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最新11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精思子自知,以下是勤劳的小编给家人们收集整理的11篇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欢迎参考阅读。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

为了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特制定安全责任制度如下: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二、校长安是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分管具体工作的人员负直接责任。

三、学校门卫要忠于职守,严格入门登记制度,不经过学校领导同意,外来人员一律不得入内。对于因责任心不强和玩忽职守造成的安全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

四、保安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坐班,维护好学校秩序,保证校内人员和财产安全。

五、总务处要定期检查全校的门、标志牌和体育设施等,保证学校正常教学安全。遇到灾害性天气,负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减少损失。对于因工作不力造成的损失、学生伤害事故,要追究其赔付责任。

六、国际儿童节校内电工必须定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确保学校正常、安全用电。对于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要承担主要责任。

七、学校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格监督检查学校的卫生工作。食品工作人员要定期查体,定期检查学校周围商店的进货渠道,杜绝“三无”产品。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储存、留验,到学校是否符合卫生标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等每个环节实行完整的过程监控。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者,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工作人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作好防范工作。严格进货渠道。认真作好防火、防盗、防投毒工作。对于责任不强造成的。事故,要承担主要责任。

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人员,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全面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对于工作疏忽,教育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十、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负有对学生经常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教育的内容要记录在案,发现学生有异常现象应时教育或报告,特别是对于厌学、逃学甚至辍学的学生要随时掌握其动向并记录在案。班主任要在本班确立安全信息员,以便及时掌握情况。对辍学的学生要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并让家长签字。班主任对于本班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不可推卸的责任。任课教师对在上课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十一、学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举行校内活动到校外活动要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十二、学生家长要对学生离校期间的安全负监护责任,对于监护不利造成的安全事故,学生家长负全部责任。

十三、学生不得违反学校规定禁止骑机动车辆上学,如果骑机动车辆上学,造成的安全事故,由自己负全部责任。

十四、学校师生、家长要严格遵守签定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保护好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以上条款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赔偿、暂缓晋职等处分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2

第—条:每位领导必须努力学习《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和《徐州市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加强法纪观念,成为模范执行法律的`表率。

第二条:领导成员每个学期必须研究通过普法安全教育计划,期末必须认真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三条:学校必须主动与有关单位、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安全教育,每学期请有关单位同志来校向学生进行普法安全教育1—2次。

第四条:每班每学期至少有一次班队会作为普法安全教育时间,学校领导应加强检查巡视。

第五条:根据国情、形势的需要,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普法安全教育。

第六条:各班级必须有帮教学生档案,应有针对性地多关心、多教育,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第七条:各班级必须配备普法安全委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积极配合法制教育。

第八条:如有发现师生中发生违法违纪及不安全行为与迹象,要及时汇报加强教育。尽量把违法和不安全迹象消灭在萌芽阶段,要消灭犯罪行为在校内发生。

第九条:各年级主任兼任年级普法安全指导员,应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普法创安活动。

第十条: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使普法安全教育达到寓教于乐之中。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3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4

为进一步强化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安全工作有序、顺利地实施,依据《国家中西部农村寄宿制学校项目学校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寄宿制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建立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各校要不断建立完善校舍管理、食堂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安全检查等各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学生出入校验证制度。寄宿制学校应当加强校外人员和车辆管理,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辆入内;制订学生出入校门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学校不仅应有专职保安员,还应设专职的保卫干部,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条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寄宿制学校应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坚持对寄宿学生实行晚点名和定时查铺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寄宿制学校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五条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建立食堂加工食品定点采购和索票、登记制度,建立饭菜24小时取样留存(验)和签字记录制度,保证饮用水的安全可靠,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六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学校将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一旦发生特殊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并注意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章安全排查制度

第七条建立校内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好学校安全工作“五个一”活动。各校要注重学校安全排查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重点检查学生宿舍、楼梯过道、食堂餐厅、饮用水源、安全用电(线路)、图书室、实验室、教室、锅炉房、教职工宿舍等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建立专项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在日常安全检查基础上,针对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特点,专门组织消防设施、危房、破旧校舍、卫生等综合性或专项安全检查,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九条坚持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登记制度。排查后应填写“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表”。排查过程中发现有危房和其他有安全隐患的设施,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学校无力解决的,要采取防护、警示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

第十条积极协调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排查整治,严厉打击校内外暴力侵害师生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治安秩序。

第三章楼梯过道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楼梯间应有警示标志;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合理安排学生集中上下楼梯时间;在容易拥挤的时段应有专人定岗疏导,切实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第十二条加强对学生在楼道和在大型活动地方等拥挤场所活动的行为规范教育,强化其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学校应定期对教学楼楼梯、扶手、楼梯间照明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清理楼道、楼梯间堆积物,确保楼道、楼梯通畅。要随时检查加固已损坏的楼梯扶手。校舍楼梯、通道的设置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

第四章学生离返校安全

第十四条建立学生返校和回家接送制度。根据学生档案注明的。详细家庭住址,与家长联系合作,制订详细可行的接送方案,确保寄宿制学生安全往返学校。

第十五条针对寄宿制中小学学生集中在节假日前后离校和返校的特点,要根据公安、教育部门制订的要求,严格执行校车接送学生管理制度和违规接送学生举报制度,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第五章安全教育制度

第十六条建立经常性安全教育制度。要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用好《中学生安全教育读本》和《安全服务手册》等安全教材,落实安全教育“八有”的要求,使安全教育入校、入课、入心。利用安全教育课、社会实践课、板报、橱窗、校园广播等有效途径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溺水、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和空闲时段要从事安全的游戏活动等知识的宣传与教育。

第十七条建立专题安全教育制度。在开学初、放假前,要结合当地安全事故发生的特点,做好学生安全回家教育工作,教育学生在回家、返校和放假期间自觉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以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寒假期间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中小学生进行烟花爆竹燃放常识教育。暑假期间,针对我地区雷雨多、山洪大、雷击事故多发、频发的特点,开设专题防溺水、防雷击、防山洪的自护、自救教育,切实预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和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针对本学校的地势特点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校要根据20xx年责任目标的要求,在教体局、中心小学以上的指导下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师生参与针对性、实效性较强的预案避险演练,结合本校实际,在精心筹划的基础上,安排一次全体住校生参加的夜间逃生疏散演练,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第十九条加强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安全管理能力建设。强化措施,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并落实家校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畅通的联系方式,探索加强家校共同实施安全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第六章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校长是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领导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

第二十一条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各校要制定安全目标管理细则,细化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人、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实行岗位责任制。针对寄宿制学校的特点,建立和完善奖惩制度。对工作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奖励;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特大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要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5

1、加强领导。建立由校长任组长,由副校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

2、教育学生饮水饮食要注意卫生,预防食物中毒。

3、教育学生右侧通行,走人行道,路上不抢道,不玩耍打闹,注意交通安全。

4、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课间活动不追逐打闹,不违反规定在楼梯处乱跑,不在楼上扒窗外望。不玩有危害他人的玩具,不准在校园内燃放鞭炮。

5、安全教育的。时间可确定在校、班会、晨会中,可在集体组织的活动之前,也可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6、财产管理确定专人负责,财务档案由主管会计负责,现金由出纳员负责。各个办公室的资料、物品、设备均由各个教研组长或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责。教室一切物品、设备由班主任负责。

7、后勤处设有校舍、设备检查记录,每月检查一次,若发现有危险应及时停用或维修,特别是夏季汛期,要提前做好防洪、防涝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8、放学时各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提前和托后放学,且以班级为单位站队放学,由值日者组织,一律通过学校正门。

9、严禁学生学骑自行车或摩托车上路。

10、值日教师要认真负责,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本校及本校人员的机动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11、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和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

12、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旁设置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6

为认真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教育网络,加强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二、制定并实施好学校卫生计划,加强健康课的教学,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预防肠道传染病及食物中毒,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制定并实施好安全教育计划。

1、加强交通安全常识的教育,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标志,交通安全的常识,遵守交通规则。

2、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让学生了解电对人体的`伤害,如何避免触电事故,正确使用家用电器的方法,触电后的应急方法。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让学生安全使用燃气灶具,了解消防安全标志图例,学会发生火灾后如何自救和逃生的方法。

4、加强校园安全教育,让先注重课间活动的安全,体育活动的安全,校园劳动的安全,自然实验的安全。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7

一、学校安全教育要以学生为主,同时对教职员工开展教育。

二、学校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游泳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饮食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防地震及它自然灾害的安全教育。

9、网络安全教育;

10、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救治常识教育。

三、学校应在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四、学校应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

1、幼儿园安全教育目标:使幼儿初步学习处理日常生活中危急情况的办法,接受成人有关安全的提示,学会避开活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和保护自己。

2、小学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初步树立安全观念,了解学校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救助电话,具备初步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掌握紧急状态下避险和自救的简便方法。加强交通法规教育,提倡步行上学,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车上学。

3、初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安全法制观念,自觉遵守安全法规,保护公共安全设施;熟悉学校、家庭、社会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危险判断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4、高中安全教育目标:使学生树立法制观念和社会公德意识,自觉维护公共安全,懂得运用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具备一定的抵御暴力侵害能力。

五、学校应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

六、学校要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七、学校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全国“安全生产月”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八、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

九、学校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和考试。

十、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8

一、会议形式教育制度

1、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年级、班级德育工作计划,要将对学生定期进行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列为工作内容之一。

2、政教处负责,每学期组织召开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校会一次。

3、年级组每两个月对学生进行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一次。

4、班主任根据学校要求,结合本班学生实际情况,在做好经常指示性教育的基础上,每学期举办一次专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班会,做到有教案,有针对性。

二、宣传形式教育制度

1、学校墙报、教室墙报分别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栏,有选择、有针对性的。登载、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内容。

2、《校园之声》广播设置法制、交通安全教育专题广泛征集稿件,周安排一次专题广播。

3、每逢寒、署假,在学生离校前,由政教科文卫处向责向学生家长印发对学生进行法制

4、各班宣传委员(含团支、交通安全责任书,争得家长的有力配合,提高法制、交通安全教育实效。部)负责平时对本班学生宣传有关法制、交通安全教育方面的宣传材料。

三、每学期签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

1、学校由政教处牵头与年级主任、班主任签定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两份。

2、班主任与学生本人及学生家长签订法制、交通安全教育责任书,一式三份。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9

一、学校有对师生和员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安全教育以学生为主,同时定期对教职员工开展学习教育,使广大师生尊重生命、珍爱健康、关注安全,知法、懂 法、守法。

二、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

1.交通安全教育;

2.防溺水安全教育;

3.消防安全教育;

4.食品卫生安全教育;

5.用电安全与防雷电教育;

6.实验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

7.校内及户外运动安全教育;

8.网络安全教育;

9.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的安全教育;

10.防台风、地震等紧急状态的安全与防护教育;

11.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

12.心理健康教育;

13.突发疾病、疫情自我防护和救治常识教育。

三、每学期初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各种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自我保护、自我救护的能力与意识。

四、根据学生年龄特点、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确定各年级段安全教育目标,形成层次递进教育活动。

五、坚持安全“每周一课”,做到每周有活动、每月有主题,将主题班会、办黑板报、每日读报结合起来,用灵活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六、根据有关法规和学校的布局状况,并在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进行应急撤离、疏散、逃生演习,提高应急防护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根据地域、环境特点,把放假前、开学初、冬夏季来临前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重点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和防中暑、溺水、煤气中毒,安全用电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专题教育,并传授发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和基本技能。

八、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等活动,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根据教育主题开展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板报。

九、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取得学生家长的配合,共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的疏导工作,每周给家长发安全知识短信,提醒和指导家长教育学生在家中的行为符合安全要求。

十、积极发挥校外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都要对全体师生进行法制安全讲座或知识检测。

十一、加强校园安全法制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法制教育课必须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建立稳定长效的安全法制教育机制。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0

为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教育师生学习、掌握安全知识,保证教师安全工作,学生健康成长,财产不受损害,办好教育事业,培养合格的人才,特制订本措施及制度。

一、校内

1、每学期开学前,学校组织专人检查校园不安全隐患,一经发现,能清除的坚决清除,不能清除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

2、开学以后,把“学习安全制度,强化安全意识”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学生制订新学期个人安全措施。

3、利用每年安全教育日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

4、在校期间始终把贯彻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工作抓实抓细抓紧。因为许多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学生的行为不规范造成的。

5、严格执行作息制度,不许过早到校,上课期间不得私自走出教室,更不许走出校园。

6、学生放学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上学只能走校门,不许抄小路、翻围墙。

7、学生课间活动,不许爬走廊栏杆,不许在走廊上作剧烈活动,上下楼梯要互相谦让,不许越位和拥挤,更不许扒在楼梯扶手上向下滑。

8、学生在课间活动中,只能做学校允许的既有益于健康又文明的活动,不许舞棍弄棒、追逐打闹。

9、学校门卫一般不允许社会闲杂人员在校门口游荡,更不允许随便进入校园;校内师生不许随便引校外人员和外校学生进入校内。

10、学校有施工队时,学校一是要求施工队增设保证师生安全的防护设施,二是严格要求师生不得随便走近或进入施工现场。

11、校内组织的各项义务劳动,都必须把保证师生安全放在第一位。

12、无论谁在学校开办的食堂、小卖部,学校都严禁他们向师生出售腐烂、变质和不卫生食品,谁造成事故谁负责。

13、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防疫任务。若社会上发现流行性疾病时,学校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请防疫站同志向师生进行防疫知识报告;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学生,必须休学治疗。

14、总务处要经常检查学校的卫生设施、电教器材、体育器材,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修复,该报废的坚决报废,保证师生安全使用。

15、一般情况下,教室北侧窗户不得拉开,需要拉开时,必须关紧纱窗;需要擦玻璃时,一定要在老师的指导与监护下进行,不允许攀上窗户擦洗。

16、各任课老师不得随意驱赶学生。上课期间,不许把犯有错误的学生赶出教室,对严重违纪的学生,要采取严肃批评、说服教育,给予出路,不许让这些学生单独回家叫家长,严防矛盾激化,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17、体育教师在上体育课时,要认真组织,严格管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18、由班级、级部、学校组织的一切校外活动,都必须严密组织,置安全工作为第一位,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防止由于组织不力而发生意外事故。

19、节假日期间,要建立值日巡逻制度,以保证学校财产安全。

20、机动车辆一律不得私自进入校园。

二、校外

1、在上、放学路上,不准随便在路上追逐,更不准私自到路边厂区和施工现场。

2、教育学生不得随意购买流动商贩的小吃和玩具,以便减轻家长经济负担和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

3、教育学生提高警惕,防止犯罪分子危及学生的生命安全。上、放学路上要结伴而行,不吃生人所赠送的食品。不要生人所赠送的玩具,不单独跟生人结伴而行,发现行迹可疑人员,应想法告诉老师、家长或公安部门。

4、无论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不爬沟上崖,不上树、不到井边、河旁、危房、危墙等一切危险的地方玩耍。

5、不接触低压带电体,不靠近高压带电体。

6、不经家长同意,不随意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7、自己不玩火,同时要及时发现和制止弟弟、妹妹和其他小朋友玩火,以免引起火灾事故。

8、要做文明的游戏,不舞棍弄棒,攀高爬低等不文明而又不安全的游戏。

9、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不恶语伤人,以避免由于自身的言语和行为不文明而引起的'被人打或械斗,以致于危及个人安全。

10、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不能吃腐烂变质的食品,在没有防护措施时,不接触患传染性疾病的人,不进入有传染性疾病的疫区。

三、交通安全

1、每年的三、十月请交警大队交警为全校师生作一次关于交通安全的报告会,会后组织师生讨论查找交通违章的人和事,以事究其危害,以此强化交通安全意识。

2、由于值日老师不负责,而在校园内造成的交通事故,要追究值日老师的责任。

3、由于学生值日或其它原因造成学生单独放学时,要求学生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通过公路。

4、各任课教师原则上在放学以后,不能随便把学生留下,若因工作需要留下时,原则上该教师应把学生送回家。

5、学生在上学路上要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只走人行道,不进入快车道,不能任意跨过公路,在规定的路口跨过公路时,也要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的原则;更不允许追、投、扒过往车辆。

6、为确保学生上、放学路上的安全,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上学一律不准骑电动自行车进校。

学校安全教育制度 篇11

第—条:每位领导必须努力学习《校园治安管理条例》和《徐州市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各种法律法规,加强法纪观念,成为模范执行法律的表率。

第二条:领导成员每个学期必须研究通过普法安全教育计划,期末必须认真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三条:学校必须主动与有关单位、公安司法机关联系,加强对学生的普法安全教育,每学期请有关单位同志来校向学生进行普法安全教育1—2次。

第四条:每班每学期至少有一次班队会作为普法安全教育时间,学校领导应加强检查巡视。

第五条:根据国情、形势的。需要,学校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普法安全教育。

第六条:各班级必须有帮教学生档案,应有针对性地多关心、多教育,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第七条:各班级必须配备普法安全委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观念,积极配合法制教育。

第八条:如有发现师生中发生违法违纪及不安全行为与迹象,要及时汇报加强教育。尽量把违法和不安全迹象消灭在萌芽阶段,要消灭犯罪行为在校内发生。

第九条:各年级主任兼任年级普法安全指导员,应主动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种普法创安活动。

第十条:开展普法安全教育必须做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符合少年儿童的心理特点,使普法安全教育达到寓教于乐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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