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遂川县泉江小学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小学生年龄小,是非辨别能力差,无论在学业还是身心健康方面的发展都需要家校之间的密切配合,以达到教育的最优化,让学生更好地健康成长和成才。本着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让他们个个成仁成才的出发点,学校特与在校外托管中心(班)的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订此安全协议书。
一、甲方尽可能地为全体师生营造优良的教学氛围,优化学校的育人环境。
二、甲方不主张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被监护人托管在外,强烈反对乙方把孩子托管在卫生、安全、教育环境不达标的托管中心(班)。
三、乙方如果确实因为家庭原因需要把孩子或被监护人放在校外托管的,请务必实地察看此托管中心的办学环境,确保自己的孩子或被监护人在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实地察看包括周边环境、从事人员的健康证、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合格证、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证和执教人员的教师资格证。
四、乙方要到甲方了解学生上学和放学的作息时间,以便乙方与托管中心签订相关托管协议。甲方早上7:30开校门,中午开校门时间冬春季节为1:50,夏秋季节为2:10;上午放学时间是11:40。下午放学时间分冬春季节和夏秋两个季节不同,冬春季节为下午4:40,夏秋季节为下午:5:00。一年级和二年级学生上午放学时间为11:20,下午冬春季节为3:30,夏秋季节为下午:3:50(星期四下午一、二年级学生也需要上三节课,这天一、二年级学生的放学时刻是冬春季节为4:20,夏秋季节为下午:4:40)。甲方未开校门期间不允许学生到校,更不允许学生在校门口聚集、拥堵,请乙方必须把你的孩子或被监护人的相关作息时间告诉托管中心(班)的工作人员,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时间,以防止学生进游戏厅或网吧。学校每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夏秋季节作息时间表,10月1日长假后执行冬春季节作息时间表。
五、乙方把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托管在外,托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与学校无关,请乙方务必与相关从业人员签订托管安全协议,确保自己的孩子或监护人的安全。
六、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学生脱离托管中心(班)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请各自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或盖章):遂川县泉江小学
乙方(签字):
年级 班 同学的家长(或监护人)
20xx年9月 日
为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假期进出校园、宿舍须携带“出入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检查。
二、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严禁进入异性宿舍。
三、不在宿舍内存放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使用电磁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及炊具;不私拉乱接电源;不在楼内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物品;不得下水游泳。
四、妥善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存折等,不随手乱放,以防丢失。
五、严格遵守假期作息时间,不在宿舍区大声喧哗,不得从事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
六、携带贵重物品出门必须凭本人出入证在门卫处登记,否则不能带出。
七、离开宿舍时自觉关闭水龙头、电风扇和照明设施;电脑、充电器要断开电源,并关锁好门窗。
八、留校住宿期间不得参与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纪违法活动。
九、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或暂时不在学校居住须主动向辅导员请假并说明去向,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返校后须及时销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住宿期间,有违反学生公寓住宿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收回其“出入证”,不予继续留校住宿并视情节予以校纪处理。
假期留校住宿学生须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主动承担安全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如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学生本人持有。
学生签名:
家长确认情况: 家长联系电话:
学院(盖章):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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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学生在假期留校期间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加强安全纪律观念,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位假期留校学生应保证严格遵守《西南民族大学学生手册》的一切规定,并坚持做到以下几点:
1、学生本人在经过父母同意后,以书面和学工网申请的方式向学院提出假期留校申请,完成一切手续,经学院同意后方可留校;
2、遵纪守法,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不晚归,不留宿他人,集中住宿,不随意在校外留宿;
3、不擅自离校,有事外出要注意安全,外出应履行严格的请假手续,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
4、从事勤工助学、打工必须要经过学生家长的同意,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承担勤工助学、打工期间的一切后果;
5、严禁违反学校相关规定在校外租房居住;
6、严禁赌博、滋事生非和打架斗殴;
7、不得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签名活动,不得私自组织或参与无安全保障的活动,如旅游、攀岩、游泳、救灾等;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现金、实物) ,如因个人保管不善造成丢失,责任自负;
9、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接电线、私装插座、私自增设大功率电器设备、增大保险丝容量、超负荷用电等一切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
10、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煤油炉、酒精炉、石油液化器钢瓶、煤气灶、热得快、床头夹灯、蜡烛等一切电加热器具及明火;
11、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焚烧垃圾、废物;
12、严禁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充放氢气球;
对违反上述规定,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社会学与心理学学院(盖章)
班主任(辅导员) 签字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强化学校管理,消除不安全的隐患,杜绝危害事故的发生,创建良好安宁的教育、教学环境,搞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特拟定班级安全管理责任状,由学校与班主任签订责任书。
1、班主任为本班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状。
2、班主任经常利用晨会、班会组织本班学生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教育的重点放在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上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利用黑板报等加强安全知识的宣传。
3、班主任把普及安全知识列入计划要有安全记录。向学生传授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常识,教会他们在危害和灾害面前自救自护的措施。
4、采取措施,做好转化工作,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强化学生学法、知法、守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意识,控制群体事件的发生。
5、班级组织外出活动,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和防范措施,严格实行审批制度,凡组织学生参加春游、秋游、远足等户外集体活动,必须制定周密计划,由学校报总校审批。
6、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和学生的安全意识,通过召开家长会,使家长和学校配合,共同防止学生在校内外发生意外事故。
7、发现班上学生未到校上课,要及时通知给家长。
8、对因玩忽职守,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事故的,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x学校 (章)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与学生签订。
一、寒暑假期间,学生留校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家长和所在二级学院同意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办理相关住宿手续后,方视为学生在寒暑假期间正式留校。未经学校同意,学生不得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学生留校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应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及学校其他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有义务听从学校指挥,服从学校管理,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寒暑假留校期间,学生应严格遵守《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社区公寓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凭公寓临时出入证和学生证进入学生公寓,并按规定住宿。公寓临时出入证限由学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出借出入证的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必须按照规定在学校住宿,不允许到校外租住房屋,自行租房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寒暑假留校期间,学生从学校外出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六、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在校内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七、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学校将从重处理;
九、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寒暑假留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院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院(盖章): 班级学号:
党总支负责人签字: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度过了一个平安、愉快的暑假,我们带着对暑假生活的美好记忆、怀着对新学年的憧憬、对新学期的向往,开始了新学期的学习生活。本学期我校仍以学生安全为首要工作,安排两名教师全程跟车、负责学生上、下车的安全及在车上管理学生。结合我校乘车学生的实际,特制定《明德小学乘车学生安全责任书》,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学校,确保孩子能安全、健康、快乐的成长。
1、如有接送站点变更必须到学校说明后方可变更,不允许今天乘车明天不乘车,要么一学期乘车或不乘车,如孩子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的必须和以下跟车老师联系同时给班主任请假。
2、请家长按乘车地点、时间按时接送,甲、乙双方应以学生安全为己任,各负其责。
3、如果学生迟于规定时间到达站点,请家长亲自带学生到校上课。
4、如家长因特殊情况不需要在乘车点接送学生或在乘车点里家长没有接到学生,请家长直接找跟车教师和班主任协商。
5、家长早上送孩子到站点必须等到孩子安全上车后方可离开,若家长提前离开,孩子在站点候车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晚上放学,家长必须提前到达站点接到孩子方可,若因家长不按时到站点或不到站点接孩子,孩子下车后因无家长监管,在站点或路上出现安全事故,后果家长自负。
6、学生上、下车不得拥挤,按秩序上下、上车后系好安全带,文明乘车,确保安全。
7、乘车学生违反学校规定、不听劝阻擅自离校的,学校将以自动放弃乘车处理,本学期不能再乘车。
附:跟车教师负责的站点:张英老师:(小冲、刘湖、郑王家、范湖、齐湾、砖厂、大桥1-3队、7队),肖老师:(姚山、闫坡、刘湖北、郑王家、大冲、大桥4-6队)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和家长各执一份。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明德小学
乙方(学生监护人)签字:
20xx年9月1日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上级各有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向甲方保证做到以下两点:
(1)确保子女上学、放学乘坐交通工具,不是非法营运车辆和超载车辆,例如:无牌证的学生接送车、残疾人代步车、拼改装车、外地车、社会黑车等未经交通营运部门核准营运资格的车辆,所乘坐交通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取得运营资质的车辆。
(2)确保本班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放学,达到十二周岁的学生如果要独自骑车上学、放学,学生家长必须征得学校同意,并和学校签订安全保证书。
二、学生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对孩子的人身安全和管教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为使孩子从小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保障自身安全,提高安全整体素质,确保孩子安全健康成长,家长有责任、有义务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并加强对子女的法制观念教育特别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他(她)们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公共场所秩序和社会公德。
三、家长接送子女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四、家长在学校门口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门口或进入校园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五、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
六、学生家长自行接送子女上学、放学路途中出现的意外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七、本责任书作为学校方与学生家长签订的安全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学生家长(监护人)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学校:(公章)
乙方:(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发展、成长的基础,也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由于我们学校位于公路的沿线,学生出行安全就成为我们大家关注的大事,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您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学校郑重要求所家长能够克服困难亲自接送学生。并与您签订《接送学生安全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一、关于您孩子的亲自送和接:
1、由于我们的孩子还是小学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识薄弱,所以本着为了我们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们郑重要求您:请亲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时的上学和放学。
2、送和接的地点:(校园门口)
送学生上学:请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门口,看着孩子进入校园方可离开。接学生放学:请您于学校规定的放学时间前五分钟到达指定的接孩子的地点(校园门口)等候孩子出校门,并与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时间。不要让孩子在放学后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群中寻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个离校门口较远的地方找你,不能让孩子穿越马路去与您汇合,一定要在学校门口指定地点接孩子,与孩子一同过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学生上学和放学的相关责任须知:
⑴家长或监护人有义务接送子女上学和放学回家,不准让学生独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学、回家的路上,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道德规范。
⑵严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重病、精神异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确保孩子上、放学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并且使用合格车辆接送,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如果家长和学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职责而出现安全事故,产生后果家长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⑷家长不能亲自接送学生,而是自己联系车辆接送孩子的,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严厉禁止委托非客运车辆(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和无牌、无照、无证的非法运营车辆(私家车)接送孩子,更不能让学生自己驾驶摩拖车、电动车或自行车等独自上学和放学回家!否则,造成安全事故学校将不负任何责任。
⑸请家长协同学校一块对孩子进行安全出行教育,严禁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擅自到沟塘、河流洗澡,严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学生及家长负责。
⑹我们的要求是:家长或监护人亲自接送学生上学、放学,如家长由于种种原因或借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学的,学生上学、放学途中发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及家长自己承担,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以上条款请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家长自行负责,学校不承担一切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请您仔细读以上条款,家长及学生签字后视为完全同意以上条款,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本责任书有效期从签定之日起到学生在我校就读一期结束的时间段内长期有效。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为了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罗江中学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共同制订本安全责任书:
1、学校与家长应当共同做好对学生假期补课期间的安全教育与保护工作,并且紧密配合,互相信任,互通信息。
2、家长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责任与义务。
3、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教给学生一些安全自我防护知识,教育学生远离各种危险环境,不参加各种危险活动。
4、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学校门卫制度》(进出凭班主任签写的假条和出入证出入),《消防制度》(不用明火或玩火),《用电制度》(不私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各种电器设备),《交通安全制度》和《不准私自下塘堰河渠洗澡》等制度。若学生不听从教育和管理所造成不良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全部责任。
5、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按时到校,按时离校,学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办理请假手续出具请假条,学生上学或放学,原则上要求家长接送,确保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的安全。
6、学生在校期间,有事请假,必须具备请假条,经老师签字、学校同意后方可准假,凡伪造签字外出、不假外出或以撒谎的方式外出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负责。
7、家长与学校共同教育学生在上(放)学时不乘坐“五小”车辆(农用车、拖拉机、货运三轮车、摩托车、农用机械车)和“三无”车辆(无牌、无证、报废车);不在途中逗留,更不能到经营性的娱乐场所和网吧;遵守交通规则及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在此期间不听劝告,不服从教育而发生安全事故,应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责任。
8、家长与学校共同加强对学生进行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不吃过期、变质、霉烂、有毒的食品。
9、住校生要严格遵守《住校生管理规定》,禁止夜不归宿、赌博、点蜡烛、私拉乱接等违规违纪行为。
10、家长和学校共同教育学生防雷击、防震等知识。
11、家长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严禁私自下河、湖、塘、堰等地游泳。
12、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本次学生暑假补课时间。
责任人:_
日期:_年_月_日
为加强我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的校园育人环境,学校实行校园安全责任制。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校园安全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校园治安秩序,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1. 保持政治稳定,反对邪教,防止和杜绝集体上访、罢工、罢课、失泄密等影响社会和校园安定的重大事件发生。
2. 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各项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五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暴、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到实处。
3. 建立校园安全责任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责任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要按照《校园治安安全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安全任务的完成。
1.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该部门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 层层落实校园安全责任。各部门要根据校园治安安全目标的要求与下属教职工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 制定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 加强对本部门物品和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部门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6. 做好外来聘用人员(包括建筑工人、临时工)的管理、教育工作。要按学校有关规定对本部门使用的临时聘用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进行核查登记,办理各种使用、暂住手续。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教育外来聘用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发生各种不轨行为。
7.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各部门每季度至少要对本部门的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8. 建立校园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9. 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按照《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消防安全制度》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与奖惩。
1.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2. 根据《金山区第一实验小学校园安全责任书》考核合格的部门,在年终考核的基础上,评选出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3. 对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年度不能评为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对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和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它: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学校校园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 责任部门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为了保证留校学生安全度过假期,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特签订此安全责任书。
一、进出校园、宿舍须携带出入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以备检查,不得在宿舍内留宿他人;严禁进入异性宿舍。
二、服从学校住宿安排,不得擅自调换宿舍。
三、不在宿舍内藏匿或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不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具,不使用其它炉具在宿舍做饭、烧水和私自接拉电源,不在楼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物品。
四、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贵重物品、现金、存折,不随手乱放,以防丢失。
五、严格遵守假期公寓作息时间,不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影响他人的学习和休息,遵守门禁制度。
六、大宗物品出门必须在值班室凭本人出入证登记,否则不能带出。
七、离开宿舍自觉关水、关灯,电脑、充电器要断开电源,关窗锁门;在宿舍不得敞门睡觉。
八、不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活动。
九、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离开芜湖或不在学校居住主动向辅导员老师请假并说明去向,得到批准后方可离开,返校后须及时销假。
十、凡在假期留校期间,有违反学生公寓住宿规定,经批评教育不听劝阻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凡留校住宿学生须自觉履行安全责任书要求的事项,主动承担安全责任,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对于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存学院,一份本人持有。
学院(章):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需要多方联动,扎实推进。为了切实开展好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结合乡党委和中心学校制定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成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 长:张清泉
副组长:杨 琼 张春芳
管理员:杨术全
成 员:杨昌子 姚纯清 杨德松 周 涛
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如下:
张清泉:领导李家河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
杨 琼:负责监督落实营养改善詈划,处理日常事务。 杨术全:负责处理营养餐项目日常管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杨昌子、姚纯清:负责对周二、周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特质采买,及对食堂的管理。
周 涛:负责对周一、周二、周五课间加餐模式,牛奶、鸡蛋的发放。
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食品既对学生发放、签字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1、学校营养餐工作,校长张清泉为第一责任人,杨琼、杨术全、杨昌子、周涛、姚纯清、杨德松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为该班营养餐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拟定出安全协议书,将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四、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采购索证验收、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监督指导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应做好购货记录。
3、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存放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七、应急措施
各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