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原主任、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技与社会研究所原所长曾国屏,因突发急症,抢救无效,于20xx年7月8日15时10分不幸去世,享年63岁。
曾国屏教授1953年出生于贵州印江,1986年在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自然辩证法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任教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和教育管理学院,1994年调入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科学技术与社会研究所,20xx年至20xx年任所长,20xx年至20xx年先后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文理学部、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部主任。曾先后担任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科学学与科技政策研究会副理事长,是东亚STS网络(EASTS Networks)的创始人之一,兼任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科协-清华大学科技传播与普及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市第三届科技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软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
曾国屏教授一生献身于学术研究与教育事业,勤奋治学,倾力育人,呕心沥血,鞠躬尽瘁,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我国科学技术学、产业哲学的开创与发展有重大影响,在我国自然辩证法、科学学与科技政策领域享有盛誉。曾国屏教授的逝世是我国自然辩证法学界和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重大损失。
沉痛悼念并深切缅怀曾国屏教授!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xx年7月9日
我处高级工程师杨,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xx年7月21日4时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去世,享年59岁。
杨出生于1956年3月XX日,黑龙江省宾县人,1973年5月参加工作,20xx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7年10月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大学毕业,1978年12月到基建处工作至今。
杨去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事,他虽然远离我们而去,但他那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精神;那种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那种忠厚老实、为人正派的高尚品德,值得我们永远学习。
杨安息吧!
杨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xx年7月23日(星期四)上午8时在西华苑举行。请参加杨遗体告别仪式的同志及生前好友于20xx月7日23日上午7:00在体育馆门前集合乘车前往。
联系人:
电 话:
工业大学基建处
20xx年7月21日
著名历史学家、师范大学周秦汉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武则天研究会名誉会长**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年11月13日上午9时08分在西安不幸去世,享年81岁。
**教授,男,满族,1936年2月出生,辽宁省大连市人。1956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历史系。1960年毕业后曾在西北政法学院任教,讲授中国通史、中国法制史等课程。1972年后,历任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师范大学周秦汉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武则天研究会会长·名誉会长、中国影视唐文化研究所研究员等职。从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1997年3月退休。
先生一生淡泊名利,严于律己,勤奋踏实,教书育人,桃李成林,精研学术,著作等身,深得广大师生和各届人士的广泛爱戴。即使在病重住院期间,他仍十分关注我校历史学科的建设与人才培养,为师范大学历史学科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对先生的逝世,我们深感悲痛。**教授告别仪式定于20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00在西安殡仪馆上善厅举行。
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1*年11月14日
中国现代史学家、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大学历史学系原党总支书记、教研室主任**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xx年9月1日15时15分不幸于逝世,享年91岁。
为寄托对**教授的哀思,定于20xx年9月5日(星期六 )上午9时在北医三院太平间告别厅举行遗体告别仪式。
**大学历史学系
先生治丧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校内人员上车地点:**大学东门生物楼前
开车时间:20xx年9月5 日上午8:20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杰出的法学家和法学教育家、中国民法学研究会顾问、原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暨学术委员会委员、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原国家教育委员会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大学法律学系主任、原**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大学法学院教授,因病医治无效,于201*年9月5日7点45分在**大学第三医院不幸逝世,享年82岁。
**教授毕生从事民法学的教学研究工作,为当代中国民法学的重建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教授参与了多部重要法律的起草工作,特别是1985-1986年作为民法通则起草专家咨询小组的四位成员之一,负责起草民事责任一章,为这部被誉为“中国的民事权利宣言”的民事基本法的制定做出了杰出贡献。20xx年,中国法学会授予**教授“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称号。
**教授自1960年起任教于**大学法律学系,曾担任党总支副书记、书记和系主任。他学识渊博、治学严谨、正直清廉,工作一丝不苟,对北大法律学系及法学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贡献卓著,深受同事和学生的敬重与爱戴。
**教授的逝世不仅是北大法学院,也是中国法学界的重大损失。
**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年9月9日9时在八宝山殡仪馆东礼堂举行。
谨此沉痛讣告。
**大学法学院**教授治丧办公室
201*年9月5日
参加告别仪式的同志,请于9月9日上午8时在北大法学院凯原楼乘车,也可自行前往。欲致唁电、唁函或欲送花篮的单位或个人,请与**教授治丧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