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幼儿家长双方责任,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现签订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幼儿园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二、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三、等车时要求您和您的孩子在指定地点等候,要自觉维护等车秩序,排队等候不要拥挤,不追逐打闹,校车来时不要追着校车跑。
四、家长尽量按时接、送孩子。不能按时接学生时,跟车老师有权将幼儿随校车带回幼儿园,家长自己到校接学生。
五、家长接幼儿下车后不要急于从车前或车后横穿道路,应走离车辆前后20米以上,再选择适当机会安全过马路。
六、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车要提前电话告知接送车司机或班主任老师。
七、本责任书一学年签一次,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家长签字: 幼儿姓名:
班级: 班主任签字:
辛龙幼儿园
20__年9月1日
为了给孩子营造一个和谐的乘车环境,确保孩子的安全,在学校进行安全教育的同时,请各位家长协助学校共同做好乘车学生的安全工作。特签订学生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生上学离学校较远,我方提供校车接送服务,并承担行车期间学生安全责任。需乘坐校车的学生,应由家长提出申请,学校同意。
2、校车司机要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赌气车。每个车辆安排一位跟车老师,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3、根据各地方学生多少及集中居住地点,选择安全地段设置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学生一定要按时定点按规定线路候车,未按时间、地点乘车发生事故,责任由家长自负。
4. 校车行驶途中,学生在车厢内严禁相互打闹,擅自离开座位,特别是在校车停靠站点时,待车停稳后,学生方可离座下车,以免造成磕碰事故。
5. 家长必须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时间接送自己的孩子,注意来往车辆,不允许学生在路口处无人牵领独自上、下车。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校车方不承担责任。
6. 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
7. 校车方、家长双方有义务教育学生在乘坐校车时遵守纪律,了解安全乘车常识。每次接、送学生自上车始下车止,下车后如家长不来接该生,一切安全由家长负责。
8. 以上双方职责,如不按要求执行,而出现事故,各负其责。
学生班级姓名:__________
学生家长签字:__________家长电话:____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为严格校车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校车交通安全,甲乙双方依据《湖北省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订本责任书。甲方是校车交通安全的责任主体,乙方是校车交通安全的直接责任人。
1、甲方同意乙方(车号:_____,_____座客运车辆)从事接送学生运输服务,有效时间为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乙方提供的车辆必须有的合法的行驶和运营手续。车辆应在醒目处张贴校车标识,配齐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安全锺、安全门等)。乙方提供的驾驶员不得有下列情况之一: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校车不符或无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三年内任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的;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精神病史的;有吸毒、酗酒经历的;其它不宜从事校车驾驶工作的。
3、乙方向甲提出校车登记申请时,应主动提供车辆的真实、完整、有效的行驶和运营证件、保险单据的复印件,驾驶员的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和最近3个月内市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原件。乙方因提供变造、伪造证件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应根据乙方所提供的资料,及时建立健全校车登记档案。
4、甲方根据乙接送学生的数量和服务期限,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校车补贴资金。乙方应本责任状有效期内按时向甲方提供学生接送服务,并确保学生途中安全,学生在乘车时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接送过程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接送任务的,由乙方安排符合本责任书第2条要求的车辆和驾驶员将学生送到指定地点,并将情况通知学校。严禁发给学生路费让其自行到校或回家,更不得甩掉学生不管,如因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应做好学生的乘车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乘车秩序,严禁干扰驾驶员工作。学生离校时安排专人护送学生上车,并清点好乘车学生人数。乙方有权拒绝学生途中下车的要求,在学生到达目的地后,应核对乘车学生数,保证不漏一人。
7、乙方有责任与义务处理接送期间突发事件,保证学生安全。如遇突发事件应及时通知学校,并视情况拔打紧急求救电话。对突发事件不予理睬,听之任之,造成后果的,由乙方负责。
8、乙方车辆驾驶员要强化安全意识,严禁酒后开车、疲劳驾驶,严禁超速、超员,遵守交通信号及标志。在接送学生时间内,要注意自身言行、仪表,其思想品行不得有损学校形象,要礼貌待人,不得打骂、侮辱学生,不与学生、教师、家长争吵,要保持车辆的清洁。
9、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车辆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甲方有权进行监督,并提出整改意见。如在本责任书有效期内,乙方提供的车辆或驾驶员出现不符合本责任书第2条规定的情况时,甲方将通报公安交管部门并终止乙方接送学生服务,追偿已经支付的校车补贴资金。
10、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东郭镇新新幼儿园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为有效管理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运行,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及其家庭与学校的合法权益,保障学生的乘车安全,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与乘车学生家长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1、学校抓好接送学生车的安全监督和车主、司机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接送学生车辆符合上级部门的运行和管理要求。严禁超载学生,严禁违章驾驶,严防漏接学生。
2、学校对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并收集保留专项资料备查。
3、在学生车突发事故后,车主和家长要协助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不无理取闹、不推委责任。
4、车主要严格按照签订的安全责任状要求进行学生接送。
5、车主要做好学生在接送途中的安全教育与管理,主动与学校教师、家长联系,取得老师、家长的密切配合。
6、家长要认真做好孩子乘车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孩子携带危及乘车安全的任何物品,学生乘车一定等车辆停稳后方可上车、下车。上车、下车要有秩序,不在车内追逐打闹。不要在车内向车外伸手或向外探头。以防来自车内外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危及孩子的安全。
7、家长要及时在停车点接送自己的孩子,上学时待孩子上车后家长方可离开;放学时家长提前在停车点等候孩子,及时接走。
8、乘车前以及途中,司机、家长或学生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9、该接送学生车由车主个人购买并使用,学生乘车上学、放学是家长和学生本人自愿的行为,学生在上学和放学途中因乘车等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家长和学生及该车车主自行负责。
监护人:
车主:
班主任:
学生:
班级:
新城办事处中心小学
20__年1月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学生的乘车安全,让学生安全到校返家,经我园研究决定,特制订____-____学年校车随车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提高认识,明确职责
1、安全工作是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时时处处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体教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随车教师要每天加强对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把学生乘车安全工作抓实、抓紧,为幼儿园创设一个安全的教育环境。
2、明确责任,安全第一,园长是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车随车教师是校车接送学生来回途中学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规范行为
1、随车教师每次随车时要对学生进行一次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2、随车教师每天要按幼儿园规定时间到校并全程随车(时间视季节而定),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人车分离,或者坐在驾驶室内随车。
3、每次上下车随车教师要亲自点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车学生。
4、校车在行驶的过程中,随车教师要与学生一起,管理到位。要教育学生头、手等身体部位不得伸出窗外,不推搡不拥挤不吵闹。上下车有序排队,照顾礼让小同学,等车停稳后随车教师要亲自打开车门,扶送学生上下车。
5、每天放学随车教师应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学生送到指定地点下车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离车,而造成乘车学生无人管理。
三、责任追究,各负其责
1、强化安全意识,实施责任追究制。
(1)如因随车教师未亲自点名而造成个别乘车学生步行返回,途中所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2)如因在校车行驶途中或学生上下车时,随车教师未尽到管理职责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处理费用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
(3)如因随车教师中途下车,学生无人管理,在车上而产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责任人一人承担,性质特别恶劣,将追究有关法律责任。
2、对因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究其安全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园方和随车教师各执一份。
__幼儿园(盖章)随车教师签名: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各位学生家长,为了加强和规范接送学生用车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证学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关于《校车管理规定》和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安全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家长必须配合学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熟知交通规则,并教育子女认真严格遵守交通秩序。
二、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乘坐车辆的相关规定。汛期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候车时不得离开候车地点下河玩水,远离河道,要熟知乘车时间,不得过早候车。家长要对学生乘车前时段安全进行监管,如果发生意外,由家长负责。
三、家长必须在学生返校时将子女送到校车站点,乘校车学生必须在固定乘车地点候车。要准时上车,超出等候时间,校车不再等候。因故不能返校的,家长要向随车调度员打电话或向学校打电话说明情况。离校不乘坐校车首先要和班主任请假,然后由班主任和校车管理人员或随车照管人员请假。放假时,需要接站的家长按照学校接送车到点时间,提前在接送点等候,接送车将学生安全送到家长手中签字后方可离开,不需要接站的,校车把学生送达车站学生下车回家途中安全由家长负责,要求家长要及时监管学生是否回家,知道学生去向。如因路况原因迟到的,驾驶人要立即告知家长,让家长放心。因一方原因未能按上述要求发生意外事故的,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四、学生上、下车时必须确保其安全,注意来往车辆,家长因事无法接送,必须嘱托他人代替接送工作,如果发生意外事故,由家长自己承担责任。
五、学生上车时不允许携带小刀、针、弹珠、小石子等危险物品及食物,为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及维护车内卫生,不允许学生在车上吃东西。不得在校车上打闹,喧哗,更不得吸烟.要服从随车照管人员管理。
六、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车并告知家长,由家长向学校校车管理人举报:
1、驾驶员没有按规定地点进行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2、驾驶员在途中乘载其他人员的。
3、驾驶员存在身体心理健康的现象。
4、驾驶员酒后驾驶的。
5、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
七、乘坐校车学生取消乘坐校车必须要由家长和班主任沟通,由班主任同意方能通知校车管理人员取消乘坐。个别趟次不乘坐要首先和班主任请假,然后和随车照管人员请假。
八、家长有责任了解接送子女车辆的基本情况(驾驶人员的工作作风、身体状况、驾驶经验以及车况是否符合要求等),发现异常应当向学校举报。
______学校负责人签名:______
______学生家长签名:______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校车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学生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学生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三、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四 、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五、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责任自负,不能请人代驾。
六、学生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
七、 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八、 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九、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校方签字: 司机签字:
闵家小学
.10.5
校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 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20xx年4月5日颁布施行)规定,切实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保障师生的交通安全, 特与校车管理人、驾驶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中小学及幼儿园负责人及校车驾驶人
二、管理目标
1、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后申请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备案;对《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前已经备案的校车,要对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承运人保险、车内安全设备等方面进行整改,完成整改后重新备案。
2、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管理,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校车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计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纪录,无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学校要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安全驾驶责任状,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3、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管理,制定车辆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验,督促驾驶员加强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学校不得使用或租用报废汽车、拼装车、低速载货汽车或安全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接送学生,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立即报废,对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接送学生,立即进行整改。不得强令驾驶员违法驾驶车辆。
4、学校要加强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撰写交通安全心得体会;设立并定期更换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宣传栏;积极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5、学校要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安全乘车协议书。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学生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家长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学生不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三、驾驶人承诺:
1、驾驶校车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摒弃驾驶陋习,坚决杜绝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速、闯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
2、接送学生途中不随意停车,不抢行,起步、停车时注意观察车内和车外情况,确认安全。认真做好出车和收车后的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3、遇到雨、雪、雾等恶劣天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注意保持安全车速,确保学生的安全。
此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交警大队和校车驾驶人各一份存查。
学 校 大武口区交警大队
责任人: 负责人:
校车驾驶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以下责任书:
一、校车车辆要求。幼儿园自备或租用校车都称为校车,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二、校车驾驶人要求。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三、校车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随车护送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责任心强、思想政治觉悟高、身体心理健康,且应掌握相关的交通安全常识、应急救护常识;随车护送人员要配合、监督驾驶员按预定路线图接送、遵守交通规则,按时完成好接送工作,做好行车中的幼儿安全管理,以及幼儿、家长、幼儿园之间的交接工作;随车护送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按预定应急预案在第一时间向有关人员及有关部门上报情况,并做好幼儿安全转移救护工作。
四、加强园内校车管理,确保幼儿接送安全。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作为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负起校车管理职责。
(一)要详细掌握园内接送幼儿的校车、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bfanwen.com形成方案材料并把相关材料发放到园内所有工作人员及幼儿家长手中,与幼儿监护人签订接送合同书、安全责任书,建立档案;
(二)要对接送幼儿的所有校车驾驶人、随车护送人员定期进行面对面的安全教育;
(三)坚决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接送幼儿,严禁用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机动车、拖拉机接送幼儿;(四)要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校车及其驾驶人、随车护送人管理台帐,对校车的日常运行维护与检验、驾驶人遵章守则及其审验、交通事故与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跟踪记录,做好做细各种应急预案,切实加强幼儿园校车的日常使用管理;
(五)要定期和不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随时保证其安全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幼儿园应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幼儿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超速或其他交通违章行为,应当制止。
(六)幼儿园组织春游等需要学生集体乘车外出活动的,要严格办理报批手续,且必须租用专业交通运输部门安全性能可靠的客车、并配备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对行驶路线熟悉的驾驶人员;
(七)对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按规定喷涂有公安厅交警总队和省教育厅制定的统一标识。
五、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对认真履行职责,在交通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要给予表彰;对因管理松懈,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是民办幼儿园的予以取缔。
六、要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作为幼儿园各项考核的基本要素。
七、本责任书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
八、责任书的要求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确保校车接送幼儿安全无事故,明确幼儿园、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三方责任,幼儿园与校车驾驶员、幼儿家长签订校车接送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了幼儿园、驾驶员和家庭都有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文明乘车教育的责任,并引导幼儿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现签订接送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驾驶员必需保障校车车辆状况良好,驾驶员素质高,确保相应座位,不超载。
二、禁止幼儿乘坐过程中站立。
三、幼儿乘坐校车,在指定站点上下车,由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满18周岁)接送幼儿。
四、早间自站点上校车后到幼儿园;下午自上校车后到指定站点下车,安全教育、检查由园方负责;幼儿早间上车之前和下午放学回家下车以后的安全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五、乘坐车辆途中一切安全由驾驶员负责。
六、驾驶员还必须和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幼儿校车接送的安全工作管理,确保本园接送车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签订校车接送教师安全责任书:
一、校车照管员应主动配合司机按照“先接远再接近”“先送近再送远”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接送路线及接送时间,按远近编排好座次表。
二、工作时要本着“服务幼儿,安全幼儿上下学,方便家长”的宗旨,认真负责、细心稳定、热爱幼儿,尊重家长。
三、遵守幼儿园校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接送过程每个环节的安全,要做到:
1、严格执行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并认真履行。负责做好幼儿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
2、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制度,如果家长没有按时到指定地点接送幼儿,不得擅自将孩子放下车或让熟人顺便带走,而应带孩子返园,并与班级老师做好交接工作,以便及时通知家长。
3、严格做好交接工作。对班级教师、家长的有关通知或口信尽量做到传递无误。每天出车前要自己清点幼儿人数或接送卡。下车前要检查车内有无漏下的幼儿,车窗有无关闭好,确保接送工作无误。
4、加强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乘车意识,做到头手不要伸出窗外,不在车内行走、打闹,确保乘车安全。
四、园车在接送幼儿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园领导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五、按要求填写好交接登记和接送登记。
负责人(签字):________ 责任人(签字):______
20___年___月___日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与车辆所有人签订本责任书。
一、校车界定 本责任书所指的校车是由集体或个人等社会资金购买的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专门用于接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车辆,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经教育局审查备案。车辆所有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对校车安全运营管理负全部法律责任。
二、车辆所有人职责
(一)校车安全技术达标,手续完备。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必须投保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校车安全责任保险。
3、校车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4、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5、按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校车,应当停运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二)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校车通行安全。
1、驾驶员必须为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的人;思想素质好,安全意识强,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4、校车驾驶人驾驶校车上道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5、校车驾驶人不得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6、载有学生的校车在一般道路上行驶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在急弯、陡坡、窄路、窄桥以及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7、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
8、严禁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校车。
9、严格按规定路线行驶,严禁随意变更行车路线。
10、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运载学生过程中,禁止除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以外的人员乘坐。
11、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当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落实随车照管人员,保证学生乘车安全 车辆所有人应安排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积极参加学校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学习。
(四)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交通事故。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车辆所有人、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校车服务学校、车辆所有人各执一份,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各备案一份。违反上述规定的,对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所有人承担全部责任。
服务学校: 校车车牌号码:
校长签字: 车辆所有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