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分
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在基础分上实行增分。
(1) 在校级以上运动会中获得前6名的分数为7、5、4、3、2、1(取6名)获得前8名的分数为9、7、6、5、4、3、2、1,破市记录的加10分(期末加分)。
(2)班级体育活动开展的好,受到学校表彰的,体育班委和认真参与活动的可加1分,学期两操全勤的可加1分,动作标准、态度认真,无旷操现象的可加1分。
(3)男、女团体比赛中前3名分别加10分、6分、4分。
(4)一个星期田径训练出勤率为100%的班级则加1分。
2.减分
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在基础分上实行减分。
(1) 学校安排的课外体育活动不参加的一次扣1分。
(2) 体育课旷课一节扣1分。
(3)在校田径训练队中,无故缺席、一星期早退或迟到3次/人以上者(包括3次/人)扣1分。
(4)大课间活动时班级没有按照规定的内容进行活动或者纪律散漫班级每次扣0.5分。不按时组织课间大活动,教师不到位,每次扣2分;无辜逗留在教室,乱拿体育室器材等,每人次扣1分。
(5)眼保健操:讲空话,无故不做者每人次扣1分(教师抽查:一星期2次)。
(6).如发现有学生无故破坏学校器材的扣相应班级2—10分(视情况严重而定)。
(7)。班级没有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上传报名表者每次扣1分。
注1、体育考核基础分为50分。
2、体育量化考核一月一次并一学期公布了两次
一、指导思想:
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坚持健康第一的思想。
二、工作任务及要求:
(一)体育工作
1、认真落实《国家健康标准》。(1)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学生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2)测试和填写要求:测试要有安排意见,评分标准和分数册等。填写登记卡要规范、准确、不漏项。时间要求:第一学期12月份前:小学一----三年级;第二学期七月份前:小学四----六年级,初中八、九年级。要以班为单位,装订成册。
2、认真落实《河北省学校体育工作十项规定》:
(1)校长是保证学生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开足开全体育课。1---2年级每周4课时,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
(3)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的体育锻炼。
(4)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5)学校每年举行一次综合性运动会(有秩序册、成绩册等)。
(6)配足配齐体育教师。
(7)保证学校体育工作经费投入(20%)。
(8)场地建设、器材配备达到标准。
(9)体育课是学生毕业、升学考试科目。
(10)保障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安全。
3、认真开展大课间活动
(1)继续开展大课间活动。学校要把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课外活动,作为日常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并积极探索学生有兴趣、学校有特色的群体活动形式。
(2)根据藁城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中小学体育特色项目学校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大课间活动以广播操校园集体舞、跳绳(集体跳:跳大绳;个人跳:常规跳法和花样)、乒乓球为主,其它活动为辅(如呼拉圈子等)的活动形式。
(3)大课间活动必须按全市的统一时间要求进行,任何人不得挪用。
(4)大课间活动要有学期计划,有活动安排(学校和班级),有考核方案,可操作性强,有专人负责。资料要齐全。
(5)为确保大课间活动持续发展,每学期开展一次比赛活动,成绩记入学校和体育教师个人量化考核之中。
4、认真开展专项体育活动。学校要成立一个篮球代表队,一个乒乓球代表队,要有计划安排,有教练负责训练。
5、认真搞好卫生工作。7、积极参加市组织的体育、卫生优质课赛讲及论文评选活动,按获奖情况记入考核成绩。
6、认真整理好体育、卫生档案。
三、工作管理与考核
对体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同其他文化课教师一样,实行教绩考核。其办法是:平时占30%,期未占70%,并产生学科带头人。
平时教绩=(本校体卫考核成绩/同类学校最高体卫考核成绩)*30
期未教绩=(本人体卫考核成绩/同类学校体卫教师考核最高成绩)*70
本评估考核办法的推行意在对学生体育意识、习惯、常规及成绩的全面评价和引导,注重对过程的评价、肯定或提醒、警示,从而达到锻炼习惯、体育意识、课堂常规及体育成绩的提高、完善。
一、基本资格认证
(一)若违反以下条款达并累计达到相应次数者,失去体育星获得资格。
1、 未以正常理由向课任老师或课代表请假并征得允许而缺席体育课,达3次者;
2、 出席体育课而服装、鞋子不符合体育课常规要求,达3次者;
3、 故意损坏体育器材、场地,达2次者;
4、 不能与同学友好协作、互相帮助,达3次者;
5、 不遵守课堂纪律、不能令行禁止,达3次者;
6、 课堂练习不投入、偷懒、逃避,达3次者。
(二)本学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合格者,失去体育星获得资格。
二、 体育星的获得
(一)平时获得
体育课堂表现良好,能不断地提高、完善自身体育素养者,由体育课任老师随机发放阳光卡予以肯定、鼓励。三张阳光卡直接获得体育星。
(二)比赛获得
符合基本资格认证条件且本学期“体育与保健”课考核成绩在及格级以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即获体育星。
(1)参加慈溪市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前八名者。
(2)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前六名者(集体项目除外)。
凭获奖证书由校体育组审核、评定
(三)其他获得
(3)参加各类校体育运动队(兴趣组)表现良好、成绩突出者。
由各队(组)推荐,校体育组审核、评定(不超过兴趣组总人数10%)
注:校级体育兴趣组:田径队,三棋队,羽毛球兴趣组,跆拳道兴趣组。
(4)校外考级获得相应级别的学生(校体育组审核后评定)
(四)测试获得
★1--3年级符合基本资格认证条件且测试项目成绩同时通过下列指标者获特长卡。
仰卧起坐(次/分钟)跳绳(次/分钟)
一年级20 115
二年级32 130
三年级 36 140
★4--6年级符合基本资格认证条件且测试项目成绩同时通过下列指标者获特长卡。
50米(秒) 立定跳远(厘米) 篮球测试
四年级男9.1女9.3 男155女150 曲线运球(技评)
五年级男9.0女9.2 男160女155 投篮(男4中女2中/60秒)
六年级男8.8 女9.0 男170 女160 跑篮(男生32秒、女生40秒)
由各班推荐,校体育组统一测试审定 (体育专职教师可以利用体育课时间进行相关测试)
注:本评估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慈溪实验小学校长室、体育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