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的委托书(通用3篇)
兹委托,身份证号码为,办理(号牌号码成本车辆识别代号)为的车辆下列业务,本委托人及被委托任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真实意思的表达,并承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被委托人为个人的,由个人签字:
委托人签章:
xx年xx月xx日
____车管所:
授权办理的车牌号码为:____;车牌类型为:____;对于车辆识别码为:____的机动车业务,受托人应在委托事项中签署相关文件,确保所提供的凭证真实有效,代表委托人的真实意愿,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90天内有效。
客户、受托人(签名或公章):________
经理签名: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汽车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
号码或汽车识别代码) 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年月日
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