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必备]三篇

出生医学证明[必备](通用3篇)

出生医学证明[必备] 篇1

什么是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就是证明一个人来到人世上的证明材料。它是一份证明个人身世来源的法律文件。

- 出生证明一般要有什么内容?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 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出生证明必须证明一个人以及生父,生母叫什么名字,何时何日月以及何地出生。有些出生证明只填有生母的情况,生父不详,但出生人的出生时间和出生地点必须有。

到哪里取得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需到户口所在地的警局(派出所)出示户口本和身份证办理。

办理须知

一般正常情况下(在家长有准生证,身份证,户口本),在医院正规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如果是偷生,超生,非正规手续领养的孩子无出生证明则需要有一定的关系和经济实力也可以办理,不过出生日期一般只能填写办理出生证明一月以内的!熟人可以从入院证明开始办,有正规的'门诊记录,住院记录,病历!也就是说这个孩子等于在医院出生的,办理的出生证明当然也是真的,可以在卫生局查!副作用就是院领导愿意为你冒风险,主管医生不怕负面责任,档案管理员....

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样本》。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第一页)地址一致。婴儿户口随父、随母请画圈。

2; 在您的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 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过期身份证均无效)、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和外地户口可带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未婚者需婴儿父母写未婚申明),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4、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证件不齐不能办理出生证明。

5、 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婴儿父母只来一位办理即可)。出生证明打印好后婴儿姓名不能更改

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一)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二)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边远贫困地区自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

具体的补发程序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出生医学证明[必备] 篇2

(一)申请。

新生儿母亲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或“鄂汇办APP”搜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模块提交申请,按照提示完成新生儿出生信息确认,填报并提交申领信息,完成出生医学证明线上申请。

网页端:湖北政务服务网

手机端:鄂汇办APP(可在手机应用市场搜索下载)

(二)审核。

签发机构登录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模块,及时(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核、打印签发,按照申请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发放出生医学证明。

(三)邮寄。

申请人如选择邮寄,签发人员应及时将证件按照申请地址信息寄出。

(四)监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应通过湖北省妇幼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实时关注出生医学证明线上办件情况,对于未受理、已受理未办结的,应督促签发机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证件的办理。

出生医学证明[必备] 篇3

委托人: 性别: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证件类别: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电话:

与委托人关系:

委托人因不能亲自来 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领取事宜,特委托受托人 代理本人领取婴儿姓名为 的《出生医学证明》。 凡由受托人在上述委托权利内,代理委托人行为所造成的法律结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领榷出生医学证明之日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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