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物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塑造推动公司发展的企业文化,规范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促进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鼓舞和激励公司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对公司企业文化管理的内容与实施做出规定,是公司开展企业文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工作。
第二章企业文化管理机构
第四条公司企业文化组织机构设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协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下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组成。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各子公司成立相应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并设立企业文化建设专责人。
第五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企业文化建设整体方案,审定企业文化建设的近期目标和长远规划;总经理办公室的职责是策划企业文化建设的整体方案以及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工作。各基层单位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办公室及专责人的职责是推进企业文化理念的具体落实和信息反馈工作。
第六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审核、指导其他各单位、部门的企业文化建设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公司企业文化管理制度;
(二)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发展规划;
(三)制定公司企业文化年度工作计划;
(四)制定公司对内对外宣传规范,并监督执行;
(五)组织进行对公司企业文化重要议题的相关研究;
(六)开展公司对内对外企业文化宣传,组织公司企业文化活动;
(七)公司企业文化培训的组织、考核、管理、培训效果评估;
(八)审核对外宣传内容,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企业文化活动。
第七条公司将企业文化建设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的绩效考核范畴,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单位、本部门企业文化建设的责任人,并设立企业文化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其具体职责为:
(一)制定建设计划,协助企业文化在本单位、本部门的建设、推广、宣传。
(二)协助总经理办公室落实文化建设工作,合理安排,保证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企业文化活动时间。
第三章企业文化理念管理
第八条公司企业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业愿景、企业使命、核心价值观、经营哲学、管理思想等企业文化核心内容。
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管理的执行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应充分调研国内外先进企业文化,总结大通的经验和特点,研究制订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企业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在开展企业文化工作中,应深入实际调研分析,了解员工的思想动态,分析公司所处产业的特点,广泛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提炼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业文化理念能够切合企业实际,对公司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应为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持和密切配合,积极提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企业文化理念进行审议和确定;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公司企业文化理念将作为公司企业文化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四章企业文化制度管理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文化制度是公司企业文化理念的表达和规范,必须与企业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条公司的企业文化制度系统涵盖下述三个领域:
(一)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规范。该制度对企业文化核心理念进行设计,是企业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础;
(二)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该制度对企业员工行为规范进行了设计,是企业行为文化塑造的基础;
(三)企业风俗文化制度。该制度在对内工作上,对企业教育培训、礼仪仪式、服饰、体态语言、工作场所相关规范做出规定;在对外工作上,对企业营销观念、服务规范、公共关系、银企关系、公益活动、文化传统做出规定,是企业风俗文化塑造的基础。
第十五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制度的编制和监督机构。相应管理制度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批生效后,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五章企业文化器物管理
第十六条企业文化器物是公司企业文化的外在表现形式。通过对相关器物的设计,可以直观、生动地表现公司企业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条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包括如下内容:
(一)公司vi系统(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二)企业象征图案;
(三)企业宣传标语;
(四)企业吉祥物;
(五)企业之歌;
(六)企业容貌。
第十八条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系统应用范围包括:
(一)办公用品、事务用品;
(二)企业证照、文件类;
(三)交通运输工具类;
(四)指示、标识类;
(五)广告展示陈列类;
(六)商品及包装类;
(七)服饰类;
(八)公司出版物;
(九)公司礼品;
(十)公司网页;
(十一)其他。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企业文化器物的设计管理机构,总经理办公室在充分听取相关意见后,组织设计单位对企业文化器物进行设计。各项设计经公司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议认可,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落实。
第六章企业文化实施管理
第二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推动公司企业文化的实施,组织开展公司对内企业文化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各部门在开展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公司企业文化的要求,不得违反公司企业文化相关规定。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宣传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在开展对外宣传时,必须将宣传内容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核,并会同总经理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办公室应协助各单位做好企业形象推广工作和企业标志标识使用规范的检查工作。
第二十四条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业文化,总经理办公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各部门可以提议开展企业文化活动,由总经理办公室研究并提案,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开展活动,或协助分公司开展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精品,确保全国性材料物资产品质量符合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样板的确认工作。
第三条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材料标准表》的编制工作。
第四条材料设备公司和管理中心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现场验收标准》的编制工作。
第五条材料设备公司和地区公司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的验收工作。
第六条集团管理中心和监察室负责全国性材料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样板管理
第七条归档原始样板
1、定义:指招标现场由材料设备公司、招投标中心、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负责人共同签字封存的和按要求补充的实物样板。
2、要求:归档原始样板必须种类齐全、手续完备,品质符合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合同要求。
3、数量:仅封1套于材料设备公司。
4、归档原始样板应设专人管理,并建立台账。
第八条验收原始样板
1、定义:指与归档原始样板一致,由供货单位、材料设备公司、建筑设计院或园林集团共同盖章确认,作为现场验收依据的样板。
2、形式:可分为实物样板、实物样板小样、图片资料(详见附件:《全国性材料物资验收原始样板形式一览表》)。
3、数量:地区公司每个项目各1套(由工程部签收),总工室1套,材料设备公司驻地配送质检部各1套,建筑设计院1套,供货单位1套。由材料设备公司负责发放。
4、验收原始样板使用部门应设立样板间,由专人管理,并建立台帐。
5、若使用过程中有破损或丢失的及时以书面形式交材料设备公司,材料设备公司组织样板(手续齐全)补发工作。
第三章验收管理
第九条验收人员
1、材料设备公司全国统一配送的材料物资:由地区公司工程部项目经理、材料设备公司配送质检部质检人员共同验收。
2、集团签订框架协议、地区公司直接采购的'材料物资: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共同验收。
第十条验收标准
1、验收原始样板;
2、《全国性材料物资使用手册及材料标准表》、《全国性材料物资现场验收标准》;
3、合同、图纸等资料;
4、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十一条材料物资验收
1、资料验收:检查供货单位有效质量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2、外观验收:外包装、产品标识、产品等级等;
3、对板验收;
4、尺寸验收;
5、抽样检查:按验收标准规定数量比例抽检。抽检现场,由材料设备公司配送质检部质检人员填写材料物资现场验收记录,工程部项目经理现场签字确认,材料设备公司建立现场验收记录台帐。
6、对于特殊构造的材料物资按验收标准要求做破坏性检查;
7、送检:对国家或行业规范要求需现场见证送检的材料物资,应由施工单位和工程部共同到现场按规范要求抽样送检。
8、验收合格后,办理材料物资使用许可证。
第十二条验收不合格的材料物资不得接收。
第十三条在材料物资验收过程中,如对质量存在争议的,由地区公司工程部组织材料设备公司、供货单位、施工单位代表共同抽样;由地区公司工程部、材料设备公司共同送检;检测费用由地区公司先行垫付,检测合格的费用由提出检测方承担,检测不合格的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并予以退货处理。
第十四条材料物资在使用过程中被发现质量问题的,材料设备公司在接到情况反馈后的3天内提出处理、解决方案,并反馈地区公司,同时抄送集团管理中心和监察室。
第十五条工厂检查:材料设备公司根据需要定期安排人员到供货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第四章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集团管理中心、监察室对现场验收后的材料物资进行检查,发现未按制度要求验收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材料物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处理。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本制度不一致之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适应公司业务的拓展和体制的变化,加强物资供应管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物资供应管理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房地产发展项目和承包施工项目的物资供应及管理。
三、行政管理制度
1、供应程序及规定
1.1计划
物资计划是物资部物资供应的依据,是控制地盘物资用量的手段。
a、工程项目物资需用计划:由地盘于项目开工前一个月编制,送工程部审核批准,经批准后的计划送物资部汇总,作为供应的依据。
计划的编制依据及内容:
项目所需的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
经工程部确认的设计预算量;
工期要求及施工进度。
b、季度、月度物资申请计划:由地盘于每季、每月前15天编制,经工税部审核批准后,送物资部组织供应。
c、物资变更计划: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物资用量的变更,地盘接到设计变更通知单后5天内编制,送工程部审核批准后交::物资部。
1.2采购及订货
a、物资部按批准后的物资供应计划,选择三家以上厂商或代理商进行询价,并会同工程部、地产部进行考察。
b、在比质量、比价格、比服务的基础上,写出书面调查报告,建议选择的供应商名单,呈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
c、物资部按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的要求,找选定的供应商或指定供应商进行签约洽谈,内容主要包括:物资价格、质量要求、供货时间、货款支付、售后服务及运输方式等。
d、物资订货合约由总经理或授权人签定后生效。
e、签约后,如货款需要支付预付款时,应要求供应商出具银行保函。
f、凡涉及到压力容器、防火及防爆等物资时,供应商必须出示省、市主管部门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
g、凡是委托购买的进口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该产品的原产地的证明和质量保证书。
h、不属于易损易耗的'物资,在签约时应留货款总额的3-10%作为保用期(或调试合格前)的保证金。
i、建立供应商名册,拓宽供货渠道,提供优质、价廉商品。
物资采购流程图(略)
1.3物资供应
a、物资供应的依据是经批准后的工程项目物资需用计划,季度计划作为物资供应备货计划,月度计划是当月物资供应的依据。
b、凡是我公司采购的物资,对承包商和施工班组实行'定量供应,包干使用'的原则,因保管不善、施工浪费造成物资超量供应部分,承包商或施工班组承担一定比例的罚款;而由于管理完善等,使定量供应有剩余,则给予承包商或施工班组定量供应剩余部分物资的价值一定比例的奖励。
c、根据施工进度,数量较大的物资分期分批供应。
d、因设计变更,工程项目临时增加的急用物资,经工程部批准后,物资部即组织供应。
e、对于进口物资,物资部应及时报市有关部门及海关办理进口物资报批手续,或者委托代理商订货,并按合约的交货日期,催办进场。
1.4进货
物资部根据月度供货计划及所签合约的交货日期,提前通知地盘,确定堆放地点、进场路线、时间,组织物资进场。进场物资要分类堆放,易燃、易爆、易损及易受潮物品等妥善保管,贵重物资要入库储存。
1.5验收
a、物资送到现场后,地盘物资管理人员会同物资部及供应商在卸车过程中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按合同要求,逐一认真验收,按实数签收,并收集技术资料,包括:产品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操作、维修等有关资料。开箱清点的物资,必须做好开箱记录。
b、货物签收后,地盘物资管理人员应管理好,根据施工进度分期分批移交给分包商或施工班组,并办理物资验收、调拔手续,记好进出台帐。
c、货物验收如发现规格、型号不符合合约要求,或者数量不足、有损坏时,做好详细记录,并及时与物资部联系,通知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补齐。
d、供应商的所供物资安装后,如发现质量达不到使用要求时,物资部应马上通知供应商到现场,会同地盘专业人员进行鉴定,协商解决办法,并视情况要求供应商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
1.6付款
a、物资部根据签约的物资数量、价格和结算办法,将发票、收料单、调拔单和送货签收清单核实后,办理支付供应商的付款凭单。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
b、物资付款凭单'摘要'栏应写明物资名称、数量、使用地点、应付货款数额及实付货款金额等内容,并附发票、收料单、验收单各一联。预付定金的货款在支付时应按合约条款扣回。
c、物资部付款凭单经物资部经理审核鉴字后,呈总经理批准签字,方可到财务部办理付款(或报销)手续。
d、订货合约中支付的预付款,由物资部直接办理借款单,写明用途,并经物资部经理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但供应商必须提供正式发票或收据。
1.7索赔
如供应商拒不交货或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品质、数量、包装交货而需向供应商索赔时,地盘应及时提供必要的资料、数据,由物资部办理。
2、仓库管理
2.1物资部设临时仓库保管少量工程剩余物资。
2.2入库必须建立保管帐,做到帐物相符。
2.3保管员凭收料单记帐,凭高拔单发货,审批手续必须齐全。
2.4库存物资堆放按规定,库容整洁,易于进出,收发数量准确无差错。
2.5库房物资要确保安全,做到'三防',即防火、防盗、防变质。
2.6工程剩余剩余物资要及时回收和登记。
2.7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点,盈亏要查明原因,并列明细表报物资部。
3、物资回收、利用和处理
3.1物资部负责统筹各地盘剩余物资的回收、利用和处理工作,任何地盘未经物资部许可不得擅自处理。
3.2工程竣工时,各地盘应将核实后的剩余物资列明细表上报物资部。
3.3物资部根据剩余物资情况统一安排,尽::量用于其它工程项目。如短期内无使用方向的物资可联系对外处理,但必须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4剩余物资中,物业管理公司可使用的部分,经总经理批准可办理移交,暂时无使用方向又未对外处理的物资交仓库保管。
3.5剩余物资用于其它工程项目,其费用由财务部划转;对外处理的物资,回收费用一律上交财务部,冲减该工程项目的成本。
4、物资统计报表及资料管理
4.1各地盘应于月初5天内将上月物资供应情况,按品种、规格、数量、供应商列表上报。
4.2地盘应做好每批物资进场记录,并将物资收、拔单据每月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4.3建立物资台帐,按物资的名称、规格及数量建帐,做到登帐及时正确。
4.4物资进场,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
4.5物资部按季、半年、年度将各地盘物资合约执行情况和资金支付情况进行汇总,并呈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抄送工程部、财务部。
4.6物资统计报表要求数量填报正确无误。
4.7要加强物资价格信息的收集、分类及整理。
4.8要加强物资合约的管理,并按地盘实行统一编号、分类和登记。
4.9部门之间的函件和地盘往来的函件要及时登记和编号。
5、地盘物资管理
5.1地盘设专职物资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地盘的物资管理工作,物资管理人员在业务上属公司物资部领导。
5.2督促分包商和施工班组按时编制物资需用计划,交地盘、工程部审核后交物资部。
5.3组织好物资进场,并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记录和调拔工作。
5.4建立物资进出台帐,定期进行物资清点。
5.5做好物资质量合格证、化验证明等原始资料的收集和保存。
5.6督促分包商和施工班组做好现场物资的文明管理,并掌握现场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反映项目急需要解决的物资。
5.7按时填报物资统计表,反映物资进场及供应情况。
5.8物资部有关人员应经常深入地盘,调查了解物资供应情况,征求地盘意见,解决存在问题。
5.9物资部根据需要召开物资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公司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交流经验,总结工作。