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委托书范本(通用3篇)
委托人:____________,男/女,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男/女,出生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___想买一套房子,位于第____________该房屋所有权证号为丘地,建筑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由于____________原因,委托人无法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买卖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购买相关事宜:
1、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
2、支付上述房屋的购房款;
3、验收上述房屋,办理房屋交付手续;
4、办理上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缴纳相关税费、手续费等费用;
5、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
6、其他事项,如办理上述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转让登记手续、缴纳相关费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
受托人_________在处理上述事项时签署的相关文件应得到委托人的认可。
委托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受托人有权/无权委托。
客户: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编号:
签定时间:
合同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居间方(以下简称乙方)受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的委托,就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 委托事项:
2. 居间报酬:
1. 乙方居间工作成功的标志为;乙方在居间工作成功后取得居间报酬。
2. 双方同意乙方的居间报酬为该同业存款总额的x%,甲方需在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居间报酬的支付。
3. 甲方需将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帐号,并提供支付成功的凭证作为完成支付的证明。
4. 本居间合同签定,甲方需将等同于乙方居间报酬总额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连同本合同一份,押至双方指定之律师事务所。乙方居间工作成功并甲方完成乙方居间报酬支付后,甲方取回该承兑汇票,如果甲方违约,则乙方取走该承兑汇票。
3. 保密条款:
1. 如果没有双方明确表述的书面许可,双方及其任何附属机构都不应在任何情况下要求或接受任何来自对方已提供的资源的业务,也不应在任何情况下接近、联系、要求或操作与上述资源的交易。 双方应确保有关对方的业务和其附属机构信息的完全的机密性,除非在对书面许可同意和承认的情况下才可透露与合作方有关的信息。
2. 双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欺骗对方或尝试欺骗对方或意欲加入此交易的相关方面,并应尽全力保证原始的交易代码、数据和私人信息不受改变。
3. 双方都不应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任何一方提供的联系人的信息,并且不应直接或间接地与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进行议价、协商或交易。
4. 违约责任:
1. 一旦签约的任何一方发生了欺骗的行为和事件,不管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欺骗的一方有法律义务承担与交易中应提供的最大服务相当价值的金钱赔偿,还应加上包括赔偿所需的法律费用等在内的各种费用。
2. 甲方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关系,和乙方无关。
3. 双方进一步赞同与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有关的或导致的任何矛盾、纠纷、争吵或违约行为,如不能在双方内部解决的话,应根据法规交由仲裁和决断。任何由仲裁者所作的决定或判断都应是最终的和由法院强制执行的。
5.其他: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一份交由指定律师行保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居间方: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建设住宅工程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一、工程地点:
玉竹村组(新塘)新村居民点。
二、工程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工程造价:
元(人民币),单价:元/平方米。(不包括基础设施费)。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应在年月日之前竣工,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
1、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拖欠应付款项而被迫停工者。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总体质量要求达到图纸设计和变更说明要求(巴渝新村图集007)。验收合格。
2、本工程内外装修装饰按图纸施工内容,但房屋风貌和外墙正面色彩必须与巴渝新村图集007一样。验收合格。
3、甲方同意委托乙方房屋建设监督小组对本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和验收,并认可其验收结论,同时乙方必须接受乡村管所依法履行的质量安全检查。
六、工程款结算:
甲方在报名时预交乙方房屋修建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乙方基础设施完工搞房屋上升一楼时甲方交乙方工程款25000元人民币。乙方在砌二楼上升时甲方交乙方工程款15000元人民币,房屋竣工交房之前七天付清余工程款。保证金在房屋竣工前七天作总造价款结算.
七、变更设计
1、按甲、乙双方同意的设计图纸施工,任何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2、如相应工程未开始施工,任何一方欲变更设计,必须征得区建委和设计单位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如要求变更的相应工程已经开始施工,不得再提出变更设计。
八、工程移交
1、乙方交甲方房屋正面与巴渝新村图集007一样.内墙属清水墙.地板水泥地板。房内耳门二手木门.正面窗是吕合金.大门卷扎门.
2、本工程只有在竣工验收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如达不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责成施工单位在甲方搬迁到达乙方所在地之前返工或修理完毕。
3、本工程在甲方搬迁到达乙方所在地的7日之内,由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甲方在移交文件上签字认可。因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而发生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违约责任
1、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应付款项,如逾期不付,按向对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因乙方责任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向对方偿付逾期违约金。
3、本工程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而发生严重房屋质量事故,造成甲方生命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责成施工单位,经济赔偿,或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房屋未办理移交,不得解除本合同,任何方解除本合同,应承担相应责任。
5、在执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由溪口乡法律服务所主持调解。双方或一方不服从调解,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村镇建设环保管理所一份。
甲方(户主签字):乙方:x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