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安人员工作纪律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3)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擅离工作岗位,不准迟到、早退;
(4)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
(5)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
(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保安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治安保卫交接班非常重要,因为这段间隙处理不好,就容易使罪犯乘机作案。为了杜绝这些漏洞,必须强化交接班制度。
(1)接班保安人员要按规定提前10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簿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保安人员要把需要在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保安员交待、移交清楚;
(3)接班保安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保安人员离开岗位后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项交待清楚后,交班保安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簿上记录下班时间并签名;
(5)接班人未到,交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3.保安人员工作细则
(1)仪表着装
①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戴,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
②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裤边;上岗前须到更衣室镜子前整理仪表。
③上岗前、下岗后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制服及佩戴物带离小区;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④保安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
(2)上岗姿态
①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②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须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③两人巡岗时须并排,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行进。
④在岗期间不得吸烟或吃零食,不得有闲聊、睡岗及其他懈怠行为。
(3)文明礼貌执勤
①对待住户或来宾须态度和蔼、耐心周到,行为举止须自然端正、落落大方。
②礼貌待人,遇住户或外来人员需交涉或按章管理时,在开始前和完成后皆须先敬礼,把“先生、女士、您好、请问、对不起、打扰了、感谢合作”等礼貌用语体现在实际工作中。
③禁止任何粗俗言谈、污言秽语。
④回答住户或来宾提问时应清楚扼要,并使用普通话。
(4)门卫岗
①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必要时进行查询,言语文明,并做好登记和引导工作,来访客人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说明来访事由,被访人姓名、住址、电话等。
②劝阻无关人员及未经批准的商贩进入小区。
③根据小区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管理小区交通秩序,无关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④负责登记电视监控情况。
⑤负责小区内邮件的收发登记管理。
⑥门卫岗须保持整洁美观,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门卫岗。
(5)巡逻岗
①巡逻执勤人员根据每日排班表按规定的区域及路线实施巡逻执勤。
②巡逻岗执勤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内陌生人员查询,劝阻已进入小区的无关闲杂人员,车辆停放情况;楼宇外观、道路、路灯及有关配套设施完好情况,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制止不法行为及违反小区综合管理制度的现象等。
③认真遵守姿态、礼貌用语等方面的规定。
④巡逻情况及时记录。
4.保安工作人员的奖惩制度
为了鼓励保安人员认真做好本职工作,杜绝一切不良行为,以责、权、利相结合为原则,制定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1)奖励细则
①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绩显著者;
②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成绩突出者;
③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
④为搞好住宅小区(大厦)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
⑤拾金不昧者;
⑥年终被评为“先进保安班(组)”、“先进保安员”,被评为省、市政府“治安模范标兵”者。
(2)惩罚细则
①值班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②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
③酒后执勤上岗,并造成一定后果。
④未按时交接班,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者。
⑤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顶班者。
⑥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擅自带人留宿者。
⑦执勤时,衣装不整,佩戴不齐;执勤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在管辖范围内发生案件或事故,造成极坏影响者。
⑧对公司和保安部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者。
⑨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
⑩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
B11 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
B12 法制观念淡薄,参与社会聚众闹事、嫖娼、赌博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者。
B13 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公司形象者。
B14 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进行不同的处罚。对于一些性质恶劣者,影响极坏者应辞退或开除;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5.电视监视岗位职责与日常管理
(1)职责
①24小时严密监视保安对象的各种情况,发现可疑或不安全迹象,及时通知值班保安就地处理,并通过对讲机向办公室报告;
②发现监视设备出现故障,要立即通知值班保安加强防范,同时尽快找出原因,及时修理设备,使之正常运转;
③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是发现可疑情况,应认真记录下来。
(2)要求
为了保证岗位职责的落实,要求全体电视监视工作人员努力做到:
①提前做好上岗准备,按时接班;
②做好交接班手续,无遗漏、无差错,哨位设施无损坏,勤务登亲既芳笆薄⒛谌萸宄?
③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不准带亲戚朋友在工作场所聊天;
④上班时精神集中,不准擅离岗位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⑤严守岗位,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发现可疑情况,严密监视,同时通知该区域的保安和报告上级,密切配合,确保安全。
1、保安员执行双岗制24小时上岗;
2、每天早上6:50四人交接班(至次日早上7:00);
3、每天不定时清扫大院内卫生及车棚内卫生;
4、每天负责办公楼大门的开(7:00)关(22:00);
5、每天负责及时开关院内公共区域的照明灯,每天夜间根据生产情况及时关闭车间内照明设施;
6、负责夜间不定时巡视,路线为——警卫室、车棚、配电室、通往后院的过道,后院大门、锅炉房、车间、食堂、员工宿舍楼、警卫室;(注:每晚巡视不得少于三圈,以监控录像记录为凭证)
7、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任务,以公司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
8、认真履行保安员工作制度,每触犯一条(按情节轻重)扣发工资20元至100元,如当月没有过失及处罚,则奖励200元;
9、当月如有处罚三次以上(含三次)则扣发奖金100元;当月接受处罚五次以上(含五次)则解除雇用协议;
惩罚原则:以酒店奖罚制度为基础,对保安日常工作进行量化,对每位保安员进行评分制,实行细节性管理;依据事实,结合表现,有功即奖,有过必罚;奖优罚劣,规范服务。
一、奖励细则:
(一)部门嘉奖:
1.拾金不昧者。
2.受客表扬者。
3.各班每月工作评出优秀者(每周评一次,月底总评优秀者)。
4.为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接受者。
5.善于发现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者。
6.工作中能尽职尽责,善于发现查处员工违纪行为者。
7.工作执行力度强,能按原则办事,受部门领导肯定者。
8.工作中能按保安工作“十要十不要”处理问题。
9.能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个人业务能力突出者。
10. 为客服务主动意思强,服务到位,顾客满意着
(二)受酒店领导表彰者
二、惩处细则:
(一)丙类过失:
1.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列队集合,参加班前班后会的。
2.上班时不按规定着装、佩戴铭牌,及仪表不整者。
3. 当值期间玩手机,或未经主管批准打私人电话者。
4.不按规定交接班或交接班不清者。
5.在值班记录本上及其它设施物品上乱写乱划的;或乱撕记录本页数。
6.不按规定换岗位、拖延时间或超时用餐者。
7.对酒店顾客、领导的礼节礼貌未按部门要求执行者。
8.当值班期间岗位形象不佳,或不按规定位置当值者。
9.岗位异常事项未及时上报,未造成影响者。
10.对交办事项或物品未做好记录及传达。
11.当值时未能及时检查发现器材、设施运行性能异常,或乱调试者。
12.对岗位及周围卫生监管不到位,卫生较差而无动于衷者。
13.上下班或值班时做不雅之举有损部门形象者。
14.未及时跟踪上一班遗留事项而延误工作者。
15.使用对讲机、电话时不按照规范者。
16.对例会内容及临时性指令执行不到位或有误者。
17.不注意个人形象,在岗位上随地吐痰者。
18.对外出送货车辆货员工下班未进行检查。
19. 不按规定程序请假者。
20.值班记录书写潦草,版面不洁,记录不清楚,经指正未改善。
21.对放行单据未按要求执行者。
(二)乙类过失:
1.再次犯丙类过失者。
2.对员工及同事出言不逊,有不礼貌言行,或有刁难行为者。
3.对值班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知情不报者,未造成影响。
4.利用工作之便故意对进出物品不检查、不登记而放行者。
5.对责任区内的问题、隐患未能仔细检查及时发现者。
6.明知要上班还在当值前喝酒影响工作者。
7.当值期间岗位警惕性不高。
8.客人泊车时或出车时,指挥不到位或灵活性欠妥,致使车辆撞伤或擦伤。
9.跨部门加班期间作有损部门形象之言行。
10.团队意识较差,工作配合方面欠妥者。
11.下班后穿制服或便装无故逗留于酒店营业区域者。
12.敷衍上级交办事项。
13.非工作需要打电话扰乱他人工作秩序。
14.无故集合迟到或早退者。
15.明知当值为站岗,自己偷懒私自坐岗者。
16.不按规定到各区巡查签到,乱打或漏打巡更卡点者。
17.在无特殊事宜时未完成巡更。
18.在业务不忙时未按部门要求为客人提供必要帮助。
19.未完成上级交办任务或事项,未造成后果者。
(三)甲类过失:
1.再次犯乙类过失者。
2.日常工作不积极主动、消极上班者。
3.有问题不按程序反映者。
4.岗位物品损坏、遗失未及时发现者。
5.欺骗上级领导作假记录,假报告者。
6.未经许可私自不加班。
7.当值班精神状态较差者。
8.做不利于部门团结或有损部门稳定言行者。
9.不虚心接受批评者。
10.同一细节性错误屡教不改者。
11.无故不参加部门月度防火安全检查和日常训练者。
12.有犯错事实,不愿在处罚单上签名的。
13.无放行单,对员工行李私自放行者。
14.有不服从管理现象者。
15.未经允许私自使用客用设施者。
16.拉帮结派,不利于团结而影响工作者。
17.当值时因行为不检或工作失职被其他部门投诉属实者。
18.当值时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吃零食、看书报等)。
19.无故不参加班务会以及酒店或部门的培训者。
20.与员工发生争执,未按部门规定程序去反映问题者。
备注:
1 以上惩处细则如与酒店《员工手册》规定有出入,则以酒店《员工手册》规定为处罚标准,不再按本细则再次评分。
2 如遇以上未述之处且未达到签奖惩单的事宜,由酒店管理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