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试题及答案(通用9篇)
今年2月,党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就我通过媒体介绍、阅读报刊、自学条例等形式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情况,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认识和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使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xx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1.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对)
2.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错)
正确答案: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3.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错)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
4.《纪律处分条例》中所指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错)
正确答案: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5.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对)
6.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对)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
7.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掌握的问题。(错) 第三十九条
8.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对)
第四十条
9.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两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错) 第四十二条
10.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11.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第四十六条
12.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从轻处分或者免于处分。(错)第四十八条
13.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对)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
14.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错)
正确答案: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
15.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三年。(错)
正确答案:留党察看处分的最长期限不超过二年
出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一条
16.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对)
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 )、( )重要思想、( )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ABCE )
A.毛泽东思想 B.邓小平理论 C.“三个代表” D.党的群众路线 E.科学发展观
2.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 )原则。(ABCDE)
A.党要管党、从严治党 B.党纪面前一律平等 C.实事求是 D.民主集中制 E.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党组织和党员违反( ),违反( ),违反( ),违反( ),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ABCD)
A.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B. 国家法律法规C. 党和国家政策D.社会主义道德E.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为(ABCDE)。
A.警告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留党察看E.开除党籍。
5.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AC)。
A.改组 B.撤销 C.解散 D.保留
6.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 )( )、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BD )
A.挥霍浪费公共财产 B.贪污贿赂C.私分公物D.失职渎职
7.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 )、( )和( )等党员权利。(ABC)
A.表决权B.选举权C.被选举权D.知情权
8.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 )、( )或者( )处分。(ACD)
A.留党察看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D.开除党籍
9.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 )、( )、( )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BCD)
A.建议 B.判决C.裁定D.决定
10.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 )、( )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BC)
A.警告处分 B.行政处罚C.行政处分D.判决
11.党员违反( ),违反( )或者( )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BCD)
A.廉洁自律准则 B.国家法律法规C.企事业单位D.其他社会组织
12.《纪律处分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 )和(ACD)。
A.主要领导责任者B.党员领导干部C. 重要领导责任者D.直接责任者
13.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 )或者(BC )。
A.全部没收充公 B. 收缴 C.退还 D. 责令退赔
14.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对( )、( )和( ),给予开除党籍处分。(ABD)
A. 策划者 B. 组织者 C.参与者 D. 骨干分子
15.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 )或者( CD )处分。
A.开除党籍 B.严重警告C.撤销党内职务 D. 留党察看
16.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 )或者(AC )处分。
A.留党察看B.撤销党内职务C.开除党籍 D.严重警告
17.在党内搞( )、( )、( )、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ABC )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使我深刻在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各项事业实现突破发展贡献力量。
《准则》和《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纪检干部尤其要先学一步,深学一步,精学一步。要以学习贯彻两部法规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实的措施来建设队伍,既用党纪党规照别人,也用党纪党规照自己,坚持在无影灯下干工作,坚决防止“灯下黑”。多次强调,要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也多次指出,要唤醒党章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最鲜明的特色就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先于执法。我理解,纪检组作为市纪委的派出机构是市纪委的前哨,其任务就是要掌握监督所在单位树木与森林的情况,当好监督执纪的护林员,我们全部的工作就在于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为此,我们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使所在单位的领导班子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二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纪检组开展工作以来,经常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心谈话,经过调研,我认为抓早抓小在这几个单位尤为重要。我们立足于早提醒、早打招呼,不断深入进行纪律教育。同时,综合运用提醒、谈话、函询等办法,对发现的问题视不同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下一步,要继续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让党纪党规成为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中不可触碰的底线。三是敢于亮剑、严格执纪。纪律的生命在于执行,否则就要出现“破窗效应”。
我认为,要保证学习贯彻的效果,一是学精条文、把握要求。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与过去相比,变化很大,亮点很多,内容很新,要求很严。每一条都是政策,每一句都是尺度,因此要逐条逐句逐字认真研读。为了加深理解,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及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实际结合起来,既要学习掌握条文的新内容新规定,更要学习领会贯穿其中的新精神新要求。按照中央文件的要求,切实将《准则》和《条例》刻印在广大党员干部的心上。二是领导带头、以上率下。这也是以来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显著成效,是一个重要的经验,我们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也要坚持这一重要方法。我们要督促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带头学习,带头遵规守纪,树立榜样标杆,以上率下,以行胜言,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三是突出重点、直面问题。我们要突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这个关键,把这个打头的和管总的纪律坚守住了,以此带动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其它各项纪律。
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是当前全党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国土部党组邀请中纪委副书记杨晓渡亲自讲解,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系统开展,介休市委、纪委已发出通知,对学习贯彻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求我们提高对《准则》和《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切实提高学习效果。二是要求集中组织学习研讨。把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党规党纪学习的重要内容。从11月初开始到年底前为两部法规集中学习时期,还请有关领导、相关专家学者作学习辅导报告。三是要求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
纪检组履行的是党章赋予的职责,我们的主责主业就是监督执纪问责。《准则》和《条例》是高位阶的党内法规,它们的颁布在全党全社会产生了强烈反响,为我们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有利的氛围。两部党内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为我们向党员干部进行党的规矩和纪律教育,提供了有力的教材和重要的内容。两部党内法规,为纪检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更加科学的遵循和依据,是纪检组履行职责的重要指南,是我们执纪问责的尺子。更为我们从严管理自身干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强大的武器。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我们党的制度建设尤其是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基础性法规,是一部宣言书。《条例》围绕党纪戒尺,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部法规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的统一,同时《条例》坚持纪法分开和纪法相依,修订得非常成功,体现了我们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和深刻认识。我认为,我们党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肩负起实现中国梦的历史重任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我们党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更需要这样的《准则》和《条例》。加强纪律建设是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内两部重要法规的出台,重自律、强他律,增纪律、牢约束,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构建起立体式管党治党制度体系,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为党的建设注入强大的正能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走过94年历史、拥有逾8700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在世情、国情、党情出现巨大变化,面临来自执政、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外部环境的多重考验下,表达出要高标准“从严治党”的决心——这证实此时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所传递出的强烈讯息。
在党的报告中首提“纯洁性建设”,提出从严治党的高标准、高要求,表达出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其实质就是党的纪律性建设。这既反映出新形势下,党对自身机体的健康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也反映出中央对党的纪律性建设的高度关注、高度重视,更深刻认识到腐败的顽固性和危险性。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因此,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可以说,防腐拒变必须警钟长鸣绝非大题小做,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将会亡党亡国绝非危言耸听。从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党的纪律性建设对于党、对于国、对于干部、对于人民群众的重大意义。
振聋发聩的反腐声音和反腐警告信号,应该引起党员干部的深刻警醒和反思。党的纪律性建设好坏、从严治党高标准的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取决于广大党员干部的所作所为,也直接决定党国的前途和命运。因此,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应当有强烈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加强自身党性修养视为一种责任、视为一种义务。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党的教育、管理、监督之下严守党纪党章。更要在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地方和监督不到、管理不到的时候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当廉洁自律,克己奉公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一种习惯;当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成为一种自然的时候,党的纪律性建设才算取得了根本性胜利。当然,实现这一目标的路还有很长,只有不断完善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只有不断劈荆斩棘,才可能走上这条阳光大道。
党的纪律性建设,事关党的形象,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兴衰成败。因此,《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绝对是从严治党的“保鲜秘诀”,才能保持党的生命和活力。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决惩处腐败行为,才能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基本要求得以实现。才可能最终实现广大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自我提高的自觉,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
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20xx年3月,我校党支部响应区局党委关于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号召,组织了全校党员开展了全面、认真的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作为一名党员,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争创人民满意的学校。
机关各党支部、各处室、所属单位党组织认清“两项法规”的重要意义,搞好统筹兼顾,认真学习领会,真正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
新修订的“两项法规”,是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的进一步深化、实化,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为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坚决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立起来。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领会“两项法规”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的表率,主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做到学习在前、精通在前。要注重与学习党章、“三严三实”、落实“两个责任”以及实际工作相结合,用《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八项规范”、“四个坚持”、“四个自觉”以及《条例》中的“六大纪律”来重新审视自己的言行举止,认真查找在从政道德、改进作风、遵守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始终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各级党组织要针对年终岁尾阶段搞好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和工作两不误、双促进。要把学习“两项法规”纳入到党组中心组、党课教育、支部会议、处务会等学习规划中,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学深学透。要把学习“两项法规”融入到实际工作的方方面面,引导大家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始终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把学习“两项法规”作为年终党建工作述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等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体现出来,对部署学习不力、贯彻落实走过场的负责人开展专项约谈,营造知晓党规党纪、敬畏党规党纪、严守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