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三篇】

餐饮安全生产责任书(精选3篇)

餐饮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乡餐饮服务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落实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与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健康合格的食品。严格按餐饮服务许可证核定的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食品原料以及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对库存食品及原料要定期进行清查,发现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四、采购的畜禽肉类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劣质食用油(地沟油)、不合格鲜肉或肉制品(瘦弱精)、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七、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加工制作凉菜必须在凉菜间内进行,并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冰箱、专用空调、专用工具和容器。“五专”实施率达100%。

九、随时维护维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餐饮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十三、在进购食品中因不慎、疏忽购进不合格食品(三无产品);不得销售来源不明、不合法、票证不齐全的食品,凡擅自进销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损坏或丢失后需补签的在乡食药监所补充签订。

监管单位(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百里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制

餐饮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2

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是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是餐饮服务环节监管的重点区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干净、卫生的用餐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责任书:

一、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校长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制度,校领导应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监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

二、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承担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制定年度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每季度组织一次市场巡查,按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参与实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保证经费投入,确保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

三、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作为直接责任人,接受相关食品安全检查指导,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具体负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

2、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3、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4、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

5、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

6、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四、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保证食品安全,承担社会责任,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下达目标任务单位与承担目标任务单位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下达目标任务单位(签章)承担目标任务单位(签章)

负责人签字:

20xx年月日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餐饮安全生产责任书 篇3

一、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发生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

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强化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行业自律意识,保证向消费者提供合格食品。

三、建立并落实食品及其原料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进货验收工作,食品原料索证验收登记台帐建立率达100%。

四、采购的生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必须从正当渠道进货,证、票齐全,杜绝使用病死或来源不明的肉禽及其制品。

五、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六、保证所有食品从业人员按规定进行健康体检,合格后持健康证上岗工作,食品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率达100%。

七、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卫生管理制度。

八、不得滥用食品添加剂,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台帐,“五专”实施率达100%。

九、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加强餐(饮)具消毒工作,掌握正确的餐(饮)具清洗、消毒和保洁方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合格率100%。

十一、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

十二、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卫生监督部门,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调查,主动做好善后工作,不得迟报、瞒报。

卫生局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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