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通用33篇)
1、学校领导要把饮食安全卫生工作纳入学校日常工作范围,明确饮食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督查其认真履行职责。
2、每学期初,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员都必须对饮食从业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同时对其进行学生营养、饮食卫生法律知识培训一次。
3、管理员要每周到校食堂进行食品质量检查,对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其是否依照国家部门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规定》工作,指导、指令其不违法经营,并将情况按时反馈给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管理小组。
4、饮食卫生安全工作督查小组要经常性开展工作,如发现有不良情况要向管理小组反馈,保证师生利益和健康。
5、主管领导要定期深入查看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加强动态管理,严控其学生食品原料采购关、消毒关,加工烹调关、储存关等,跟踪督查,限令整改,并要有整改记录。
6、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层层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和合同书,要求负责人将《学校食堂卫生基本要求》落实情况作为管理重点。
7、政教处配合管理小组对学生餐厅和食堂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卫生检查监督。包含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卫生、食品卫生管理等方面。餐厅、食堂场所等环境要组织人员每天打扫并注意保洁、通风。
8、实行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事物中毒或疑似事物中毒应及时报告教育局和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治工作。
9、实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有关规定,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0、炊事人员从事饮菜加工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工作服,佩带健康证。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学校应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班主任及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带身体异常的学生进行检查或治疗,并及时将信息反馈学校,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学校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教师会议,聘请专家进行相关知识讲座,举行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制定日常预防疾病管理措施:
1、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教学和生活用房应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2-3次。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
2、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不要共用茶具、餐具。
3、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4、学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5、学校卫生室应按照规定定期消毒。
四、设立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学校校长是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由学校分管安全的领导兼任,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师生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指导全校学生的晨检工作,定期对全校学生的出勤、健康状况进行巡查。
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分管安全的领导应马上向校长报告,学校在24小时内向卫生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1、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
2、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
3、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五、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
班主任及班级卫生委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及教师有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传染病早期症状,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学校要进一步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学生因病缺勤日志上,及时收集疫情信息。科任教师上课时发现班级有学生缺课应询问学生,学生不知原因时,应及时咨询班主任,班主任负责与家长联系,如属传染病个例及时上报学校。确保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六、学校发生传染病除及时报告疫情外,应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疫情蔓延
一、大型集会与专题参观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拟定计划并报请审批;
2.制订安全工作预案;
3.做好活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4.活动中安全防范措施要落实。
二、旅游与营地类活动的安全管理:
1.应勘察活动地点、路线,熟悉环境。避开有危险的地段或不去情况不明的场所。
2.应统一着装、统一识别标志,并要求穿着适合野外活动的服装,防止蚊虫叮咬、植物刺伤。
3.应携带卫生、不易腐烂的食品,注意饮水安全。
4.选择天气气候较好的季节,春、夏季出游应注意防雨、防雷电。
5.适当携带必须的急救药品。
三、集体活动中突发事故的处置原则:
1.保持镇静、沉着应付。
2.学生优先。
3.就地抢救。
4.立即报警、紧急求援。
5.维持秩序、迅速疏散。
四、遇自然灾害时的应急措施。
(一)遇到地震时的应及措施
1.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禁止乱跑拥向出口。在室内时应选择坚固的建筑物或就地蹲、趴在桌椅下或有管道支撑的小房间里,同时要避开窗户、吊灯、电扇等物。
2.如在室外、野外,应迅速离开各种大树、桥梁和建筑物或危险物。
(二)遇到龙卷风时的应急措施
1.如在室内,应迅速离开门、窗和外围墙壁,蹲伏在坚固的家具和室内隔断墙边,注意保护头部。
2.在室外遇到龙卷风时,如距离较远,应迅速向龙卷风前进的相反方向或侧向移动躲避;发现龙卷风已到达眼前。应就地找低洼地伏于地面,闭上双眼,用双手双臂保持头部,防止被飞来物砸伤,并要远离大树和危旧房屋。
3.龙卷风来临时,最好的办法是就地卧倒,站立或奔跑是最危险的。
4.乘坐汽车时遇到龙卷风,应下车躲避,不要留在车上。
幼儿园疾病控制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为了使我校师生人身及学校财产得到有效保护,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校全体师生要洁身自好,不结交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杂人员,以免给集体和个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每周日晚教师例会期间,值周教师要留在校园内不间断巡查各班学生动向,督促他们上好自习。
3、三餐后的空闲时间,值周教师严格执行封闭式管理,时刻注意校园内外学生动态,准确把握和控制学生动向,避免非正常事故的发生。
4、课任教师上课时要准确了解未到学生情况,有问题及时与班主任联系。
5、晚寝时班主任认真清点就寝人数,及时准确摸清未到人员情况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6、学生就寝后,值周教师实行陪寝,并负责校内外巡逻巡查,发现可疑人员或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领导共同妥善处理。
7、夏天实行午休后,午休时间值周教师组织人员到河边、街道上巡逻巡查,杜绝学生下河洗澡或在街上闲逛。
8、学校负责管水、管电、管粮的同志要不定时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
9、管理干部巡逻巡查值日顺序:
1、学生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并经有关卫生部门培训合格。出现传染疾病症状或外伤性感染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对从业人员实行全方位管理,对有不良行为及思想倾向、精神异常现象的,要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2、学生食堂要严格食品物资采购、运输储藏、烹饪配餐、餐具卫生、保鲜留样、人员隔离等制度的落实。学校食堂由专人负责饮食物资采购工作,坚持从正规单位、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并落实索证制度。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饮食物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学生食堂实行承包经营时,必须实行严格的公开招标制度,按照要求实行经营准入制度。全面审核投标方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资金能力、资质信誉、从业人员素质及健康状况,并择优选定。加强对承包经营者的管理,杜绝恶性竞争事件发生。
4、积极配合食品卫生监督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学校炊事人员身体状况和食品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5、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的教学用具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6、严格按卫生部门要求做好疾病防控工作,按国家统一要求,组织学生使用预防药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保健品。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完善医务室建设,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医务人员、常用和急救药品器材,保障对常见病的治疗、传染病的预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救助。
8、学校应逐步实施对新生体检、定期体检制度,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掌握学生身体情况。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防控工作目标
1、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及事故监测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不发生校园内的重大疫情及事故。
二、成立防控组织。
1、成立防控组织。学校成立防控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教师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
2、履行主要职责。在上级有关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学校防范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工作,及时分析、研究学校内防治工作形势,提出防治的措施和组织实施,做好学校内加强防治中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校园秩序的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宣传有关知识。
三、落实防控措施
1、宣传教育
学校要普及各类疾病的预防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尤其加强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预防和救护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初,集中开展一次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能力,并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知识要求,来取得家长的配合和支持。
2、预防措施
1)加强日常的监测工作,实行学生到校情况晨检制:发现学生体质有异或突发疾病,班主任应及时护送其到附近正规的医疗机构就医;凡发现学生群体中有五人以上突发症状相似疾病的,必须立即逐级上报。学校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的.疾病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2)严格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学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3)改善学校卫生设施与条件,加强对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和校园内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安全检查,定期检查学校防护措施的完好情况。
4)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时间,组织学生参加多种形式的户外运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的空气增强体质。
3、应急措施
加强宣传工作舆—论引导,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建立疫情每日报告制度。
避免人群不必要的聚集和流动,加强对外出活动的管理,未经报批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外出。加强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4、保障措施
组织防控预案的演练。
学校由体育教师负责对全校各位老师进行防治知识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学校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等知识。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备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设施。
学校人群聚集,流动性大,接触面广,是传染病的易发场所。青少年由于其免疫功能尚不完善,抵御各种传染病的能力较弱,是多种传染病的好发年龄,一旦发生,极易传播和流行,并可扩大到家庭和社会。必须高度戒备地重视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有关要求规定如下:
一、落实组织领导,强化单位及一把手责任制
1、健全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确保认识到位、职责到位、经费到位、检查到位、奖惩到位。
2、建立“群防群控、盖边沉底”的工作网络,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学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积极性。
二、落实健康教育,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1、充分利用板报、校报、校园网、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卫生防病意识和社会公共卫生的责任感。
2、教育学生做到“四勤”、“四不”、“一报告”。即:勤洗手脸、勤通风、勤晒衣被、勤锻炼;不随地吐痰、不喝酒抽烟、不共用毛巾、不要过度紧张和疲劳;发现传染病可疑者立即报告。
3、各级各类学校应根据传染病流行季节的特点,每年至少集中开展两次以预防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病为重点的卫生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还应利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告家长书等形式,宣传传染病预防知识,以取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
三、落实学校卫生制度,依法治校常抓不懈
1、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及定期体检制度;重要场所定期消毒制度;课堂、宿舍、公共场所卫生清扫制度;个人卫生清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制度;体育活动卫生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和疫情管理台帐制度。
四、落实“四早”措施,确保疫情预防和控制无漏洞、无死角
1、早发现。中小学、幼儿园要坚持晨检制度并保持经常化。晨检应在校医的统一组织和指导下,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特别是请病假的学生应及时查明病因。在传染病流行季节,还可增加午检。对可疑者应由校医做进一步检查、确认。在传染病流行季节,学校应以年级、班级或宿舍为单位,采取相应的排查措施,发现有传染病早期症状者,督促其立即到医院就诊。
2、早隔离。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确保其他学生不与之接触。根据传染病类型和传染性强弱,必要时对与病人接触的人员进行相应隔离。
3、早报告。学校的校医或校医院有关科室的医师为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在确认疫情的第一时间内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按照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要求做好疫情的登记、分析和整理工作。对报告的疑似病例被确诊或排除,要向上级机关发出更正报告。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必须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对不报、瞒报、漏报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早治疗。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早期症状者,应根据不同类型传染病,及时将病人送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或在家隔离治疗,同时在当地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对病人所在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发生大面积疫情时,可对与病人接触的其他人员进行预防性投药,对所在场所定期消毒。
五、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学校卫生条件
1、学校卫生条件好坏,直接影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教学用房、宿舍、餐厅要通风良好;食堂建筑、设备及环境要求应符合《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厕所应有冲洗和洗手设施;要为学生提供符合标准的饮用水;有与学校规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完善的校卫生室。
2、保证疫情发生时有足够的消毒、防护用品以及应急工作所需的经费。
六、落实应急预案,确保突发事件处置有序高效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疫情发生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疫情,要有人指挥,有人值班,有隔离、消毒、防护、救护等具体措施和物质保证,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落实学校卫生机构,加强日常管理
1、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按规定设立卫生室或卫生科。卫生室应当设专兼职保健医生,具体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2、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八、落实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1、学校领导要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经常了解学校师生对学校卫生工作管理方面的意见,经常查看学生教室、食堂、宿舍等人员集中场所的卫生状况,经常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并将其工作实绩纳入考核与奖惩中。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责任不到位的情况要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因工作不力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计算机教学是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计算机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结合我科情况,特对计算机室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学生到计算机室上课,提前按固定座位入座,严禁串位。
二、不允许携带食物和饮料到机房上课。机房内不准乱扔废物。
三、不允许在计算机室玩游戏、听歌、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准大声喧哗、吵闹。
四、不允许安装与教学无关的软件;不允许更改系统、拆装机器;严禁用力敲击键盘、振动机器。
五、不得频繁开关机器,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关机、断电,并报告管理人员及时处理。
六、不遵守操作规程而造成计算机硬件、软件损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七、学生上机时,先要检查机器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向授课教师报告,以便追查上一次机器使用人的责任。漏报、晚报者责任自负。
八、安装软件及拷贝要经过有关人员批准,并经过病毒检测后方可进行。
九、计算机室管理人员发现仪器有故障,应及时进行维修,保证计算机的正常使用。
十、计算机室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机房设备的保养,并填写工作日志。要做好用电安全、防火和防盗工作。
十一、对因未按规定要求造成计算机及设备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照价赔偿。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学校安全工作要抓住两条主线:一是由校长负责学校设施及物资设备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师充分利用思品课、活动课、社会课、班队会及时组织对师生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
四、实行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为教职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六、严格执行学生校外活动审批制度,班级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须经校长亲自审批,学校组织校外活动必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外出活动必须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由大队部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八、加强教学环节的安全管理,实行课堂安全责任制,学生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课教师全权负责,重点加强体育教学安全管理。
九、加强信息进入学校渠道的安全管理,严把图书资料、音像制品、网络媒介的信息质量关,防止反动、暴力等不健康的东西进入学校。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一、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制定的作息时间,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延长教学时间。放学后不得随意留学生。
十二、加强对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事故处理结束后,迅速妥当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3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学生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如做危险游戏、推搡、追赶、打闹、手持凶器、危险物品等;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学生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异常、有违纪前科的学生要特别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
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厉教育;
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教职工做到“三禁止”:
一是所有教职员工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等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因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报告造成后果的,追究第一现场人的责任;
三是在上课期间,课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为进一步加强小学生游泳安全教育与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杜绝或减少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小学生的生理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二、建立学校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成立校长为组长,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班子成员、体育组组长、体育教师、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预防学生溺水安全管理与教育工作。
三、加强管理,严明纪律。明确要求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四、坚持每节课点名制度。任课教师进入课堂后一旦发现学生缺课,要迅速查明缺课原因,及时通知家长,并按规定立即报告学校。
五、联系当地街道、社区,在游泳馆、水塘边等设立游泳安全警示牌,有效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六、深入开展游泳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采取班(队)会、标语、黑板报、专题报告等形式,用游泳溺水死亡的案例教育、警示学生,提高每一个学生的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七、每年夏季开展一次全校性的“珍爱生命,拒绝溺水”学生承诺签名活动。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认识到私自下河游泳的严重危害性,懂得生命的。珍贵,在思想意识上构筑珍爱生命、拒绝私自下河的防线。
八、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家庭访问、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九、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既教育广大师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又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一)第一时间报告与处置
学校发生食物、饮水中毒和传染病流行等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由学校校长按以下程序处理和第一时间报告:
1、立即停止食堂、商店、各处室饮水机(保温桶)等所有食品、饮料的销售。
2、立即按报告流程图报告。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事件概况、人数、可疑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应急措施、报告人姓名及电话等。
3、立即送往或通知医院进行抢救。
4、立即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开展抢救工作。
5、立即封锁校内所有的食品、饮品、原料、工用具、设备和现场,以备查验。
6、立刻对有关人员进行隔离。
7、应实事求是的报告,不得隐瞒事实。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和医务人员对事件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并上报。
(二)、事故后续情况报告
事故发生后,学校除了要第一时间按报告制度报告外,应按照上级及相关业务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负责处理事故的教办、股室要及时报告事故发生、处置、善后工作情况。
1、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准确的数字,初步的经济损失情况,在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处理情况(法院判决、调解情况)。如事故处理时间较长,应按要求多次、及时报送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2、事故结案情况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造成经济损失、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事故教训总结及为防止类似事故发生所采取的相应措施等内容。结案报告在有关部门作出事故处理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必须报出。
1、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县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县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学校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县卫生防疫站提供,学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做好当天记录。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紧急信件或电话直接与本人联系。凡进出幼儿园的车辆及所有进校人员都要进行登记。
3、值班人员要详细登记每个来电的情况,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值班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带班领导要按时交接班,考好勤;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填写值班记录。负责本班护校人员的工作生活情况,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8、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9、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学生打卡浴室洗澡,每次2.0元。
2、要注意公共卫生,保持浴室整洁,不可乱扔杂物。
3、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开放时间,每次洗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不得抢先提早进浴室,超过规定洗澡时间要再次打卡。
4、要文明洗澡,不准在浴室内打水仗,争抢,嘻闹,不准夹带别人的物品。
5、要节约水电,爱护浴室公物,不准在浴室内洗衣物。
6、师生的物品、衣服必须放在柜子里,现金、手表等贵重物品请不要带入浴室,丢失概不负责。离开澡堂前,请将柜子锁好。
7、不得乱动与洗浴无关的设备及部件,如发现人为损坏浴室设施现象,根据情节进行赔偿和批评教育。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以便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使本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原则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巡查小组(附名单),巡查采取学校领导为主,教师参与的原则。
二、巡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
(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若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
三、巡查方式
随机性巡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四次。
四、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每次巡查时要认真巡查。
(二)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相应的记录。
(三)巡查前要事先了解当天上课的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巡查意见,和任课教师交流。
五、奖评方法
为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巡查情况每月一通报,对没有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教师,奖励30元,出现一次违规现象的,则不奖励。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一)聘用方式:
1、确定招聘计划:根据各科室工作需要确定招聘计划。
2、确定任职资格:根据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岗位职责。
3、采取外部招聘方式:出现职位空缺需对外招聘人才时,科室上报招聘计划至中心委员会及中心支部委员会进行讨论,讨论通过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请,经上级部门审批通过从社会中选拔人员。
4、招聘方式可采用公开招聘、个人推荐等方式进行。
5、入职培训:新员工入职后,由办公室协助用人科室安排入职前培训,使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6、转正:试用期满xx个月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待遇:
1、聘用人员聘用期为三年一聘用,实行年度考核,三年考核合格可续聘。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性质和绩效情况,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
3、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所有聘用人员加入本单位工会成为会员,享受在编在岗人员同等福利待遇。
5、所有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满xx年以上(含xx年),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且考核合格者,经中心委员会讨论通过后享受同岗同酬(等同于单位新进在编人员)待遇。
二、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薪资管理。
三、薪酬结构
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制度。岗位绩效薪酬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职称工资、奖金和其他津补贴(即降温费和烤火费)六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限原则上为xx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工资每月x元(其中包含卫生费即妇女费、学历工资、职称工资以及防疫津贴),适用期满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办理的“五险一金”,该费用包括在工资中。
2、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年限积累,以进入单位工作当月起计算。具体标准为:试用期满后,每年考核合格,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劳动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按每年增加xx元的标准加薪直到满xx年。对在单位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经中心委员会研究另行确定。
3、学历工资:中专学历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大专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元;第一学历为中专或大专学历,后经考试获得本科学历且官方认可,并能提供官方认可的证明,将证书复印件及证明材料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元。
4、职称工资:取得初级(士级)职称的在基本工资基础上加薪x元;经考试获得师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x元;经考试获得中级职称并将证书复印件交至办公室核查通过,在基础工资上加薪400元。
5、奖金:奖金主要体现临时聘用人员岗位贡献。奖金一般体现为年终奖金,由本单位中心委员会研究讨论决定。
6、其他津补贴:试用期满,参照国家及妇联相关规定发放烤火费、降温费及妇女费。
四、工作纪律
请假程序:所有人员请假须写请假条,假条报办公室保存并登记备案,1天以内(含1天)由科主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之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任批准,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3天以上报书记、主任批准(科室安排好工作),假条报办公室登记备案。事、病假期及其他特殊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请假人员假期结束后,上班时必须到办公室进行销假登记。无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以电话形式请假,如有突发情况来不及请假,请假人员可电话联系科主任/分管领导/本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假,当天由同事按请假程序代请假,并将请假单交至办公室存档备案。员工若无特殊情况,以电话方式请假视为无效请假,按旷工处理。
产假:根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相关规定,对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xx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xx日,符合江西省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将至少可休xx日产假。
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x年不满x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年不满2年的,年休假x天;已满xx年的,年休假x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节假日因工作需要安排临时加班或值班,按国家规定予以补休。特殊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职责
应用预防医学等相关理论、技术,结合工作岗位的实际,履行职务,完成指定的具体业务工作,制定和执行计划,进行工作总结。
六、聘用人员考核
1、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科室必须承担本科室聘人员的教育、管理、使用、培训等责任,加强聘用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等工作。
2、聘用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管科室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对该同志年度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3、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4。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每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5、聘用人员每年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七、聘用人员解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相关内容及本单位工作实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本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劳动者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5、劳动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6、劳动者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7、劳动者月累计迟到(早退)xx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7天者,无特殊情况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天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9、劳动者因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受到处分的。
凡出现上述情形之一者,单位可无条件予以解聘。
本制度自20xx年起执行。
说明:后期若有修订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为确保学生课间活动不发生安全事故,将学生课间活动伤害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课间活动安全教育
各班级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课间活动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课间活动安全和有关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和技能。
1、重点宣传以下两处安全要求:
(1)上下楼梯靠右行走,不要跑步上下,应放慢步伐,踩稳踩实。
(2)在走廊上不嬉戏打闹,不搞恶作剧,不做危险游戏,不弯腰系鞋带。
2、各班主任还要教育学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走廊、楼道、操场各处追逐打闹,不翻越楼梯扶栏,不做危险游戏,不攀爬栏杆、篮球架、铁门等设施,不跳台阶。
二、明确课间活动安全值班要求.
1、设立"教师课间安全岗",由值日教师负责,在学生课间和其他室外活动期间进行巡查,发现学生有追逐打闹或其他危险行为的,及时予以告诫、制止;当有突发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受伤学生受到进一步伤害,保护好学生。
每年级每课间安排一名教师在楼道巡视,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在上下楼高峰期,到楼梯口监督、组织学生有序、快速上下楼,制止学生拥挤、打闹、推搡等不安全行为。有问题及时反馈给班主任或行政值周。值班教师要保证按时到岗,临时有事要找人代替,不得有空岗现象。
2、设立"学生文明监督岗",由各年级团学联负责,每课间两人,佩戴袖标,分区域在学生课间活动期间巡逻。给同学温馨提示"慢慢走,不要跑""上下楼梯靠右行"等,尽量避免课间追逐打闹现象。有问题找值班教师汇报。
3、班主任在课间随时观察该班学生活动情况,发现学生有不安全行为,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的学生,上报德育室,如果有必要则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4、安管办安全检查小分队不定时检查,发现违纪情况,除批评教育外,还要按学校班级量化评比条件,进行扣分处理。
三、全体值周教师要严格履行职责,值班考勤情况由行政值周认真做好记录汇总。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二、学校政教处、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三、后勤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四、校委会成员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五、教务主任主要负责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六、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七、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1、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2、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3、为杜绝意外发生,我市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卫生防疫站学校卫生科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4、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5、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6、未经市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各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二、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三、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站提供,各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四、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五、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为了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和传播,维护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秩序,特制定预防疾病工作制度。
一、各班主任每学期定期召开学生会,进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求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具体做到:
1、饭前、便后洗手,不乱拉用别人餐具,不吃生冷食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勤洗脸、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报、勤晒被褥;定期对自己的餐具消毒。
2、不随意接受陌生人给的食品,不吃霉烂变质的食品。
3、不和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接触,若必须接触,必须采用相应疾病的隔治方法才可接触。
4、若已察觉自己或他人患有疾病要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并迅速治疗,严重的或具有传染性的必须隔离治疗。
5、各班成立男女疾病观察员,观察班内学生病情汇报。
6、各班若有相联或同时有2人以上患有持续高烧;痢疾、咳嗽、呕吐等明显疾病要及时向学校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手段遏制病态发展。
7、患病者必须遵照医生要求用药,不能随意买药乱服用引起不良后果。
二、食堂店铺内部要做到:
1、内外环境整洁,无蝇虫病菌;
2、餐具使用前必须洁净、消毒;
3、购买食品要把好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经营许可证的定点采购食品原料,以防质量不好、过期的或发病变的食物或食品进入校园。
4、不得出售隔餐的剩余食品,剩余食品必须做到冷藏,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不能出售含有防腐剂食品、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食品。
5、食堂、店铺人员要每学期进行健康检查,须持证、着卫生服上岗。患有传染病者,坚决不允许上岗。
三、医疗室对每位患病治疗的学生要进行登记,对共性的、有传染性的疾病要及时汇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用药指导;不能及时治疗的,病情严重的要报告学校,转至大型医院治疗,不能延误治疗时间,导致不安全事故发生。
四、学校每学期召开预防疾病会议,根据各种疾病的发生周期特点,在不同时期对师生进行预防和低抗传染病常识,教育严防非典、禽流感、流感、流脑、疥疮、水痘等传染性病在校内传播。
五、学校要定时对学生宿舍、厕所、食堂、店铺、教室进行消毒,采取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螳螂和其他害虫,各类病菌的滋生条件。每周对食堂、店铺、厕所、饮用水处的卫生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提出整治。
一、每次必须保证规定洗浴时间,不经批准,洗浴时间不得变更。
二、必须保证澡堂供气、供暖,水温保持在37一40℃之间,不得过热或过凉,更衣室内温度适宜。
三、做好浴室内部和门前环境卫生,整理清扫工作,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水,下水无堵塞,门窗座凳干净整齐有序,四壁无蛛网灰尘。
四、承包人员要坚持对供热管道及水箱进行维护保养,室内水暖管道、阀门、喷头修理完好率达到95%以上。
五、室内的设备、公共财物无丢失,无损坏,保证室内的照明设备完好,出现损坏及时维修更换。
六、做到微笑热情服务,虚心听取服务对象的批评与建议,主动征求意见,及时改进工作中的不足,不准出现与师生员工吵嘴打架现象。
七、锅炉房平时必须加强管理,经常维护和保养设备,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水质保证经常性合格。
八、锅炉房重地从生火起必须保持有人看管,不得脱离岗位,必须对锅炉房及锅炉安全负责。
九、锅炉房内和煤渣场地必须保证经常整洁,按规定储存和提取,工具材料无丢失。
十、司炉时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操作,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损失,要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刑事和法律责任。
十一、浴室每次开放前,都要全面彻底地清扫卫生,达到浴池卫生合格标准。
学校楼道是学生活动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确保我校楼道畅通,防止校内发生摔伤、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学生营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我校楼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楼道安全设施。
1、学校在每一层楼梯口及每个楼梯休息平台处装配一盏60w的照明灯、一台应急灯,由专人负责管理,保证正常照明。
2、学校在各楼梯醒目处设置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标语。同时注意及时清除楼道的泥土,确保楼道的平整畅通。
3、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休息平台处装贴教师课间安全执勤及上下楼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项。
4、学校在每一个楼梯的中间画一条红漆粗线,以提示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
二、加强楼道安全检查。
1、学校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每月对各处楼梯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写好检查小结。
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隐患指定人员限期排除隐患。
三、加强楼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楼梯上下分流。
2、早自习下课、上午放学、下午放学、晚自习下课均实行单班先行3分钟。
3、教师严格履行值日职责。当天值日教师上午、下午提早到岗,上课铃响前5分钟按学校楼道教师值日表上的当天的值日教师名字顺序到指定的楼梯维护学生上、下楼梯的顺序。
4、在学生升旗和课间操结束后,被安排到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到楼梯口,负责维持学生上楼秩序。
5、学校在组织学生集会、观看电影、考试等活动时,班主任和相关人员要负责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秩序,确保学生安全。
6、值日学生每天下课期间坚持在各层楼梯口和楼梯转折处执勤,负责疏通学生上下楼梯。
7、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师的任务,并明确其职责。行政值周领导每天加强校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楼道照明方面)专人负责路灯、应急灯管理,确保学生住校期间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强对学生上下楼梯安全教育。
1、学生不得窜楼。如果特殊情况需要找人或办事,必须经得教师同意后才可以到别班去。
2、上下楼梯时一律靠右行,不得超过楼梯上的红线。
3、下楼做课间操时,楼梯上只可以下楼,不得上楼。
4、上下楼梯时,不得滑楼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闹,不得并排齐步走。
5、教育学生在集体上下楼梯行进时,个人不得擅自停下来做其他的事(如系鞋带、拾东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楼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学生在遇到停电、打雷或听到其他恐怖消息时,做到不恐慌、不乱跑乱窜,全面听从教师或班干部的指挥。
7、参加集会时,各班要听从学校广播的调度。
8、学生不按规定的顺序上下楼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该班的班主任、任课教师和楼道执勤教师(前5分钟为上节课教师,后5分钟为下节课教师)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任课教师、班主任、楼道执勤教师、值班领导的责任。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教育部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文件精神,规范学校路队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和教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学生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特制订如下制度: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放学实行路队回家。
2.全校学生按放学路径分四大路队,向东汽配城方向为第一路队,从玉泉街向西方向为第二路队,向东方向为第三路队,向北茶城方向为第四路队。每班每个路队设路队长1名,负责本班路队纪律管理。
3.各班应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科学地进行分流编队,确保班级队伍有序分流回家。
4.中午、下午放学由班主任负责整队。做到“快、静、齐”。班主任要利用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5.路队出校门时,队伍要整齐。出校门后,路队靠右行进,速度不能太快,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回家路上不追逐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违反要求者,经路队长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向老师反映,纳入班级个人评价。
6.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及处理偶发事件,并及时向班主任反映路队情况。
7.每天值勤教师准时到岗,检查各班队伍,确保学生有序、安全地出校门。
8.值勤教师对出现空档无人护送、组织松散的路队即时登记反馈。
9.学生成长中心放学二十分钟后安排静校检查,检查校园内有无随便逗留的学生。
10.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班主任交与家长沟通。
11.班主任应经常、及时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在班里作出表扬和批评。
12.建立学生放学路队值勤表,实行责任制。学生成长中心负责学校路队管理工作,各班主任负责班级学生路队管理工作,校安全科负责每天值勤教师管理工作。
13.如遇突发交通事故,值勤教师需及时向校安全科、学生成长中心及分管校长汇报。
1、学校在卫生防疫工作方面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将卫生防疫知识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切实开展对师生的卫生防疫知识教育。
2、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搞好学生个人、教室、处室、宿舍、校内及周边环境卫生,使学生懂得卫生常识,自觉防病防疫,防食物中毒。
3、规范饮食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在校外地摊、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购买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零食和饮料,以防不良疾病发生。
6、学校购买食品应实行规范采购,采购食品应具有质量合格证和卫生合格证。坚持“索证索票制”,严禁采购“三无”食品。
7、坚持做好学生的体检工作及学生近视、弱视、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碘缺乏、艾滋病等学生疾病的预防和矫治工作,建立学生体检档案和疾病档案。
8、开展“灭四害”活动,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宿舍、学校门面房饮食商店、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工作。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螂药物,并提前反复告知、专人投放。每学期要求投放药物1—2次,每季度集中投放灭鼠药一次。
9、建立卫生防疫制度、应急处理机制和卫生事故报告制度。学校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食物、饮水中毒,立即做好应急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或漏报。
为了保持浴室的正常秩序和设施的完好无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请大家自觉遵守。
一、浴室管理员负责学生刷卡就浴,就浴时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不要带贵重物品入内,否则,如有丢失,后果自负。
二、洗澡时必须注意安全。室内行走要防止滑倒;不要大声喧哗;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将加重处罚。
三、洗澡时必须爱护浴室各种设施,保持室内卫生,节约用水;不准随意改动、搬迁、涂抹,违者将予以适当罚款。
四、洗澡时必须节约用水、洗毕应立即关闭龙头,不准用洗澡水打闹玩耍或洗涤衣物。遇有上述情况,相互间应予劝阻。
五、洗澡时必须保持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或大小便;不准乱扔烟头、果皮、破纸等杂物;不准将毛巾上的水拧在更衣室地面上。
六、严禁患有各种传染病者进入洗澡。
七、浴室工作人员在每次开放前一小时到岗,做好浴室开放准备工作。
八、就浴结束下班要及时清扫卫生,关好水、电、气,杜绝浪费。因故不能及时开放,立即向学院汇报,敬告同学。
九、工作人员应熟悉并掌握浴室用水、用汽及电路情况,做到运用熟练,安全运行。
十、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后勤保卫处。
十一、本制度自即起执行。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治制度。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
2、要极积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疾病尤其是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3、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室、厕所等人群聚集场所按相关要求进行定期消毒,并保持空气流通。
4、对缺勤的师生员工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特别是对教职工及学生发生热情况进行登记、检测与排查,坚持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5、严格学校门卫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校内各类人员流动情况。
6、学校要配备体温计、消毒液、防护用品等传染病防治物资,同时提供师生足够用的洗手设施。
7、做好应急准备,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网络,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做到病人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一、车辆管理制度:
1、出租车一律停靠在校门外指定位置;
2、确有必要进入校区的车辆(如上级部门前来视察,兄弟单位来访等),应由校长室或相关科室通知校警后从东大门进入校区;
3、食堂、超市运输车辆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北大门进入校区;携带物品外出的,凭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单”或通知出校门;
4、教职员工汽车凭“乐清中学车辆出入证”从东大门出入;
5、运输邮件的邮政局车辆允许从东大门进入校区,其它快递公司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校;
6、不在上述规定之例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内。
二、学生出入校门制度:
1、进校和离校必须凭校园卡且打卡后放行;
2、学生除周末离返校时间,可以凭校园卡出入外,其他时间不得随意出入;确有特殊事情需外出的,需凭年级批准的“请假本”出入;生病需外出就医的,需凭医务室盖章证明的“请假本”出入;长时请假的(隔夜)还需先到楼长室盖章确认后方可出入;因特殊情况需经常性出入校门的,需凭有政教处制定的“临时出入证”出入;
3、准假离校的学生出校时由校警收回“请假本”并打卡,返校时核对“请假本”并打卡;
4、周末申请留宿学生也凭“请假本”进出校门,请假外出必须于晚上18:30前返校,延迟返校的必须做好登记工作;
5、走读学生如忘带“临时出入证”,必须凭年级或值日老师的证明出入。
三、来客登记和被访教职员工联系制度:
来客说明被访教职员工姓名及来由,经校警与被访教职员工联系确认在校,并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后,来客方可入校;外校学生入校探视学生的,原则上不允许进校。
四、家长出入校门制度:
家长或学生亲属可在:
每周一至周五:11:40—12:30,16:30—17:50,21:30—21:50(高三22:10);
每周六至周日:11:40—17:50,21:30—21:50(高三22:10);
上述规定时间段内进入校区探视学生,但须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登记后方可进校,其它时间家长不得出入校门;规定时段外来校还需通过电话联系班主任或相关老师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
五、教职员工出入制度:
教职工凭校卡出入校门,后勤员工凭“工作人员出入证”或新宇公司员工统一标牌出入校门。
本学期结束了,即将进入寒假,学校对全校学生提出几点要求。
首先,按照班主任老师的要求记好假期的时间安排,记住开学、返校的时间。
其次,按照班主任老师的要求安排好自己在家的作息时间及内容,在放假前一律不准出远门,做到随叫随到。
第三,在家注意各种安全:
(一)、一律不准私自出去滑冰,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到冰场玩耍。
(二)、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家庭生活中也有安全问题。
要防止烫伤,烫伤是生活中常常遇到的事故。在家庭生活中,最常见的是被热水、热油等烫伤。
要安全使用刀具。日常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菜刀、水果刀、剪刀等刀具,这些刀具锋利、尖锐,使用不慎,就可能造成伤害。在使用刀具时应当注意。
要安全使用煤气。煤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如果使用不当,它也会造成灾难。尤其在冬天使用煤气要注意安全,发现异味及时检查管道和阀门,然后打开房门通风,并找大人来解决。千万注意此时禁止在室内打电话。
要安全用电。我们家庭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以下最基本的安全用电常识:
l.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在居室内活动也应注意安全。在家中居室内活动,还有许多看起来细微的小事值得同学们注意,否则,同样容易发生危险。这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比较狭小,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
2.防滑、防摔。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需要登高打扫卫生、取放物品时,要请他人加以保护,注意防止摔伤。
3.防挤压。居室的房门、窗户,家具的柜门、抽屉等在开关时容易掩手、也应当处处小心。
4.防火灾。居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居室内随便玩火,更不能在居室内燃放爆竹。
(三)、同时日常生活中还要注意饮食卫生: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要注意节日期间一定要合理饮食不要暴饮暴食,注意个人的身体健康。
(四)、要保护视力
同学们在家要养成良好的用眼卫生习惯,保护视力十分重要。为此,应当做到:
1.不要躺在床上读书,也不要在走路或者乘坐汽车时看书。
2.不要长时间看电视、操作电脑或者玩电子游戏机。尤其注意这一点。
3.每天坚持定时做眼保健操,预防近视眼。
(五)、交通安全
1.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
2.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觉排队乘坐的公共汽车
3、尤其注意冬天天冷路滑,注意防摔,不要在马路上打闹。
(六)、自我防范
受到不法分子侵害要报警,记住报警电话110,外出或在公共场所自我防范要注意什么?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应当熟记自己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外出要按时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设法告知家长等。
最后,做好假前各班级的值日,组织好自己班级的联络网,完成老师要求的作业。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提高师生防病能力,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我校疾病防控制度。
一、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教导处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有关疾病防控的教育;班主任要利用晨会、班会等阵地对学生进行卫生习惯养成教育;全校老师都应时刻关注学生的生活情况和身体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和正确的引导。所有学生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体检,发现有疾病和传染病的学生,班主任应及时告知其家长,督促家长对孩子进行治疗。
二、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橱窗等各种形式做好预防传染性疾病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定期召开班主任例会,加强有关预防传染病的知识培训。教会师生防病知识,培养良好的个人健康生活习惯。
三、建立各项卫生工作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明确工作职责,由班主任教师每天做好晨检工作,认真填写学生日检统计表,保证学校预防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消毒工作,强化食堂饮食卫生。后勤分管领导要督促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及其他学生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防“病从口入”,强化卫生管理。
五、对生病的学生,班主任教师要在第一时间送到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处理,并及时告知学生家长。
六、制定预防疾病措施:保持工作、学习、生活环境通风换气;尽量不要组织师生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去活动;注意个人卫生,经常用肥皂和流动水洗手,特别在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教师、学生之间不共用茶具、餐具;注意增减衣物和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学生若发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应马上告诉老师或家长,及时就医;教师发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就医。
七、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处置。
为有效指导、规范教师和保育员的工作,保障幼儿午睡时的安全,特拟定此就寝安全管理制度,要求保教人员共同遵守。
1、午餐后,由一位老师组织幼儿散步、入厕,以保持幼儿安静情绪,要求不能高声讲话或者嬉戏喧闹,脚步放轻。保育老师负责幼儿就寝前半小时开窗通风,铺好幼儿被褥(在冬季,幼儿入睡后应关闭窗户),同时保教人员还要做好幼儿就寝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幼儿有安全、舒适的就寝环境。
2、教师在幼儿午睡期间要高度负责,并及时恰当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严禁幼儿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在床上乱蹦乱跳等,培养幼儿安静入睡的好习惯。同时要锻炼幼儿脱鞋、脱外衣、穿外衣、穿鞋等基本生活技能。
3、值班老师要检查幼儿衣物,预防幼儿玩别针、扣子等各种小物品,以免误吞进入呼吸道造成危险。要不断巡视,发现幼儿神色异常要及时报告处理。
4、中午午睡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聊家常、看书报,精心护理幼儿。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提醒幼儿大小便,为幼儿盖好被子,纠正幼儿的不良行为和睡姿,注意幼儿踢被子或者蒙头睡觉。
5、随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天气无风时,可打开窗户,拉上窗帘,应避免对流风吹在幼儿身上;要定时晾晒被褥,并定时通知家长清洗被套、床单、枕套,能够及时根据季节更换厚、薄被。
6、做好幼儿宿舍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应急处准备,定期检查电线、电路及设施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幼儿园有关人员报告,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7、严禁私自在幼儿宿舍教室等地方乱接、乱拉电线、电源、插座、开关及安装使用电器。提醒幼儿不能擅自动教室里的电源设备。
8、严禁在幼儿寝室教室存放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危险品违禁物品。对寝室及教室进行消毒时要做好监护火源、电源工作,严禁幼儿在场。消毒完后要仔细检查电器、门窗是否关闭好,严禁使用明火。
9、值班人员要保持环境卫生,维护午睡秩序,负责幼儿午睡的安全,关好门窗,保管好房间的幼儿用具和设施。
10、保教人员要严格执行幼儿园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打造一个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有效的防治常见疾病,经校务会研究,教代会讨论,全体教职工会议通过,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教处、总务处及全体教职工要树立常见疾病关键在重视,着力在预防的意识,切实做好各种常见疾病的预防工作,最大限度的保证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受影响。
二、政教处要坚持每学期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常见疾病预防和防治的专题知识讲座,教给学生防治的常识、方法、措施,教育和引导学生自觉防治各种疾病,维护自身健康,以便使自己的学习和生活不受各种常见疾病的影响。
三、学校坚持每学年要进行一次师生体检,对有传染性疾病的师生还要进行二次复查,已经确诊的患者,是学生的要及时通知家长,出具有关证明,办理休学手续,避免其他学生受到传染;是教师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学校签字,县局审批,办理病假手续,采取隔离治疗。
四、在每年常见疾病多发季节,学校、班级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防治的措施和方法,并在适当时间聘请有关专业人员来校进行指导疾病防治工作。同时学校总务处要在校园喷洒防治药剂。
五、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食堂卫生,坚决杜绝剩饭、剩菜和腐烂变质的实物出售;督促食堂从业人员坚持每学期至少体检一次。加大防止食物中毒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病情传染给师生的力度。
六、诸如非典、禽流感等危害大的疑难传染病,在其病发时期,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杜绝学生与外来务工人员的接触。同时,要对有外出务工人员归来家庭的学生,进行隔离,并要求该生及时到县以上医院检查,出具健康证明后,才能返校学习。学校也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预防措施。
七、学校要坚持开展校园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大检查,教育和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预防常见疾病工作经常化、群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