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春节慰问信息【汇总3篇】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精选3篇)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篇1

驻区各单位和社区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值此20xx年春节来临之际,x社区向您们致以诚挚的节日问候!

过去的一年,我们在市、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驻区单位和全体居民的大力支持下,社区两委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社区建设得到加强,社区党建、社会保障、社区文化、助老服务、社区安全、城市管理、双拥共建等社区服务工作取得很好的成绩。

社区呈现出一片欢乐、文明、和谐、团结的氛围。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驻区单位和广大社区居民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帮助。在此,向您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我们也恳请您们,一如既往地关心社区工作,为推动社区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展望20xx年,社区将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开拓创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努力提高社区服务质量,使社区各项工作再上一个台阶,让生活、工作在x社区这个大家庭的每一位成员都能感受到幸福、温暖、快乐!

最后,祝驻区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们新春愉快,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事业兴旺,万事如意!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篇2

一、慰问对象:

户口在春华镇范围内的各种因病、因灾致贫的困难家庭。

1、全镇集中、散居三无人员,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对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双定对象,三属家庭,烈士家庭,计生失独家庭。

2、全镇低保户、下岗职工、基层老党员、疑似参战人员(边防3师、南海舰队、涉“核”人员)、退职基层干部等中的困难家庭。

二、慰问资金

慰问资金分一、二、三类、四类,分别为3000元、20xx元、1000元、600元,共计慰问1534人,慰问金额119万。资金由县民政局、镇人民政府筹集。

三、基本原则

(1)县民政局确定的慰问对象,确保慰问。

(2)面上慰问

1、按困难指标分大鱼片(6个村),春华片(6个村,1个居委会);大鱼片与春华片按1。3:1的比例安排资金。

2、居委会负责全镇非农业户口慰问。在集镇范围内农业户口的困难户由所属村负责慰问。

四、要求:

1、时间安排:

1)1月11日镇召开春节慰问工作会议。

2)1月14日-17日各村(居)委会确定慰问名单进行公示(三天)。

3)1月17日各村(居)委会将名单报送镇民政办。

4)1月18日镇民政办将审批后名单送到民政局。

5)1月18日-25日星沙时报、公开。

6)1月29日-30日县镇村慰问到户。

2、具体要求

1)慰问对象必须准确,困难属实,不能拿作人情,不能挪作他用;不能挪做村组干部工资。

2)各慰问对象交村、居委会摸底确定后,必须进行张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镇民政办,镇人民政府研究后确定。一经举报,举报属实立即取消,不予补缺。

3)慰问资金不能拆开进行慰问,必须足额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4)全镇统一慰问时间定于1月29日至30日,全镇分13个组,由党政领导负责,县直机关干部、联村干部、村支两委、群众工作人员将慰问款送到慰问对象手中。

五、民政办公室举报电话:0731-86386106

六、具体慰问金到村,慰问名单分配附后

七、慰问人员分组安排

乡镇春节慰问信息 篇3

为贯彻落实好长县办[20xx]2号关于《长沙县20xx年春节慰问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把党委、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的手中,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春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定于2月10日,组织全体机关和村(居)干部到困难群众家中开展春节慰问活动,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慰问时间

定于20xx年2月10日,时间1天;08:00至08:30领取慰问物资和资金,08:30至17:30组织入户慰问活动。

二、资金安排

县民政局安排全镇春节慰问金共计74万元,其中用于敬老院慰问3万元,优抚对象座谈会资金1万元(拟用于特殊优抚对象的慰问),村(居)困难群众慰问金70万元;经调查摸底、个人申请、村组核实、党委政府审核,报县民政局备案和公示后,拟对全镇380户一般困难家庭、91户中度困难家庭、54户重度困难家庭和96户优抚对象进行春节慰问,共计慰问金68.4万元(含市领导慰问对象2人,不含1名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4000元),具体明细见附件1和附件2。

三、人员分工

此次慰问活动的人员由机关和村(居)干部组成,原则上以联村干部为主体,人数较少的单位抽调部分机关干部进行补充,具体人员分组见附件(3)。

各党政领导对所联点村(居)的慰问工作负总责;组长具体负责联点村(居)的人员分组、协调和慰问金的管理与分配等工作;社会事务办负责慰问活动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络及相关情况的处置;财政所相关人员负责慰问资金的管理与发放工作。

四、组织程序

慰问活动的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会议部署。召开慰问活动安排部署会,下发慰问人员名册和慰问物资安排表,并明确人员分组和工作职责。

2、领取物资。由各慰问活动小组的组长负责,分别到财政所、社会事务办领取本组的慰问金和慰问物资。

3、人员分组。到各联点村(居)后,由组长负责先对人员进行分组,每组不少于2人(其中1名机关干部、1名村干部);同时,明确慰问人数,分配好慰问资金和物资,并提出相关纪律要求。

4、入户慰问。严格按照分组,镇村干部一起逐户上门进行慰问,要认真落实县委“四个严禁”( 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挪用慰问资金;严禁将慰问资金自由慰问;严禁不按照标准慰问、拆分慰问资金),并自觉做到“四要”。

5、汇总资料。慰问结束后,要及时将慰问对象签名的慰问金发放表册交给本组组长,拍摄的照片统一拷贝给本村(居)民政专干;各慰问活动的组长要及时将联点村(居)的发放表册上交到社会事务办进行汇总,并督促各村(居)民政专干及时将照片进行分类、汇总后于次日下班前上报给社会事务办。

五、相关要求

慰问金和慰问物资必须由镇联村干部和村(居)干部一起送到户,慰问金发放表须由慰问对象、上户干部共同签名,并拍摄一张照片,照片先交所在村(居)民政专干,由村(居)进行分类、汇总后统一上报给社会事务办。各村(居)慰问名册统一由镇社会事务办打印盖章,联村干部和村干部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安排下,依据慰问名册逐户上门慰问,上户时要做到“四要”:

(一)要核实慰问对象。慰问时要了解慰问对象家庭情况,进一步核实慰问对象分类和标准是否准确。

(二)要当面点清钱物。上户慰问人员要明确告知慰问对象慰问金数额,由本人确认后在领款人一栏内签名,并要求慰问对象当面点清慰问金。

(三)要核对联系方式。慰问人员要请慰问对象核对并确认发放表中所留电话号码是否准确;原则上要留慰问对象本人的联系电话,如果慰问对象本人没联系电话的可以留其他家庭成员的电话

(四)要告知慰问情况。如果不是慰问对象本人而是由家庭成员领取慰问金的,要叮嘱代领人转告慰问对象本人,要让慰问对象清楚慰问金数量和干部送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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