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的报告和建议富有价值,正视问题,系统解决,着眼民生和未来,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下文小编收集的是近日市委书记对检察工作集中批示的内容,欢迎阅读!
“通过办案化解矛盾,实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满意,是反渎工作的着力点。”采访中,了解到,该省检察机关不仅严格依法办案,还注重总结规律,形成有效经验。
针对地下水资源偷采、滥采致水位严重下降现象,鹤壁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了负有监管职责的该市节水办征稽科科长魏某滥用职权一案。结合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总结规律,撰写《全市检察机关反映地下水资源偷采滥采呈现四个特点应引起重视》一文,先后被鹤壁市委、河南省检察院转发,引起了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对推动鹤壁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实践依据。
桐柏县检察院建立与该县纪委、公安局、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先后查办了该县扶贫开发局原副局长牛某涉嫌滥用职权案,项目股徐某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该院积极探索“互联网+职务犯罪预防”模式,打造网络宣教、监督、服务平台,有效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发生。
在查办渎职案件中,该省检察机关既注重严肃惩治腐败,又注意挽回经济损失,突出社会效果。据悉,20xx年以来,该省渎职案件经济损失数额在与20xx年持平的基础上,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上亿元。
20xx年,许昌检察机关办理了许昌县国土资源局工会原主席申某、许昌市示范区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某滥用职权一案。据查,申、二人在征收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中,未严格执行规定,擅自减免征收该公司矿产资源补偿费1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检察机关在办案的同时,注意对国家经济损失的挽回。目前,涉案损失全部追回。
此外,南阳检察机关查办的棚户区改造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在查清相关人员渎职犯罪的同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
“反渎工作的办案抓手把握得准,应继续提升。”20xx年11月24日,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对该省反渎工作作出批示,对其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肯定和鼓励。
据介绍,20xx年,该省检察机关反渎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服务河南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企改革三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及时查办了一批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带动了反渎查案整体工作的较大提升。20xx年1月至11月,该省共立案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43件12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565件940人,要案44人,实刑判决170人,比上年同比上升60.4%。
“反渎办案力度是衡量反渎工作的重要标准,特别是省、市检察院反渎部门带头办案,支持和参与下级院办案,更容易使案件的查处产生良好效果。”河南省检察院反渎局局长张湘衡说。据了解,20xx年1月至11月,该省市级检察院直接立案47人。其中,洛阳、平顶山、郑州、开封等地查处要案人数较多,占到全省查办要案人数的62.8%。
值得一提的是,开封市检察院围绕民政部门扶贫项目和扶贫资金管理,加强调查研究,紧盯渎职犯罪易发多发环节,积极摸排线索,组织查办了涉及套取孤儿补偿款的渎职犯罪案件9件21人,严厉打击了该领域的渎职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