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申请书(精选33篇)
一、现将__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2.正文:写明请求事项及理由。
3.尾部。
二、格式: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及理由: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相关证据资料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__市__公司
__市__区__路__号
法定代表人:a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b,男,__律师事务所
请求事项及理由:
申请人与__市__厂__产品购销合同争议,已为__市仲裁委员会受理,并由仲裁庭审理。据悉,由__市仲裁委员会指定的仲裁员b曾在案件被受理后与__厂的.负责人等一起在__市__大酒店吃饭。此事实为申请人下属职工c在该酒店所见,可予以证明。
为防止不公正仲裁,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34条之规定,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该仲裁员退出本案仲裁活动,并另行指定仲裁员审理本案。
此致
__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市__公司
法定代表人:a
__年__月__日
申请人:张,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号,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姚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经济技术开发区号,电话: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拖欠工资。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予支持!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公司负责人:
证明人:
住址:
职务:
申请事项
1、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出院后实施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动活动功能训练等康复费用_____元。
2、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因工伤事故左跟骨内固定拆除手术费_____元。
3、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住院期间_____天和出院后____天专人护理(共___天_____元)费用____元。
4、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休息治疗期限____个月工资(____元/月)____元)。
5、申请被申请人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营养补助费____元。
申请被申请人合计支付_______因工伤事故总费用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一、入职工作情况和工伤事故事实
本人_______,现年____岁,__,___族,职业___。住本市_______村。于_____年____月受聘于___市_______设备有限公司工作。由公司先后指派在金刚_______鞭炮烟花总厂和醴陵_______与大瑶_______分厂,以及_______烟花厂进行钢结构阳光棚制作。日工资标准_____元/天,吃住由_____负责。
____年___月_____日上午___时左右,本人在金刚_______鞭炮烟花总厂扩建安装施工中,不幸从近四米多高的钢结构阳光棚上摔下,导致双腿后跟骨粉碎性骨折。于当日进驻____市中医院骨科治疗。在治疗中医院对右脚后跟实施石膏固定术。对左脚实施了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加自体骨植骨术等治疗_____天。于(注:住院治疗费用共___元,已由____公司支付)。于____年__月____日出院回家进行蜡疗、磁疗、关节松动技术、关节被活动与功能训练等康复治疗。期间进行了二次复查,其恢复效果一般。
二、申请理由
本人在康复期先后多次与_____公司协商,请求对此事继续负责,支付上述申请的各项费用。但金和公司态度不明,均无结果。故特申请人事争议仲裁。
此致
______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人:______,男,住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____车身厂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被申请人:十堰市____劳务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申请仲裁事项:
1、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劳动经济补偿金5100元。
2、请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被申请人补缴申请人____年――20__年社会保险金。
3、请求两被申请人支付加班费元。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于____年2月被十堰________劳务公司派遣到____________车身厂工作,20__年5月25日用工单位以“效益不好、40岁以上人员全部辞退”为由、将申请人违法辞退。二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按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请贵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现办公地址:
_____申请:
1、要求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存在劳动关系;
2、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依法签署劳动合同最多___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____元;
3、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补足因旷工扣款造成的_____年____月工资不足额部分的_____元;
4、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提前_____书面通知申请人离职的待通知金____元;
5、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____元;
6、裁决被申请人依法向申请人重新出具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双倍工资、_____年____月未足额工资、待通知金、经济补偿金,合计: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工作,任文案策划一职,主要负责公司客户的文案的编辑、撰写和项目的策划、统筹工作。申请人____年____月至___月的试用工资为____元、___年___月至____年_____月的工资标准为___元、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月的工资标准为_____元、_____年____月至___月的工资标准为___元、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工资标准为_____元。
申请人入职被申请人单位后,尽心尽职工作,被申请人在申请人试用期间签署一份的试用期合同,期满后,被申请人没有依法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申请人自入职以来,____年___月至_____年____月被申请人单位未为申请人购买社保。_____月___月至_____年____月被申请人也均未依法为申请人足额缴纳社保。
____年____月____日下午至____月_____日,申请人需请假___天参加婚礼。申请人已于___月____日提前递交请假条,被申请人表示假期长,需考虑。____月____日,申请人再次递交假条,被申请人只口头批复_____天假期,同时临时表示申请人_____月____号需出差___,建议申请人机票改签。申请人表示与朋友同行,特价机票无法退改,且申请人已将假期期间的项目工作妥善安排给相应人员,相关人员均已知晓。现,被申请人驳回请假需求,申请人无奈旷工_____天。
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未经事先请假擅自脱岗者,以____分钟为计算单位(未满____分钟视同一次计算),每次扣____元;达_____分钟者视为旷工”进行旷工罚款,申请人连续旷工___天,累计罚款______元,最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____元发放;被申请人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一年内累计旷工达____次将按照劳动合同管理中的第____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及在没有出示有效证据的情况下以“在公共平台发布事件的片面信息,以及辱骂和诽谤公司,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当即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不实的解雇通知不能算有效的离职证明,且该份解雇通知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再求职。现要求被申请人重新出具离职证明,注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信息。在被申请人没有依法支付申请人代通知金、经济赔偿金、合法结算工资及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下,申请人一直工作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请人已事先请假并妥当安排假期工作,被申请人均不批复假期,迫使申请人旷工赴约。事后被申请人以公司制度为由对申请人做出旷工罚款,并以“一年内累计旷工___次”为由在____月____日当即与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而申请人连续旷工____天也并未符合被申请人单位制度中的“一年累计旷工____次”条件。
依据《_____》第47条的规定,故经济赔偿金为_______元。
此致
_______劳动争议_____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申请人:,男,汉族,1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x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x年x月至xx年x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x7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x8年6月至x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x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x8年6月至x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20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姓名,民族,年月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20xx】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队年检材料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20xx年12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20xx】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低保申请书)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销售部负责人:手机号:
申诉事由:
本人在x年xx月xx日进入x公司工作,职务为,月工资x元,用人单位在x年xx月xx日无理由辞退我,在该公司工作的x月期间,该公司未给我签劳动合同,也未给本人买社会保险(当时公司录用我工作约定是没有试用期也答应给买社保的),现本人要求按照国家新劳动法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1.要求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单月工资x0.5)元。
2.要求该单位补交xx个月的社会保险。
3.要求在职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单月工资x2)元。
提供证据:
本人提供XX银行(公司代办的银行工资卡)卡折对账单
(提供工资条等,不涉及保密协议的证明文件,如打卡,签到等)工作介绍人:
由于公司发工资是通过银行发放,向公司索要工资条,公司不给。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间有考勤记录——此用人单位掌握管理,需用人单位提供。本人已不能自行收集,现申请仲裁委员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帮助我收集公司发放本人的工资记录和本人的考勤记录,以证明本人与该公司存在实事劳动关系而要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申诉人:
时间:
案由:工伤待遇争议
申请人:。性别:男。年龄:26。工作单位:x药业集团公司。用工性质:聘任制。住址:北京市xx区路。电话:。邮编:100000
被申请人:药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性别:男。年龄:26。职务:总经理。地址:北京市tt区tt路。电话:。邮编:100001
劳动仲裁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医疗费4962.1元;
2、请求裁决先予执行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扣发的工资(5899.83元)及其25%的补偿金共7374.78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护理费1400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交通费2272元;
6、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申请仲裁的一切费用包括误工费、交通费;
7、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诉人于x年1月10日参加被申请人组织的篮球赛致膝关节严重受伤。x年8月1日至14日在北医三院住院治疗,x年11月22日由tt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年12月29日经tt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六级。由于被申请人未能及时为申请人申报工伤,致使申请人在工伤认定前被迫自费承担了医疗费4962.1元(见医疗保险手册及有关的医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申请人工伤治疗期间,被申请人于x年3月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64.42元(税后)、x年8至11月份扣发了申请人工资5335.41元,合计5899.83元(见本人的工资存折本)。在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后,被申请人迟迟不予补发,拖欠申请人工资至今。根据《xx市工资支付规定》的有关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向申诉人支付所欠工资25%的补偿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申请人受伤前的平均工资为3907,本人应该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56977元.由于被申诉人未给申请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致使申诉人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0946元,相差6031元.根据《xx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少报职工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后,重新核定工伤保险待遇.重新核定前工伤保险待遇的差额,工伤保险基金不予补支."因此,被申请人还应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031元.
申请人在x年8月6日住院治疗治疗手术后的两个多月的时间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生活护理(见邻居肖某的书面证实).其中,从8月6日至9月中旬的一个多月时间内,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翻身、大小便、穿衣及洗漱、自我移动方面均需要护理);从9月中旬到10月中旬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穿衣、自我移动方面需要护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北京市x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045元/12个月=.75元.因此,被申请人须向申诉人支付护理费1400元.
申请人治疗工伤期间共花费交通费2272元(见相关车票),应由被申诉人承担.
由于被申请人未能依照有关规定落实申诉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给申请人带来极大的伤害.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北京市tt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孙某(王某之妻),女,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村。
申请人:王小(王某之父),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村。
申请人:赵某(王某之母),女,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村。
申请人:王一(王某之子),男,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村。
申请人:王二(王某之女),女,汉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村。
被申请人:临沂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住所地:兰山区南坊,电话:。
仲裁请求
1、被申请人依法给付王某因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待遇;
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
事实与理由
王某系被申请人处职工,于x年xx月xx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x年xx月xx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认定王某为因工死亡。
申请人为王某工伤死亡保险待遇一事多次找被申请人协商,被申请人均推诿、拒绝,申请人无奈诉至贵院,请依法裁决。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汉族,1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市X区路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电话:。
法定代表人:职务: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x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xx年12月28日,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提供我的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xx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xx年6月至20xx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个小时x4周x12个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个小时x3天x12个月x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
X年XX月XX日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请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请求事项:(写明申请仲裁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请仲裁或提出主张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包括证据情况和证人姓名及联系地址。特别要注意写明申请仲裁所依据的.仲裁协议)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本人,男,现年42岁。本人于20xx年6月进入弘大康宝利建筑器材搬运有限公司工资,期间与公司签订了用工合同。
用工合同规定工资是每年2万元,按月支付1500元。而该公司于20xx年9月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拖欠本人工资。直到20xx年10月累计拖欠本人工资2万元左右。
特此,向贵局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贵局根据我的实际困难,给予公正的'仲裁。
此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
职务:董事长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路号,
邮政编码:20xx
委托代理人:上海市嘉师事务所李居鹏律师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中国团有限公司六盘水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
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合同货款RMB 176,960.00元。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RMB5,308.8元。
3. 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自20xx年开始20xx年止,先后向申请人采购了总金额为240,960元的ADSL终端设备。申请人已经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被申请人于20xx年11月20日支付了64,000元,此后再未付款,至今共欠申请人176,960.00元(大写壹拾柒万陆千玖佰陆拾元整),虽经申请人多次催要,被申请人仍然拖欠至今不予支付。
依据销售合同第12.2条之约定,上述未付款之逾期违约金,应按逾期付款金额的3%计算,共计5,308.8元,应由被申请人支付于申请人。
基于上述事实,申请人依据《销售合同》第十四条之约定,向贵委提起仲裁。恳请贵委查明事实真相,依法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上海仲裁委员会
20xx年xx月xx日
被申请人:武汉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 请求确认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2.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4291元;
3.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和各项补贴9600元;
4. 裁判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6480元;
5. 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加班费160元;(20xx年4月份加班费)
6.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年绩效工资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请人根据合同向申请人按比例发放第13个月工资2211元;
8. 裁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20xx年12月25日至20xx年9月份社会保险费;
9. 裁判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的律师代理费1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2月25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正式工作,并于同日与被申请人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份,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25日起至20xx年12月24日止,其中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工作内容为工程师;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报酬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约定为年基本工资,共计36400元,按13个月发放,第13个工资参照当年业绩评定进行发放,约定月度基本工资为2800元,试用期工资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约定为年绩效工资,共计9100元,在财年度发放;《劳动合同》还对其它事项进行了具体约定。合同签订后,由于申请人工作表现出色,被申请人于20xx年1月5日提前转为正式工并提升为用服部经理。
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努力工作,但被申请人自申请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办理社会保险。且自20xx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请人足额发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误餐补助,300元的`电脑补助);更为气愤的是被申请人与申请人协商一致,于20xx年6月25日未擅自变更了申请人的工作岗位;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维护申请人的正当权益,特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刘,男,1XX年4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湖南省隆回县司门前镇大茅坪村4组20号。
被申请人: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区路号房
法定代表人:罗
仲裁请求:
一、请求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金11250元(4500元/月×2.5个月);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月(从X年9月至X年8月)双倍工资差额49500元(4500元/月×11个月);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27000元(4500元/月×6个月);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年1月4日至X年7月15日的医疗费36935.59元、交通费1378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145元(50元/天×70%×147天)、劳动能力鉴定费390元;
五、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护理费147600元(4100元/月×30%×12个月×10年);
六、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1000元(4500元/月×18个月);
七、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伤残津贴405000元(4500元/月×75%×12个月×10年);
八、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000元(4500元/月×12个月);
以上各项合计819198.59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刘于X年8月入职被申请人物流有限公司,工作岗位是搬运工,月工资为4500元,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X年1月4日上午9点上班时,刘在公司仓库F1号库内装卸货物时从5米高的'货物堆上掉下,当时由120急救车接往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XX院区治疗,经医院诊断为:
一、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
1、右侧额颞叶脑挫裂伤硬膜外下积血
2、左颞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
3、颅底骨折鼻漏
4、右眼眶内侧壁颧突鼻骨骨折
5、右侧额部头皮挫裂伤;
二、右中上肺创伤性湿肺、胸腔积血;
三、右侧6、7肋骨骨折;
四、有肩锁关节脱位;
五、右侧髋臼撕脱骨折。由于申请人无力负担继续治疗的费用,被医院强行要求出院。申请人共住院147天,住院期间需要护理。医院建议继续康复治疗,加强营养,需专人陪护。X年3月1日,申请人的受伤事故已被认定为工伤事故。X年7月29日,申请人经过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为四级,护理等级为四级,停工留薪期从X年1月4日起至X年7月4日止。
基于以上的事实以及根据《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人特此提出上述仲裁请求,向贵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早日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XX市XX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刘
申请人:王,男,汉族,1xx0年2月24日出生,住...........。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浙江xx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岭市。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
1、裁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元/月x10个月=16000元;
(2)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x25.4元/月xx个月=120xx.x元(06年台州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x25.4元);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x25.4元/月xx个月=120xx.x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资:(36天+105天)x53.3元/天=x515.3元;
(5) 住院护理费40元/天x36天=1440元;
(6) 营养费1000元.
以上各项共计50110.x元。
3、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事实与理由
x6年10月2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合同中确定申请人受聘从事不锈钢铆合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x年10月2x日。申请人在工作中报酬方式以计件为主,同岗位月平均工资为1600元。x年10月5日,申请人在车间整形取锅时,被冲床压伤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侧指间关节以远不完全离断伤、食指中节指骨开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经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环指中节指骨开放骨折伴伸肌腱损伤、皮肤软组织缺损。申请人受伤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请人承担了全部医疗费及伤残鉴定费。申请人受伤事实经温岭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依法认定为工伤。申请人所受伤残,经台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台劳鉴2-5144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评定为八级伤残。申请人出院后经医生建议休息三个半月,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据我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诉至贵院,望依法支持请求。
此致
劳动局劳动仲裁委
申请人:王x
x年4月21日
附:
证据及其来源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被申请人工商登记材料;
3、申请人门诊病历、医院休息证明;
4、住院病历;
5、工伤认定决定书;
6、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
x、劳动合同;
x、证人证言。
申请人:,男,汉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
住址:x市x区x路x号。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区x路x号。电话:x。
法定代表人:x职务: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元(月平均工资x元)。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x年月至x年月加班费共x元,其中:
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x元及经济补偿金x元;
2、休息日加班费元及经济补偿金x元;。
以上合计:x元。
事实与理由:
(可简单阐述一下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具体的职务,加班的事实以及计算方式等。)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的规定,我于x年月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联系地址:上海市
法定代表人: 职务: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女1983年6月14日出生
被申请人:上海xx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
联系地址:上海市
负责人:职务:执行董事
申请撤销事项:
申请人不服上海仲裁委员会(20xx)沪仲案字第号裁决书,申请贵院依法撤销该仲裁裁决以下内容:
1、撤销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人民币9,311.54元的裁决;
2、撤销由申请人承担仲裁费人民币5277元的裁决。
3、另外,请求判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等费用。
事实与理由:
(一)仲裁庭故意歪曲、掩盖事实,枉法裁判。
1、对于仲裁书认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是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专线宽带网络接入、升速、使用及维护等有偿服务的协议,协议收取的费用并不能等同于电信资费。”因此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以下简称《电信条例》)的规定。申请人认为是一种故意歪曲事实的行为。
申请人拥有上海通信管理局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是合法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而被申请人作为电信用户,与我司签订的《商业客户光纤专线(升级)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中约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供专线宽带网络接入、升速、使用及维护等有偿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所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第一项“基础电信业务……(六)网络承载、接入及网络外包等业务”可以认定上述服务属于电信业务的范围,因此双方的行为当然适用国家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范要求。
2、仲裁书认为“申请人无证据证明其因被申请人的缘故,导致其承担电信资费违约金的损失。”这种说法没有根据。
因为约定违约金的性质是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而事先对承担责任的一种约定,其不同于补偿金,违约金同时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也就是说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就是没有损失,违约方也要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因此被申请人承担违约金的前提其延迟履行的违约行为,而不要求我守约方有怎样的实际损失,我方无需主动提供此类证明。
3、关于违约金是否过高的举证责任的承担上,被申请人只是提出调整违约金的请求,但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而仲裁却支持了其请求,这种做法是不遵照举证规则的体现,属于明显的枉法裁判!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8条规定:“违约方对于违约金约定过高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非违约方主张违约金约定合理的,亦应提供相应的证据”。《上海市高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二【20xx】13号)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的,应当提供违约金约定缺乏公平性的相应证据。”这些均是对于主张调整违约金一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要求。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原则,既然违约方提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则应当由其承担起对违约损失的证明责任,也就是说,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是多少,并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比较,从而才能证明其请求是否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4、仲裁认为当事人双方在服务协议中约定的每日加收3‰违约金属于过高,是不遵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法基本精神的错误认定。
因为按照“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具有法定性和约定性,也是违约金惩罚性功能的体现。
(1)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电信条例》第35条的规定,“电信用户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足额地向电信业务经营者交纳电信费用;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以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可以看出电信违约金具有法定性,不同于一般的债务,是电信法规对电信用户违约而采取的法定措施。这种约定实际上也是遵照行政法规的合法行为,是应当受法律保护的。
(2)合同法基本原则
这种行为不仅是遵照《电信条例》的表现,同时也是遵守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自由原则。该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合同自由的前提是当事人民事行为的“意思自治”。约定违约金是在经过当事人双方反复磋商后签订的,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并无胁迫等不正当竞争情形,是真实意志的体现。
因此是在完全自由的前提下,当事人自愿对自己的权益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处分,其他人不宜轻易干涉,更不能随意宣告当事人的约定无效。只有这样,才能使违约金制度与变化着的市场环境相适应,并且更好地体现合同法的“意思自治”原则,最终实现合同法鼓励交易的目的。
市场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享有对自身权益进行自由处分的权利,因此在法律范围内及不违背社会道德的基础上,对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作出符合自己意愿的`安排时,就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任何人不能横加干涉。市场机制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才能真正发挥实现资源配置的作用的。
(3)从违约金的性质来说,约定违约金不同于补偿金等,其具有惩罚性。
被申请人自愿与申请人签订过高的违约滞纳金,从公平的角度来说,申请人就是因为被申请人敢于签订这样高的违约滞纳金才放心为被申请人以“后付费式”提供电信服务,这也类似于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担保。
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由于支付违约金还应履行债务,表明违约金是专为对迟延履行行为予以惩罚而设定的。这就说明包括本案在内的延迟履行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点。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条也重申了坚持违约金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性质。
本案争议的发生是被申请人延迟履行合同,经多次催告数月之久后才支付拖欠款项,但仍不支付违约金。显然带有明显的主观恶意,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被申请人的这种行为,让其承担较高的违约金以示惩处,对于守约方才是公平的,鼓励交易、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同时也才能达到《合同法》第一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立法目的。
5、即便是认定违约金3‰过高,也应当酌情予以适当减少,而不是完全排斥约定违约金的存在。然而仲裁庭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贷款罚息的计算原则,将违约金调整为按欠款额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这种做法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属于典型的枉法裁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8号《批复》)和法释[20xx]3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法释[20xx]34号《批复》)的规定中,“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其前提适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也就是说仲裁庭无视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违约金的约定而直接适用该批复,这种做法的逻辑思路就是“违约金约定过高就等于没有约定违约金”,这一事实结论显然属于逻辑错误。这种做法与未约定违约金支付方式有何异同?这实质上是完全抛开了当事人双方的事先约定,把违约金等同于补偿金,无从体现违约金的惩罚功能。这种做法过多的干涉了民事行为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没有尊重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的权利。
因此,由于法释[1999]8号《批复》和法释[20xx]34号《批复》的规定是针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情形而制定的,本案不能以该两《批复》规定的相关标准为适当减少的标准。仲裁庭的做法应当予以撤销。
(二)申请人对本案认为
①“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具有法定性和约定性,并且符合违约金本身具有的惩罚性功能。合理性(根据上述第4点的阐述)
对于《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对违约金进行调整的前提条件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按通常方式理解为:只要违约金不是过分的高于前述损失的,国家就应该保护;而且法院对于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违约金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何为过分,按常理判断,合法的、适当的、符合习俗惯例的均不叫过分。
电信业务与电力业务同属于后付费式的服务类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逾期未交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和的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加收违约金”这是国家以行政法规的方式肯定了供电合同中的用电方逾期不交电费违约金的标准,而供电合同同样是《合同法》中有名合同之一,其每日千分之一至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标准也受到了国家行政法规的保护,而此标准被全中国约3—4亿户家庭接受,说明每日千分之三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标准是适当并且合法的。而且每日千分之三的迟延履行违约金标准还广泛存在于供气合同、供水合同及电信、移动、联通通讯合同和网络服务合同中,均被全中国十三亿人民接受,说明这不仅已经形成了习俗惯例,还被相关部门规章及行政法规予以保护,属于合法,不为过分,而属适当。
②退一步讲,如果“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属于违约金约定较高的情形需要进行调整,也应参照国家对约定违约金方面的相关规定和社会公众接受所形成的惯例、事实以及社会平均利润和非违约方追讨本金所需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即便是按照该解释,认定违约金过高,那么也是以承认约定违约金存在为前提,予以适当调整。
大家都知道的是,逾期付款造成的损失为:”资金占用所得社会平均利润、贷款利息、追讨本金所需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等”,所以说实际损失不仅仅包括直接损失,还有间接损失即预期可得利益,范围包括为准备履行合同义务而支出的费用损失;价值损失;利润损失等等,否则有失公平。所以要求违约方补偿的损失就绝对不仅仅是银行同类贷款利息的丧失。
由于本案还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电信服务的特点是一旦电信用户违约,作为守约方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其实际损失往往是不易计算的。
如果对每日加收3‰的违约金属于约定过高的情形而因此予以适当调整的话,我方主张适用《上海市高院关于商事审判中规范违约金调整问题的意见》(沪高法民二【20xx】13号)第九条的规定:“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无法确定的,法院认定违约金过高进行调整时,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在综合考量违约方的恶意程度、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等因素的基础上,可以参考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总之,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因此,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xx)沪仲案字第号仲裁裁决书应当由贵院予以撤销。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附:
本申请书副本____份;物证____件;书证____件;
证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申诉人:(签名)
x年xx月xx日
申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被诉人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理由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此,特向你会申请仲裁。
此 致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__x
住所:______x 法定代表人:__x
被申请人:__x
住所:______x
法定代表人:__x
被申请人:__x
住所:______x
法定代表人:__x
请求事项
1、裁决解除《合作经营协议书》;
2、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项,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事实和理由
10月8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以下称“股权转让合同”),申请人受让__x公司100%的股权,根据被申请人提供的__x公司度审计报告,双方约定股权转让款为8000万元,其中被申请人实际投资5500万元,股本溢价2500万元。
10月12日,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出具了一份《关于公司往来款的确认书》,告知申请人其已通过向山西h建筑工程有限公司__分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形式抽逃出资 万元,由于双方订立合同时被申请人隐瞒了其抽逃出资的事实,而依合同约定申请人受让的是合法完整的100%股权,因此,被申请人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此后,申请人也多次要求被申请人返还抽逃的出资,但被申请人一直未予以补足。
__x公司因为资金短缺,曾多次要求股东追加投资,本着精诚合作的精神,申请人均作出积极回应,截止至1月15日,申请人累计已向被申请人及__x公司流入 万元。经双方多次协商,__月__日名为《b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纪要》的文件确认了申请人总计支付的3000万元股权转让款折抵__x公司40%的股权,而被申请人剩余的.股权转让款确认为4500万元(计算标准为:原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8000万元转让款扣减申请人已支付的3000万元及预估的__x公司 万元亏损),之后,双方于__月__日签订了《合作经营协议书》,再次确认申请人受让100%股权变更为受让40%股权。需要强调的是,无论是100%受让股权还是部分受让股权,被申请人的股权转让款中均包含其已抽逃的 万元出资,申请人始终负有补足出资的法定义务,申请人也从未放弃要求被申请人充实资本,且屡次催告, __月__日申请人再次函告被申请人 日内返还抽逃的出资,但时至今日,被申请人仍未返还。
由于工程项目急需支付工程款,__x公司已多次发函股东要求增加投资,但被申请人经申请人多次催告后其仍不履行返还出资的义务,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正常运作,该行为已构成了根本性违约,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申请人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请求仲裁庭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裁决如申请。
申请人:__x
__月__日
申 诉 人:(姓名) 性别: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
现住址:(写现在你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13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x 民族:x
出生:19xx年x月x日 原籍:
现住址:(写现在你居住的地址)联系电话:13
被 诉 人:(写营业执照里的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地 址:
联 系 电话:13
仲裁请求:
1、请求被诉人立即支付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应付未付二倍工资x元给申诉人。
2、请求被诉人立即支付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元给申诉人(赔偿金=经济补偿金×2)给申诉人。
3、请求被诉人支付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和未享受带薪年休的劳动报酬x元及经济补偿金(上述金额)元×50%=x元给申诉人。(详见附表)。
4、请求被诉人立即支付代通知金x元(代通知金=上个月工资)给申诉人。
5、请求被诉人立即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帮我补缴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裁令被诉人一次性支付上述请求共x元给申诉人并补缴申诉人20xx年入职至今的社保。
事实和理由:
申诉人自20xx年x月x日进入被诉人处工作,从事工作。被诉人没有与申诉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工资为6000元,每月工资被诉人分两次发放,在存折里发放工资xx元,余下的4000元工资在财务签领。自入职以来被诉人没有依法为我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按相关规定单位要代扣代缴),在被诉人处工作每月休息4天,每天工作x小时,连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包括新年1日、春节3日、清明1日、劳动1日、端午1日、中秋1日、国庆3日)也要工作,但被诉人从没支付过加班费,而且在20xx年在没得到我同意的情况下不安排我休年休假,也没在年尾支付我年休假工资报酬。
申诉人从20xx年x月x日进入被诉人处工作后,并没有严重违反被诉人的规章制度,在20xx年12月31日后也没有找我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我很失望(注: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方吃亏,也是案件的转折点,所以立场一定要坚定:被诉人是在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开除我的),现在被诉人又无故解除申诉人,被诉人也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诉人或额外支付申诉人一个月工资,解除时被诉人还拒支付申诉人赔偿金。
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被诉人应支付申诉人如下经济赔偿金:
1、20xx年2月至20xx年12月份二倍工资待遇差额:x元/月×11个月=x元;
2、被诉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x元/月x个月×2倍=x元;
3、加班费:xx元/天天=x元(月平均工资x元,每月按20.83天法定上班时间计算日工资;每月上班天,即每月加班x天,上班共xx个月,加班共计天)及额外经济补偿金x元(上述金额)×50%=x元。
4、代通知金:上个月的工资x元;
5、补缴20xx年xx月至今的社保。
综上所述,被诉人的行为已严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故特申请贵委会依法仲裁,以实现我的仲裁请求(仲裁请求具体金额见附件)。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焦
性别:女
出生年月:
民族:汉族
住址:
被申请人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
地址:xx市xx区并州南路西一巷五号。
法定代表人刘院长。
仲裁请求: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手续至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和律师代理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原系被申请人员工,1993年大学毕业分配至被申请人处,工作兢兢业业。20xx年4月,申请人因事请假外出,正值非典高发期,被申请人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情况下,违反法定程序将申请人除名,致使申请人无法上班。至今该除名决定申请人也从未见过。由于申请人无除名决定,导致申请人的权利无法行使。
申请人在外漂泊,由于没有人事档案、社会保险,无单位接收,工作没有着落,给申请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但是被申请人却提出种种无理条件,甚至提出数万的高价作为交换条件,无理扣押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现申请人已在海口市某建筑设计院找到工作,急需办理人事档案及社会保险的移转手续。
根据《劳动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被申请人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关系,理应及时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移转手续,给申请人造成经济损失,也应当依法予以赔偿。为此,特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贵委裁决被申请人办理移转申请人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手续至海口市建筑设计院,并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xx区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焦
20__年七月十九日
申请人: 姓名 性别 女 年龄 民族 汉
住址:xx市
电话: 邮编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 xx市 电话
法定住所:xx市 邮编
法定代表人: 性别 女 职务 总经理
请求事项: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xx元(不含已支付部分);
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待通知赔偿金为一个月工资4000元;
3、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工作期间公积金(xx年9月至xx年6月);
4、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办xx年6月各类养老保险;
5、裁决被申请人赔偿从xx年9月至xx年6月的休息天加班工资19天x20(4000/21.75)=6988.50;
6、裁决被申请人退回申请人过失单扣款900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9月8日正式进入被申请人xx市xx公司上班,担任会计主任一职。并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xx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薄弱,前任财务人员未出具以前年度及月度财务报表,也未完善保存财务历史资料,给申请人的后续财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并在此期间因公司快速发展,连锁门店由xx年9月的9家店铺增长为xx年6月的23家店铺,全部店铺及货物供应链的.财务工作都由申请人所在的团队负责,而在整个发展期间团队工作人员未增加一人,申请人在此工作期间兢兢业业,每天都于晚上10点后离开公司,星期六、天都在公司工作,如此强大的工作量给申请人的身体及精神带来极大的疲惫及压力,身心一直处于紧绷状态。因此出现上班迟到现象,迟到时间为1分钟,2分钟等。
xx年6月1号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迟到累计四张过失单,被申请人在员工手册中规定累计三张过失单可将员工开除为理由,将申请人开除,双方在xx年6月1日晚8点至12点协商及谈判,被申请人同意支付赔偿金为半个月工资,并诱骗申请人在自愿离职书上签字,于xx年6月10日将款打入申请人工资卡内,申请人查询后金额不符,于xx年6月15日至19日期间与被申请人交涉,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相应的金额,拒绝再交涉。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致
xx市xx区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申请时间:
申请人:
被申请人:,住。
代理人: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元。
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70元及所欠差额工资25%的补偿金元。
事实和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xx年xx月xx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xx年xx月xx日终止,其中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xx年xx月xx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xx年xx月xx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汉族,电话: 住所: 邮编:
被申请人:住址: 邮编:
法定代表: 职务,总经理 电话:
申诉请求:
一、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xx年xx月xx日到20xx年xx月xx日双倍工资计20__元;
二、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一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计4469元;
三、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和20xx年xx月至xx月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1650元
四、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加班工资元(xx2小时×元/小时×倍=)
五、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工资元六、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至xx月的住房公积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决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年终奖2750元。合计金额:.1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xx月xx日起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当时被申请人口诉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20__元;第二个月转正后每个月工资为2500元。直至xx月xx日为止,被申请人都没与申请人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
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因此被申请人应该支付20xx-09-xx日到20xx-10-xx日工资计20__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4469元(一年半)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单位应缴纳社会劳动保险费为劳动者实收工资的20%共计1650元。被申请人未按时支付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工资元和年终奖一个月工资2750元。
被申请人没有为申请人缴纳20xx年xx月至xx月住房公积金200元。
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被申请人现金支付申请人20xx年xx月至20xx年xx月加班工资元(xx2小时×元/小时×倍=)
此致
xx县劳动争议促载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的,如果被申请人无法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需要进行公告的,申请人获悉反馈情况后,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进行公告的申请,再由仲裁委员会通过报纸进行公告。
公告申请书
贵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曾先生与两位被申请人贸易有限公司、广场筹建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将仲裁相关法律文件送达两被申请人,现申请人申请以公告方式送达与仲裁相关法律文件,请贵委员会予以核准。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
(签字)
20xx年**月**日
申请人:饶,男,xx年xx月出生,湖北省武汉市人,原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员工,住武汉市洪山区号。
被申请人:武汉有限责任公司,住武汉市洪山区。
法定代表人:王,董事长。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裁令被申请人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加倍工资16100元;
2、裁令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申请人x年6月的工资1610元;
3、裁令被申请人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4、裁令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8855元;
5、裁令被申请人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应支付申请人赔偿金17710元;
6、裁令被申请人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补办补缴申请人x年2月至x年6月养老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则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补偿费22346.7元;补办补缴医疗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医疗保险损失1442.6元;补办补缴失业保险,若补办补缴不能,一次性赔偿申请人失业生活补助费损失2887.5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年2月6日进入被申请人处工作。在工作期间,被申请人未与申请人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拖欠申请人x年6月份的工资。申请人多次要求被申请人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被申请人一直拒绝。x年6月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自己每月支付300元的社保费用为条件才为其办社保,申请人拒绝了被申请人的违法要求。同月29日被申请人以申请人拒绝其违法要求为由违法解除与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现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贵委依法提起仲裁。恳请贵委依法裁决。
此致
洪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汉族、干部,1963年1月27日出生,在五寨县地税局三岔税务所工作,现住五寨县地税局家属楼2栋东单元401室。
请求事项:
1、恳请给予受害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
2、赔偿受害人医药费、住院期间生活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共66136.51元。
事实和理由:
在20xx年9月28日下午3时30分左右,所长驾驶晋、HW6699轿车带领、徐世峰去新寨乡新寨村清查漏管户,途中由于长时间堵车,当走到殷家湾大桥大约5时30分左右,不幸被韩文军驾驶的拉煤大车发生车祸,造成死亡;、徐世峰受重伤。事故发生后,经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韩文军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受伤后立即送往县人民医院急诊科抢救治疗。次日入住山西省人民医院骨科治疗。诊断为:
1、左肩部、胸部软组织损伤。
2、口唇部、左手背部皮肤裂伤。
3、右侧胸腔积液。
4、脑外伤综合症。
于同年10月14日出院。
受伤给本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导致本人身体和心里受到严重摧残,致使本人一直未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出院后本人常常伴有头晕脑闷,精神不振,记忆力急剧下降,心烦意乱,时常还有失控现象,后又经多方医院检查,医生嘱托还需继续休养治疗,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现经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xx年12月8日作出(20xx)第0012号WZ忻人社工认字《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人受伤系工伤。
综上所述,恳请给予申请人在工作和生活上大力的帮助和多方的照顾。赔偿医药费15366.81元;陪侍费1800元;住院期间生活费、营养费2500元;交通费2670元;一次工伤性医疗补助金278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000元,共合计66136.51元。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男,汉族,年7月18日生,原系乌鲁木齐市有限公司,住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电话:
被申请人:x有限公司,地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x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工资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请人应得出差补贴及申请人出差垫付款5000元,
3、支付经济补偿金2个月(每月工资5000元,工资报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请人承担劳动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20xx年6月正式到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上班,担任其副总经理一职,当时由于公司经营不规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申请人在职期间兢兢业业为公司出谋划策,在总经理审批后举办了一系列活动使公司逐步从最初的几辆车发展到现在的七十余辆车。
今年又为公司完成春运,由于公司新车上牌耽误等原因,导致没有按预约的时间到达,预定任务为100万元,实际回收70万元,除去费用,不算来回载客赢利,每台车的净利仍能达到10万元,对于这样的利润对于被申请人李建平华通丰田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来说,还是史无前例的,但被申请人却以此为原因克扣我的工资、补助、应报销的业务款项不予发放。
基于以上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的相关规定,诉讼贵处,请求依法裁决,支持申请人的请求。
此敬
敬礼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张x,男,19x年x月x日出生
住址:x市x号
身份证号:。
代理人:x律师事务所x律师
被申请人:x市x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地:x市经济技术开发区x号
电话:0731—
联系人:刘x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罗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的双倍工资30234元(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的'经济补偿金3200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20xx年9月至20xx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20xx年9月,申请人应聘进入被申请人质检部担任质检员一职,双方约定基本工资为1600元。进入公司后,申请人即要求与公司订立书面,但被申请人的负责人让申请人先安心工作,以等段时间再签为由推脱,之后申请人多次要求与被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均未得到同意,在申请人工作期间,被申请人不仅安排申请人从事本职外的工作,而且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定标准,法定节假日加班也未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至今未给申请人办理任何社会保险,20xx年2月,申请人因其亲属意外身亡急需回家料理后事,便向被申请人请假一个月,但假期结束,申请人回去继续上班时,却被告知工作岗位已满,并拒绝为申请人安排其他岗位,此后,被申请人始终未给予正面答复,被申请人的行为已构成变相辞退申请人。
综上,被申请人已严重违反等相关规定,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之规定,特依法提起,请予支持!
此敬
敬礼
申请人:x
x年x月x日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姓名,民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出生,住省市区楼室。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人仲案字【____】第号仲裁裁决书;
事实与理由: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时,违反法定程序,直接导致认定事实错误,基于此做出的的常钟劳人仲案字【____】第2号仲裁裁决书显失公正。为此该裁决符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申请撤销条件,故特现提出申请撤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辩论和质证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在本次仲裁中,仲裁员作出事实认定的关键证据为,裁决书中所称的“本委调查收集的证据,公司提交区劳动监察队年检材料____年____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
对这份关键证据,仲裁员在取得后未由申请人进行质证。更未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即直接用此证据做为判决根据。显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38条规定,剥夺了申请人的质证权利和辩论的权利。
正是由于仲裁庭没有对该份证据进行证据,没有在取证后征询申请人的最后意见,申请人没有对该份证据质证和发表意见,仲裁员又未对该证据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导致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
该份证据公司提交给区劳动监察队年检材料____年____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是申请人将申报个人所得税的表格直接抄送给劳动监察队的。工资一项,该表格中并没有结构分项,只有总数。根据该表根本不能推算出是否发放了争议的加班费。该份明细表与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并无矛盾之处。根据这一表格仲裁庭不采信申请人提供的工资发放表没有任何道理。
该份证据为“____年____月正常工资薪金收入明细表”,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争议区间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该证据与本案没有任何关联性。用距离双方争议时间七个月后的与本案没有关联性的证据作为裁决依据显然是错误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46条规定,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仲裁委员会印章。
该份裁决书并无仲裁员签名。
综上,申请人认为,【____】第号仲裁裁决书的作出违反了法定程序,裁决书本身缺少法定签名要件,依法应予撤销,恳请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查,撤销。
此致
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