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认购意向书汇编3篇

房屋认购意向书(精选3篇)

房屋认购意向书 篇1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龙域·香醍半岛住宅小区)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和乙方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意向购买甲方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事宜。

第二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已依法取得“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并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甲方保证所建设的“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开发手续齐全,并且已为所开发的土地支付了所有应付款项,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务、瑕疵;

3、甲方保证所委托的“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代表,有权协调处理购买“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建设规模:该住宅小区位于邕宁区龙岗大道东面,总建筑面积271648.06㎡,分二期建设。

2.乙方所团购房为第一期住宅,意向认购建筑面积约17194平方米。

3.第一期“住宅6~10楼大约5种户型(不含赠送面积,最后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1):6楼E、F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4.88平方米

(2):7楼、9楼A型,一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43.51平方米

(3):7楼、9楼B型 ,二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57.98平方米

(4):8楼、10楼H型,三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76.75平方米

(5):8楼、10楼J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5.74平方米

户型面积最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第五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一期“住宅小区”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4980元,总价款约8562.6120万元,分三次付款:

(1)甲方取得第一期“住宅小区” (6~10楼)的《预售房屋许可证》后5日内,由甲方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意向书》一致,并由乙方个人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3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2568.7836万元。

(2)第一期“住宅小区”住宅楼(6~10楼)主体全部封顶后五日内乙方个人再付至总房款的7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5993.8284万元;

(3)第一期“住宅小区” 住宅楼(6~10楼)住宅落架后5日内乙方再付至总房款的95%,计8134.4814万元。

(4)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计428.1306万元(以最终产权证实际面积结算)。 #############

(5)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的税费按各税缴付。

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房款由乙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安排由甲方派人现场收取。

第六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之日后24个月完工(包括室外工程)。

2、第一期工程进度

20xx年8月底前开工

20xx年9月底,基础部分完工;

20xx年元月底,楼房主体封顶;

20xx年3月底,楼房落架

20xx年12月30日,住宅(6~10楼)验收交付使用。

第七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开工后24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乙方交付:

(1)所意向认购的第一期“住宅小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商品房和小区景观配套设施符合《合同书》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物业管理机构的收费,按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购买人的知情权

因乙方购买“住宅小区”商品房的目的为本单位职工居住使用,故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如下内容的知情权: #

1、有权获知项目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并明确知悉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等机构及相关资质;

2、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影印件;

3、有权了解所认购住宅商品房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商家及品牌。

4、甲方要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套经乙方确认的完整的施工图,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互相遵守,如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须在20xx年8月30日获得南宁市规划、建委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本《意向书》项下商品住宅的《施工许可证》,乙方则须在甲方获取上述《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上述《意向书》内容的正式团购《协议》,否则甲方有权对本《意向书》项下的商品房另行销售。

第十条: 本《意向书》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在本《意向书》签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四月八日

房屋认购意向书 篇2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龙域·香醍半岛住宅小区)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商品房团购意向书

出卖人:广西荣裕盛昌置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人:广西电力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合同原则

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甲方和乙方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意向购买甲方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事宜。

第二条 甲方承诺

1、甲方已依法取得“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项目所占用的所有土地符合商品房住宅建设用地要求,并具有商品房开发资质;

2、甲方保证所建设的“龙域·香醍半岛”项目开发手续齐全,并且已为所开发的土地支付了所有应付款项,该块土地不存在任何债务、瑕疵;

3、甲方保证所委托的“住宅小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都具备合格资质;

第三条 乙方承诺

乙方保证已接受本单位所有购房职工的委托,作为团购商品房的代表,有权协调处理购买“龙域·香醍半岛”商品房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事项。

第四条:购买人所购商品房状况

1、建设规模:该住宅小区位于邕宁区龙岗大道东面,总建筑面积271648.06㎡,分二期建设。

2.乙方所团购房为第一期住宅,意向认购建筑面积约17194平方米。

3.第一期“住宅6~10楼大约5种户型(不含赠送面积,最后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施工图为准)

(1):6楼E、F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4.88平方米

(2):7楼、9楼A型,一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43.51平方米

(3):7楼、9楼B型 ,二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57.98平方米

(4):8楼、10楼H型,三房二厅一卫,建筑面积:76.75平方米

(5):8楼、10楼J型,二房二厅一卫 ,建筑面积:65.74平方米

户型面积最后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测绘为准。

第五条:房屋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一期“住宅小区”购房者按选定的房屋套型建筑面积付款,每平方米均价为4980元,总价款约8562.6120万元,分三次付款:

(1)甲方取得第一期“住宅小区”(6~10楼)的《预售房屋许可证》后5日内,由甲方和购房者个人签定《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确认双方权利和义务,《商品房预售合同书》的内容应与《商品房团购意向书》一致,并由乙方个人向甲方支付房款总额的3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2568.7836万元。

(2)第一期“住宅小区”住宅楼(6~10楼)主体全部封顶后五日内乙方个人再付至总房款的70%(由乙方统筹安排),计5993.8284万元;

(3)第一期“住宅小区” 住宅楼(6~10楼)住宅落架后5日内乙方再付至总房款的95%,计8134.4814万元。

(4)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按产权证的建筑面积结清剩余房款,计428.1306万元(以最终产权证实际面积结算)。 #############

(5)乙方个人在领取产权证时的税费按各税缴付。

注:乙方向甲方交纳的房款由乙方在上述约定时间内统一安排由甲方派人现场收取。

第六条:工期及工程进度

1、收到首付款之日后24个月完工(包括室外工程)。

2、第一期工程进度

20__年8月底前开工

20__年9月底,基础部分完工;

20__年元月底,楼房主体封顶;

20__年3月底,楼房落架

20__年12月30日,住宅(6~10楼)验收交付使用。

第七条:交房约定

1、交付期限

甲方应当在开工后24个月内,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条件的商品房整体向乙方交付:

(1)所意向认购的第一期“住宅小区”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同时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纸。

(2)商品房和小区景观配套设施符合《合同书》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标准。

2、交接手续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办理交付手续,双方签署房屋交接单视为交房。[物业管理机构的收费,按政府批准文件为准]

第八条:购买人的知情权

因乙方购买“住宅小区”商品房的目的为本单位职工居住使用,故甲方应保证乙方获得如下内容的知情权: #

1、有权获知项目施工进度与施工质量,并明确知悉设计、施工、监理、测量、物业管理等机构及相关资质;

2、有权取得与本商品房相关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影印件;

3、有权了解所认购住宅商品房的配套设备、设施的商家及品牌。

4、甲方要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一套经乙方确认的完整的施工图,并在工程竣工后提供一套完整的竣工图。

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意向书》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互相遵守,如乙方在本《意向书》签订后,甲方须在20__年8月30日获得南宁市规划、建委等相关部门颁发的本《意向书》项下商品住宅的《施工许可证》,乙方则须在甲方获取上述《施工许可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上述《意向书》内容的正式团购《协议》,否则甲方有权对本《意向书》项下的商品房另行销售。

第十条: 本《意向书》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在本《意向书》签定后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第十二条:本《意向书》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出卖人(签章): 购买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__年四月八日

房屋认购意向书 篇3

一、出售方声明其所开发的“惠风居”项目待签署《商品房销售合同》时手续齐全。住宅均价为5300元每平方米,包括水、电、双气等设施开户费。在认购当时不具备完全的商品房销售规范手续。本认购意向书是乙方自愿向甲方提出申请参加认购,并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

二、参加优惠认购条件(详见认购说明)

三、认购的基本内容

出 售 方

上海康安房地产济南分公司

联系电话

认 购 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认购

详情

住宅 编号

号楼 单元 室,面积 ㎡

地下室编号

统一编号完成后按照选房顺序确认具体位置

停车位编号

个(地下停车场统一编号后再行按照选房顺序确认具体位置)

四、认购意向条款

1.认购方签订本《认购意向书》后,根据上述约定条款向出售方交纳意向金,出售方将在办理齐备手续后,通知认购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届时意向金自动转为房款。

2.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出售方给予认购方最优惠价格,即按照住宅 元/㎡、地下室 元/㎡、停车位万元/个的最终价格将本《认购意向书》约定的房产销售给认购方,销售交易产生的相应税费按照政府制定有关规定执行。

2)本《认购意向书》涉及的房产面积以政府部门最终测绘面积为准,因面积等因素产生的房屋总价差异,双方依据法律法规多退少补。

3)剩余房款在双方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具体约定支付方式。付款方式分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四种方式。

3.认购方同意在接到出售方正式通知的时间内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如认购方放弃签约或因认购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签约,出售方有权单方面处理本《认购意向书》约定的房产。与此同时:

1)认购方应出具放弃本《认购意向书》约定房产的声明书,并向出售方退还本《认购意向书》原件。

2)认购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在出售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退款手续。属于认购方自身原因自动退房的出售方7日内只退还全部房款不予支付利息;属于出售方原因致使认购方退房的,出售方7日内向认购方支付已付款及同期存款利息。

4、在项目建设期间,在正式签订销售合同前,如认购方要求退出认购,出售方承诺7日内给予退房并退全部房款,双方互不承担责任或经济补偿。

5、出售方承诺项目将在__年10月31日交付,若延期,出售方按认购方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二/天向认购方支付违约金。

6、如果出售方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其开发的项目无法继续运作,出售方应在事发10天内通知认购方,7日内退还已付款项30万元(或25万元)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五、认购方的声明和承诺

1.本《认购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出售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认购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本《认购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因此,除《认购意向书》和《团购说明》约定情形外,认购方不得提出的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3.出售方因规划批复有重大调整,认购方所认购的房源有重大的变动,认购方同意按认购价格重新挑选其他房源或者退还全部房款及同期银行利息。

4.认购方同意出售方拥有本《认购意向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同意履行出售方的解释。

六、本《认购意向书》壹式贰份,出售方和认购方各执壹份。认购方向出售方足额支付意向金,双方在签字盖章后,本《认购意向书》开始生效。《商品房销售合同》签订后,本《认购意向书》自动作废。

七、附件《惠风居认购说明》、《惠风居交房标准》。

出售方: 认购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于: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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