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小学安全责任书(通用17篇)
尊敬的学生家长: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部署安排,X年国庆节假期定于9月30日——10月7日,10月8日开学。假期中,我们把孩子完全交给你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是学生的法定监护人。敬请各位家长在暑假期间督促、教育好子女遵纪守法,注意安全,使学生的身心得以健康成长,确保万无一失。现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注意以下几点:
1、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不准在水边戏水、捉鱼、划船等。
2、不准骑自行车上路,禁止驾驶机动车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准乘坐“三无”车辆。
3、不准玩火、不准私自野炊,不接触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便接触电源和带电电器;不得在雷雨时避于树下、电线杆下或其它易发雷电的地方。
4、不准参与非法组织活动,不偷、不抢、不骗、不打架斗殴。严禁未成年人参加农村封建迷信活动,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摆阔气乱花钱。
5、严禁小学生进入“三厅、两室、一吧”活动。
6、不准随便吃零食、野果,不买“三无”产品,不吃过期和霉烂变质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7、未经家长同意,学生不准私自外出、外宿和远游,防止被不法分子绑架、拐骗和走失。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块、杂物、弹弹弓,拿竹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
家长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担负着教育子女成长的义务,在假期中确保学生安全,让您的孩子,我们的学生从小成为文明、守纪的好公民。
本责任书有效期自X年9月30日起至X年10月7日止。
X年XX月XX日
学校 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___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经班主任、家长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楼道、操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在校内遇到危险情况时,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长是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超载、超速、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长未按要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概由家长负责。
六、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中心小学校
20xx年x月x日
农村小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各班班主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学校负责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改正。
4、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学期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5、学校要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学生在校时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饮食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问题,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如电路的检修与整改),定期向学生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鼓励学生家长购买各种保险。在充分利用现有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在学校内有安全隐患的地带都要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二、班主任责任
1、班主任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三责任人,同时也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班安全工作方方面面的实施。
2、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每周一小查,每月一次拉网式排查,并依法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3、要认真做好学生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载,班主任积极进行各种民事纠纷排查调处,遇事无推诿现象,坚持班主任路队护送,查勤制度,把矛盾尽量解决在班级,消化在萌芽状态。
4、建立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班级的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不经批准不能擅自行动。其它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三、共同责任
1、由于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和班级责任人共同负责。并按各自责任由上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确定惩罚。
2、本责任书列入第一至第三安全工作责任人的任期目标、任务完成好坏作为考核其政绩或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科任教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学校各一份。
年级班班主任:
教务负责人:
校长:
20xx年11月23日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让学生有安全感;要叮嘱学生不准身带火柴、火机、不玩火、不点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带管制刀具。
2、学生冬季不准下河溜冰,夏季不下河游泳。
3、听从班主任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师或班主任请假;在校期间严禁去街上玩耍和到处乱跑,按作息时间于上课,放学回家不得中途游玩;到校后值周教师负责监管。
5、学生不乱吃食物、不食腐烂变质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不在大树下,高大建筑下避雨,雷雨天不高举物体,以防雷电击伤。
7、严禁到危险的地方(如:危墙、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变压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严禁乱动电器,以防触电;不准随便参加抢险活动。
签字教师:
学生(签字):
年月日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增强学生人生安全意识,保证学生上学放学路途中的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1、学生在上学、放学的途中不得乘坐无牌、无证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及违章搭乘车辆。
2、学生不准驾驶机动车、电瓶车、自行车上学放学。
3、上学、放学时,严禁在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4、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不做危险性游戏,不跨越栏杆,不爬围墙,上下楼梯不拥挤,集体活动时一切行动听指挥。
5、学生之间违纪造成伤害的由肇事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严禁学生擅自到沟塘、水库、江河游泳、洗澡。
7、 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鞭炮、玩锐刃钝器物(包括销笔刀)等。
8、家长一定要督促学生准时到校或回家,不得在途中玩耍,凡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9、本责任书存学校,自双方签字至学生毕业终止。
以上九条,学生不遵守,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家长自负。
xx镇xx小学(公章)
学生姓名:
学生家长签字或盖章:
xx镇xx小学
20xx年x月x 日
贵家长:
为了使学生愉快、健康地成长,学校特提醒家长做好孩子安全教育工作,为此,制定安全责任合同如下:(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个学年)
1、学校与家长均有责任和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学生在校将适时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在家期间家长也要教育孩子注意安全,教育孩子防火、防盗、防电、防溺水、防中毒和遵守交通规则等安全常识,以确保孩子安全第一。
2、家长要严格按照学生作息时间,学前班、一、二年级学生家长要按时接送学生至校,三、四年级学生家长到指定地点接送学生(往东学生送至离校50米处,往南学生送至大队部,往西学生送至张家,往北学生送至离校50米处)。
3、家长要教育学生不进网吧,不玩电子游戏,不看不健康的书刊、录相,不结伙打架,不与社会不良人群来往。
4、家长要管好学生的双休日、节假日及放学后的安全,不得让孩子到危险的地方玩耍,不让孩子玩危险的玩具或做不安全的游戏。
5、家长要注意孩子的饮食卫生,不让孩子吃过期或变质的食物,同时要管好自己的孩子不买(吃)零食,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6、因雨、雪天气或孩子身体等原因造成孩子无法正常到校,家长要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或亲自送孩子到校。
7、学校负责学生在校时的安全(除突发疾病),家长负责学生在校外的安全。
8、家长要经常到校沟通,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学生要钱要问明原因,要求学生吃、住在家,避免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
9、学生在校时间: 上午 下午
学前班、一二年级8:00 ---- 10:50 2:30 --- 5:10
三、四年级8:00 ---- 11:40 2:30 --- 6:00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学生签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做好涉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项工作,彻底杜绝放假期间学生一切非正常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假期生活平安、愉快、有意义,保证学校、社会、家长齐抓共管,特制定国庆节假期安全责任如下,请家长按要求监护好自己的孩子,确保孩子假期安全。
1、放假前认真学习安全教育常识,遵守安全公约,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
2、学生要做到不进入网吧、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0K厅。
3、注意饮食卫生,保持良好的饮食习惯。
4、到公共场所玩耍要有家长带领,遵守安全规则,采取保险措施。
5、游戏、玩耍时要选择安全场所,远离马路、高压线、工地等危险地带。不做带有危险性的游戏。
6、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先看左后看右,不与机动车辆抢行。禁止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外出。
7、不玩火,远离火源,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天然气常识。
8、学生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把自己的去向和返回时间告诉家长,有情况要及时与家长联系。家长要监护好学生,杜绝学生与不良社会青年交往,防止学生擅自离家外出。
9、严禁学生到河边、湾边、井边玩耍,禁止学生到河里、湾里洗澡游泳。
10、不听、不信、不传、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坚决抵制一切危害社会的邪教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11、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素质
班主任(签字):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X年XX月XX日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上级部门规定,X年国庆放假时间为10月1日至7日,共放假7天。为确保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健康而有意义的国庆假期,请家长做好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家长要教育孩子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在走亲访友、旅游参观和返校时,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乘坐超载车辆;在行走玩耍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横穿马路时走斑马线,走斑马线时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红灯,不追车爬车,不损害道路交通设施,不乱穿公路铁路,不驾驶机动车。家长要妥善保管好机动车辆。
二、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外出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醒孩子不要到公共人群密集的场合去玩耍,避免因拥挤踩踏造成意外伤害;不要到容易滑坡或容易发生危险的地段逗留和玩耍,严禁在无家长陪护下游泳;未经家长同意不允许在外留宿过夜,要随时了解子女的去向,确保孩子健康平安。
三、家长要加强孩子食品卫生方面教育。要求孩子随时保持个人卫生清洁,积极预防各种传染病,如手足口病、红眼病,腮腺炎、水痘等,特别当你的孩子出现感冒症状时不可大意,很多传染病的前驱症状都与感冒症状类似,要及时就医。
四、家长对孩子进行用电和用火防火安全教育,不要到野外用火,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家长要倡导学生遵规守纪、恪守秩序、爱护环境;倡导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不沉迷电脑游戏,自觉远离和抵制不良网络信息,合理使用互联网、手机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
祝全体同学及家人身体健康!过一个快乐的国庆假!
X年XX月XX日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爆炸物品管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进行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以遏制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沙子坡小学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6月1 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 每年3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
一、教师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对学生生进行爱林、护林教育,培养师生爱林、护林美德。
2、向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使学生自觉做到进入林区不带火、不玩火。
3、通过全校学生向家长和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各班级必须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通过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面。在全社会中形成共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使森林防火意识从小培养,牢牢扎根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5、教育学生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或行政处罚。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深入,由学生引发森林火灾的。
2、动员学生上山扑火,并造成伤亡事故的。
三、签订安全责任状的范围:
沙子坡小学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
附:沙子坡小学各班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表。
为认真贯彻《消防法》、《爆炸物品管理》、《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及《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进行森林消防宣传教育”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以遏制特大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沙子坡小学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6月1 5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期; 每年3月1日至5月10日为全县森林防火戒严期。
一、教师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中的职责:
1、对学生生进行爱林、护林教育,培养师生爱林、护林美德。
2、向学生宣传森林防火知识,使学生自觉做到进入林区不带火、不玩火。
3、通过全校学生向家长和亲友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4、各班级必须认真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工程宣传教育活动。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公开信,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通过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面。在全社会中形成共识,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使森林防火意识从小培养,牢牢扎根于每个公民的心中。
5、教育学生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发现火情,及时报告当地村委会、当地政府或林业部门,或拨打森林火警电话: 12119, 学生不得直接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情节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或行政处罚。
1、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不深入,由学生引发森林火灾的。
2、动员学生上山扑火,并造成伤亡事故的。
三、签订安全责任状的范围:
沙子坡小学全体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
附:沙子坡小学各班级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签名表。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校并及时通知家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要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一定要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侵犯学校、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应当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调解,达成谅解,取得问题的圆满解决;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提起诉讼。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学校: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班主任对班级的安全负责。学校与各班签订安全责任书。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班主任老师每学期第一课应是“安全法制教育课”。用《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规范学生的言行,提高认识,防患于未然。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担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指已参加保险的生学)
7、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分割。
8、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分割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学生与家长: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不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4、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一旦出现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
15、严禁玩炎、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不按规定乱吃乱住造成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17、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乱拉电线,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8、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请假,经准许后方可出门,否则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9、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0、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21、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22、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3、凡走读生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家长负责。
24、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25、学生入校后,自行车一律存放在规定处,禁止乱摆乱放;严禁在校园骑自行车,如有违背出现事故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转学或毕业终止。
XX小学 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签字:
学生家长签字: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害,维护学校良好的育人环境。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各班班主任制定本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学校负责建立安全工作管理机构,制定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3、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督促改正。
4、学校要加强师生安全教育的管理,建立学校安全档案和安全工作备忘录,学校每学期与班主任、任课教师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5、学校要多角度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别注重学生在校时间、往返学校的路途安全、车辆接送学生的安全、饮食安全、课内外活动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的问题,努力完善各种硬件建设(如电路的检修与整改),定期向学生宣传讲解交通安全知识,鼓励学生家长购买各种保险。在充分利用现有客观条件的情况下,在学校内有安全隐患的地带都要采取最有效的防控措施,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
二、班主任责任
1、班主任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三责任人,同时也是班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本班安全工作方方面面的实施。
2、对其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且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每周一小查,每月一次拉网式排查,并依法及时处置突发性事件。
3、要认真做好学生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并做好记载,班主任积极进行各种民事纠纷排查调处,遇事无推诿现象,坚持班主任路队护送,查勤制度,把矛盾尽量解决在班级,消化在萌芽状态。
4、建立安全工作报告制度,班级的活动务必逐级上报,充分考虑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因素,不经批准不能擅自行动。其它可能或正在发生的安全事故务必在第一时间内报告。
三、共同责任
1、由于疏于管理和措施不力而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由学校安全管理的相关责任人和班级责任人共同负责。并按各自责任由上级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裁定,确定惩罚。
2、本责任书列入第一至第三安全工作责任人的任期目标、任务完成好坏作为考核其政绩或评聘职务的重要依据。
四、科任教师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
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学校各一份。
年级班班主任:
教务负责人:
校长:
20xx年11月23日
为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事 故 与 责 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班主任对本班学生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8、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0、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1、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2、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3、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4、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5、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6、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7、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18、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19、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0、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学生毕业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 )年级班班主任: 学生姓名: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 、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2、因学生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经营性歌舞厅及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损害,学校概不负责。
13、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为加强对中小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家长或监护人(盖章并签字):
学 生(签字):
20xx年9月2日
为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特签订此责任书:
1、学生在校期间,班主任是学生第一责任人,班主任要关注学生的人身安全,让学生有安全感;要叮嘱学生不准身带火柴、火机、不玩火、不点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带管制刀具。
2、学生冬季不准下河溜冰,夏季不下河游泳。
3、听从班主任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师或班主任请假;在校期间严禁去街上玩耍和到处乱跑,按作息时间于上课,放学回家不得中途游玩;到校后值周教师负责监管。
5、学生不乱吃食物、不食腐烂变质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不在大树下,高大建筑下避雨,雷雨天不高举物体,以防雷电击伤。
7、严禁到危险的地方(如:危墙、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变压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严禁乱动电器,以防触电;不准随便参加抢险活动。
签字教师: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家长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责任,为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现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
一、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和责任:
1、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宣传教育。利用班会、校会和安全法制课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消防知识、食品卫生知识、防暴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防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2、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3、学校不得使未成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它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
4、学校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5、教职工要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对旷课的,学校应当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
若违背上述各条,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将对责任人视其情节、后果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解聘等处理。情节、后果严重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民事、刑事责任。
二、家长(监护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管理的职责及责任:
1、安全教育职责及责任:家长(监护人)必须加强对自己子女(被监护人)的安全教育,严格要求子女做到:一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三无车船”和“非客运车船”,不得驾驶摩托车、电动(瓶)车、其他机动车辆,文明行路,不在公路上玩耍、踢球、做游戏、追逐车辆等,以防交通事故;二是不吸烟、不玩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以防发生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三是教育孩子不吃零食和不购买“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以防食物中毒;四是教育孩子不要与品性不端的社会闲杂人员接触和交往,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伤害;五是教育孩子不要疯、打、闹,不到有危险的地方玩耍和下河、塘、堰洗澡,以防意外伤害事故;六是带孩子开展一些健康有益的活动,不准孩子打牌、赌博、吸烟酗酒,不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防孩子养成一些不良习惯,以防学生暴力犯罪;七是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管理制度,遵守学校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做到勤学守纪;八是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适宜上体育课要提前告诉体育老师和班主任,不能上学时要及时向班主任请假,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要家长签名,如因生病不能到校上课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待返校后完善请假手续);九是督促学生要准时上学,按时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经家长许可擅自到同学或亲戚朋友家玩,放学后也不要在校园里逗留玩耍;十是教育孩子不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不打架斗殴、不辱骂他人。
因以上原因出现的学生伤害事故应由其监护人(家长)承担责任。
2、安全事故责任,除以上条款外,出现下列情况,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条: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由于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伤害事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实施按其年龄和认知能力应当知道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的;
(二)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
(三)学生或者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学校的;
(四)未成年学生的身体状况、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者已被学校告知,但未履行相应监护职责的;
(五)学生或者未成年学生监护人有其他过错的。
第十二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
(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
难于知道的;
(四)学生自杀、自伤的;
(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第十三条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二)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三)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四)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第十四条 因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若出现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须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按规按序妥善处理,不得无理取闹,《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学校、学生监护人各执一份;自学生家长签订之日生效,学年(期)结束(或毕业)时失效。
学生班级:
学生姓名:
三台县三台县建设镇中心小学校(盖章):
学生家长(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