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职称竞聘书范文【实用三篇】

教师职称竞聘书范文(通用3篇)

教师职称竞聘书范文 篇1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和学校的《教师岗位聘任 试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甲方延边大学 与乙方 双方共同协商 签订如下聘约:

一、聘任形式及聘期

甲方 乙方为 ,聘期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岗位任务、职责、纪律要求

乙方聘期内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受聘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学校 《教师年度考核试行办法》确定的受聘岗位年度基本教学、科研任务。

三、权利和义务

乙方受聘期间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应当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甲方应当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四、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乙方受聘期间按《教师岗位聘任试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享受国家工资保险福 利待遇的同时,可享受学校的岗位津贴、课时津贴和科研奖励津贴待遇。

五、聘约的变更和解除、终止的条件

1、乙方在聘期内工作部门或职务级别发生变化时,可随受聘岗位变动变更聘约。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聘约。

(1)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境或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因违纪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聘约:

(1)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2)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3)因其他原因申请辞聘的。

4、本聘约在受聘教师聘期届满或本聘期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即行终止。

六、其他。

1、本聘约与国家或省相关政策相抵触时,按国家或省相关政策执行。

2、本聘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聘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人事处或乙方所在部门留存一份。

甲方 :**大学 乙方 : (签名)

校长: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教师职称竞聘书范文 篇2

尊敬的各位领导:

你们好!

今天能够申请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定,首先感谢领导为我创造了这次机会!借此机会,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我自己:

我叫廖蓉,女,汉族,大专(本科在读中),预备党员,出身于1983年1月,XX年7月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初等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XX年6月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XX年8月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于XX年8月考入 永昌幼儿园任教,担任学前班班主任工作。在此之前,XX年1月到XX年7月就职于绵阳市高新区火炬幼儿园,XX年9月到XX年1月就职于浙江温州乐清市万家中心小学,XX年3月到XX年7月就职于绵阳市海天师雨星河湾幼儿园。

在七年多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在思想上热爱教师职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用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努力培养高尚的人格和道德情操。积极主动的参加成人再教育,本科在读中。于今年7月正式成为一位预备党员。并用爱心和耐心去 关心每个幼儿,及时和家长沟通,做好每一位的家长工作,深受家长的好评。积极参加园组织的教研活动当中,吸取老教师的经验,学习新的教学理念。 在纪律方面,不迟到,不早退,一年来坚持全勤,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热爱幼儿。坚信“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理念。

在这次职称评定中,符合x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的条件,特此申请!

教师职称竞聘书范文 篇3

根据工作需要,现聘请 同志为x小学工作人员,主要负责 方面的工作。

甲方:聘任单位(盖章)

乙方:应聘人员(签字)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领导小组的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上级关于人员聘用制度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以及《李岭小学关于人员聘用的实施意见》。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聘约:

一、甲方聘任乙方 职务,聘期从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

二、任职期满前,甲方根据需要和乙方在任职期间的实绩,提出连聘和解聘的意见,并通知乙方。 三、乙方应履行的具体职责:

1、拥护中国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政策,实施素质教育,遵纪守法,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学生的表率。

2、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李岭小学教师管理规定》,爱岗敬业,自觉执行学校的相关制度,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任务。

3、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一个让学校满意、社会各界尊重、家长满意、学生爱戴的人民教师。

四、甲方保证乙方在任职期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和待遇。

五、甲方有聘任和解聘的权利,乙方有应聘和辞聘的权利。但双方都不随意终止聘约。如有特殊情况要提前解聘或辞聘,需双方协商同意后,报请中心校批准。

六、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解除聘约。

1、在聘任期内违法合同的,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工作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未经单位同意在外兼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严重损害本单位合法权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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