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贵溪市雄石镇象山挂榜村一组村民,该人在我村村头(挂榜组43号)有住房一处(平房三层)是X个人财产。
特此证明
X年XX月XX日
渭南市房改办: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 系本单位(乡镇、办事处)职工(居民),该同志现住房情况为 (无住房、私有住房等)面积为 ,该住房位于 本单位(乡镇、办事处)承诺提供的以上情况真实,如因上述情况与事实不符,愿承担相应责任。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乡镇、办事处)地址:
单位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x年 x月 x日
公司:
兹有我社区(村)常住居民 ,身份证号: ,在我社区(村)自有住房 处,房屋类型:□平房 □楼房,面积 m2,位于 ,房屋质量: ,产权明晰。
我社区(村委)保证上述填写内容真实。
证明社区/村委(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人:
x年x月x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