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函(30篇)

催告函(通用30篇)

催告函 篇1

××房地产有限公司:

××市××律师事务所受××市××公司委托,就贵公司与××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未按合同如期交付商品房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关于贵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

××市××公司为解决本公司住房问题,于19××年与贵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合同中约定,由××市××公司向贵公司购买住宅用商品房××套共××平方米,此××套房屋为期房,是贵公司于19××年底立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于签订合同后向贵公司支付了订房款××万元整。19××年××月,贵公司所开发商品房项目取得了××市房地产管理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后××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向贵公司预交了全部房款的××%共计人民币××万元,先期××万元订房款充抵头期购房款。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在19××年××月××日前将全部××套房屋交付××市××公司,并由购房方支付剩余房款。以上两份合同双方均签字盖章,并符合××市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贵公司迟迟未将商用住宅交付给××市××公司,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购房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1)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贵公司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房屋支付义务,并依法赔偿××市××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2)我们也希望贵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我们的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贵公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市××公司所预定的商用住宅房,我们的委托人将授权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贵公司主张合同中规定的权利。

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本律师事务所地址:××市××区××大街××号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律师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2

致先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买受人于 x年x月x日与你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第八条约定了交房日期为x年10月31日前,但至今尚未交房,仅于x年10月30日接收到了出卖人的电话,告知本人延期交房至11月15日,并于11月8日到售楼处领取办理交付手续的通知

关于出卖人延期交房的事实,买受人提出催告意见如下:

一、《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不可抗力】解释: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小区发生的延期交房不属于不可抗力,因此,出卖人出卖人逾期交房已构成违约,必须按照第九条约定履行按日补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补偿形式为现金,并且从11月1日起计算。

二、鉴于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与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约定中,买受人逾期付款和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相差四倍,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三十日和出卖人逾期交房超九十日的相关违约金分别相差一百倍和三倍,明显不符合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依据《合同法》及高院相关司法解释,属显失公平的可变更可撤销条款。且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使用格式合同,对违约责任的约定并非与买受人商定的结果,属于霸王条款。所以买受人不认可合同第九条中约定的违约金,要求出卖人依据对等原则按照第七条约定的相应比例支付逾期交房及解除合同的违约金,如协商不成,买受人将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经购房者催促后3个月内仍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出卖人从催告之日起3个月内应不能履行交房,买受人将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及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支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四、对于延期交房期间买受人外租房屋的租金赔付问题,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延期交房期间,房租应由开发商承担,根据买受人的《租房合同》及缴纳房租的收据证明,请出卖人赔付买受人从x年11月1日至交房日的全部房租。

五、出卖人应按正规程序履行商品房交接义务,应取得国家规定的全部证明文件,达到交房标准,方可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将拒绝接收房屋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出卖人的违规行为,且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六、买受人要求:

本着友好协商、及早入住、避免产生延期交房的相关责任、避免事态扩大的原则,向贵方致函,请贵方及时就《关于要求立即交付富海澜湾半岛房屋的催告函》及上述问题进行作出书面承诺,其结果或承诺的书面文件发送给本人,或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本人,联系邮箱。本人保留继续追究贵方违约责任的全部合同权利。

特此函告。

富海澜湾半岛#x--x

购房人:

x年 x月 x日

催告函 篇3

致刘某某先生:

本人于x年X月X日与你方签订一份《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约定由本人向你方购买一套商品房住宅。房屋地址为,房屋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单价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XX元计,房屋总价款为人民币XX元。

本人已按合同约定,于X年X月X日向你方交纳购房定金人民币4万元,于X年X月X日向中国建设银行宝安分行提交房贷申请材料,并于X年X月X日在XX银行做了人民币XX万元的资金监管。至此,本人已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鉴于该房屋剩余款项人民币XX元系由你方公证全权委托的X通担保有限公司员工李帮助本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配合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而李于X年X月X日受你方指示暂停帮助本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导致房屋剩余款项的贷款手续迟迟未予完成。

此外,按照双方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第X条第X款规定,你方应于该合同签订之日起四十日内即x年8月X日之前赎楼,注销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原件交予替买卖双方指定的第三人处,而你方至今仍未将楼赎出。按照合同约定,你方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人曾多次催促你方履行合同义务,但你方均未有任何回应,现本人再次通知你方,请于接函后立即敦促你方受托人李帮助本人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配合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并立即将楼赎出。若你方在接函后十日内仍未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本人将视为你方不再履行双方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本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该《房地产买卖合同》,并依法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你方双倍返还我所交纳的定金。

特此函告!

催告函 篇4

致:孙先生

我司就与您的居间合同(亦称“中介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致函:

因您与徐小姐已达成房产买卖合意,徐小姐作为买方,您作为卖方,我司作为中介方,于x年6月13日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二手楼买卖合同 前程远扬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物业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您向徐小姐出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18号恒基大厦雅江轩1704单元,约定成交价为25万元,过户费及中介费15500元由您与徐小姐共同承担。因一方原因(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需向买卖的另一方支付20xx0元违约金外,还需承担5000元中介代理费。

合同签订后,您与徐小姐均依约向我司提交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因您存在双重户口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故徐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待您注销了其中一个户口(身份证)后,徐小姐与我司多次催促要求重新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您以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重新向我司提交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该合同并不因您户口的注销而失去效力,并且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依据三方合同约定,您应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违约责任。

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你在收到本函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法律责任,并就我司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追偿。

特此函告,望你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x年8月19日

xx省律师事务所 叶律师

Tel:

催告函 篇5

工程公司:

律师事务所受xx公司委托,就贵公司拖欠我委托人工程款一事,特致函贵公司如下:

我委托人与贵公司于x年x月x日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贵公司负责工程所需石料的采购,我委托人提供机器设备,负责石料的抛载等工作。自x年x月x日我委托人进行石料抛载工作以来,共组织型号的机器设备 5台进行施工,在贵公司未支付任何工程款的情况下完成了大部分的工程。在此期间,由于贵公司石料供应中断导致两次停工,第一次停工期间为:第二次停工期间为:这两次停工导致我委托人无法继续履行施工义务。直接导致机器设备停运,给我委托人造成50万元滞期窝工损失。

关于以上事实,贵公司在对我委托人的《关于的索赔款的函》的答复中均予以认可,但此后虽经多次催要,贵公司却迟迟不履行赔偿之义务,时至今日仍拖欠我委托人上述工程款。

根据贵公司与我委托人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贵公司作为合同甲方,负有保证石料供应之义务,而贵公司因自身原因中断、停止石料供应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严重违约,直接导致我委托人机器设备停运,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之规定和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之规定,贵公司对我委托人的工程款支付及迟延履行赔偿义务之相应利息损失应予全额赔偿。

本所律师在此催告贵公司在接到本函后7日内立即与我委托人联系,并履行以下义务:

支付我委托人工程款50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x年x月x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贵公司未依照本催告函履行上述义务,我委托人将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我方不因在起诉前向贵公司发送本催告函而放弃所享有的任何权利。

此致

律师事务所

x年x月x日

催告函 篇6

黎(xx市书屋):

本机关于 年 3 月25 日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珠文体旅游罚字〔 〕第022 号), 年 5 月 23 日向你公告送达《缴纳罚款通知书》。要求你于 年 6 月 8 日前将罚款缴至xx市各银行网点。但你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现要求你收到本催告书后十日内依法履行罚款人民币20xx元的行政处罚。如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加处罚款(罚款金额×3﹪×逾期日数)。

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x市文化体育旅游局

x年 6 月10 日

催告函 篇7

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人于x年06月30日与贵公司签订《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合同中约定本人向贵公司购买xx市九龙镇建设路7号万通花苑小区27号楼2单元x户房屋,房屋暂测建筑面积为94.29平方米,其中套内面积为83.91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为10.38平方米。价格为3298元每平方米,房款合计为310968元。合同第十条约定,贵公司于x年12月28日前交付房屋。合同签订后,本人按约支付了首期房款并办理完毕按揭贷款手续,履行了相应的义务,但至今为止贵公司一直未能交付房屋。

本人认为贵公司行为已经构成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本人特通知贵公司,请于接函后三个月内交付xx市九龙镇建设路7号万通花苑27号2单元x户房屋。否则,本人依法通过法律程序追究贵公司违约责任或解除《xx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届时,有可能给贵公司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贵公司将负完全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希望贵公司妥善处理。

以上内容一式两份,贵公司一份,本人保留一份

业主: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8

某某某某数据()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关于《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履行及贵公司擅自终止履行该合同后的损失承担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就租赁某某公司信息产业大厦19层物业,于x年4月25日签订了《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但在该合同并未到期且贵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单方面提前终止履行该合同理由的情况下,贵公司却擅自提前退租。对贵公司单方面擅自提前退租的行为,某某公司已于x年8月5日致函贵公司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贵公司一直未予以明确答复。

本律师认为,某某公司致函贵公司,对贵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就贵公司单方面解除该合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是合法合理的。本律师希望贵公司能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立即对某某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明确答复。若贵公司不予合作,某某公司将授权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实现某某公司的合法请求。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就某某公司的要求作出明确答复。

谢谢合作!

回函请寄本律师律师楼:

地址:中国x市汉口三阳路 号 楼

电话:027- 或027-

传真:027-

或直接与某某公司联系:

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附: 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律师事务所

律师: 童

x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9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原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诉实业(深圳)有限公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偿还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承担银行利息。同时判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粤高法指字1528号指定执行决定书,指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执字第742-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我公司4000余万元的房产和股权等资产,为减少损失,我公司于x年12月29日与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的执行特别授权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3000万元,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除应由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公司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我公司于x年1月2日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x年3月13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揭中法执委字第10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确认了我公司已履行《债务重组合同》和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免除我公司其他责任的事实,并依法解封了查封的我公司的财产。

另,我公司为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3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前提是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借款提供反担保,承诺愿为该笔借款承担一切责任。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及你公司向我公司出具的《反担保证明书》之承诺,我公司在承担了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你公司追偿。为此,郑重致函贵公司:

请贵公司于x年1月31日向我公司支付3000万元,否则,我公司将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到时除你公司应支付的3000万元外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贵公司承担。

此致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x年十二月十日

催告函 篇10

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分公司财务部:

感谢贵司对我司的支持,选择我司产品,与我司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根据贵司与我司签订宁乡蓝色港湾1栋《配电箱成套制作承包合同》,双方约定,在每月10-20日核对交付产品数量,金额,无误后开具建安发票结付货款。贵司应付货款元款,请贵司本着友好、诚信、互惠互利之原则尽快安排付款。我司帐户是(户名:刘泽文;开户行:工商银行宁乡支行城西分理处;帐号:)。 顺祝商琪!

自动化控制设备有限公司

x年11月4日

催告函 篇11

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诉实业()有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实业()有限公司偿还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承担银行利息。同时判决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粤高法指字1528号指定执行决定书,指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执字第742-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我公司4000余万元的房产和股权等资产,为减少损失,我公司于x年12月29日与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的执行特别授权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3000万元,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除应由实业()有限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公司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我公司于x年1月2日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x年3月13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揭中法执委字第10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确认了我公司已履行《债务重组合同》和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免除我公司其他责任的事实,并依法解封了查封的我公司的财产。

另,我公司为实业()有限公司向广东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3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前提是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xx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借款提供反担保,承诺愿为该笔借款承担一切责任。

根据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在承担了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你公司追偿。为此,郑重致函贵公司:

请贵公司于x年1月31日向我公司支付3000万元,否则,我公司将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到时除你公司应支付的3000万元外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贵公司承担。

此致

(原表股份有限公司)

x年十二月十日

催告函 篇12

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诉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偿还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承担银行利息。同时判决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粤高法指字1528号指定执行决定书,指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执字第742-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我公司4000余万元的房产和股权等资产,为减少损失,我公司于x年12月29日与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的执行特别授权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3000万元,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除应由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公司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我公司于x年1月2日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x年3月13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揭中法执委字第10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确认了我公司已履行《债务重组合同》和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免除我公司其他责任的事实,并依法解封了查封的我公司的财产。

另,我公司为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园支行3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前提是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借款提供反担保,承诺愿为该笔借款承担一切责任。

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在承担了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你公司追偿。为此,郑重致函贵公司:

请贵公司于20xx年1月31日向我公司支付3000万元,否则,我公司将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到时除你公司应支付的3000万元外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贵公司承担。

此致

(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x年十二月十日

催告函 篇13

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贵方与我方于x年8月28日签订了《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及《国有产权转让合同之补充合同》,我方将金苏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1,157.083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9.6504%)转让给贵方。根据该《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贵方应于该合同生效(即x年8月28日)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15026726元一次性划入xx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交易专用账户。而贵方未按约支付该笔款项,已构成违约。

根据该《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逾期支付转让价款超出20日,经催告后,乙方在催告限定期内仍未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670000元。”

因贵方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我方以EMS邮件催告贵方履约的函件亦被退回,现我方向贵方公告送达本催告函。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请贵方于本催告函送达之日起10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我方有权根据《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第七条第1项的约定解除合同并要求贵方承担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

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x年九月二十八日

催告函 篇14

先生/女士:

鉴于贵方于 入住 大厦 座 层 号房屋。贵方于 年 月 日办理了入住手续。

根据双方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以下简称"该协议")规定,我方于每月5日向贵方发送付款通知单,向贵方明确告知当月贵方应付的各项费用及物业管理服务费。然而自 年 月 日至今日,贵方并未依据"该协议"之约定履行付款义务,逾期已达 个月,违反了 "该协议"之约定。故我方特再此告知贵方,请于收到本函之日起 日内将 元款项(押金未接转余额 元)支付于我方或与我方接洽付款事宜,逾期我方将依据《合同法》之相关规定,通过法律途径向贵方主张权利,追究贵方的违约责任。

公司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15

致:孙先生

我司就与您的居间合同(亦称“中介合同”)纠纷事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法规郑重致函:

因您与徐小姐已达成房产买卖合意,徐小姐作为买方,您作为卖方,我司作为中介方,于x年6月13日共同签订三方协议:《二手楼买卖合同 前程远扬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物业买卖协议书》,合同约定:您向徐小姐出售位于河源市源城区沿江东路18号恒基大厦雅江轩1704单元,约定成交价为25万元,过户费及中介费15500元由您与徐小姐共同承担。因一方原因(包括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等)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除需向买卖的另一方支付20xx0元违约金外,还需承担5000元中介代理费。

合同签订后,您与徐小姐均依约向我司提交了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但在办理房产过户登记过程中,因您存在双重户口问题导致无法过户,故徐小姐要求退还定金,待您注销了其中一个户口(身份证)后,徐小姐与我司多次催促要求重新履行合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您以各种原因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拒绝重新向我司提交房产过户的相关材料,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六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该合同并不因您户口的注销而失去效力,并且您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依据三方合同约定,您应该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中介费、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等违约责任。

请您尽快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诚望你在收到本函三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说明。否则,我司将采取法律手段就您的违约行为追究您相应法律责任,并就我司可能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向你追偿。

特此函告,望你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x年8月19日

催告函 篇16

致 :

我方现就贵方占用我方名下的坐落于 的物业(以下称“目标物业”)相关事宜专致此函,请贵方务必重视,并急速处理。 x年4月,贵方既未经我方书面或口头的同意,也未曾办理过相关手续,就占用我方的目标物业。截止x年10月29日,贵方从未与我方负责人员洽谈目标物业的租赁使用事宜,也未曾向我方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

贵方的非法占用行为,给我方带来极大的损失。自x年4月至x年10月29日,若贵方租赁目标物业,应实际支付我方租金(租金标准按目标物业的市场价)人民币 元整(¥ ),支付物业管理费人民币 元整(¥ )。在此期间,贵方实际使用产生的水电费合计为人民币壹万叁仟零壹拾壹元整(¥ 13011 )。 贵方未经我方同意占用目标物业,该行为已构成对我方所有权的侵害。在此我方作出最后郑重催告:贵方务必于 年 月 日前搬离目标物业,并支付占用期间的占用费用(包括不限于目标物业应缴纳的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我方给予贵方上述宽限,并不代表我方放弃追究贵方侵权责任的权利,而仅仅是我方本着友好的态度与贵方和平解决此事。

我方诚望贵方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及时处理的态度,停止侵权行为,支付占用费用。否则我方将正式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贵方的侵权责任,届时贵方将承担一场不在理的侵权之诉的诉累甚至承担由此引起其他刑事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

本催告函一式两份,我方留存乙方,寄送贵方一份。

催告人: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17

致 公司

我公司与你公司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合同编号为“ ”。根据合同约定,你公司应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即年 月 日之前向我公司支付 货物之货款,但你公司至今仍未依约定进行支付。

我公司特致函你公司在本函发出之日起 日内向我公司支付货款。如在发函之日起 日内,你公司仍未依合同向我公司进行支付,我公司将自行销售合同货物,但由此给我公司造成的损失将由你方承担,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货物的差价损失。并且,我公司将依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你公司的法律责任。

特此函告。望你公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公司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18

致:

年 月 日,贵公司与我公司就 事宜签订《 》(简称“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贵公司应在 完成 工作。但截至目前,贵公司的迟延履约/履约不符行为已导致我公司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现通知如下:

1、解除施工合同;

2、请贵公司于 年 月 日前到我公司 处办理解除合同后的后续事宜。

特此通知!

通知单位: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19

X公司:

为实施X市场的搬迁重建项目,经你公司与我方多次协商,我公司于 年 月 日与你方就该项目合作签订了《合作经营框架协议书》。本合同签订生效执行期间,你公司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约定义务,致使我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的场地闲置近一年,并因你方在双方合作的场地上修建建筑物,导致场地破坏,对我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我公司就你公司的违约行为特致此函,请你公司在本函发出之日起 7日内派相关工作人员到我公司处理违约事宜。若本函发出7日之后,你公司仍未派人到我公司解决此事,我公司将依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你公司的违约责任。 特此函告。望你公司慎思并妥善对待。

X公司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20

xx县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园项目部及陈某某:

你方于x年4月18日收取我本人交纳的购买贵公司开发的“花园项目”5号楼1-12-2号商品房的购房定金10000元,并口头约定房价按照2680元每平方米计算,其具体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办理网签备案的时间由贵公司书面通知,但是,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贵公司及陈某某均没有通知本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本人通过多方调查获知,你方已经将该房屋另行出售。为此,本人认为,你方已经构成违约,依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现催告如下:

一、请你方务必于x年6月20日前与我签订5号楼1-12-2号房屋的《商铺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和预售登记备案等事宜。

二、若你方在上述期限内均未与本人联系和办理上述事宜,即视为你方拒不履行合同,本人将按照定金法则依法追究你方的违约责任。届时,一切法律后果自负。

上述催告,希望你方认真对待,并按照约定单价履行!

特此催告!

催告人:吴某某

x年六月十五日

催告函 篇21

某某某某数据()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关于《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履行及贵公司擅自终止履行该合同后的损失承担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就租赁某某公司信息产业大厦19层物业,于x年4月25日签订了《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但在该合同并未到期且贵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单方面提前终止履行该合同理由的情况下,贵公司却擅自提前退租。对贵公司单方面擅自提前退租的行为,某某公司已于x年8月5日致函贵公司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贵公司一直未予以明确答复。

本律师认为,某某公司致函贵公司,对贵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就贵公司单方面解除该合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是合法合理的。本律师希望贵公司能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立即对某某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明确答复。若贵公司不予合作,某某公司将授权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实现某某公司的合法请求。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就某某公司的要求作出明确答复。

谢谢合作!

回函请寄本律师律师楼:

地址:中国x市汉口三阳路 号 楼

电话:

传真:

或直接与某某公司联系:

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附: 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佳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

xx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22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偿还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借款本金3000万元,并承担银行利息。同时判决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粤高法指字1528号指定执行决定书,指定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执字第742-2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了我公司4000余万元的房产和股权等资产,为减少损失,我公司于x年12月29日与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的执行特别授权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达成《债务重组合同》,约定由我公司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3000万元,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免除应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汇源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我公司承担的其他债务,包括利息、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我公司于x年1月2日一次性向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了3000万元。x年3月13日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揭中法执委字第103-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确认了我公司已履行《债务重组合同》和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意免除我公司其他责任的事实,并依法解封了查封的我公司的财产。

另,我公司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园支行3000万元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的前提是青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现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xx市汇银峰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该笔借款提供反担保,承诺愿为该笔借款承担一切责任。

根据xx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0号《民事判决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在承担了清偿责任后有权向你公司追偿。为此,郑重致函贵公司:

请贵公司于x年1月31日向我公司支付3000万元,否则,我公司将委托律师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到时除你公司应支付的3000万元外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贵公司承担。

此致

(原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x年十二月十日

催告函 篇23

某某某某数据(武汉)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武汉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关于《湖北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履行及贵公司擅自终止履行该合同后的损失承担事宜,郑重致函贵公司:

贵公司与某某公司就租赁某某公司信息产业大厦19层物业,于x年4月25日签订了《湖北某某某某科技大厦租赁合同》(以下简称“该合同”)。但在该合同并未到期且贵公司并不存在任何单方面提前终止履行该合同理由的情况下,贵公司却擅自提前退租。对贵公司单方面擅自提前退租的行为,某某公司已于x年8月5日致函贵公司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但贵公司一直未予以明确答复。

本律师认为,某某公司致函贵公司,对贵公司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的行为表示异议,同时要求贵公司就贵公司单方面解除该合同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是合法合理的。本律师希望贵公司能采取积极的态度,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此事,立即对某某公司的合理要求给予明确答复。若贵公司不予合作,某某公司将授权本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某某公司的合法权益,本律师将运用有效的法律手段实现某某公司的合法请求。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就某某公司的要求作出明确答复。

谢谢合作!

回函请寄本律师律师楼:

地址:中国湖北武汉市汉口三阳路 号 楼

电话:027- 或027-

传真:027-

或直接与某某公司联系:

武汉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电话:

传真:

附: 武汉某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授权委托书》。

湖北佳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 童 向 东

x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24

*公司:

律师事务所接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与*公司签订的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履行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x年**月**日*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设计合同,*公司为贵公司进行“*小区”样板房及销售大厅室内装饰设计,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约定履行了装饰设计义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贵公司,但贵公司仅支付预付款外并未按合同履行支付合同价款的义务。为使合同得以履行,*公司工作人员在多次与贵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交涉未果,又赶到进行交涉,但贵公司相关负责人一再拖延并且无处理问题的正确态度(对此*公司已经取得充分的证据)。贵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造成*公司形成了不必要的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依据《合同法》规定及合同约定贵公司已经构成违约,应承担支付合同价款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贵公司必然遭受经济损失及信誉损失。

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诚望贵公司从长久合作、珍惜良好业务关系的角度出发,采取积极态度及时支付合同价款,如不积极解决此事,*公司只得寻求法律途径。希望贵公司收到本函后三日内回复明确的意见。

请贵司慎思。

特此致函!

律师事务所

律师:

x年3月2日

催告函 篇25

致刘、彭:

我公司承租二位所有的位于青岛市市南区深业中心大厦A栋房屋,近期因二位不能妥善处理个人经济问题,已致使我公司租赁上述房屋以供教学之用的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我公司作为承租方现依法告知二位:

一、我公司决定于x年2月5日解除与二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至x年2月5日期间,二位作为出租方可自行对外发布招租信息;我公司对潜在承租方的看房行为将给予全力配合。

三、本合同的解除系因二位个人原因导致,故二位构成根本违约;请务必于x年2月5日前将收取我公司的押金人民币10000元予以全额返还。

四、请二位于x年2月5日,到租赁房屋内办理交接事宜,若二位逾期不至或拒绝办理交接手续,则视为我公司已经向二位按《房屋租赁合同》之约定履行了房屋交接义务,我公司将不再对二位承担《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任何合同义务及法律责任。

因二位未事先告知联系地址及方法,我公司无法直接联系到二位,故决定将本函予以公告敬请知悉。

通知人:青岛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x年12月22日

催告函 篇26

致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买受人()于 X年X月X日与该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合同约定本人向贵公司购买罗马景苑(罗马景福城)X幢号房屋,房屋建筑面积为X平方米,合同第八条约定了交房日期为x年12月30日前,但至今尚未交房,只是于x年12月21日接收到了出卖人的延期交房公告,通知延期至x年5月交房。

关于出卖人延期交房的事实,买受人提出催告意见如下:

一、xx市早在x年已经出台关于治理雾霾的若干规定,开发商必然在x年已知晓并参与了配合,则开发商约定14年12月30日交房日期的时候已经考虑到治理雾霾的因素,故由于治理雾霾造成交房延期的理由不成立。

开发商不能以此为理由推延交房,从催告之日起3个月内必须交房。 此外,出卖人必须按照第九条约定履行按日补偿违约金,违约金的补偿形式为现金,并且从x年1月1日起按月兑现直至完成交房,且需将现金打到指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开发商延迟交房,经购房者催促后3个月内仍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出卖人从催告之日起3个月内若不能履行交房,买受人将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及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支付利息,支付银行还款及还款利息,同时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业主与银行解约的相关事宜及赔偿。

三、对于延期交房期间买受人外租房屋的租金赔付问题,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延期交房期间,房租应由开发商承担,根据买受人的《租房合同》及缴纳房租的收据证明,请出卖人赔付买受人从x年12月30日至交房日的全部房租。

买受人要求:

本着友好协商、及早入住、避免产生延期交房的相关责任、避免事态扩大的原则,向贵方致函,请贵方及时就《关于督促及交付罗马景苑(罗马景福城)所购房屋使用的函》及上述问题进行作出书面承诺,其结果或承诺的书面文件发送给本人,或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给本人,联系邮箱。否则如贵方严重延误交房,因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违约责任均由贵方承担。本人保留继续追究贵方违约责任的全部合同权利,并视贵方整改或协商情况决定是否进行房屋交接。

特此函告。

小区 号楼 单元 购房人: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27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律师受xx市**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和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的指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就贵公司拖欠借款不还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一、经本律师查证,贵公司因项目启动资金严重不足,曾向xx市**区*8街道办事处借款688万元。此事有双方于x年6月28日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凭据为证。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贵公司须于x年5月10日前归还688万元借款本金给xx市**区咸**街道办事处。然而合同约定的还款期过后,迟迟不见贵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此后,xx市**区**街道办事处多次主张权利,要求贵公司履行合同,归还款项,现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过去两年多,仍然未见贵公司有任何的还款行动。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贵公司逾期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构成了严重违约,给xx市**区**街道办事处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有鉴于此,请贵公司收到本律师函后,采取措施筹措资金,于 x年1月28日之前履行还款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利息。

三、如贵公司逾期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本律师将依授权依法采取法律行动,通过司法程序追究贵公司的法律责任,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资产的强制措施来追缴贵公司拖欠的借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维护xx市**区**街道办事处的合法权益。届时给贵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由此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其他费用、时间和精力上的损耗及其他法律后果将由贵公司自行承担。

为避免矛盾激化,甚至徒增诉累,望贵公司慎重考虑!

特此函告!

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

x年1月11日

催告函 篇28

某某公司:

某某公司就题述事宜致函贵公司如下:

一、关于贵公司的义务 根据贵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约定,贵公司目前累计拖欠我公司费用 元,贵公司拖欠费用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意见

1、根据《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以及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的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支付欠款的义务。

2、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当日内给予明确答复。逾期,我部将寻求司法救济。届时,贵公司不但要支付上述拖欠的费用,还要承担违约金以及我公司为此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

特此函告。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某某公司

年 月 日

催告函 篇29

______房地产有限公司:______市______律师事务所受______市______公司委托,就贵公司与××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未按合同如期交付商品房一事,郑重致函贵公司:

一、关于贵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______市______公司为解决本公司住房问题,于______年与贵公司签订了房屋认购合同,合同中约定,由______市______公司向贵公司购买住宅用商品房______套共______平方米,此______套房屋为期房,是贵公司于______年底立项开发的房地产项目,______公司于签订合同后向贵公司支付了订房款______万元整。______年______月,贵公司所开发商品房项目取得了______市房地产管理机关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随后______公司与贵公司签订了______市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并向贵公司预交了全部房款的______%共计人民币______万元,先期______万元订房款充抵头期购房款。合同中约定由贵公司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全部______套房屋交付______市______公司,并由购房方支付剩余房款。以上两份合同双方均签字盖章,并符合______市商品房预售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然而,合同签订后至今,贵公司迟迟未将商用住宅交付给______市______公司,已经构成违约,侵犯了购房方的合法权益。

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意见

(1)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贵公司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本律师事务所律师诚望贵公司能够重视此事,并采取积极合作态度,立即认真履行房屋支付义务,并依法赔偿______市______公司的直接经济损失。

(2)我们也希望贵公司能通过协商方式与我们的委托人解决此事。如果贵公司不主动采取协商的态度或仍借故拖延,拒绝履行合同义务,不交付______市______公司所预定的商用住宅房,我们的委托人将授权本律师事务所代其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此事。届时,只有通过法律途径向贵公司主张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希望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就有关事项作出明确答复。

本律师事务所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大街______号

联系电话:______传真: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律师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催告函 篇30

致:梁劳务班组

你劳务班组承建的我司3# 、4#楼主体及4#~5#商业的第二次结构劳务工程。在x年8月17日的例会月进度计划到目前的施工情况,你劳务班组的施工3# 、4#楼主体及商业砌体、4#~5#商业砌体、抹灰项目等进度缓慢。由于施工人员太少,没能积极的安排及抓紧落实进度。为了按时按期完成月工程进度计划工程,你劳务班组应加强投入人力、机力等;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月计划中的工程项目完成。特发文提醒,希望你劳务班组能够重视对待。

特发此函

重庆花建筑贵州银河世纪一期一标工程项目部

x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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