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精选三篇】

学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通用3篇)

小学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 篇1

为了提高我班学生学习成绩,经学生自愿申请,家长和学校一致同意,拟定从年秋期起,每周周一至周五下午,添加一节无偿的课外辅导课,时间从15:30:——16:10。科目分别设置为英语、历史、物理、化学、语文和数学(周一两科)。为确保学生在此期间的人身安全,现结合实际情况,明确责任划分,特制订此安全责任书

1、家长、学生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

2、学生在学校补课期间应遵守纪律,服从任课教师管理,如有违纪,取消被辅导资格。

3、辅导老师每次集中放学并清点学生人数;家长尽可能接学生回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独自回家的学生不准乘坐超员、非载人车辆和骑摩托车回家,更不能与社会人员接触。否则,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4、学生在辅导结束后应及时回家,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未按时到家,应立即寻找并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否则,发生意外,责任在学生方。

5、学生应严格遵守各种安全制度,如有违反规定造成的其他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6、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

特别声明:此次活动为教师义务给学生辅导,不收任何费用。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教师签字:

小学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 篇2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关注孩子健康成长的同时,我校要求家长们时时刻刻、设身处地、以身作则,并及时加强对子女交通安全、游戏安全、活动安全、游泳安全、防火、防电、禁毒、防绑架等教育,增强“安全无小事”的意识,为了责任明确、责任到位,确保安全。我校特制定非寄宿生安全责任书,细则如下:

一、学生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二、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管理,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

三、学生除在校上课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外,其他时间在家休息不得在校逗留,出现安全事故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四、预防溺水事故发生,教育学生不私自到河、溏、池、沼、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

五、非寄宿学生不得随意进出生活区,更不得爬围墙进出生活区。

六、讲究饮食卫生,不吃“三无”(无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不吃校外小摊贩出售的食品,生吃瓜果要消毒洗净,防止病从口入,严防食物中毒。

七、不私自动用消防器材。若遇险情,搞好自救和互救,并及时上报班主任。学生生病时,应看医生,遵医嘱服药。

八、自觉维护学校秩序,不让外人进入校园,发现可疑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和其它贵重物品。

九、雷雨大风天,不要到树下、墙根下、电杆下避雨,不用金属杆的雨伞,以防雷击。遇到折断的电线不乱动,要报告有关部门及时处理。不要到施工现场玩耍,不从事爬墙、登高等危险活动。

十、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不吸烟,不喝酒,不进三室一厅,不看黄色书刊和录像;不玩火,不玩、不买、不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险物品,不准购买、携带刀、枪、棍、棒等凶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说脏话,礼貌待人。

十一、不准私自外出旅游,独自外出必须征得家长同意或由家长带领。

十三、学生因自己过错,造成学生人身和财产损失的,有本人承担责任。学生因过错行为,造成他人或集体的人身、财产损害的,由过错学生承担责任。十四、学生在未经过学校的批准情况下,不得擅自组织活动,否则,发生的事故有直接责任人及组织者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十五、学生本人对自伤行为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

十六、根据本协议适用于我校高职单招辅导班的全日制在校生。

十七、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开始生效。

十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十九、本协议解释权在福州市新知培训学校学生工作处。

二十、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学生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家长按以上规定教育学生认真遵守本责任书。违犯后果自负。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学生、家长、学校签字盖章后,学生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本责任书有效期至学生在校学习期结束,如有修改,以修改内容为准。

学生姓名:福州市新知培训学校

学生监护人:

二零**年九月二十日

小学生辅导班安全责任书 篇3

学生是家庭的希望,祖国的未来,与我辅导中心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个家长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早日成为国家栋梁,也是我辅导中心和家长共同的愿望。

安全重于泰山,是我辅导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我辅导中心特与家长签订学生人身安全责任书。

1、我辅导中心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文明礼貌教育、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使其具有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做好与我辅导中心的联系和沟通,请将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的告诉班主任,以便和您及时取得联系,以形成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教育网络。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4、对父母外出打工的留守儿童,家长更应妥善安排,委托监护人做好学生的安全、学习、生活等工作。

5、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不吃零食,不吃三无食品)、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等教育,禁止学生骑车上学,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6、夏天炎热,教育学生不到陆浑渠、池塘等有危险的地方玩耍,以防溺水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放学、上学途中不绕道,放学后要及时回家,不到网吧上网(休息日家长更应注意)、不到建筑工地或渠边玩,不单独外出远行。

7、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教育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不许学生带管制刀具上学,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其监护人负责。

8、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我辅导中心辅导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有事要请假,事毕要消假,学生不能请假的由家长代请,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我辅导中心上课,私自外出购物,就餐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责任有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承担。

9、放学和上学父母及其它监护人要负责按时接送,否则,在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或其它监护人负责,我辅导中心不负任何责任。

要经常和我辅导中心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我辅导中心,密切与我辅导中心配合,确保学生在校、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及财产安全。

监护人签名:

辅导中心盖章:

20xx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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