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规章制度(最新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公司规章制度 篇1

1、设备租凭必须由租赁双方鉴定合同,出租的设备要完整无缺,能正常使用。

2、出租的设备必须由双方现场验收,有关问题必须在合同中说明。

3、租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合同,严格遵守设备管理规定正常使用,定期保养。

4、租用单位在设备租用期间,要负责设备的检修、保养和安全运转。

5、租赁期满后,双方要及时办理设备交接手续,租用单位将设备返回后要注销合同。

6、归还的设备。除正常磨损外,如有零部件损坏丢失,由租用单位负责赔偿或修复,如设备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由租用单方按原值赔偿。

7、如租用单位不及时办理交接和注销合同,设备虽闲置不用仍由租用单位交付租赁费。

8、备租赁费按矿规定计算。

3机械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做为集团公司大型施工设备,其租赁执行下列规定。

一、公司起重机械实行对内对外租赁,并实行内外不同的计费办法,鼓励公司内部调剂使用。

二、起重机械原则上需保证本公司项目部租用,如已满足内部使用后方可对外租赁,租赁双方需签定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

三、起重机械租赁由公司生产副总统一安排,以便根据生产情况统筹安排。

四、起重机械租赁需遵守的规则

1、租赁方法

分公司、项目部承接新项目时,需提前15天向公司生产副总提出申请,以便生产副总能够根据项目规模调派其相应规格型号、能够满足使用要求的起重机械。

2、分公司、项目部承接项目后,需用起重机械的,公司内只要有未租出的起重机械,且满足承接项目使用的不准对外出租。

3、租赁时间的计算

自项目开工、起重机械安装试运行内部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以分公司、项目部提交报停申请经生产副总核实后签字之日止。

4、租赁台班费用的计算租赁台班费用以公司规定的价格以台日计算。对外租赁执行市场价,对内低于市场价。

5、项目部还应负担租赁所包括的其它费用

(1)起重机械安拆、使用等其它不可预见费用(或双方协商解决)。

(2)起重机械接转发生的`运往新栋号的运输费。

(3)新栋号起重机械的安装拆费。

(4)没有接转栋号拆除后运往仓库的运费。或新栋号使用起重机械自仓库运往新栋号的运费。

(5)对外租赁的起重机械安拆、运输费用原则上按照市场价一次包死。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6、维修配件及费用的承担

(1)起重机械公司每年应对其进行正常的维修和保养,分公司、项目部在新项目使用前需对其运转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转入正常使用,租赁费用开始计算。

(2)起重机械在开始使用后,如发生故障,大型机件的更换和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指正常磨损、非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用。

(3)如项目部使用期间操作人员违章作业和人为所造成的损坏和维修费由项目部承担,公司不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注:公司所承担的费用相关专业人员经过调查,确实属正常磨损和非人为造成方可更换。

(4)钢丝绳属正常消耗附件,更换钢丝绳所发生的费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四、起重机械租赁其它规则

1、项目部租赁起重机械期间需进行正常的维修及保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20xx标准的有关规定。

2、使(租)用起重机械严格按国家、省及地方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禁止违章作业,如违反有关规程造成机械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一切经济损失均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3、项目部使租用起重机械所发生的费用支付,由转入公司项目工程款中扣回。外部租赁采取交押金和预付费的办法,租用期满后一次结清租赁费送交公司财务部。

大连筑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xx年六月

公司规章制度 篇2

为了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特此订立此规章制度,规范员工的行为,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一、员�

3、严守公司秘密,商业秘密,经营秘密,技术秘密。

4、爱护公司财产,爱护办公设备,保持办公环境卫生。

5、要配合好各部门发展各项活动,保证工作的顺利流程,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

6、对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及调度,不得无故拖延、拒绝和终止工作。

7、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把自己培养成全面、全能、有责任感、有使命感的IT人。

8、热爱自己的工作,认真负责,注意保持良好的客户关系。

9、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保持好良好的工作效率。

10、注重仪表,保持整洁,落落大方。

二、考勤

1、公司营业时间为8:30—18:00,中午午饭时间:12、00—13、30。

2、迟到、早退、旷工:在规定时间内迟到或早退5分钟者算是迟到,10分钟以上算早退;迟到30分钟以上算旷工。

3、休息正式员工每周享受有薪假期一天,不能连休,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换休,各部门经理每月30号前把员工排休表交到财务处。试用期间员工享受有薪假期2天/月,学徒不安排休息时间。

4、请假必须提前一天,请假当天无工资,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

三、工资薪金

1、提成制度:

特殊提成为:电脑系统店内收费30元的提成3元,外出提成5元,打印机加粉店内提成3元,外出提成5元,电脑桌安装提成复杂的提成8元,中等的5元,简单的3元。

(1)公司总经理年薪5万,负责公司全面工作,保证公司年销量达到350万元的销售额,享有公司特殊提成。

(2)店面店长低工资2200元+销售提成(每个月最低销售额达到6万元后才享有外加20%提成。)

(3)电脑技术经理低工资3000元+销售提成利润的20%+特殊提成。

(4)工程师2600元和中级技术员2200元+销售提成利润的20%+特殊提成。

(5)初级技术员1600元+销售提成利润的20%+特殊提成。

(6)试用期技术员1200元+销售提成利润的20%+特殊提成。

(7)学徒1000元+销售提成利润的20%+特殊提成。

学徒条件:学费1500元,从前3个月的工资里扣除,每个月扣除500元学费,在公司上班满一年后退还1500学费。

2、每月全勤奖:_________元(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投诉)。

3、法定节假日的过节费:_________元。

四、罚则

1、迟到罚_________元,早退罚_________元。

2、旷工半天扣_________元,一天扣_________元。

3、上班时间不准玩手机、游戏、看网络电视、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除_________元,试机、拷机除外。

4、上班要打卡,无打卡的按无考勤记录,扣除当天工资。

5、不准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事电话,接听私人私事电话不得超过5分种,外出公差保持电话接通,若发现一次扣除_________元。

6、上班要着装整洁,佩戴工牌,不准穿拖鞋,发现一扣除30元(现场罚)。

7、开会,培训时间不能接打私人电话,开会、培训无特殊情况不能临时请假,迟到扣_________元、缺席扣_________元。

8、两个月公司聚餐一次,由公司付钱。

五、人事

1、新员工入职的,公司在一个月内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普通员工离职、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经理提出书面申请;主管级以上员工辞职提前2个月向总经理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生效,离公司前要做好交接工作。

3、员工离职,必须归还所有维护工具及公司所配物品,如有丢失获损坏照价赔偿。

4、离职后不得再以公司名义自居,如有违反本公司将保留诉讼法律权利。

六、例会与培训

1、每周五产品及技术培训,时间从晚上6:30-8:30。

2、每月进行一次员工大会,要求各部门员工准时参加,不能缺席。

3、各部门的员工、管理员做好会前的工作计划于会上进行发表。

七、卫生工作

1、公司卫生职责有各部门管理者监督(包括卫生、签到),若发现卫生没做好或签到弄虚作假的,追究各部门管理者的责任。

2、门市部卫生区域:整个门市、门前走道及产品。

3、卫生工作时间:每天早上8:30卫生内容:扫地,拖地,擦桌子,整理桌面,并把当日垃圾清理。每月30号下午5:00进行大扫除。由各部门经理安排及监督。

公司规章制度 篇3

1、基层党校每年要对年度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认真回顾和总结,并以书面材料报同级和上级宣传部门存档。

2、每期培训结束应有专题总结,并对改进教学和教育方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3、中长班培训结束时,每个学员都要写出学习小结,并适时交流学习体会

4、基层党校年终(或阶段)要开展优秀教务工作者和优秀学员评比工作,被推荐为优秀教务工作者和优秀学员的,其本人都要写出年度(或阶段)总结。有关总结评比材料要整理存档。

公司规章制度 篇4

一、总则

1、公司由两个股东共同出资组建,其最高的管理权利机构为全体股东大会。其有公司总的章程的决定权。公司的所有经营运作活动都必须经股东大会讨论并取得通过;

2、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C、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D、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E、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F、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G、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H、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I、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K、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根据出资人出资额,将出资人的姓名或名称,住址、所占股权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向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根据公司董事会有关决议向受让人签发《股权证明书》

二、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1、股东的权利

A、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B、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C、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D、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E、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F、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G、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H、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2、股东的义务

A、遵守公司的章程;

B、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C、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D、在利润分配中,实行先分配干股(技术股),后分配法人股。

三、关于股权的相关问题

1、公司的总经理是公司的总的制度(规定)的制定、监督人。其工作的标准向全体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的所有股东不得以个人名义经营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

2、公司的股本变动(增加或减少)须由占公司股权比例1/2的个体或股东联合体提出,经营公司全体股东1/2以上(按股权比例)的股东同意后增加或减少。

3、公司股东依法转让其部分股权的或退股的,其执行意见(办法)由股权人本人提出,由全体股东2/3以上(按股权比例)的股东同意后执行。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应向全体股东提出报告,并征得2/3以上股权人意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必须经公司1/2以上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应出资购买该转让股份,如不购买的,即视为同意。

四、有关股份公司的利润分配

1、公司实现利润是利润分配的前提,利润分配是对利润所有权和占有权进行划分。公司在一个营运年度末,在实现利润的前提下,按各个股东的股权占有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的分配过程中,利润的分配原则参照以下几个标准:

A、应提取本营运年度营业净利润的作为公司经营团队的红利及奖励。

B、提取营业净利润的作为

五、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六、本章程各个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本章程从重新订立之日起,以前的版本作废。

七、本股东章程的解释权为全体股东大会,在章程需要改动由股东提出,在全体股东大会讨论通过。

公司规章制度 篇5

1、规章制度缺乏正当的制定公布程序而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所以,此规定实际上确定了规章制度有效的三个标准,即必须经过民主程序、合法、公示。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有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相冲突,才可以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不予适用。然而现实情况下的企业经营者一般是和企业管理层商量过就制定了涉及员工各方面利益的“制度”,基层员工只能被动的听从服从,在制定方面没有或者缺乏话语权,甚至部分企业的“老板”� 如果员工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而提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这些“规章制度”或者成为劳动者供给公司的利剑,或者就认为其缺乏相应的法律程序而认定无效。

2、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将承担不利于企业的法律责任。

现实中,很多企业滥用规章制度的制定权,想当然的限制劳动者的权利。比如,“本公司的员工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不准上班期间上厕所”。显然上述规定侵犯了员工的基本权利,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仔细研究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内容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否则将承担行政处罚,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3、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若违反法律、法规,将影响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造成企业员工的心态不稳和流失。

员工有诸如生病等紧急事情请假几天,回来后公司将员工的工资和奖金福利等予以扣除,当向公司相关部门询问的时候,一句“这是公司规章制度规定”造成员工一怒之下辞职走人的情形比比皆是。其结果一方面企业容易流失了人才,特别会影响企业核心人才的心态,本来企业的发展的核心就是人才的抢夺,成功的老板经营核心永远是怎么聘人、育人、用人和留人;另一方面该企业的这项规章制度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企业要想平稳、高效的发展,必须稳定自己的员工、留住人才,这就需要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不能违反法律任意侵犯员工的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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