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细心的小编沉默为大家收集整理的7篇制度建设的重要性的相关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
项目论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决策质量:通过系统化的论证过程,降低盲目投资,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保障资源利用:合理分配企业资源,避免无效投入,提升资源利用率。
3.控制风险:通过对项目风险的预见和管理,降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
4.增强竞争力:科学论证有助于打造符合市场需求、技术领先的产品和服务,提升企业竞争力。
5.促进合规经营:确保项目的合法性,维护企业声誉,避免法律纠纷。
项目物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提升服务质量:通过标准化流程和质量标准,提高物业服务的专业性和一致性。
2.降低运营风险:明确职责分工,防止工作疏漏,减少因管理不当导致的纠纷和损失。
3.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成本,提升物业管理效率。
4.建立良好形象:良好的`物业管理制度有助于塑造专业、负责任的企业形象,增强业主信任。
项目管理流程的规范化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它能:
1.提高效率:明确的流程减少工作重叠,提高资源利用率。
2.保证质量:通过预先设定的标准和检查点,确保项目结果符合预期。
3.降低风险:系统性的`风险管理策略有助于预防和应对潜在问题。
4.提升沟通:清晰的职责分配和沟通机制促进团队协作。
5.支持决策:实时的项目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工程项目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
1.提升项目执行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工作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确保项目质量:通过质量管理确保工程成果满足预期,减少返工和浪费。
3.控制项目成本:有效管理资源,防止成本超支和浪费。
4.保障安全:通过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降低事故风险。
5.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规范合同和采购管理,保障各方权益。
6.提高组织能力:通过人员培训和激励,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公司规章制度是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管理,充分调动发挥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结合《公司法》和《劳动法》等相关规定,建立的一套管理制度,以促使公司从经验管理型模式向科学管理的模式转变。
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内部的“劳动法律”,是企业进行劳动管理的工具。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既是企业的权利,也是企业的义务。从一定的意义上说,企业进行劳动管理,必须靠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没有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就无法进行劳动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7 条规定:“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中的“重大损害”,应由公司内部规章来规定。
根据上述法律的规定,如果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如果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劳动者违反的,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规章制度的规定,合法地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规范管理劳动者的行为,无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应给予高度的重视。
(1)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降低到最低限度;
(2)好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保障企业的运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企业经营运作成本;
(3)规章制度可以防止管理的任意性,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职工来讲服从规章制度,比服从主管任意性的指挥更易于接受,制定和实施合理的规章制度能满足职工公平感的需要;
(4)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责任,使职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后果,激励员工为企业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5)良好的规则制度为企业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为企业的正常运行提供保障。
规章制度制定的风险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此规定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的三个标准,即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不予适用。然而现实情况下的企业经营者一般是和企业管理层商量过就制定了涉及员工各方面利益的“制度”,基层员工只能被动的听从服从,在制定方面没有或者缺乏话语权,甚至部分企业的“老板”� 如果员工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而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些“规章制度”或者成为劳动者供给公司的利剑,或者就认为其缺乏相应的法律程序而认定无效。
现实中,很多企业滥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想当然的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比如,“本公司的员工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不准上班期间上厕所”。显然上述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基本权利,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研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则将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员工有诸如生病等紧急事情请假几天,回来后公司将员工的工资和奖金福利等予以扣除,当向公司相关部门询问的时候,一句“这是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造成员工一怒之下辞职走人的情形比比皆是。其结果一方面企业容易流失了人才,特别会影响企业核心人才的心态,本来企业的发展的核心就是人才的抢夺,成功的老板经营核心永远是怎么聘人、育人、用人和留人;另一方面该企业的这项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要想平稳、高效的发展,必须稳定自己的员工、留住人才,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能违反法律任意侵犯员工的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1、在《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的框架下制订出符合本公司利益的规章制度。我们要对违反劳动法律的条款要全部进行修订,特别是《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要履行法定程序。流程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公示告知。因此,考虑组建工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保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协商的书面证据。
2、规章制度是否向劳动者公示可直接决定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胜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及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规章制度只有向劳动者公示才对劳动者产生约束力。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往往以其不知道规章制度的内容为由主张规章制度未公示,用人单位也往往无法提供已经公示的证据,很多企业本应该胜诉的案件最终败诉问题往往就出在这里,员工的违纪行为本已经达到了规章制度中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条件,但是员工称不知道有这个制度,公司也无法证明曾向员工公示的证据,最终导致案件败诉。
1、 正常管理与危机管理的有效组合。
2、 工作性管理与非工作性管理的有效组合。
3、 调动积极性与有效控制的有效组合。
4、 有形资产管理与无形资产管理的有限组合。
5、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有效组合。
6、管理模式的组合。
企业制度:民营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全世界中小企业竞争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 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全世界每天都有成千上万的私营企业在生生灭灭,只有少数私营企业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并得以延续和发展。可持续发展已� 对私营企业实施企业管理制度创新是其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选择。企业管理制度创新将构成私营企业制度创新的主要环节。
第一,企业管理制度---我国私营企业治理模式的现实分析 企业管理制度对于我国大多数私营企业而言,其治理采用的是一种典型的家族治理模式。在这种治理模式下,企业的所有权主要掌握在由血缘、亲缘和姻缘为纽带组成的家族成员手中,主要经营管理权由家族成员把持,企业决策程序按家族程序进行。家族治理模式的特点在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主要由家族成员控制;企业决策家长化;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督较弱等。
私营企业采用家族治理模式,在企业发展的初期,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提高企业的稳定性,加快企业的决策速度,因而是有效率的,对企业的成长具有一定的作用。但是一旦企业规模扩大,产业资本日益社会化,家族治理模式所具有的缺陷便暴露无遗,而且这些缺陷逐渐成为阻碍私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家族治理模式的缺陷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企业管理制度---家族股东“一股独大”,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 在私营企业中,企业创业者或其家族作为大股东“一股独大”,控制着企业的所有权和主要经营管理权,并主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家族外的小股东由于人数众多,人员分散,所持股份少,一般很难介入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所进行的重大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就由掌握企业控制权的家族成员围绕着家族的利益展开,而很少 围绕包括小股东在内的所有股东的利益展开。另外,在小股东不能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必要的监督的情况下,家族控股大股东或其经营者的道德风险,严重地损害了广大小股东的利益,小股东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
第二,企业管理制度---个人财产所有权与企业法人所有权不分。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企业法人所有权深受家族个人所有权的干扰和控制。对于私营有限责任企业而言,企业组织只是一种形式,私营企业并没有按规范的法人企业来运作,没有健全的企业法人制度来保证企业以独立的法人资格存在。私营企业个人财产所有权,在企业的经营和继承问题上,对企业法人所有权进行大量的干预和控制。
第三,企业管理制度---企业主“家长制”作风严重,高度集中化的管理方式排斥人力资本的民主参与和决策。
在我国私营企业中,这种“家长制”决策机制固化了私营企业主的“心智模式”,使他们变得更加专制和跋扈。这会不断加大企业主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而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的到来,企业的成长更多地依赖于知识和人力资本,依赖于人力资本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和决策。市场里的企业是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的特别合约,而排斥人力资本民主参与决策的私营企业主的“家长制”作风,必将越来越阻碍私营企业的发展。
浅谈加强制度建设的重要性
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
科学的积极的制度的建立,能降低“风险”、坚持“勤政”、促进“发展”。
从反腐廉政方面看,着力解决干部“不能”腐朽、“不敢”腐朽、“不想”腐朽的问题,逐步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从企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
如何做好制度的系统化与有机整合呢?
第一加强制度建设应当进一步深化对制度功能的认识,不断加大推进工作制度化的力度。
制度的功能在于规范和约束行为,由于行为主体存在人性弱点、行为能力差异以及行为环境的不断变化,制度规范和约束的功能指向往往侧重于消解人性弱点、增强行为能力和克服客观环境不利因素。
制度经济学中常常引用“分粥”的案例来说明制度的功能:在一个僧多粥少的庙里,人们发现掌勺和尚分粥有多有少,因人而异,很不公平,于是掌勺和尚改由大家推选。
但一段时间后,发现这种方法也不行,因为大家推选的掌勺和尚其实也亲疏有别,难以公平。
经商量,于是决定轮流掌勺,一人分一顿,情况虽一时有所好转,但时间长了,发现问题更多,因为个别和尚不仅分亲疏贵贱,轮到自己时还又吃又藏。
经过反复讨论,大家决定在轮流掌勺的基础上再加上一条规矩:分粥者必须最后拿剩下的那一份。
这样,问题最终得到了好的解决。
长期以来,我们对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视不够,更多地强调思想教育和思想改造,虽然两者都很重要,但却有着明显的局限性。
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是对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层次把握和运用。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应当着眼于机制的建立完善,努力实现制度在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
在若干制度构成的系统中,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实际运行就构成了机制。
小平同志讲“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地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同样,好的机制能事半功倍,坏的机制却使坏者更坏并造成恶性循环。
坏机制的典型是“补偿性反馈”。
古希腊神话里有一个故事:西绪福斯背叛了宙斯,死后被打入地狱受惩罚。
每天清晨,他都必须将一块沉重的。巨石从平地搬到山顶上去。
每当他自以为已经搬到山顶时,石头就突然顺着山坡滚下去。
这样西绪福斯必须重新回头搬动石头,艰难地挪步爬上山去。
对这个故事加以引申,我们可以发现,西绪福斯把这个石头搬得越高,石头就会掉得越低,他就必须花费更大的力气才能完成任务,这就是“补偿性反馈”。
这个例子从反面说明了建立良性机制的重要性。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着力构建科学的制度体系。
在一个更为宏观的背景中考察就会发现,要充分发挥制度的功能,还需要构建一个闭合的、关联的、科学的制度系统,这个制度系统中各部分既各有分工、互不冲突又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缺少任何一部分都会造成结构、功能和功效的缺失。
如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就需要干部纪律工作制度、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等制度来加以约束。
作为一个整体,全局的各项制度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如果各部门的制度互相不能够协调一致,遵守制度的人就会感到无所适从,建立完整统一的制度体系,应当将各个部门制定的内容相似的制度进行统一设置。
第四加强制度建设应当要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制度建设关键是要管用、可行。
制度都是人订的,人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组织或团体的发展而不断修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制度。
如果一项制度的出台得到了全体组织成员的支持,这样的制度就不能出台,因为这样的制度,肯定直接或间接地牺牲了组织结构中某一方的利益;如果都反对,这样的制度也不能推行,因为不仅法不治众,更重要的是会造成组织结构不同利益群体的失衡。
好的制度,肯定是有一部分人反对,有一部分人赞成。
好的制度,肯定是考虑到了组织成员以及组织关联成员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并经过严谨周详的论证才能出台。
因此,制度应该尽可能全面,同时组织中每一业务环节、服务环节、管理环节以及利益可能波及到细小方面都要有制度的身。
对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制度,要及时地进行修订,将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规定予以废止,重新制定、完善适合管理需要的、统一的制度。
项目进度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它直接影响项目的'成本、质量和客户满意度。有效的进度管理能够:
1.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2.降低风险,确保项目按期交付。
3.增强团队协作,提升项目执行能力。
4.提升客户信任,增强企业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