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部分人员工作岗位的通知
各分局、(室)、所(院)、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机编〔x5〕68号)文的要求和工作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祁等17位同志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抽调祁(稽查局)、卢(第二分局)、杨(特设)、刘(第三分局)、曾(第一分局)、黎(第二分局)、刘(稽查局)、袁(行政审批)等八名同志到第四分局工作,由祁负责第四分局的全面工作,卢、杨协助祁开展工作。
二、由计划财务调整到行政审批工作,由原监察室调整到行政审批工作,由何建新负责行政审批全面工作。
三、李由办公室调整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由原监察室调整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由李负责机关党委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四、高由行政审批调整到计划财务工作。
五、安排巫到办公室工作、刘徽到第二分局工作、程泽伟到第三分局工作。
请以上17位同志尽快做好工作交接,于12月1日前到新的工作部门正式报到。
x年x月x日
尊敬的父母:
您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__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20__年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公布如下:
1、20__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
2、请各单位做好假期安全稳定工作,并于9月29日下午5:30前将假期值班安排表报至校办综合科。
3、从10月1日起实行秋(冬)季作息制度,具体变动内容见附件,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为了使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安全而又意义的的节日,希望各位父母督促您的孩子做到:1、结合国庆假日,向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2、鼓励孩子帮助家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3、引导孩子安排合理作息时间,养成优良的生活习惯。4、注意饮食安全、交通安全等。
*幼儿园
联系人:
20xx年9月26日
各支部: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__]3号)和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我局党员党费应按规定标准据实收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关于党费收缴的标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枣组文[20__]55号)执行,文件附后。
2、党费收缴以支部为单位统一收后报市局党办,党办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请各支部务必于20__年2月5日前缴齐。
3、对用现金方式缴纳不方便的,由支部负责联系本人,经本人书历申明自愿从工资中代扣代缴的,将代扣。
党办
201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