,看起来很简单,但是,它又真的如字面上那般容易吗?不,如果真的那般,世上又怎会有如此多胆小懦弱的人呢?勇敢就是勇于敢为人先的精神或气质。敢为人先不是每个人都具有的气质,只有那些有勇气的人,有勇气敢为人先的人才能被称作是勇敢的人,而不是只会嘴上说。

再看看乐观。乐观,说白了,就是有个“美好的信念”,相信一些好的东西。一个什么都不信的人,再怎么笑都不是一个乐观的人,而这种美好,大抵指的是“真善美”。有一个乐观的心态,也是非常重要的。

正义,那更不用说,没有正义,做什么都无用,它是最重要的。虽然这个世界上所谓的正义非常多,但是在危险面前,又有几人能够伸张正义的?正是如此,汤姆的这个品质才尤为珍贵。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4

这些天我读了中国古典文学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这本书的作者是元末明初的施耐庵,施耐庵的《水浒传》里含有的“官迫民反”让我回味无穷。

《水浒传》是我国著名的古典长篇小说,写的是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首领在水泊梁山起义的故事。

书里的108位英雄中有很多人物的性格鲜明、生动,有些英雄也被广为流传:如“及时雨松江、行者武松、豹子头林冲、黑旋风李逵、浪里白条张顺、智多星吴用、青面兽杨志……等很多位英雄好汉.我最喜欢“智多星吴用”,他的绰号是“智多星”,因为吴用学问渊博,所以才被叫做“智多星”,在“智取生辰纲”一回中,吴用和晁盖、公孙胜、刘唐、和阮家三兄弟扮成贩枣客人,假装与白胜办成的卖酒商人发生争执,趁机把蒙汗药下进酒里引诱杨志等人喝下,劫走了生辰纲,吴用智取生辰纲,不伤一兵一将,如此智慧之人,实在难得。书中用一首《临江仙》来赞美吴用的才能:“万卷经书曾读过,生平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自称吴学究,人号智多星。”

读完《水浒传》,我知道了当时的政府是多么昏庸无能,百姓们吃了上顿没下顿,是他们108位梁山好汉站出来伸张正义,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5

印象最深的是狂人日记、孔乙己、一件小事、阿Q正传四篇,但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是《故乡》结尾的那句: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自序里写当时国人需要拯救。从对中医的迷信写起,说中国人需要医药上的生理解救,然后写到在日本看电影国人思想的愚昧,弃医从文,要从思想上拯救中国人。

相信当年肯定有人对鲁迅的行为不屑一顾。

但鲁迅怎么说:横眉冷对千夫指。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读鲁迅的作品,依然有感动、愤慨、豁然的情绪,而那些非议鲁迅的人呢,谁记得。

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他是第一个走这路的人,当时当下被误解、被攻击、四处碰壁,但过了这些年,我们都只记得他,读他的作品,而不会记得那些非议他的人。

一条路,要成为第一个人走这路的人,不仅要有勇气,要有耐心,更要一颗强大的内心,能担得起所有的非议。

要知道,十年百年之后,后人真正看到的,只有构成系统的作品,不是散乱的作品评论。评论别人太容易了,大家都能做,但能正在坚持下去写出好作品、干成大事的,太少。能不能做到,是一回事;做得好不好,是另一回事。

现在社交网络不比从前。从前鲁迅写文章,都是与人隔空对话,在报纸上骂,稍微还有点门槛。现在大家在社交网络上稍微对什么有意见,都能直接留言、评论。

现代社会,如果你想干成一件事,内心素质要非常豁达。

如果你真想干大事,聪明点的话,请戒掉社交网路,孤独地走你想走的路。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6

读完《高老头》这本书,我的第一感触是:多么可怜的父亲啊,多么可悲的现实啊!而书后的几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它是——“人间的真情,美好的爱情,父母的亲情……这一切的一切在赤裸裸的金钱面前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是的,在19世纪上半期的巴黎社会中,人与人的那种金钱关系实在是太普遍了。这令我们感到多么的悲哀啊!

《高老头》这本书,以巴黎社会为背景描绘出一幅资本主义的金钱社会百丑图,是资本阶级的真实写照。书中写出了这么一个故事——一个父亲(高老头)高里奥把毕生的心血倾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但最终却因为贫穷,被女儿抛弃,直到临死两个女儿谁也不愿来看自己的父亲,带着遗憾病死在医院黑暗的病房里。在父亲下葬那天,连块埤也是两个大学生当了手表资助的。他以前是那么富有,可结局却如此的悲惨。

高老头的父爱,让两个女儿踏入上流社会,却也正是由于他的溺爱,使两个女儿抛弃了他。“6点钟,高老头遗体下了墓穴,周围站着女儿家中的管事。拉斯蒂涅出钱买来的简短祈祷词刚念完,那些关事便与神父消失得无影无踪。”即使在高老头的葬礼上,他的女儿也没来看他一眼。可怜的高老头!还有他那可怜的父爱,在灿烂夺目的金钱面前,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最终也只能折服在金钱脚下。

有人说,高老头的女儿太可恶了。但我认为,如果高老头对女儿的爱转化为教育而不是宠爱,那么女儿现在应该懂得珍惜父爱,应该懂得如何善良、真诚待人。然而,许多人忽视了一点,那就是一个心地善良、毫无城府的人能在上流社会中立住足吗?

高老头的遭遇是许多当时社会中人们的一个最真实的缩影。他的结局是法国贵族社会失去人性的一种杀戳。他生前的光辉带着痛苦与回忆,永远藏在那座孤独的坟墓中……

而文章的另一位主人公,高老头唯一的朋友,那个原本正直善良的拉斯蒂涅,后来也因禁不住上流社会和金钱的诱惑,蜕化成不顾一切去弄钱的野心家。“他看着坟墓,洒下了年轻人最后一滴眼泪。这是神圣的感情在一个纯洁心中逼出来的眼泪,一滴刚落地便立即飞到天上的眼泪。”这滴眼泪在那个金钱社会中是多么难能可贵。可是在这滴真诚的眼泪过后,“他贪婪的目光停留在旺多姆广场的柱子和安伐里特宫的穹顶之间,那里便是上流社会的区域。面对这个喧嚣的蜂窝,他眼中熠熠放光,似乎要把那里的蜜汁一口吮尽。”即将上演的又是金钱之间的交易和为了金钱不顾一切出卖自己的种.种悲剧。对于现在,过去的那个巴黎社会已不复存在。但其实,它那时种.种的一切,仍潜伏在现在这个社会中。对于拉斯蒂涅,我不禁感叹:人啊,为什么那么经不起诱惑呢?我想这与人的本性有关吧!

《高老头》这本书使我真正了解到:拥有权力获得利益只能带来片刻的欢愉,不是永久。我们应该学会主宰金钱而不是被金钱主宰。并且,在做每一件事前,都问问自己的良心,因为如果你一不小心出卖了他,那么良心的谴责将让你得不到好下场。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7

最近拜读了吴思先生的著作——《潜规则》,合上书页,我感到无比的震撼。本以为所谓“潜规则”仅仅是平日里娱乐新闻所曝光的各种丑闻,但直到现在才明白,小到平民百姓的赋税徭役,,大到朝廷重臣的陟罚臧否,不论是政治,经济,民生,还是人们的生老病死都被潜规则无形地支配着。它隐藏在法律与道德的夹缝中,纵横交错出一张复杂到难以想象的利害关系网,或明或暗地操纵着社会的发展。

吴思先生通过确凿的史书记载配合幽默诙谐的剖析,将中国社会最深处最黑暗的阴影暴露在世人面前,但不管哪一条潜规则,都以平民百姓为宿主,竭尽全力地吸取每一丝养分。

潜规则对人民的压榨不仅在于金钱的掠夺,更加体现在对百姓意志力的摧残。官吏对百姓使用潜规则的直接目的无非是为了捞点小钱,满足自己的私欲,但根本目的却是让百姓默认潜规则的力度和可行性,从而使百姓称为专门为官府生产灰色收入的工具如同放养的奶牛,只会默默无闻地生产,而且毫无怨言。在“身怀利器”一文中,官府通过指认富户为窝藏户,公然敲诈勒索钱财。服从的,自然可以轻松洗去罪名,不服从的,则深入追查,导致其倾家荡产。书中将这种行为命名为“合法伤害权”,我觉得很形象。但是官府人员本应作为法律的代言人为百姓排忧解难,而如今却利用法律作为保护伞,对他人强加罪名,非法侵占他人财物,作为百姓,自然没有与官府斗争的力量,与其为争一口气而使自己家破人亡还不如顺从地交出一些金钱,就当破财消灾,这样对两方都有好处。久而久之,每当官吏缺钱便会向百姓“光明正大”地索取,百姓为了避免冤狱也会乖乖地顺从,一方默认了压榨金钱的合理性,一方默认了面对这种情况上交金钱的必要性。潜规则因此成为法律甚至凌驾与法律之上的真理,百姓也在潜移默化中成为了潜规则的奴隶。

想必人们都深知潜规则破坏法律,违背道德,腐化人心的种种消极影响,但想要彻底破除潜规则却不是那么容易。>

在历史长河中,自然会有一两个顿悟的官员想要打破潜规则下的利益支配,但是潜规则是一条将下至官府小吏上至朝廷重臣紧密相连的利益关系网,只要牵连一人便会引发“多米诺”效应。在《摆平违规者》一文中便有一位姓林的县令揭发了自己上司且证据确凿,结果官员相互揭发指责,使得林县令得罪了全省的官吏,最后值得将自己“斥革”。对于那些清廉的官员如果对这种事视若无睹也就不会引火烧身,但因此也自然无法从根本上动摇潜规则。若想凭一己之力改变腐败的格局则意味着要与近乎所有人作对,他们难以找到盟友。有点小权的,时时刻刻都想用点小权,不会为了所谓的正义阻断自己的生财之道,而有大权更懂得明哲保身,显然不会和你站在一边。清廉的官员孤立无援,很快就被打压,消灭。潜规则也会因为非正义却是大多数人的利益而长久地存在。

潜规则不仅贯穿历史的长河,就是现代社会也是屡见不鲜。城管强行没收小贩的商品;zf官员通过到下级巡查搜刮财物;托人办事必须用金钱铺路……这些频繁出现的新闻爆料正是潜规则的体现,它们仍然潜伏在社会黑暗的角落为一些贪图小利居心叵测的人所利用。当潜规则的力度超过了法律甚至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律,将不再有人相信所谓的公平正义,留给我们的也将只是一个腐败虚伪唯利是图的社会。

潜规则是一种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现象。我们应当用自己的力量使社会走出潜规则的污浊,为了最基本的公平正义,也为了每个人自身的利益。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8

《麻雀蓝迪的歌唱生活》讲述的是一只麻雀它非常暴躁,因为它和金丝雀被一个理发师养在一起,它会唱“金丝雀之歌”麻雀会做的事情他不会做,它的“妻子”贝蒂每次叼回来羽毛的时候,麻雀兰迪就会很暴躁地说:“你怎么经常弄这些很不干净的东西?”它们经常为此而吵架,它们的巢筑在箱子上,箱子在一个院子里。等羽毛吵架风波结束后,院子的主人想再做一个实验,往巢里放一个玻璃珠球,结果麻雀夫妇又因玻璃珠事件吵架,决定不要那个巢啦。后来麻雀夫妇搬到了公园的一棵树上的小巢里,它们在公园里发现了一种好的羽毛,麻雀蓝迪就改变了自己的想法,反而喜欢上了妻子把这种羽毛叼回小巢里,可是没想到贝蒂在一次叼着美丽的羽毛飞回小巢的途中就不明原因的死了,蓝迪在确认了妻子真的死了以后,后来它又回到了理发师的家中,又唱起了它的“金丝雀之歌,度过余生。”

麻雀兰迪的一生同人类一样,有快乐也有忧伤,但它始终没有忘记歌唱。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19

学校的书中有一本名叫《高老头》,原本以为会枯燥无味,可当我看到一半时,却意外地被它的情节所吸引,而我就是在这善良与邪恶鲜明的对比中看完了这本书,同时被高老头作为父亲对女儿深深的爱所感动。

《高老头》的作者是巴尔扎克,法国人。书中讲述的是在巴黎的一所公寓里,住着一个名叫高里奥的老头,他六年前住进了公寓,不知为什么,他由最好的房间换到了最低等的房间,人也越来越瘦。最终,这个谜团被穷大学生拉斯蒂涅揭开了,原来,高老头以前是个面粉商,他为了自己的两个女儿,卖了店铺,把钱分给了她们,当两个女儿得到了钱后,却并不满足,直到把父亲的最后一分钱拿走才肯罢休,后来高老头中风症发作。临死前,高老头想见女儿们最后一面,都被推辞掉了,而他就只能在一张破床上孤苦伶仃地离开了人世。

高里奥对两个女儿过分的爱,畸形的爱,可以说是溺爱,不,比溺爱还要溺爱!这也是他悲剧的导火索,正是他的畸形的爱使他不但没得到女儿的爱,还招来了她们的恨,甚至连他去世的时候也没见到他两个心爱的宝贝女儿。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自己,当自己向父母索要零花钱的时候,我竟认为这是理所应当的,有时父母给少了的时候,我竟发脾气,说他们小气。仔细想想,他们定量给的零花钱并不是小气,而是让我从小知道勤俭节约,不养成大手大脚的坏习惯,我犯的错误是多么不可原谅。

父母辛辛苦苦的工作挣钱不容易,要供我吃穿、读书,父母对我的养、育不知花了多少心血。孔子说:“百善孝为先”。我要知错就改,今后好好学习,平时爱护自己和家里的卫生,我自己多干一些家务活,让父母省心,这就是对父母的回报。

这本书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好好看看吧,一定会受益匪浅!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0

汤姆·索亚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他一直跟着波莉姨妈生活。有一次,他因为揍了一个男孩、对姨妈撒谎,而被姨妈惩罚去粉刷栅栏。但他很不情愿,希望村里的一些孩子能替自己刷,他的这个计谋得逞了,最后,他不但没有刷栏杆,还让自己的腰包鼓鼓的。在上主日学校的时候,他用许多东西和同学们换了蓝票、红票、黄票,最后竟然得到了校长奖励的一本《圣经》,但却在大家面前出了丑。还有一次由于他觉得姨妈不喜欢自己,竟然和乔·哈帕、哈克一起离家出走,戏弄了大人一回,结果大人们十分担心,村民们也好长时间没有看到他们,觉得他们可能死了,还为他们举行了葬礼,结果在他们的葬礼上,他们又"死"而复生了,让大人们十分生气。

虽然汤姆十分调皮,但是他还十分善良,不愿意看到无辜的人被冤枉。一次,他和哈克在坟地里看见医生被杀了,本来是印第安·乔杀的,可是却说成了是波特杀的。在公开审判那一天,他证明了波特是无辜的,不然,波特就会被实行绞刑。

汤姆是一个活泼调皮、不喜欢受约束、聪明、善良、富有正义感的孩子,我们应该学习汤姆善良、勇敢的精神。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1

有人说读史就是在读故事,其实本是如此,我们以后来人审判的视角去看待前人的生活,其实并不客观,最大程度的理性也只是保持个人逻辑上合理。在不能完全客观的前提下,我们不应该去评判历史,以现代人的思维和眼光去对前人品头论足是没有意义的,唯一应该做的是多思考。汲取其中的养分为己所用,对个人、时代、社会而言都是大有裨益。

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就给人这样的感觉,正如书中所言,每个时代都要编写自己的历史。不是因为早先的历史编写的不对,而是因为世界完成了自己从旧到新的转变,所以每个时代都会面对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疑问,探索新的答案。

书中一直在强调历史事件发展的逻辑性。纵观历史,我们可以知道世界一直在变革,而且不同的地区会有较大的差异,有的人会去计较所谓过渡的时间,用以比较各个国家甚至是民族之间的差异,但实际上是没有任何意义。无论是从食物采集到食物生产,还是从部落文化过渡到城市文明,抑或者是从农业社会更迭为工业社会,都不是因为某个人或者是某些人的突发奇想而发生的,总之,当时发生的不是一件事,这是一个过程。

我们清楚地知道人口的增加导致了农业革命,而农业革命反过来又支持了更大规模的人口增长。当农业渐渐代替采集业的时候,人们开始尝试种植更多的植物来适应不同的环境。这就是良性的循环,当简单的植物采集不能满足人们生活的需要的时候,自主的培育粮食就成为新的出路,创新是推动历史发展的重要动力,因果相生,农业的传播扩大也让不同地区的人们开始培育更多的植物,从中总结出的经验和方法让食用植物更加具有普适性,如墨西哥的玉米,美洲的土豆,中东的芭蕉等植物。当人们把实践中的经验运用到改良上之后,植物也因为人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也间接地推动了农业的发展。历史本身就是逻辑最严谨的教科书,是环环相扣,最为精彩的魔术,所有看似突然的变化,都有蛛丝马迹可循,那是一张由几十亿人的踪迹编成的巨网,没有人可以置于其外。

历史与现实:

作者看似在平静的阐述从史前到21世纪的历史,但也一直不忘提醒读者认清现实世界和历史的内在联系。从而使读者的思维能够跨越时空的限制,在历史和现实的两个时空里自由驰骋,甚至由此产生出自己对历史事件的联想和对比,产生出自己思想的火花和创作的冲动。读后感·当然,《全球通史》并不只是一本有深度的书,斯塔夫里阿诺斯以自己对历史和哲学的深厚功底,同时无限的延伸了作品的宽度,书中有对人性善恶本质的哲学分析,对文明是“诅咒”还是“福音”的辨证评价,也有对世界愈加两极分化的人道关怀,对人类历史上诸多的灾难的渊源——社会变革总是滞后于技术变革的警示和忧虑等等。

历史没有可以省略的部分,前因后果,一脉相承。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以其内在的严密逻辑和浩瀚广博的知识让我领略到历史的精彩,紧循着这样严密的逻辑线,所有的文化优势都应慢慢转变为经济优势。我们可以冷静的探索,厘清其中的线索,汲取养分为己所用。不执著于眼前,心中自藏乾坤,静言巧思,亦不失为上乘。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2

自从读了《三国演义》后,使我受益匪浅,知道了《三国演义》里的各种计谋,草船借箭、空城计、火烧赤壁等等。《三国演义》主要讲东汉末年,朝廷腐败无能,各路英雄好汉一起除了官宦,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消灭宦官后,为了分出胜负,形成了三国鼎力的局面,有蜀国、魏国、吴国。他们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之后又招兵买马,东山再起,最后,魏国打了胜仗,建立了晋国。

读了《三国演义》,我才知道为什么刘备没有赢,原来是张飞在和刘备会和的途中,被手下人杀死;关羽没有防备,被孙权暗算,抓了杀死;刘备为了给关羽报仇,战败不到半年的时间里病死了。这真可惜,想想之前那一些贪官被抓,我真开心。想到后来刘备、关羽、张飞还有诸葛亮死了的时候,又是多么的怀念。

想想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没有战争的弥漫,只有和平的光辉,在幸福中成长。我们应该感到骄傲,我们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我们真的很幸福。当我读到老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和老百姓血流成河时,我感到这实在是很悲惨。战争竟然连老百姓也不放过。

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历史;就是因为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战争的可怕;同时我也学到了各种谋略,特别是《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他们很值得我学习。对我的人生有很大的启发。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3

越王勾践,几乎人人皆知,但司马迁的《越王勾践世家》读的人不一定太多。人们总是喜欢靠对别人转述的肤浅印象来引证或发挥,过去我也常如此,而今羞于如此,于是开始读原著。读书之后,所得远胜于道听途说。

这篇传很有意思,不仅记载了勾践的家世传承,还有另外一人——范蠡。范蠡,本应该放在“列传”中的一个人物,而放于此,说明什么?我这样初读古书的人还不敢妄加揣测其中有什么春秋笔法,但我想司马迁对范蠡很推崇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越王勾践是夏禹之后代。这其中有些历史大概太久远而没有文字记载,所以越王的谱系连司马迁也说不清,除了远祖,接着就从勾践之父说起。越王的传承史中,勾践算是出类拔萃的唯一一人。他胸有大志,总想称霸中原,这样他要扫除的第一个对象就是挡在其北方的吴国,而吴王也有同样的志向啊,于是好戏就在吴越争霸中展开。我不想说什么勾践兵败于会稽而向吴王夫差称臣的耻辱,也不想谈什么妇孺皆知的卧薪尝胆,更不想赞其称霸东南的辉煌,我只想了解一个接近真实的勾践。这个真实的勾践就在他与大臣文种与范蠡之间彰显。

勾践的霸业全赖他的几位忠臣的辅佐,而这也表现了他从善如流的君主风范。当其困于会稽也,也是灰心丧气得不得了,认为自己完了。是文种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给他注入东山再起的勇气。而范蠡呢,则代他与吴国交涉并为人质于吴两年。这样的患难之交真是很感人的。事实也是,他对他的左膀右臂非常器重,从而靠他们的才智选准时机洗雪了耻辱,并成为春秋之一霸。当吴王夫差成为其阶下囚时,范蠡看出他的犹豫不决,代他决断,终使夫差自杀,断绝了夫差东山再起之路。

然而,功成之后,范蠡说了一句著名的话:“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也许是勾践在成就霸业后表现出不可一世与猜疑,使范蠡这样的智者看出了他的“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于是乘舟浮海而去。果然,文种就因谗而被勾践赐死。

勾践的伟业至此已开始黯淡,他死后,他的子孙又传了若干代,到战国时期,为楚所灭。不管怎样,勾践在华夏民族的历史上却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司马迁评说他:“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勾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焉。”当我在湖北博物馆看到那把两千多年还寒光凛凛的勾践剑时,我曾想,从一把剑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代英主,因为只有这样的英主才能缔造一个强大和发达的国家,才能为后世留下这样的稀世之宝。

而勾践人性的弱点,不也成就了另一个智者的传奇吗?

范蠡是个当之无愧的智者。他的智慧不光表现在他对勾践二十多年的辅佐,他对越国人民的贡献,还表现在他能够在名利面前全身而退。他意识到他在越国已是“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于是执意离开。在他坚辞勾践时,勾践可是拿半个国家来挽留他的啊。这样清醒的认识,就是到今天又有几人有之?

范蠡浮海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在海边种地,开始第二次创业。很快又积攒起万贯家财,也很快为齐国人所了解,于是又为相于齐。这第二次位高权重之时,他又意识到位高跌必重、财多祸必至,于是又罢官散财,归隐于陶这个地方。这一回,他又自称是陶朱公,而这一回他又开始在商业上大显身手,成为一代富贾。范蠡的三次创业都业绩辉煌,真世所罕见。司马迁赞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

范蠡何以能成功?答案就在这篇传记中。范蠡一生不知有多少光环罩身,而司马迁都轻描淡写。而有一件家事,他却大书特书。为何?盖因一件小事折射出范蠡的睿智通达。

范蠡大概是有三个儿子,老三生在陶,是他第三次创业成功之时,这个老三就是标准的富二代了。可惜家中老二不知为何在楚国杀了人,被判了刑。范蠡说,杀人偿命是理所当然,但最好是不要死在刑场上。于是他想让老三去看一下。结果老大以死相争要为弟弟去楚国走一趟,范蠡无奈派其去了,让他带了大量的钱财并告诫他不要过问所求之人,要“听其所为”。

老大按其父亲的嘱咐,送了重金给一个叫作庄生的人,而后又不放心,自作聪明去贿赂了楚国一当权者。庄生向楚王进言大赦天下,楚王采纳。这一信息被那当权者及时通报给了老大。这时老大认为既然国王要大赦天下,他的弟弟自然也要被放出来,而庄生无所作为,这钱就白送了。实际上庄生是德高望重之人,清廉一生,收下他的钱财只是暂时收下,打算事成之后归还的。这些情理岂是老大懂得的?他只觉得庄生没帮上忙,他自然可以收回他的钱。于是,老大去庄生家中将钱财取回,还自以为聪明能干。这一举动惹恼了庄生,他又向楚王进言,不可为一富翁子杀人开绿灯,而要使使大赦成为真正的德政,于是楚王当即下令杀了老二,第二天才大赦天下。而这个老大,只好带着自己弟弟的尸体回家去了。

老大回到家中,其他人尽哀之,独陶朱公笑说:这一结果在我预料之中啊!不是老大不爱其弟,而是老大自小跟着我一起操劳,知道生计的艰难,不能舍财于人啊。而老三就不同了,生而见我富,不知钱从何而来,所以随便挥霍,从不知吝惜,当初想让老三去的原因就在于此啊。“事之理也,无足悲者”。

范蠡真是洞悉人性啊!对于权位与财富,他都追求,但他不是贪婪地追求,而是深谙辨证之理,懂得进退取舍之道。古往今来,能够这样做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吧?哪个人不都是锲而不舍地追求,要追求到极致,然后体会物极必反的悲哀呢?包括历史上朝代的更迭,包括我们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又将居安思危的意识扎根于头脑之中呢?我们总是在两极之间做大幅的摇摆,摆得大,摔得重。惜哉!

至于历史上传说西施随范蠡荡舟湖海的美丽故事,在这篇传中是一字没提。不知司马迁听说过这传说没有?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4

读完《格林童话》以后,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也了解到了人性中的善与恶,里面的故事不但应有尽有,而且特别感人。我特别喜欢其中的一个故事是《牧鹅姑娘》。

故事中讲了从前有一个国王,国王很早就去世了,留下了王后和公主。公主长大以后要嫁到一个遥远的国家,王后为公主准备了嫁妆,并派了一个宫女同行,以便照顾公主,另外还给了他们两匹骏马,公主骑的那一匹叫法拉达,可以和人说话。王后还给公主做了一个护身符,当公主一走出国土,宫女就原形毕露了一天。公主口渴了,让宫女给她从河边舀些水来喝,宫女没好气的说:“我现在不是你的仆人了,你要是口渴了,就自己下去喝水。”在公主喝水时,不小心把护身符掉到了河里。宫女一看,公主的护身符没了,就更加蛮横起来,不但叫公主把法拉达让给她,还逼迫公主换了衣服,并发誓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经过漫长的旅途,他们终于到达了目的地,王子把宫女当成公主抱下了马,并让真公主和柯德金去牧鹅了。假公主怕法拉达说出真相,就让王子把法拉达杀了,真公主得到这个消息后很伤心。

第二天,公主和柯德金就到牧鹅去了,在牧鹅时,公主把头发散下来梳理时,她的金色头发被柯德金看到了,柯德金便走了过去,想拔几根回去,但是公主却说:“风姑娘啊,快把柯德金的帽子吹走,直到把我头发梳理完为止。”公主刚说完就来了一阵大风,把柯德金帽子吹跑了。

当柯德金把帽子追回来的时候,公主早已把头发梳理好了,这一幕恰巧被国王看到了,国王回家以后把看到的这一幕讲给王子,王子听完以后就把宫女处死了。处死了宫女后,王子便把公主叫到皇宫,让公主穿上漂亮的礼服,举行了隆重的婚礼。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我们要做个善良诚实的人,要安分守己,不要总是想着伤害别人而谋取幸福,如果这样最后都不会得到好下场。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5

有一位作家在中国历史最黑暗,思想最愚昧的时候用他的一支笔唤醒无数人,奠定了中国白话文文学的基础。他就是被称为民族魂的鲁迅。

他之所以被称为民族魂不单单是因为他引领无数中国人走出愚昧,唤醒他们的意识,也因为他的精神,品质被后人称道。所以有一位诗人说过“有些人死了,可他还活着”。从他的文章里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的动荡,思想的封闭。在《二十四孝图》这篇文章中不难看出,里面有关于一些孝道故事,作者用小时候的视角批判了这种违背人性的孝道故事毒害儿童的后果。作者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故事,写法上也详略得当。从《猫鼠狗》中也可以看到作者表面上写自己讨厌猫的原因,实际上是写像猫一样的人,作者讽刺,批判他们的行为,从中也可以看到当时的历史背景。所以也有人评价《朝花夕拾》是一部当时的历史百科。

还有很多故事,如:《琐记》衍太太心术不正,怂恿鲁迅干坏事,事后装好人到处乱说话,《五猖会》中鲁迅兴高采烈地去看戏,却被父亲叫来背书,还有《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儿时在家门后园观察生物再到寿镜吾先生的私塾就读。这些都是鲁迅童年所经历的一些事。还有《父亲的病》,《藤野先生》,《范爱农》,都是鲁迅以青年的视角写的:《父亲的病》中作者压抑住内心的愤怒,用讽刺的写法批评当时的江湖骗子,骗钱而忽视人命,《藤野先生》中作者在日本学医却遭到歧视,文中写了作者弃医从文的原因和赞美藤野先生没有民族偏见的品质。这些文章中有批评有赞美,展现出一幅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叶圣陶曾说过:“与其说鲁迅先生的精神不死,不如说鲁迅先生的精神正在发芽滋长。”

《朝花夕拾》是鲁迅回忆一些往事的散文集,里面内容丰富,不仅有一些鲁迅的往事回忆,也有他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这就是我对《朝花夕拾》的一些感受,希望你们也喜欢这本书。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6

用了一个周末的时间,重读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跟随着三毛与荷西重新回到了撒哈拉,再度重温了那些艰苦却又精彩的大漠生活,无限美好。

(一)

记得第一次读《撒哈拉》时,印象最深的,便是沙巴军曹的故事。一个背负着家仇国恨的军人,却为了保护仇敌撒哈拉威人的孩子而失去生命,在这样悲情的故事里,仇恨以最英勇崇高的方式化解,留下的是人性的善良与温存。

而这个故事勾起我回忆的,并不只是军曹对我的震撼,还有我与同心圆读书会由此结下的缘分。

20xx年的10月16日,在我27岁生日的当天,我第一次参加了同心圆读书会的活动,当期活动的主题是《我心中的书》,要求每个人分享一本喜爱的书,而我分享的,便是《撒哈拉的故事》中的这个沙巴军曹的故事。

在小组讨论中,我向同组的几个朋友介绍了故事情节,并朗读了文章的最后几段感动我的文字,我这个新人与大家之间的距离也因军曹的故事而由陌生走向信任,我从此开始了在读书会精彩的旅程。时至今日,那些每周日下午在关中往事包厢里的温馨的拥抱与真诚的分享,都始终牢牢地印刻在我的脑海中——那是属于读书会每一个人的幸福的回忆。

所以,我需要感谢三毛,她不仅为我带来了书中的那些美好,更将我带了现实生活中的陪伴和温暖。

(二)

《撒哈拉的故事》留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三毛和荷西对于艰苦生活的那份乐观与豁达,大漠的孤独与物质的贫瘠反而成了两人快乐的源泉,在这个用金钱衡量幸福感的时代,三毛用自己的故事给我们上了一堂最好的成功学——美好的人生就是爱、自由与经历。

非常欣赏三毛对于生活里那些“坏事”的态度:

面对撒哈拉威邻居们时偷时“抢”的各种骚扰,三毛却把他们称为芳邻,并且写下“感谢这些邻居,我沙漠的日子被他们弄得五光十色,再也不知道寂寞的滋味了”;

为了多赚些钱,两人辛辛苦苦一天打渔卖钱后的收账单,却被三毛不小心放在洗衣机里洗烂了,此时,三毛写到“我坐在浴室门口的石阶上,又哭又笑起来”;

三毛与荷西驾车去大漠深处寻化石,荷西陷入泥浆险些丧命,三毛求救时却又差点被歹人强暴,两人拼尽全力终于逃生,在回家的路上,三毛却记录了两人这样的对话:“三毛,还要化石吗?”荷西呻吟似的问着我。“要。”我简短地回答他。“你呢?”我问他。“我更要了。”“什么时候再来?”“明天下午。”

这样的文字一次次打动着我。的确,像三毛那样,换一个角度看待“坏事”,也许就成了“好事”,而我们需要的是则乐观的精神与豁达的态度。现实生活中,我们比起三毛要富足与安逸得多,但似乎“坏事”总是一件挨着一件,“好事”却成了沙漠里的绿洲,苦苦难寻。个中缘由固然纷繁复杂,但至少一点,我们总是畏惧“坏事”,拒绝“坏事”,抱怨“坏事”,却很少用心去体会和思考“坏事”。三毛的故事告诉我们,很多“坏事”和“好事”其实只是相隔一层薄薄的纸,能够捅破它的是我们那颗热爱生活的心。

(三)

在读书过程中,我经常揣着这样一个问题:三毛为什么要去撒哈拉沙漠?

是对大漠孤烟的心神向往,对世俗尘嚣的断然诀别,还是对内心自由的无限渴望?

或许,三者皆有之,也或许,只是为了在孤独与寂寥中放空自己。

我忍不住想,如果换做自己身处荒漠,又该如何生活?

现实中的我,时间是最昂贵的奢侈品,工作、家庭、爱情、朋友、读书、睡觉,似乎每一项都觉得时间不够用,就连上下班路上的时间都被自己精分割成了听英语、学历史、看美剧、听音乐等好几块——我不愿浪费每一分钟的时间,竭尽全力地想让自己的生活充实而有意义。但这样不切实际的期许却时常压得自己喘不过气,每每告诫自己要学会放弃,却每每欲罢不能。

但如果我像三毛一样生活在沙漠呢?想象一下——时间不再是奢侈品,反而成了打发不掉的地摊货;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不再是挤出年假旅行时的一句感叹,而是每天生活所需面对的黄沙漫天和了无人烟;每天最重要的事情不再是如何锐意进取,而是如何吃饱穿暖维持生活;不再为了干活多赚钱少而愤愤不平,而是会为了从垃圾堆里捡到废棺材回家做成桌子而幸福满满。想到这里,我忽然有点明白了,沙漠里的孤寂,会风干人内心的贪婪,使人在浩瀚的自然面前重新回归于自我。

当然,无论撒哈拉的美丽多么令人神往,我始终是没有三毛的那份勇气与魄力的。但是,三毛笔下的撒哈拉,却已经告诉了我:放过自己,也就回到了自己。

(四)

最后,谈谈三毛在涓涓细流般的文字中所流露出来的其待人接物的态度:对自然的敬畏和对人的平等。对自然的敬畏应该说是人类的天性,在自然的广阔与雄壮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则是人类最常忽略甚至摒弃的。从古至今,阶级对立,种族仇恨,不知有多少人死于人与人的不平等,而我们至今还心存隔阂。

然而,在三毛的眼中,人与人是不分高低贵贱的。于是,她给文化落后的撒哈拉威邻居们上课看病,请哑奴来家中做客,为驾照考场旁关押的犯人们送去礼物(三毛写道:我不看低他们,我自己不比犯人的操守高多少),开车送妓女回家,与被穆斯林仇视的天主教女子做朋友。

三毛用行动告诉我们,人都应该心怀平等之心,种族,信仰,肤色,性别,贫富贵贱等等,都不应该成为人与人对立的缘由。

作为一个同志,我所在的群体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性取向造成的歧视、仇恨甚至杀戮在当今世界依然时有发生,应该说,我们对于平等的诉求是强烈和急迫的。然而,现实的情况却是,我们对于社会上种种不平等的态度却往往是沉默不语的,逆来顺受的,忍气吞声的。

我想,所谓平等之心,不应该只是对他人的尊重和包容,也是要为自己的平等权益而勇敢发声。通向平等的道路绝不是一两个先行者的披荆斩棘,它需的是每一份微小力量的熊熊汇聚。愿更多的同志能够走出内心的恐惧,为本应属于我们的自由与平等而勇敢前行。

第一次读《撒哈拉的故事》后,我写下了这样的文字:“异乡大漠的孤寂和贫瘠,却孕育出五味俱全的精神盛宴。读三毛的故事,仿佛自己也置身于撒哈拉沙漠中,与三毛和荷西一起,装饰新居,帮助邻里,飞驰大漠,体味孤寂。眼前一片精彩,而内心却无比平静,这就是三毛如涓涓流水的文字中所蕴藏的巨大的平凡的力量。”现在读来,依然觉得自己当时总结得挺好,也以此作为这第二篇读书笔记的结尾吧,愿今后能在书与生活中,体味更多这样的平凡。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7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我知道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写的一部小说。书中的主要人物有汤姆、哈克、贝基、乔·哈珀,书中的杰克逊岛是孩子们的天堂,也是马克·吐温一生憧憬、向往的理想世界,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颇有几分相似。读着汤姆他们这样在杰克逊岛上过着无拘无束、快乐自由的生活,我也多么渴望自己的童年像他们那样过得无拘无束。我还从汤姆身上学到了人应该有浪漫的情怀,需要有丰富的想象力,还要敢于反抗呆板不合理的规矩。由此我又想到了在我们平时做作业的时候时常会很呆板,不注意积累经验去找到解决问题的巧妙方法,这些都是我们时常在犯的错误。只要多动脑筋,生活原本可以变得多姿多彩!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8

拿起书时,满是期待;放下书时,满是收获。

读了《猎人笔记》后,我深感当时俄国的尊卑之分多么可怕,贵族地主们吃的都是山珍海味,而农奴们吃的是面包,有时吃了上顿没下顿,我有感而发,深惑不平,写下了这片读后感。

《猎人笔记》主要写了作者以一个猎人的身份,描写大自然的美丽,还描写了地主的强盛。作者笔下的农奴朴实自然,个性鲜明,栩栩如生,一个个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作者写这本书讽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告诉了我们在如此美丽的环境下,却没有好的社会现象,形成了反衬,写出了美丽中的悲剧。

其中让我感兴趣的,还是《来自美丽的梅奇河畔的卡西扬》这章。本章主要写了作者与车夫叶罗费在行程中车轴断了,他们十分着急,郁闷,后来遇到了卡西扬,最后解决了问题,踏上了征程。文中卡西扬在作者眼中是个古怪的人,但在我眼中卡西扬是个关爱动物,思想繁多,善良的人,还带有一点迷信。可能在当时的社会情况下,人们只想着吃的到面包,有的吃,有的住。对于卡西扬的迷信,就显得有些可笑。突然,我想到自己,作为学生的我们,不应该只懂学习,我们也要有个性,有自我的合理思考。

这本书作者把人物描写的十分细致,批评了当时的社会,表现出作者对美好未来的向往。如今的中国社会发展起来,人人也公平的对待。在如今美好的世界里我们要珍惜时光,过好每一天。这本书的写法也十分值得我们学习,运用人物描写,让读者对每一个的形象了如指掌。在这些人物身上,也有许多值得学习的人物,有朴实善良的农奴,有想法独特的卡西扬……同时,作者还运用了许多环境描写,为读者呈现出一幅美丽的画卷,让读者在心中把如此美丽的景色印在心里。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29

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30

读完意大利作家艾得蒙多·德·亚米契斯的著名作品《爱的教育》,我深受感动。本书是通过安利柯的眼睛以日记的形式来透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兄弟姐妹的关系、师友的关系的书。《爱的教育》,顾名思义,整本书语言朴实,无华丽的辞藻,但字里行间却渗透着对生活,对家人,对朋友,对老师的热爱。

虽然读这本书时,泪水并没有洗刷我的脸庞,但温馨的爱却洗涤了我的心灵。那些普普通通的生活小事,此时此刻在我看来蕴藏着浓浓的爱。爱,像清新的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但因为它无影无形,所以常常会被我们所忽略。

早晨起来,一碗简单而又美味的热乎乎的早餐,是妈妈的爱。你发现了吗?还是将它忽略了?你是满怀感激地对妈妈说:“谢谢您,妈妈!这早餐真好吃!”还是一脸怨气地埋怨早餐太过单调?我时常只能做到后者,看完《爱的教育》后,我内心充满了悔恨——我竟是那么不知感恩!明天早上,我一定会对妈妈说,谢谢。

有人问我:“爱是什么?”我笑而不答。爱是什么?爱是一缕阳光;爱是一个微笑;爱是一次拥抱;爱是一句安慰……当别人遇到麻烦时,你主动走过去,为他出主意,想办法,努力解决困难,当得到帮助的人脸上紧锁的愁眉慢慢舒展开时,笑容在他的脸上重新绽放时,道谢声会将愉快的心情带给帮助他的你。看到在自己的努力下解决了别人的困难,心中也会舒坦许多。当你感受到这一点时,你就会明白,不是博爱才叫爱,微小却细腻的关爱也是爱啊!

爱的云朵飘进我的心田,轻轻地下着小雨。我会在《爱的教育》的陪伴下长大,我们都会在充满爱的环境中生活!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31

我对于越王勾践的关注,起源于央视《国宝档案》节目播出的有关越王勾践剑的那一期节目。我向来不喜欢刀枪之类的兵器的,但是当看到那把埋藏于地下几近千年仍能散发犀利锋芒的神器,我似乎无法自拔的喜欢上它了。为了能更细致地了解它的历史,我必须要了解它的主人——勾践。所以对于勾践这个历史人物我从小就有一定的了解,此次中国古代史课要求我们写史记的读后感,于是我再次重温了越王勾践以及他的神器。

在吴国的三年,越王没有忘。受尽了折磨与屈辱的他,回国后,他立誓,一定要把国家治理好,报仇血耻。打败吴国。为了灭吴,勾践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夫差的冷眼只能滚烫你心中的复国之情;胆汁的苦涩只能激荡你胸中的灭吴之志。于是“卑事夫差,亲为其马”何足耻?

勾践不断锤炼自己的意志。他不过安逸的生活,因为怕生活太舒服了,会丧失意志力和毅力。他在今市区西郭门外的迎恩门,每天吃粗粮,穿布衣,睡在柴薪上。平日,勾践与夫人和老百姓一起劳动。最可怜的就是,勾践困倦时就辣椒水刺激眼睛。冬天,脚麻了,他索性把脚放进冷水里,“以冷克冷”。夏天,烈日炎炎,他去做高温工作。吃的是自己种出来的粮食。穿的是夫人自己亲手织的单一色粗布。

勾践在生活上不仅不光朴素,还亲自去葛山采葛,织成葛布献给吴王。亲自种麻,制成弓箭犒劳士兵。缺粮食时,他也与臣民一起上山采野菜吃。一个君王能吃这样的苦。 为了不忘记仇恨,勾践在“箭楼”的小屋里挂了一个苦胆,每次进出都要尝一下。晚上睡在柴薪上,每天睡觉之前,还要问问自己:“勾践,你会忘记灭国之耻辱吗?”“没有忘!勾践没有忘记!”他回答的声音特别大,不过也是,灭国之仇,再加上三年之耻辱,做为一个君王,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承受这样的打击,在君王中他是第一个。与此同时,勾践恭敬事吴,不断贡献美女佳人,珠宝好玩,方物巧匠,以娱夫差,麻痹吴国,消除戒备,迎合夫差求霸之心,导吴国以精兵北入中原,耗损国力,离间吴国君臣,夫差误杀忠臣伍子胥,勾践还以越国遭灾百姓挨饿之由不断向吴国借粮,只是吴国粮食储备减少,而越国粮草充足。为了增加人口,与吴国在实力上能与之对衡,勾践制定了一系列鼓励生育计划的政策,生儿子的,奖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儿的,奖两壶酒,一头猪;生两个子女的,公家还补助粮食。为了积聚财富,越国大力发展生产,“民惧有三年之食”,从物质上做好了伐吴的准备。军事上,勾践训练部队,培养了士兵勇往直前的精神。有一次,勾践乘车经过一条乡间小路,路中间出现了一只青蛙,鼓着水泡眼,怒目而视。勾践见小小青蛙能如此不畏强暴,以弱抵抗,实为可嘉。他立即在车的横木上,向这只“怒蛙”致敬。勾践还以越国遭灾百姓挨饿之由不断向吴国借粮,只是吴国粮食储备减少,而越国粮草充足。这一个做法实在是太厉害了,据我了解,越国向吴国借了很多粮食之后,吴国遇上了天灾,颗粒无收,越王主动还了一些粮食给吴国当种子,而这些种子都已经被煮熟了,结果,第二年,吴国颗粒无收啊!我想,这已经是勾践准备复仇的时候了。这丈计乃三十六计中的第28计 上屋抽梯。经过“十年生聚,十年教训”越国终于兵精粮足,国富民强。

可见,勾践是一个十分沉得住气,也极稳重的一个国君。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勾践深明这个道理。用奖赏分明的方法激励每个老百姓,自己也下田耕地,“栽稻与脂于舟以行”更为亲近老百姓。使君赢得了民心,老百姓们愿全心全意为越王孝力。“大丈夫能屈能伸”,勾践“卑事夫差,宦士三百人于吴,其身亲为夫差前马”这正体现出勾践“不俱小节,以大局为重”的难得精神。“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勾践若不是对吴国的国情了如直掌,又如何能如此顺利地打胜那一战呢

等待的过程固然艰辛漫长,但你终于迎来地平线的胜利曙光。浩荡如潮水的旌旗淹没了姑苏台,熊熊燃烧的大火映红了吴王夫差苍白的脸。你终于登上了春秋霸主的地位。公元前473年,越国军队攻破吴国都城古苏,夫差自杀,吴国灭亡。

此外,《越王勾践世家》这篇传很有意思,不仅记载了勾践的家世传承,还有另外一人——范蠡。范蠡本应该放在“列传”中的一个人物,而放于此,说明什么?我想司马迁对范蠡很推崇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下面,我就粗浅地说一下《越王勾践世家》中的范蠡与勾践。

在我们大部分人的心目中勾践算是出类拔萃的唯一一他胸有大志,总想称霸中原,这样他要扫除的第一个对象就是挡在其北方的吴国,而吴王也有同样的志向啊,于是好戏就在吴越争霸中展开。我不想说什么勾践兵败于会稽而向吴王夫差称臣的耻辱,也不想谈什么妇孺皆知的卧薪尝胆,更不想赞其称霸东南的辉煌,我只想了解一个接近真实的勾践。这个真实的勾践就在他与大臣文种与范蠡之间彰显。勾践的霸业全赖他的几位忠臣的辅佐,而这也表现了他从善如流的君主风范。当其困于会稽也,也是灰心丧气得不得了,认为自己完了。是文种用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的道理给他注入东山再起的勇气。而范蠡呢,则代他与吴国交涉并为人质于吴两年。这样的患难之交真是很感人的。事实也是,他对他的左膀右臂非常器重,从而靠他们的才智选准时机洗雪了耻辱,并成为春秋之一霸。当吴王夫差成为其阶下囚时,范蠡看出他的犹豫不决,代他决断,终使夫差自杀,断绝了夫差东山再起之路。

看到这里我们似乎认为勾践的伟业至此已开始黯淡,他死后,他的子孙又传了若干代,到战国时期,为楚所灭。不管怎样,勾践在华夏民族的历史上却是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司马迁评说他:“苦身焦思,终灭强吴,北观兵中国,以尊周室,号称霸王。勾践可不谓贤哉!盖有禹之遗烈焉。”当我在湖北博物馆看到那把两千多年还寒光凛凛的勾践剑时,我曾想,从一把剑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代英主,因为只有这样的英主才能缔造一个强大和发达的国家,才能为后世留下这样的稀世之宝。

而勾践人性的弱点,不也成就了另一个智者的传奇吗?这个人就是范蠡。范蠡是个当之无愯的智者。他的智慧不光表现在他对勾践二十多年的辅佐,他对越国人民的贡献,还表现在他能够在名利面前全身而退。他意识到他在越国已是“大名之下,难以久居”,于是执意离开。在他坚辞勾践时,勾践可是拿半个国家来挽留他的啊。这样清醒的认识,就是到今天又有几人有之?范蠡浮海到齐国,变姓名为鸱夷子皮,在海边种地,开始第二次创业。很快又积攒起万贯家财,也很快为齐国人所了解,于是又为相于齐。这第二次位高权重之时,他又意识到位高跌必重、财多祸必至,于是又罢官散财,归隐于陶这个地方。这一回,他又自称是陶朱公,而这一回他又开始在商业上大显身手,成为一代富贾。范蠡的三次创业都业绩辉煌,真世所罕见。司马迁赞曰:“范蠡三迁皆有荣名,名垂后世。”范蠡何以能成功?答案尹在这篇传记中。范蠡一生不知有多少光环罩身,而司马迁都轻描淡写。而有一件家事,他却大书特书。为何?盖因一件小事折射出范蠡的睿智通达。范蠡同时也洞悉人性。对于权位与财富,他都追求,但他不是贪婪地追求,而是深谙辨证之理,懂得进退取舍之道。古往今来,能够这样做的人恐怕是少之又少吧?哪个人不都是锲而不舍地追求,要追求到极致,然后体会物极必反的悲哀呢?包括历史上朝代的更迭,包括我们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又将居安思危的意识扎根于头脑之中呢?

重读了越王勾践,这段历史是我们中国五千年历史长河中一朵早已过去的灿烂浪花。里面有太多值得我们整个中华民族宣扬和称颂千百年的精神。我想不管在学习中还是生活中,勾践的案例都对我们有巨大大启发:只要自己确定了目标,哪怕再苦再艰难,都应该勇往直前,没有犹豫,没有借口。古人尚亦如此,我们更应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努力!

关于读书笔记的作文 篇32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其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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