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法院的感谢信范文(精选3篇)
本案属外地公司到被告“地盘”的法院打官司,难度可想而知。尤其是原一审被驳回起诉,导致诉讼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性产生质疑。但庆幸重审遇到了认真、敬业、秉公办案的徐孝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刘晓康、于春莲。尤其是刘晓康(男)、于春莲(女)人民陪审员给人的印象十分深刻,他们都是年长的退休人员,担任陪审员可以说是他们对法律公平正义的追求,同时也是他们的一种荣誉。但他们并不是像有些人民陪审员一样走过场和一言不发(包括经济相对发达的深圳地区,很多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也完全是摆设、走过场)。刘晓康、于春莲陪审员在庭审时不断的用笔记录案情,也就争议焦点主动向当事人发问,涉及到焦点问题,刘晓康也提议合议庭去调查一下陈艳的身份,也得到徐孝法官和于春莲陪审员的赞同。徐孝法官也仔细的对案件进行法庭调查,并听取陪审员的意见。最终,通过法院调查对事实作出了确认并作出了判决(要知道,如果签名收货的陈艳不是用真名签署、或公司未给其缴纳社保,则本案原告反而有可能败诉!反之,在这种情况下,法院查出来这个人就是四川HY电器有限公司的人,其实真相已经大白!)
因此,本律师代表个人及委托人,对徐孝法官、人民陪审员刘晓康、于春莲的辛苦工作及公正执法表示感谢,道一句:人民的好法官、好陪审员,您们辛苦了!
尊敬的营山县人民法院邹院长:
被害人管玉琼(已死亡)的亲属委托律师对邹云枫酒后驾车致管玉琼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请贵院领导考虑以下方面:
一、被告人邹云枫于20xx年2月9日(春节前3天)属酒后驾驶摩托车,该犯无驾驶证、该车未经年审,也未投保,同时又搭乘两人的明显超载行为,故造成撞死管玉琼及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二、邹云枫明知酒后不能驾车,无驾驶证不能驾车,又是在市民活动密集的县城内,故意实施危险方法驾车撞人致死和致多人受伤的后果,其行为请考虑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以刑罚。
三、根据最高法院对醉酒驾车案件的裁判标准,请贵院考虑对被告人邹云枫适用刑法第115条第1款规定科罪并在十年以上量刑。故不适用一般交通肇事罪科罪量刑。
四、被告邹云枫对被害人一方并不积极赔偿。被害人之亲属均在外地工作,本以为春节前回营山与亲人欢度春节,偏遇邹云枫的危险方法造成亲属的死亡,由此致全家人悲痛万分。而邹云枫除仅给付少量的抢救费、安置费之外,后经多次协商拒不赔偿,以此证明无悔改表现,故无轻判的条件。
以上意见当否,敬请批评指正。
被害人亲属的代理人:龙开骏
xx年x月x日
张韵声院长:
我名叫柯兰亭,是海口画院画家(原椰树集团干部)。首先我感谢贵院过去7年来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审理我诉椰树集团的民事纠纷和再审申诉案22宗及信访件15宗,为我挽回了创造148亿元巨大经济效益的椰树集团天然椰子汁招贴纸著作权成果,基本上化解了我与椰树集团著作权、劳动关系、名誉权、财产系列纠纷。
感谢贵院民三庭叶能强庭长和全体法官及省高院民二庭法官的高尚职业道德,他们使我这名有重大影响多次欲进京上访的“激化分子”转变为一名寻求法律保护的人,我不敢仅凭自已几宗案件及与他们的三五次接触对他的业务水平妄加评价,但仅凭他们办案的细节断定,他们和其他法官一样是贵院培养出来的优秀法官庭长。“一心为民”、“公正司法”在他们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正是他们这种严谨的工作作风为地方稳定、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保障,众所周知,是他们,维护了法律的神圣尊严。
虽然我的案件中有60%被驳回,但民三庭法官办案让我感到心服口服。可以说,贵院永远是人民满意的的法院,贵院的法官永远是
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此,恳请您准许贵院和民三庭法官接受我送给的“秉公办案、公正司法”和“一心为民、正义卫士”锦旗,再次向你们致以最崇高的谢意!
此致
敬礼!
柯兰亭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