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安全责任书(精选26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进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有效开展,全面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特与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签订如下《药品安全责任书》:
一、药品经营企业切实担负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自觉抵制假劣药械,对所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负责,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药品购进关、验收关、储存关、养护关、销售关,不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不为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提供药品经营场所;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不为发布虚假广告提供便利条件。
三、健全并执行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审验供货商的经营资格,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资质证件、资料及销售凭证,确保所经营的药品有可追溯性;经营单位发现其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时,主动按规定召回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所报告。
四、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行政许可事项;不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不挂靠经营,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等。
五、加强药品分类管理,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办法》,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保证药师在岗履职,积极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六、认真做好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实现“六有三无”,即执业有许可、人员有资质、购进有记录、储存有条件、管理有制度,无假劣药品、无违规经营、无违法广告。
七、严格执行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真实完整的各项记录。
八、经营(使用)单位主动接受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督检查,认真执行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配合药监部门开展的各项检查行动,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一旦发生药品质量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如未实现责任要求,触犯其中任意一项的,自愿接受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盖章)
年 月 日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合法权益,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与你公司签订药品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经营药品。
二、企业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依法从事药品经营活动,依法承担药品质量责任。
三、坚持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药品质量安全负总责的原则,加强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的组织领导,建立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的领导机构,完善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以及应急处理程序(预案),以药品质量安全为主旋律,将药品质量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岗位,坚决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层层落实安全和质量管理责任。
四、积极配合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现场检查,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凡出现重大药品质量和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查明原因,追究相关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严肃处理,并将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结果报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五、按照新版GSP要求,建立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系统,能够实时控制并记录药品经营各环节和质量管理全过程,并符合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六、对各岗位新进人员,上岗前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各岗位人员必须按制度规定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在原岗位工作。
七、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记录,保证每批药品的来源、库存、去向清楚,做到药品的可追溯性。
八、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主动收集用户的药品不良反应,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分中心报告。
九、建立健全药品主动召回制度,保证在发现本公司经营的药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十、年终对本企业本年度药品经营质量作出运行情况报告,特别要对本年度不合格药品的经营、处理、召回情况作出质量分析。质量运行报告次年一月十日前分别报送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责任单位:(盖章)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切实监管各餐饮中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定本责任书。
一、乙方必须完善进货手续。进货渠道必须合法,必须从有正当经营手续且手续完备的经销商处进货。
二、乙方必须完善进销台帐的建立及登记。每次购进的食品种类、数量、价格必须如实登记。销售食品也应建立相应的台帐,并将进、销货台账于每月25日前报甲方。
三、乙方进购食品,必须向进货商索取相应的手续,进货商提供的各项手续(复印件),食品经营者应保存二年以上,以备存查。
四、乙方在食品经营活动中,应根据消费者需要向消费者出具售货发票,并对销售食品进行日常清理,将清理情况登记造册备查。
五、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食品,必须立即下架停止销售。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告知消费者,将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召回一并交甲方处理。
六、乙方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销售以下食品:
(一)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
(二)没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的食品;
(三)没有食品合格证明材料的食品;
(四)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过期、失效、变质食品;
(六)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食品;
(七)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八)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不合格食品;
(九)注水、未经检疫合格、伪造检疫标记的畜禽食品。
八、乙方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一经发现,不得投放市场销售,应自觉退市。
九、乙方不得进销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如在进购食品中因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由乙方自行退市。乙方隐匿不报,被甲方发现,甲方将责令乙方强制退市并依法进行处理。
十一、乙方不建立进、销台账,不执行自查、退市、召回制度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责令限期改正或停业整顿,并依法进行查处。
十二、乙方不认真按本责任书履行义务,因销售不合格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自觉接受甲方的检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长期有效。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5
为落实本项目质量目标责任,根据遵义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确保该工程按合同履约,保证工程质量,用户满意。决定对 工程项目施工与 签订质量目标责任书。
本工程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规定达到的质量等级为合格,项目部拟达到的质量目标为合格 。
一、项目部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服从公司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还应接受建设单位、政府主管部门,监理单位对工程的检查和指导,并随时征求他们的意见,作为持续改进的目标。
二、有关质量管理事项:
1、工程部指导项目部贯彻落实国家质量管理体系和公司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项目部应严格执行国家质量管理程序文件和技术操作文件,保证工程施工在正常状态下进行,达到质量管理目标;
2、项目部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管理机制,制定质量管理制度,落实质量管理责任;
3、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合同承诺的质量等级;
4、工程部如发现项目部在工程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其无条件改正和返工,并承担所有损失,对施工中机械设备、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达不到工程施工需求的,公司检查人员在场要求更新设备及更换人员;
5、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由公司与项目部共同配合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项目部承担。在必要时下发质量惩罚通知书,其经济罚款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或当场缴纳罚款;
6、若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项目部所有,若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所造成的罚款等费用,由项目部承担。若工程项目获“长安杯”或更高的荣誉,按公司有关奖励办法对项目部进行奖励;
7、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8、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应进行技术、质量交底,完成后按验收标准进行严格检查,工程所用材料、隐蔽工程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三、工期目标责任:
1、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 天;
2、项目部就工程工期须延时或有关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公司汇报;
3、项目按合同约定提前完工的,建设单位给予的奖励属项目部所有。由于违约、工期延误所造成的经济处罚和损失,由项目部全部承担。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宁江区农业局宁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签字)(签字)
二○xx年x月
为切实做好20xx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避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现与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工作指标
(一)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国家规定水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认真配合国家和省有关质检机构完成蔬菜、水果、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检测抽检工作,突出重点产品、关键季节农产品监测。
(三)加强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工作。继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全面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五)加大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使农药滥用和药物残留超标得到有效整治。
(六)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
二、检查考核
区农业局年底将对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如果表现突出,将予以表彰,如果工作不力,将通报批评。
三、责任追究
因履行职责不力,造成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宁江区农业局宁江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签字)(签字)
二○一一年五月
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
五杜绝:杜绝重大伤亡事故,杜绝死亡事故,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重大交通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一控制:年负伤率真控制在10‰以下。
三消灭:消灭违章指挥,消灭违章作业,消灭惯性事故。
一创建: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二、安全生产责任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协助项目经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要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好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检查。
3、管理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及时上岗,不脱岗,并对自己当班时发现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上报,并提出解决 问题的办法妥善解决问题。
4、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做到认真负责,大胆管理,带头并督促使用好个人防护用品,不违章指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5、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具体措施,确保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6、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及时督促有关人员楼司整改。
7、对冒险蛮干和违章作业者应及时制止和教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动物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及畜产品安全进行监管。
2、做好检疫工作,落实查证验物制度,做到出厂两章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滚花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做好检疫记录台账,严把动物及其产品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动物屠宰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4、按照要求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
5、制度健全。包括:检疫申报制度、消毒制度、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制度、同步检疫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
6、记录完整。包括:检疫申报记录、疫情报告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抽检及报告记录、耳标及产地检疫证明回收。
7、检疫工作室张贴法律法规、检疫管理制度、检疫程序、岗位责任制、投诉电话,悬挂执法标志。
二、定点屠宰场的责任:
1、动物屠宰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具备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
3、制度健全。包括:消毒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动物隔离观察制度、“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制度。
4、记录完整。包括:消毒记录、动物入场和动物产品出场登记记录、待宰急宰记录、动物隔离观察记录、同步检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瘦肉精”等违禁物质自检及报告记录。
5、按照规定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自检,并做好登记、存档。
6、按规定和要求对屠宰场所进行定期消毒。
7、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8、场内设置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办公室、休息室,检疫工作室。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屠宰场各一份,一份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 管 单 位: 代表签字:
动物屠宰厂(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公路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济青分公司
乙方:山东鲁桥建设有限公司青银高速迁拓工程三标项目部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青银高速青岛收费站迁移及拓宽工程
二、施工期限:自20xx年 5月 8日至 20xx年7月1日。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责任,强化管理,积极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和谐氛围。项目经理部与施工队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履行各自责任。
一、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汶马项目高速公路C21合同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公、非因公(病故除外)死亡事故,确保无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公共安全事件。
(4)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亡。
(5)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2、工作目标
(1)严格执行国家、四川省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合同文件及公司、管理局的各项安全规定。
(2)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并持续改进。
(3)落实“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等安全教育培训上岗制度,严格落实项目领导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4)强化安全目标管理。将安全责任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作业队、班组(或岗位职工)及协作单位。按季度或年度检查考核兑现。
(5)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申报制度。
(6)落实危险源动态管控、隐患排查整改和特种设备(设施)检测检验制度。(7)落实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落实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保障制度。按合同文件及公司、管理局的有关规定要求申报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有效使用。
(9)制定与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应急救援预案,根据季节性气候变化和应急管理要求,落实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应急物资,积极组织开展防洪度汛、森林防火等方面的应急救援演练。
(10)及时、如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落实事故处理决定和防范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1)积极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程、示范班组(安全和谐型)和安全文明岗位,努力实现3级达标目标的管理要求。
(12)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监督检查及时全面、记录完整,《安全生产履责监控办法》落实的好。
二、施工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责任目标
(1)杜绝职工(含民工)因公、非因公(病故除外)死亡事故,确保无责任事故。(2)杜绝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和中毒事故)。
(3)杜绝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公共安全事件。
(4)有效防范各类自然灾害,避免群死群亡。
(5)安全管理人员、特种设备、特殊工种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率为100%。
(6)对本施工队的安全生产负责。
2、工作目标
(1)协助安全总监、质量安全部,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工作。
(2)督促检查本项目部现场各负责人、班组长及作业人员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安全环保职责。
(3)配合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环保保证体系,保障安全环保措施费用的有效投入。(4)督促现场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认真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落实不到位的,禁止组织施工。
(5)督促各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6)合理安排现场的作业人员,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配合安全环保部门做好各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工作。
(7)督促现场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认真做好现场各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
(8)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认真开展“三工”活动,对现场的“三违”现象负监督管理责任。
(9)督促现场作业人员做好各项森林防火、消防等工作,对施工现场的森林防火、消防设施等进行巡视巡查,发现压力不足或损坏的及时通知项目部设备物资部进行更换。
(10)加强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管理工作,认真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环保工作的日常检查及参加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检查,对存在的各类隐患及时的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复查。整改率达到100%。
(11)组织各作业人员做好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汶马高速管理处、监理办、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保水保的文件、通知要求。
(12)自觉遵守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
(13)负责做好本施工队的消防保卫工作,不发生各类火灾、被盗事件。
(14)负责本施工队的办公、生活垃圾的清理及固体有害物资的回收,不发生乱丢造成环境污染。
三、附则
1、本责任书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汶马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中铁十七局集团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项目部一份,施工队长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工程结束。
3、本责任书解释权属汶马高速公路C21合同段项目部。
项目部负责人: 施工队队长: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为保障道路施工现场和过往车辆及人员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商定,签订本协议:
一、施工项目:
二、施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道路施工责任书。
三、要求: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循遵守甲方指定的文明安全施工规定。工程开工前对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使其熟知在高速公路作业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工程施工前乙方应根据施工区域确定交通控制方案,并将控制区域的具体位置、封闭方法及示意图报甲方,范文《道路施工责任书》。
3、必须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明显的施工标志。
4、施工现场须设置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
5、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违规现象及时整改。进入高速公路的施工车辆及人员须办理路政、交警管理手续,做到持证上岗;着反光背心,否则不准进入高速公路。施工人员不得在安全作业区域外活动。
6、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交纳 万元的安全保证金,若施工期内未发生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行为,保证金全额返还;但如果发生下列情形,安全金相应扣除:
(1)发现违反安全管理行为,每人次扣款1000元-5000元。
(2)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正确的调度指挥,每人次扣款5000元-10000元。
(3)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施工,向乙方开具《高速公路作业现场违章行为整改通知书》,并每次扣款10000元。
(4)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高速公路严重堵塞现象,除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扣安全保证金总额的30%。
(5)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事故或造成任何过往车辆、人员损失及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扣除20 %—50%的安全保证金。
(6)安全保证金扣除后,乙方须于次日将安全保证金相应补齐。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五、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20xx年xx日xx月
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为了切实搞好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局与各乡镇、企业、农产品生产基地等单位签订工作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乡镇农技站长、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超市、农贸市场负责人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等相关股站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人。分别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
二、责任内容
1、切实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不因工作不力而发生较大影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2、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的各项工作,如质如期完成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标任务。
3、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在农产品种植、加工环节不使用可能为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责任考核
县农业局将组织考评小组,对各乡镇、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考评,纳入县农业局对各乡镇年度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并对因工作不力而发生较大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
四、本责任状一式两份,签定双方各执一份
湘潭县农业局(盖章) 责任单位:
局 长 : 责任人 :
X年XX月XX日
工区长施工质量责任书
甲方: 乙方: 根据甲方乙方双方的约定,乙方承建甲方 工程施工任务,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过程 中,甲方乙方都应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施工安全和 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 范、标准,并确定履行法、法规所赋予双方各自的安全职责。
以确保建筑工程施工始终在安全文明的前提下进行。现经甲 方乙方商定,进一步确认,同意就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事 宜明确如下,并就有关安全管理事项制定以下协议内容,以 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进场后应遵守国家和本市对安全及文明施工的 有关文件规定,包括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及标准,以及 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乙方对施工现场的规 定负全责,凡在施工现场内(含生产现场和生活区)因违章 指挥、违章操作导致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事故、 触电土方坍塌事故及管线折断、破裂、泄漏事故或由乙方自 身原因造成的失火、失盗、人员伤亡事故,以及民生政治、 刑事、治安案件和食物中毒、疫情、职业危害、交通事故等 非正常死亡,除依法追究肇事者和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外, 一切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和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除外) 。
二、施工前,乙方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从 项目经理到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责任,对所有进场施工人员 (含管理人员在内) ,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编制详细的施工 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使所有施工 人员知情,并使操作人员制定和掌握具体的实施方法) 。向 有关部门提供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保证所有特种作业人员 持证上岗。
三、乙方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 场的安全管理,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的安全技术管理 工作,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力量实施现场安全 监督、跟踪管理、并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对可能发生的问题 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发挥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要 及时指出、坚决制止。
四、乙方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规范 及标准进行施工,并做到: 1、实施市政管线作业应根据基坑、基槽等和开挖深度、 土质类别选择开挖方案,明确边坡或采取相应护坡支撑和护 堤桩以防塌方。边坡周围施加静载(土堆等)或动载(泵车 浇筑等)应符合相应安全规定。
2、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对施工现场及其影响的区域内地 下的障碍物清理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周围道路管线采取保护措施。
3、加强暑期中暑或流感的有效防控,发现异常立即了 解情况并送医隔离。
4、施工作业前需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器 材等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无误后方可使用。电气设备、电源 线路必须绝缘良好,不得与金属物浸水位置(导电物品)搭 接捆绑在一起,各种临时电源线,绝缘皮要防止摩擦破损和 被重物埋压。电动机、配电箱应按规定安装防护设置、漏电 保护器及接地、接零和设备专一电闸等有效控制。当临时停 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上锁。
5、在施工中动用明火(如进行电气焊作业)或高处作 业等必须实行审批制度和安全防护措施,现场(含生活区) 的消防设备、器材按有关规定配置,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运 输、储存、保管要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6、督促施工人员做好下班后清理检查工作,对作业区 域存在的危险因素(如管道沟、槽,管道井及高低压线路、 变电、配电设施)要采取防护措施,设置防护围栏,设置警 示标识(含晚间设置警示灯) 。要严加防范、重点监控。在 管道井下或密闭容器作业应严守操作规程并注意通风、照明 和保持通讯联络,并有两个以上人员作业,以防因缺氧造成 的事故。
7、实施挖土作业和拆除工程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8、按规范要求及现场实际情况布置现场消防通道、消 防栓、消防水龙带、消防专职安全员。
五、乙方应按规定要求制定劳保技术措施,保证操作人 员劳保用品和用工规范要求。
六、乙方应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和环保、环卫的有关规 定设置宿舍、食堂、饮用水及其他卫生设施。对施工现场的 环境(如现场废水、尘雾、噪声、振动、坠落物等)进行有 效地控制,为防止职业危害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
七、外地施工人员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并及时 办理暂住证、做工证、健康证、外地施工队伍进京需及时办 理注册手续,签订保稳定保安全责任书。
八、关心职工及外地施工队伍的生活,及时了解思想动 态,最大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帮助他们客服工作、生 活上的困难,确保其思想稳定生产安全。
九、保证责任区内符合安全、环保、环卫要求,做到: 不起尘无遗洒、进出车辆保洁,路面有人清扫,落实门前三 包。
十、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对各 种不安全因素、隐患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对甲方提出的不安 全问题及隐患乙方应立即整改,对当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采 取临时可靠措施加以控制,对经指出不予整改的或乙方失职失误造成的事故案件的,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的约定,按违约给予相应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有效期至工程竣工时乙方撤离施工现场后。
十二、本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法律、法 规及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标准为依据。
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成都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单位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对生产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产地准出销前检验,凡交售的农产品,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产地准出合格证明或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经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对进入市场流通的不合格农产品实行召回或销毁制度。
四、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记录和销售台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坚决杜绝使用违禁农药、渔药及兽药。
五、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六、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讲诚信、守承诺,做到相关制度和质量承诺公开上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七、对因违反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条,而造成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愿意接受处罚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责任单位(盖章):
监管单位:
20__年月日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及有关部门关于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责任制,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提高项目部人员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意识,杜绝各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双方协商签订此责任书,责任书签发之日起,甲方负责监督,检查 、指导、纠正各方面工作,乙方负责全面的贯彻实施。
一.工地现场施工安全工作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严禁穿拖鞋和高跟鞋登高,作业时超过2米高度必须佩戴安全带,所有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必须购买保险。
操作电器设备时必须持有上岗安全证件的相关人员去操作,严禁无证上岗、无证操作。
二.工地现场消防安全工作
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条例及消防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内部的消防管理办法。避免各种意外发生。
三.工地现场治安安全工作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公司内部各项法规。
严禁盗窃公私物料和工具及损坏料材、设备、公、私物品、成品、半成品,凡是违反者按照有关规定赔偿五至十倍,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项目责任书必须严格遵守,由甲方监督,乙方负责实施,
甲方在监督、检查、指导中查出来的问题乙方要迅速的落实。
工地如有发生以上及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甲方将给予经济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
工地现场安全均有乙方负责,如有以上安全问题等发生,将由乙方承担后果及法律责任。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现将本项目部(项目经理)质量责任明确如下:
1. 本工程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技术负责人为:___________、施工管理负责人为:__________。
2. 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时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项目部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和商品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 必须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5. 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6. 建立、建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7. 工程竣工后,其工程质量必须满足合同要求,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项目部应当代表公司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公 司: 项 目 部:
总经理: 项目经理:
年月日 年月日
为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事先介入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产品生产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规模基地(大户)、农资市场等主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提升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效力,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特与签订如下监管工作责任: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营造宣传氛围,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意识。
二、认真将你单位属辖监管的重点对象、监管内容及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具体监管责任人,基地大户有生产主体责任人,并负责签订好相应的监管责任书和承诺书。要对具体监管责任人、主体责任人分别做好业务培训和工作督查、考评。
三、要按照标准化生产的要求,强化农产品生产规范化管理,按照小农资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的要求,加大农资源头和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着力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各项服务工作中去。
四、认真开展好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例行抽检工作。确保全年种植业农产品、水产品检测合格率98%以上,畜产品检测合格率99%以上。做到规范、合法,并及时做好检测结果的通报或处理工作。
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在建立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演练,及时做好针对性的实用修正。
六、重点突出检查生产过程记录台账、农业投入品仓库、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情况,以及农产品的包装标识,销售流通环节的供证供票、索证索票等情况。要全面落实好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制度。检查时要做好记录,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落实整改,若有严重违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及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告,依法从严查处。加强对重点监管对象的监管力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确保100%的安全。
七、具体工作指标任务。①完成农产品生产基地规范化建设达标家;②完成“放心”农资经营连锁店达标单位家;③完成农产品生产基地抽样达检样本个;④完成农产品监管信息报送篇;⑤在建立快速检测室的乡镇必须完成下达的检测任务;⑥新增“三品”基地亩,产品只;⑦对涉及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的乡镇,要求换证率达85%以上。(具体祥见附件)
八、认真做好监管工作情况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完成半年度小结和年度总结,以利于掌握动态和不断完善监管机制。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农业局责任单位
代表:代表:
年月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明确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特与你单位签定本年度农产品安全责任书。
一、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政府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
三、建立企业内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落实企业内部检测人员并提供相应的工作环境。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市销售。要建立质量安全诚信机制,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货销售台账。
四、凡进入本市场的农产品,必须具备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生产基地出具的产品合格证明和具备国家认可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安全标准。
五、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结果公示制度。要在每个交易日将检验结果及时公布,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产品质量情况。特别是对果蔬区重点区域,要坚持进入果蔬批批抽检、样样抽检,如发生农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处置,并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六、实行不合格农产品退市制度。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3次抽检不合格,该产区的相应品种6个月禁止该市场销售。
七、实行农产品包装管理制度。包装上市销售的农产品,其包装、标签等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包装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上市销售。
八、本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内容管理操作,如有违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有相关部门严厉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
丹凤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负责人:
丹凤县超市负责人:
二0xx年xx日xx月
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质量监管责任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106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的意见》(农质发[20xx]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农产品安全工作实际,胡屯镇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一)按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农产品监管措施,建立一个机构完善、措施到位、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安全高效的运行机制;
(二)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三)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具体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
(二)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各村设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保证有2个以上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专门从事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行政村设农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员,负责村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与信息报送工作。
(三)认真执行上级部门高毒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确保蔬菜产区无高毒农药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溯制度》,确保上市产品的包装内可以查询到生产农户的信息。
(五)认真落实农产品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每个生产基地、每个蔬菜大棚、每块菜田都要明确质量安全责任人,并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规定,机构设置不健全,或不能有效运转、措施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不明确,将追究责任;对于监管措施不力,玩忽职守,导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人员警告、记过或撤职等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胡屯镇人民政府(盖章)代表:(签字)
村民委员会(盖章)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各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经林场研究决定,特向你村下达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
一、 主要责任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制度,各村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分工,村长是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是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责任目标
(一)确保本辖区内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禁止国家规定禁用的高毒农药在种植业产品上使用;禁止国家规定的限用农药在对应的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等园艺作物上使用;禁止“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在畜产品上使用;禁止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在水产品上使用。
(二)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
1 、蔬菜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5%以上;
2 、水果、食用菌、茶叶的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3 、畜产品的“瘦肉精”等禁用物质和兽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生鲜乳中的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100% ;
4 、水产品的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受理率、查处率达到100%.
(四)监测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追溯处理率达100%。
(五)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完善的生产档案,实现质量可追溯。
三、考核办法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农村工作的考核,不定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排名并通报。
四、责任追究
(一)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对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二)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因处置不当或放任、引导、协调媒体宣传报道不当,或越权擅自向社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三)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负责人和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人(签名)
村负责人(签名)
签订日期:20xx年3月19日
一、班组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并自觉接受监督;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深化安全生产的"双基"工作;
3、切实落实车间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在操作作业中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和生产操作规程;
4、正确佩带劳保用品,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5、加强对特种设备、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安 全生产;
6、认真开展岗位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培训 、教育活动;
8、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向相关方施加安全生产方面的影响;
9、积极协助安全管理部做好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工作;
10、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
11、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精通业务,钻研技术,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12、工作过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13、作为事故应急小组成员的,应明确职责,切实履行。
二、目标:
1、质量、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安全零事故。
2、按计划 参加培训率达90%。
3、按计划参加班组活动率达90%。
4、劳保用品正确配戴率达100%。
5、有效执行操作规程率100%。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 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人签字: 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动物和动物产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食品安全,明确职责,特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
一、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人的责任:
1、依法对养殖场(户、小区)进行畜产品安全监管,督促养殖场(户、小区)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档案。
2、做好检疫工作,严把动物进出检疫关口。
3、监督指导养殖场(户、小区)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4、对养殖场(户、小区)组织开展监测工作。
二、动物养殖场(户)主的责任:
1、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必须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畜产品安全监管,并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搞好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监测。
2、动物养殖场,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若需购买或引进畜禽,必须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购买和引进,并按规定申报检疫。出售畜禽前1天、购进畜禽后3天内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检。
4、必须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规范的养殖档案,养殖档案中兽药饲料使用记录完整。
5、同时具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防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6、动物养殖场应严格执行无公害畜禽生产技术规程,严格饲料、兽药、饮用水等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违禁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违禁兽药,不人药兽用,严格执行休药期
7、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动物防疫,定期对养殖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8、不得出售病死畜禽,对不明原因死亡的畜禽,必须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对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9、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依法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监管单位和动物养殖场(户、小区)各一份,一份交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存档。
监管单位: 代表签字:
动物养殖场: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学生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学生简介:
姓名(签名):性别年龄:年级:家庭住址:家长姓名:联系电话:
二、签定原因:由于近期学校各类安全事件层出不穷,特别是食物中毒事件在学校不断发生,为了进一步杜绝各类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特和家长签订如下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安全责任:
1、班主任、家长要对学生进行校内外食品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食用发霉、变质、过期和三无商食。
2、学校要通过健康教育课程、班会、队会等多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宣传如何识别发霉、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3、家长尽量不要给学生买零食的钱,防止学生自己购买不合格食品或发霉、变质、过期和三无食品。
4、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故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家长不严格尽责,造成学生食用了不安全食品而发生类似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的,家长承担全部责任。由于学校教育不当或教师未进行教育的,学校要追究教师责任。
5、本责任书至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__年8月30日。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诚信是企业的灵魂。中药材、中药饮片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健康。守法经营、诚实守信、保证质量是企业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向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放心的中药材饮片,提高大众的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是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为此,太谷县广源堂药业有限公司郑重承诺:
一、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生产、经营、使用。严格按照《中国药典》现行版的要求进行检测、检验。
二、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部、国家中医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检安关于药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0__】25号)的要求,不外购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或改换包装标签。绝不从不具备中药材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中药材。
三、严格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审核及现场审计,提高企业内控质量标准。
我公司自愿接受同行、社会的监督,如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应的后果。
__公司
20__年__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我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市民消费安全,坚持生产者是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原则,绥化市北林区动物检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与城区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
一、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认真履行查证验物义务,在生猪进场时查验生猪检疫合格证明,确保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生猪不得进场。不屠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
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不断改善企业技术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高出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建立健全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积极开展生猪宰前尿液“瘦肉精”检测工作,检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及时向北林区动物检疫站、畜禽屠宰管理所报告。
四、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主动接受畜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开展的“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测工作。
五、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配置生猪留置场所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完善相应制度。对经检疫不合格并出具无害化处理通知单的和经监测含有“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生猪及其产品,主动采取留置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六、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积极加强企业管理,确保出厂生猪产品“瘦肉精”检出率为零。
七、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责任期为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