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责任书(通用4篇)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保证公司现金、支票及各种凭证、账册的安全,财务人员(含各业务部门临时现金管理人员)与公司签订本安全责任书,并承诺按本责任书的内容贯彻执行,临时和兼职人员同样适用本责任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会法规,结合财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时汇报并妥善处理。
2、严格执行现金、支票、账单和各种物资的管理,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3、现金收银员在营业结账完毕时,必须在每日的15时之前将现金、票据上交财务部出纳员。财务部出纳员将每日营业收入的现金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公司各业务部门不得存留现金过夜。
4、财务人员去银行取送现金、支票等,必须由专车接送,并有指定人员护送,未经批准,中途不得处理与此项工作无关的事。
5、财务部办公场所及各业务部门严禁存放私人现金及贵重物品。
6、公司行政章、公章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随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临时交接,须经总经理批准并严格办理交接手续;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须经财务部负责人审核后,方可盖章,以备查;公章禁止带出公司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用后立即带回;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绍信、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等。如遇特殊情况时,必须经总经理同意。公章一般应在上班时间内使用,如无特殊情况,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公章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章守纪,秉公办事,没有总经理及相关负责人的授权,不得随意盖章;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乱放。盖章后出现的意外情况由批准人负责,如公章管理人员违规盖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7、各业务部存放备用金,每天按时清点库存现金,钥匙专人携带。
8、各业务部门的保险柜只存放备用金、印章等,所存取的备用金 不得超出公司规定的限额。
9、财务部的任何人员不得私配保险柜的钥匙,不得将保险柜的密码外传。
10、财务部人员离开(含短暂离开和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室内无本部门人员的情况下必须将门锁好,防止被盗的情况发生。
10、财务人员(含各业务部门临时现金管理人员)如不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及上述规定,出现被盗及丢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教师值班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教师值班的力度,增强教师值班的责任心,确保学校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力争为全体师生创造较安全的工作、休息环境,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值班教师签定安全值班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时间:
当日8:10次日8:10
二、值班要求:
1、要按时到岗,值班时间内教师不得擅离职守,按时做好交接班,并作好交接记录。(如请假、学习等找人替换需要填写换班表,否则出现特殊情况追究值班表上人员责任)
2、值班教师要维护学校的财产不受损失。
3、应负责学生早、午、晚饭的打饭、吃饭、喝水;午、晚休等方面的秩序、纪律及安全。(午休必须保证至少一人在外巡视,晚上等学生睡着后方可回宿舍休息。)
4、值班教师按值班顺序到六、五、四年级晚上上晚自习。
5、自习后值班组长负责学生打水安全,组员分别负责楼上楼下安全。
6、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当晚的值班组长联系;遇到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校长并按学校紧急事故救援预案处置,积极展开救援工作。
三、处理措施:
1、不按时到岗按迟到一次论处;每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在值班时间内上级电话调度或来校巡查时如果无人,值班教师视为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3、不按时交接班的,在交接班的间隙时间出现问题,区分不清责任的,由双方交接人共同承担。
4、在值班期间因值班教师的原因出现的损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上述内容,望值班教师严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师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若有其它意外事故发生,则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值班人调离本校后则失效。
为加强学校的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共建和谐校园,确保学校安全。学校校长与学校保卫(值班)教师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学校保卫(值日)教师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护校、爱校、以校为家。
二、采用24小时值班制,两人可采取短期轮换值班。
三、保证学校财产不受任何人为破坏和丢失,特殊情况(严重的自然灾害等)除外。
四、在值班期间,由于玩忽职守,学校财产受到人为破坏、丢损,值班教师应付主要责任。
五、实行外来人员来校签名制,严防坏人、神经病患者入校。
六、校长及学校安全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学校保卫工作进行安全查岗,根据查岗情况,酌情给予加分或减分,并及时提出表扬或批评。对不负责任者应限期改正,否则立即调换岗位。
七、对学校保卫教师实行安全目标奖惩,纳入学校考核,对工作认真负责,未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给予奖励,晋级、评优优先照顾;对不负责任,值班期间随意离岗,出现安全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报请上级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公司财务部安全责任书
为了加强对我司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指导思想方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各项安全生产法规、规范的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一般财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0元)为零。
2、微小工作责任事故(给公司造成损失500元以下)不得超过一次。
3、安全投入资金到位率100%。
4、为公司安全生产提供财务数据及相关证明支持率100%。
二、工作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财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审核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支出计划,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开展得到资金支持;
3、按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经费支出计划,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奖罚的兑现;
5、根据安全生产情况的变化,负责及时修正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
6、监督和检查各基层单位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的支出情况,并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经费支出专用账户,确保专款专用;
7、对各基层单位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经费用于其他款项的,有权提出制止,并责令其限期整改;
8、负责年终对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算汇总,及时报分管领导审核,并对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支出提出建议;
9、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手续,确保财务资金使用的安全。
10、保存并提供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财务数据及相关证明票据。
三、考核标准
公司每年依据本安全生产责任书对责任人的工作目标完成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责任人的年度绩效考核。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公司及责任人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X年12月31日止。
法定代表人: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