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驾照考试又有了新的规定。问学必有师,讲习必有友,本文是细致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整理的9篇驾照考试新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型汽车夜考,可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领和审验业务,应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补领、换领、审验业务可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从居住地到原核发地往返奔波。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这里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接下来,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未按照规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未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随车指导人员担责。
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过期、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学车人担责。
新规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体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原123号令规定,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被注销驾驶证,许多驾驶人因此在实习期结束后才去处理交通违法,以避免驾驶证被注销。
139号令实施后,只要是发生在实习期内的交通违法,不管何时去处理,被记满12分都要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