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要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工作人员要经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持证上岗。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育部和省教厅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书刊分类执行《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期分类表》标准,书刊着录依据《普通图书着录规则》和《连续出版物着录规则》标准和要求。目录设置以卡片目录为主,中学应设书名目录和分类目录,小学设书名目录,规模较小的且采用了半开架借书方式的'学校,可不采用卡片目录。要做到书卡相符。
五、要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要及时办理新生《借书证》和换证;要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六、要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七、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全套的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八、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向读者介绍新书和有关图书知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九、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着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条件较好和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进行计算机管理。
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做好图书室藏书和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工作人员长期外出或调离,必须办理移交手续,账物清楚后方能离校。学生离校前要办理归还图书的手续。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1、图书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图书室日常工作。做好图书外借和阅览室、资料室等工作。督促师生执行好借书规则、阅览室规则,图书损坏和遗失的赔偿制度,清洁卫生安全制度。
(2)配合学校做好图书采购、报刊杂志的订阅等工作。
(3)认真、细致地做好新进室室图书资料的登记、编目和分类上架工作。
(4)指导学生学会收集、查找图书资料的方法,撰写读书笔记。
(5)图书室管理逐步实行电脑化。
(6)完成学校、处室交给的突击、应急任务。
2、学生外借、阅览工作
(1)严格执行图书外借规章制度,实行全开架借阅。
(2)熟悉、了解本阅览室用书,归还图书及时整理上架,设立新书专架及其
(3)他专题书架,及时向师生推荐。
(4)每天中午按时开放学生阅览室,作好记录。
(5)及时对学生图书借阅情况作分类统计。
3、教师外借阅览室工作
(1)严格执行阅览、外借规章制度,实行全开架阅览。
(2)当日当月的书报刊物及时上架以供阅览,主动向教师推荐优秀书刊。
(3)积极配合各教研组开设阅读课,充分发挥图书报刊作用。
(4)每天做好阅览、外借人员与册次的统计。及时对报纸、书刊的装订、登记、入库保管。
4、图书、资料室工作
(1)图书、资料室全开架向教师开放,严格执行资料室借阅规章制度。
(2)资料室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及时收集图书、文献、报刊等各种形式的教学、教育参考资料、资料索引、多媒体课件等。
(3)做好本校、外校试卷的收集、整理、交换、装订、登记和保管。
(4)做好教育、教学资料的查询、检索工作,为教师教学、科研提供方便。每天做好借阅、查询、检索等人次的统计。
(5)做好图书、音像资料等物品的维护保管,防止各类资料的霉变、虫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